人生还真是荒谬啊。本来按照前世的剧本,两人都快要到了不再联系的时刻。
听许则欢问起,怎么给她寄了钱。文因朝的语气也有一点尴尬和慌乱“你别生气啊,我都没敢和你提起。怕你嫌我俗气……”
敢情,他还担心给她钱会玷污了他们之间美好的情谊?不存在的。
许则欢“我只是感动,没想到你这么信任我。不过,还是想给你寄回去,我不能用你的钱……”
“可是小许,你不能再住旅店了,一个女孩子,不安全的。”文因朝一激动,都不叫她“则欢”了。“我早就想说,怕你嫌我唠叨。再说,我又帮不上忙,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说。还有就是,你们那儿的房价真的那么便宜吗?是不是那个房子的条件不太好……你别生气啊,如果钱不够,我再给你寄。”
她到底有多爱生气啊,才会把他折磨得这么小心翼翼的?
“我,我不敢用你的钱,这样不太好,要是让家里人知道了,会训死我的。”许则欢婉拒。事出反常即为妖,她觉得文因朝这样主动,是不是有其他隐情?
“所以你先别告诉他们啊。我也没有别的意思,你别多想。哎,你就当帮我一个忙,要不我也会把钱花了的,还不如这样用,我觉得更有意义……”
“好吧,那我就算我先借你的,过段时间就还给你。这些天,我在努力赚钱呢,不过是在做兼职,就没跟你说。”
文因朝沉默了几秒,声音都低沉了“都怪我离你太远……总觉得自己说啥就是隔着一层。要是在你跟前就好了,不能让你这么累。你别想着还钱的事,知道你要强,这只是我的一份关心,别有心理负担!”
直到放下电话,许则欢还觉得他确实很唠叨。不但问了房子的大概位置和情况,还嘱咐了她很多应该注意的问题。
她决定,是时候把杀手锏抛出去了。明天就给他寄生活照!第一次,他想看她照片时,她挺心机的,寄给她一张念卫校时和同学的合影。不用说,在那几位穿白服的女生里,数她五官最端正,最瘦!
她还在信中让文因朝猜,哪个是她。笨蛋用膝盖也能回答出来的问题。现在呢,她想起了不久前在江边照的一张相片。那照片可谓集她所有的缺点于一身,不但被太阳晒得有些黑,还穿着土气的粉色长袖,戴着粉色的遮阳帽,最搞笑的是,还穿了条浅黄色的七分裤!不但配色奇葩,还严重暴露了她粗壮的小腿肚子!
得是多不会打扮,才穿这么一身啊。不过那个年代,会美的姑娘确实不多。现在叶明媚稍加打扮,就在整个单位亮眼得很。而许则欢也比前世强多了,至少知道穿长裙,能够让人将视线集中到细腰上,隐藏起她还没瘦下去的腿。
而且,她们也不再胡乱搭配了。年轻就是好,简单的恤牛仔裤都能好看,怎么能乱穿那些自以为时髦的衣服呢。
记得前世,文因朝收到她那些丑照之后,对她的热情就消退了。不过,他还是逐渐减少与她的联系的,并没有一下子闪人。还算是厚道吧。
估计这回看了之后,就能接受她的退款了。也不会再强烈要求给她打钱了。
许则欢严重怀疑,现在文因朝的情意,是给他心目中那个幻想出来的美好姑娘的,并不是赋予真正的自己。
人贵有自知之明,她还是踏踏实实,靠自己奋斗吧!
