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劫匪(1 / 1)

“老板,典当!”

典当铺中,当铺老板昏昏欲睡时,两声敲板声,将他惊醒。

“典当什么啊?”

当铺老板伸了个懒腰,还有些漫不经心。

“皮毛。”

听到这两个字,老板有些无奈,并不是不愿典当皮毛,而是没有多少好货。

普通猎人家,若是拿新鲜皮毛,那数量,肯定是少的,而若是拿来数量足够,多半是一年的存活,不新鲜。

而且,皮毛还分上下等货色。

无奈归无奈,但生意依然要做不是。

“拿上来吧。”

老板,头也没抬地说道。

“放在这柜台上吗?”

男人的声音,似乎有些不太信任。

“让你拿,你就拿啊!

怎么滴?很多啊?能将我的楠木柜台压倒啊?!”

听完这话,男人便离了门,但当铺老板也没有挽留。

也没有多少盈利,要不要都无所谓,毕竟,本就是来当次货的,还没有点好态度。

刚闭上眼,当铺老板猛地惊醒,因为他在闭上眼前一刻,发现一座“毛山”,挤进了门。

“别别别!”

在当铺老板惊恐的话语中,这座“皮毛”,轰地砸在了柜台上。

“我的楠木柜台……”

被埋在皮毛山中,当铺老板的心还在滴血……

“老板?老板?!老板!!”

王二不耐烦地叫喊着,当铺老板才艰难地爬了出来。

“给个价吧——”

“我的楠木柜台!

我我我——我不管你要赔偿,就给你好的了!”

当铺老板已经在发脾气的边缘了。

“真的吗?”

王二拾起一块儿楠木,两根手指一磨,那楠木,便如同细沙一般,粉碎了。

当铺老板艰难的咽了口唾沫。

听着里面的动静,衣着破旧的小囡正等待着,一个人影从其中,满意地走了出来。

“先生——”

“走,我们吃顿好的去,然后再去换身衣服。

在山林的这些天,真是人都麻了——”

王二开心的表情洋溢于色,手中足有十金。

说实话,王二觉得不会只有这么少的,但奈何他早就迫不及待,想要拿到钱了,便将就着收下了。

“嗯!”

跟着王二相处了一阵时间,小囡对王二的印象,是越发清好。

虽然做饭洗衣这类杂活,都还是交给她干的,但王二没有丝毫,将她当做奴仆的态度。

两人来到了路边摊,将这里的特色小吃吃了个够,倒不是王二抠门,而是这些天,嘴里快淡出毛来了,只想要找些浓烈的味道,来充盈一下味蕾。

吃完饭,两人又去一家奢华的服装店,去挑选了两身合适的衣服。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一阵梳妆打扮后,小囡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就连服饰店的员工,都惊讶不已。

“两位还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儿啊!”

付钱的时候,店员笑开了花的拍着马屁。

“新来的吧,

你们是服装店,做的是外貌经营,郎才女貌,不就是在含蓄地说,我的颜值配不上她吗?”

王二随意的说道。

而小囡也立刻就想要放回自己的衣服,但被王二阻止了。

王二有自知之明,小囡的容貌,确实很好看,也很耐看,单论容貌的话,他确实不太配得上。

不过,他也就是随口一说,只是想要提醒一下这个店员,以后说话要注意点。

“先生生气了吗?”

两人离开后,小囡还是有些怯生。

“啊?嗯?呃没,没有。”

王二走神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有什么含义的,你别放心上。”

“小囡,是小囡配不上先生的。”

“小囡,我有爱人的。”

“小囡知道,小囡只是伺候先生的侍女,也没其他奢求的,不过,小囡还是不想先生,因为小囡而心情糟糕。”

“你再纠结这个,我的心情就要变糟糕了。

还有,你记得……算了,不说了。”

王二真不是想要一个侍女,他不是这个世界的权贵,也没有什么奢侈荒淫的,他一个人也能独立过得很好、很满足的。

不过,显然小囡不太理解。

“这里是长安城的附城吗?”

两人沉默良久后,王二率先打破了安静。

“不是,我们应该在梁溪的附城,再往前走,应该就是梁溪了。

要到长安,还有很长一段路。”

王二点了点头。

因为一直带着小囡,王二的行进速度,受到很大的拖延,但是没办法,总不能强行要求小囡跟上自己吧,或者说,自己一直背着小囡。

“先生,对不起,小囡拖累你了。”

“嗯。”

王二淡淡地应了一声,也没去好心的安慰她。

毕竟,

拖累是事实。

“我们需要改变前去的方式了。”

第二天出城。

王二和小囡跟上了一个商队。

“张叔,咱们在这路上,会遇到山贼一类的吗?”

坐在马车上,王二与赶车的中年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

“山贼?哈哈哈哈!你是第一次出远门吧。

主城与附城之间,相距距离通常只有几十里,这段路中,是不可能存在劫匪的。

如果真有,那么第二天,就会被主城派来的部队剿灭!