没想到,这一年的办事效率是如此之低。有时去单位办事,还找不到人。明明简单的程序,都能被拖上好几次。谁让电脑办公还没普及呢,完全靠工作人员,就显得慢吞吞的。
直到三四天之后,许则欢才拿到房照和钥匙。而单位那边,李书记不知道怎么回事,盯上了早会,总强调工作纪律。他们主任要求每天得有一个人在单位值班,其他人下乡。好在人多,一周也就轮到一天。
她们三个人去许则欢的新家时,感觉百废待兴。第一件事,肯定是换锁,再打扫卫生。三个女孩都挺能吃苦的,不怕脏,不怕累。不过有些活儿,她们还是干不了。像收拾院子,把院子增高,铺上沙土。好在,叶明媚现在能支使动宋远,宋远不但自己成了免费的义务劳工,还带着他的朋友来帮忙。
看他这么热心,让许则欢和冯文静对他都顺眼了不少。
林铁是在去小卖店的路上,无意中发现许则欢居然住在他家附近的。这可把他高兴够呛,看到这种情况,也想来帮忙。只是他属于秀才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人还有洁癖。
冯文静和叶明媚一看到他过来,都想翻白眼。而许则欢也有些不好意思,惭愧自己当初怎么会选中林铁的,遇到场面上的事情实在废物,也不会张罗,只能添乱。
其实林铁做点屋里的事还是可以的,比如打扫卫生、做饭。他家里没有男孩,从小就体贴母亲,帮着妈妈干活。但三个女人在这,也不需要他做这些啊。他只能在院子里,听从宋远调遣,跟着出出力。他离家里近,发现什么工具没有了,就回去取。觉得许则欢可能会需要些花籽、菜籽,还给她捎过来几包。
林母看着他脑门上都是汗,追问他在忙些什么,他也顾不上回答,只说有事,就匆匆忙忙往外走。他本能觉得,这事儿不能让母亲知道,要不又该管这管那了。母亲好像总觉得他还是个小学生,一直都没有长大。
往过道铺沙子的活儿,他干不好。不过给园子里翻翻地,拔拔草,他还是会的。自己家的菜园子就是他在伺候的。
本来就是个周末,许则欢想,自己总是要招待他们吃一顿的。只是新屋里什么都没有,看来只能出去吃了。她问那两个姐妹,中午去哪个饭店比较好。
冯文静“一会儿我把锅刷出来,买点排骨炖上,再买点熟食,上小卖店买点酒、花生米之类的,不就齐活了?”
“那也没桌子啊。”许则欢心里想的是,她可不想让这帮男生在这吃,以后习惯了,再把她们家当成聚餐据点。平房尤其适合在院子里烤个串,炖点鸡鸭鹅……她爱静,不想招来一帮男生,惹人非议。
“也是。不过宋远借来辆半截子,一会让他顺便去买个饭桌,咱们再批发点便宜的塑料凳子。对,水桶也得买,还有碗筷……不行就拉个单子,一起买回来得了。过后还得打车。”叶明媚说话慢条斯理,不过考虑得还挺周全。
“慢慢来吧,你想让他一天把活都干了?”冯文静“地主老财也没有这么用人的。”
“嘻嘻。不用白不用么。”叶明媚笑道“自己送上门来的。不过,罗航呢?现在就他没出现了吧。”
“我还没有见过他。”提到罗航,冯文静就黑了脸。
叶明媚本想再开个玩笑,看了看气氛不对,也不吱声了。
前世就冯文静和罗航一直生活着,并没有离婚。不过他们夫妻也是一言难尽。
许则欢赶快打岔“我觉得,还应该把墙刷刷,这屋子就能亮堂不少。”
“恩恩。”叶明媚欢快“应该再买几盆漂亮的花,就更不一样了。我还喜欢那种精致的餐具,看着心情都好。另外,梳妆镜一定要像样的,你每天都用呢。”
她又开始犯那种小资的毛病了。
许则欢笑她“要按你这个思路,估计得和宋远买上几天。我还不知道你,以前装修的时候,为了一个装饰画的图案,听说他就陪你逛了整整一个礼拜。”
“那是他的荣幸。”
好吧,美女说什么都有道理。反正她从没缺过为她跑前跑后的追求者。
不像许则欢,看着林铁在那笨拙地想要帮忙,都觉得过意不去。刚才还以为他走了,没想到他拿了几包种子回来,还带了铁锹,在那独自挖园子。
就连和宋远他们气场不合,也没耽误林铁干活。许则欢看着他奋力挖地的身影,这家伙穿的还是双白鞋,回家一次,都不知道换下来。
她刚有点感动,就从正擦干净的一块玻璃窗前,看到胡同里一个熟悉的妇人走了过来。五十多岁的大娘,却穿着七八十年代人才会有的蓝工作服。微胖的脸庞,不见阳光的苍白浮肿。还梳着七八十年代的五号头。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而林铁的母亲却一直生活在过去。被抛弃在那个她曾经感觉到光荣的的年代里。
她正向院里张望,看到了儿子,和院子里正铺沙子的其他小伙子。虽然有些愤怒,她还是克制着自己,用不符合年龄的纤细嗓音,唤“小二!”
“谁是小二啊?”叶明媚懵懂地问。
许则欢静默,没有回答。
冯文静已经认出了是谁,又歪着头,板起了脸“小二?还大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