毕竟,主城的安全,那可是绝对不容挑衅的。

就算有劫匪,也只会在两座主城之间的。”

“哦这样啊,嘿嘿,让你见笑了,我还真没有在主城间往来过。”

张叔有着孔武有力的背影,坐在他的马车上,基本上也感受不到什么颠簸。

“看你的小女友,你们应该不是普通人家吧。”

“不是的,小囡不是,我是她的乡下表亲,这次呢,我们是去长安城,探望一个朋友的。”

“长安城,那可不近呢!

长安城可是个好地方,歌舞升平,夜夜笙歌,在晚上的时候,长安城也如同白昼一般,也因此,被称为不夜城呢。

你们是不知道,那里可豪华呢!”

“张叔很了解吗?”

“去过,不过那里,不适合久住的。”

“怎么了?”

“那里东西贵啊——

无论你手里有多少金银,一晚上就总能花完。

我在那里有名的酒楼——天上人间,曾经吃过一次饭。

就咱们这家常便饭,你们不知道,就足有六十银呢!就这,还没有吃饱呢!

唉……

那里的东西,太贵了,太贵了!”

张叔说着,怀念着,也肉痛着。

“你们的朋友,能住在长安,那肯定是非富即贵了。”

“没有啦,长安也有平民的。”

“平民,也不会比我们这些刀尖舔血的人收入低!”

就在王二与张叔聊着时,小囡递给王二一个剥好的橘子。

“张叔,吃橘子。”

王二接过来,递给了为他们赶车的张叔。

“诶呦呦,是给你的,你就别给我了。

哦,对了,你还没跟我说,你们是什么关系呢。”

“小囡是我的小表妹,什么都好,就是太乖了,容易被人欺负。”

“确实啊,这个朝代,人善容易被坏人欺负,不说变恶吧,总要敢面对恶!”

“张叔说的对。”

王二与张叔聊得倒是融洽。

小囡又递上来一枚橘子,这下,张叔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你也吃,小囡。”

“嗯。”

小囡弱弱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一个挎剑的骑马男子,驱马来到他们的身边。

“小囡小姐,请收下这束花,我专门为你采摘的。”

这骑马男子略微弯腰,笑容亲切和善,语气也很温洽。

“谢谢,不用了。”

小囡没有理会,拆开橘子后,认真剥掉上面的白丝,递给了王二。

自始至终,小囡没有斜目看他一眼。

“孔公子,看来人家对你不感冒呢。”

张叔打趣道。

“张叔,你就别笑我了。”

尴尬地收回花束,但孔公子脸上,却没有什么好脸色。

“还要再努力啊——”

张叔又补充了一句。

而碰了一鼻子灰的孔公子,也驱马离开。

在他们来到商队之时,这个孔公子明显就是看上了小囡。

可能也是因此,商队才最终同意,让他俩随从的。

“孔公子是我们商队队长的孩子,为人有些倨傲,不过本性还是好的,

这两年,队长也让他跟货了。

不过,由于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一直没有太管教他,他的性子有些难以相处,希望你们别介意。”

张叔为孔公子打着圆场。

“嗯,我们能理解的,之前,我们村里的村霸,也是去了城里,被人教训后,才变得礼貌起来。

挨过外界的毒打,就会长大了。”

王二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说得张叔有些尴尬。

王二说得很对,但对就对在,这个“村霸”,便是孔公子。

他们没有尽到长辈的职责——

中午的时候,他们在一处驿站落脚。

王二与小囡,坐在一张桌子旁吃饭。

而那阴魂不散的孔公子,端着一壶清酒,走了过来。

“两位,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可以。”王二微笑着回答。

“谢谢。”

孔公子表现得相当有礼貌。

“喝酒吗?”

“不喝。”

虽然知道孔公子的本意不在自己,但王二还是礼貌回答了。

孔公子再看向小囡,小囡也只是低着头,摇了摇头。

“王兄,咱俩喝些吧。路上有张叔载着,不碍事的。”

知道小囡那路不通,孔公子也开了窍,准备从王二入手。

王二之前也是跟孔公子说,他与小囡,只是表兄妹。

“孔兄别为难我了,我真的喝不了酒的。”

“王兄说笑了,男人,哪有不喝酒的?一点酒,都喝不了的,还能称为男人嘛?”

孔公子暗戳戳地挺直了腰板。

“诶……”

王二暗叹一声,这个家伙,脑子有病吧。

孔公子想要在小囡面前展示自己,可以是可以,但王二已经说过,他与小囡是表兄妹了,用贬低她的亲人来展示自己,这不纯粹的脑残吗?

“那我喝一杯吧——”

王二还是打算给他留些面子。

王二为自己倒了半杯后,孔公子忽然这样来了一句,“王兄是不给孔龙面子吗?

半杯,少了。”

我喝酒已经给你面子了!

王二还是忍下了打人的冲动,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商队,还是不要闹僵好些。

然后斟满。

“王兄,来干一杯,一切情谊,都在这杯酒中了。”

王二无语,什么都还没有聊呢?谁跟你有情谊啊?特么的就一切都在酒中了!

“先……二哥,我来喝吧!”

说着,小囡接过了王二手中的酒,大口一饮而尽,然后将酒碗放在一旁。

小囡皱起眉头,似乎因为一饮而尽,有些胸口沉闷。

“没事吧。”

“没事。”

小囡勉强笑了笑。

“王兄,且放心,我这是专门为小囡小姐带来的清酒,因此,酒的度数不高的,不会有大碍的。”

孔龙时刻想要展示自己的贴心。

“这家伙——”

王二心中也有些厌烦了。

“我带你出去散散心——”

说着,王二拉起小囡,便离开了这里。

留下孔龙呆呆地坐在位置上。

慢慢地,孔龙有些不悦,“这个王二,竟然故意坏我的好事,我都已经与小囡小姐喝上酒了。

哼!别说你是小囡的表兄了,就是她亲兄,等到我追到小囡后,我也要好好地教训教训你!”

自言自语地说过这些,孔龙四下看了看,见到没人盯着自己,便悄悄地将小囡喝过的酒碗,挪到自己面前,然后装作喝酒的姿势,舔了舔小囡嘴唇碰过的地方……

“你本来不用替我喝的,我只是不爱喝,不是不可以喝。”

“小囡不想先生为难。”

两人在驿站四周闲逛着,此时的树木,已经开始抽新芽了。

小小的、嫩嫩的,很是可爱,也很有春意。

“你会喝酒吗?就那么勉强。”

“曾经跟着父亲时,尝过一些。”

说起父亲,小囡低下了头,看不到什么表情。

“以后别这样了,还有,这个仇,我们先记下,放心,我会找机会,教训一下他的。”

但小囡却摇了摇头,“不用的,先生,我没有生气的。

在我看来,他也不值得。就是一只聒噪的苍蝇而已,我不会理会他的。”

“小囡,会不会对我心生怨恨,怨恨我不帮你报仇?

你跟我也有好些时日了,你的仇恨,我也一定没有关心过。”

“先生,小囡不会的。”

小囡像是做错了事儿一样的紧张。

“这些天了,你应该对我有个大概的了解的,别做出这样的反应,我会反感的,相反,你大方地承认,我反而会满意些。”

“我……”

小囡有些委屈,似乎有些想要掉眼泪儿。

“小囡其实,其实……其实幻想能够报仇的,不过,小囡不会请求先生帮助的。”

“怎么?不请求我,还要让我请求你说,我来为你复仇吗?”

王二开玩笑地说道。

“不不不——

先生!

小囡的意思是,小囡的意思是,是不会让先生为难的,不会对先生提及,先生不用记得,小囡的仇恨的。”

王二暗叹一声,小囡跟她在一起,总是在害怕着什么。

王二知道,这事儿也不是能轻易改变的,至少,小囡的仇恨没有了结前,她会一直被囚困着,被自己的那颗心,囚困——

一天后,王二与他们来到了梁溪。

只是在这里休整了不多久,便再次起航。

商队的目的地,是长安的附城之一——新风城。

“现在,我们已经离开了梁溪的范围,正在赶往长安,但这段路途中,可能会有劫匪出来的!”

张叔对王二二人提醒道。

“所有人!都打起精神来!

这些天休息够了,该认真了,虽然不一定会有劫匪,但要是真有的话,我们可能就要殊死一搏了!”

商队的队长——孔锋,也就是孔龙的老子,在商队的前后游走,一遍遍地提醒。

他们属于重型保单,必须要保全货物的安全,不然,若是有所损失,他们的赔偿也不会少的。

而这种保单,有一种好处是,他们的酬金较多,理论上,如果真遇到了劫匪,是可以破财消灾的。

但破的这个财,他们是有预算的,不可能支付太多的,不然,一趟下来,就要亏了。

“小囡,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吗?如果真发生了什么事儿,千万不要逞强,有我在呢——”

王二对小囡说着,因为他已经发现,在他们离开梁溪后,就有人在跟着他们了……

而听到这话的张叔,只当是王二对小囡的照料。

又行进半日,他们来到了一处山林。

“看来,憋不住了呢……”

王二看向山林的左右方向,那里面,埋藏着几十号人马。

“停!!!”

最前方引路的孔锋,脸色变得阴沉,只因为前面的路中央,插着一柄宽刀。

“看来,还真是不走运!”

张叔默默地念叨一句。

“何方豪杰,在下空行商队,孔锋,请出来说话!”

孔锋声如雷震,在这空旷的山林中回响。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孔当家的,在下妖刀!

失礼了!!!”

从山林中,走出一强壮男人,露着的肌肉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疤。

站在宽刀前,一脚踩在刀柄上,妖刀目光阴狠且毒辣!

“孔当家的,来聊聊生意吧!”

就在此时,孔龙忽然驱马上前,在所有人没有反应过来时,长剑一挥,直指妖刀,

“何方宵小毛贼,敢挡爷爷的路,找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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