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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1 / 1)

前一刻还打人,下一刻又看起来文质彬彬。

不过在场的人,听了估计都要愣一下。

穿了一身奇装异服,就说自己是李世民的女婿。

你咋不说你自己就是李世民呢。

包括富弼,都不得不怀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玩py,玩烧坏脑子呢。

“既然你是欧阳修,那你又是谁?”

不等两人发话。

魏砚又问道。

富弼原本不想回答他的。

因为说不定自己说完,就又要像永叔一样,挨揍了。

不过你还别说。

看魏砚的口音,魏砚模仿得还挺像的。

即便富弼不知道唐人是怎么说话的,但魏砚的说话方式,就是跟他们大宋,有着稍许的不同。

而这种不同作用在魏砚身上的衣着打扮上,却也竟然是让他有点不敢确定了。

但这怎么可能!

你说自己眼前的两人是活生生地唐人?

要知道,按照魏砚的说法,就拿当李世民的女婿来说,至今已经过去至少有四百年了。

魏砚也不怕暴露自己的身份,反正,他以后又不住这里。

古人还是很有礼貌的。

当魏砚问到富弼叫什么名字的时候。

富弼也是举手回道:“富弼。”

说着,富弼警惕地看着魏砚的拳头。

没想到接下来魏砚却是道:“那么说你认识范仲淹了?”

“你知道范公?”

富弼何止是认识范仲淹,他当官都还是范仲淹提点的呢。

只不过现在范仲淹并不在开封,而是在外领兵镇守,现如今,李元昊谋反,他们大宋正跟西夏打仗。

所谓的西夏,差不多就是丝绸之路。另外,还要再加后世内蒙古的一部分地方。

要说,版图还是挺大的。

魏砚便道:“算是认识吧,我还读过他的文章呢,既然你认识,那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富弼只想说,我能拒绝吗?

魏砚看了看欧阳修,直接笑着说道:“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难道大宋的文人,都这么小气?”

看欧阳修的表情,恨不得打回来。不过魏砚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的。

富弼这才道:“不知道你有什么事想要我帮忙,既然是范公的朋友,那我定当尽力。”

魏砚便是道:“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我有一个儿子,我想让他在范仲淹的身边待几年,学点东西。这一来不认识路,二来,也没什么熟人。既然你跟范仲淹是认识的,那就好办了,麻烦你差遣一个仆人,把他带到范仲淹的身边就好。”

富弼心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可问题是富弼随后便道:“不知你是”

魏砚知道富弼的疑虑。

便道:“大唐,魏砚。”

其实准确地说,他应该说,‘新中国,魏砚’,不过对方未必能听得懂。

富弼觉得,魏砚一定是个疯子。

随后

魏砚又介绍起了身边的宫装女子道:“这位是高阳公主。”

魏砚越是这样说,四周的人越是觉得好笑。

差点都快笑出声了。

这该不会是在表演什么东西吧?

立刻有人道:“老板,你们酒馆最近请了新的伶人了?”

老板刚刚客人打架的时候就来了。

此时听到一旁客人的人,也是回道:“什么伶人,我店里没请伶人啊。”

说着,便又走上来对魏砚道:“这位客官,你要在这里喝酒吃饭,就喝酒吃饭,本店绝对欢迎,但是请你不要在这里闹事。”

魏砚便对富弼道:“过几天,我会让我儿子到府上登门拜访,也正是我与高阳公主生的长子,到时候,就拜托了。老板,刚刚点的东西给我打包带走。”

随后

众人这才纷纷散去。

老板甚至连点了饭菜不要钱的想法都有了,没想到,这客人竟然还打包,还愿意付钱。

那就还行。

下了楼。

魏砚便带着高阳,拎着打包的吃食离开了。

很快,就消失在挤满了人的大街之上。

透过二楼的窗,富弼跟欧阳修看着两人慢慢地消失在大街上。

此时欧阳修的眼睛还有点睁不开,说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疯子。”

“怎么样?没伤到吧,要不,让老板煮个鸡蛋来烫一下。”

“没事。”

只能说,此时两人还把这全然当做是一场闹剧。

以大宋的繁华,的确不排除有伶人这样表演。

之后,两人便又继续喝酒聊天。

既然要把魏善白放到外面来历练。

自然而然,魏砚也必须把准备工作都做好。

三天后

一家人也算是来搓一顿大宋的饭菜吧。

魏砚找了城中最大的酒馆,之后又包了一个庭院,再把全家老少都带了过来,给魏善白准备了一场丰盛的离别宴。

所有人看到这大宋的繁华景象,都不禁有点被惊呆。

毕竟

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做生意居然做到了街道上面来。

这在大魏,那不得挨板子?

老板看着这一家子,也觉得有点厉害。

你这好像全家上下,都是皇帝、皇妃。

现在表演都表演得这么厉害了吗?

相信,这不用多久,就会成为开封府的一项美谈。

临别之际,魏砚有些话也不得不跟魏善白说。

“首先,遇事不要慌。”

“其次,暂时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范仲淹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你也不要完全学他,学他好的地方,也就够了。还有万事万物都要辩证地去看,这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他们很多人看着很好,但其实,内心里未必就没有藏着龌龊的东西”

“你读书肯定读不过他们,所以要想当官,从军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文臣把武将控制得死死的,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世界那么大,接下来,就随你自己去探索,十年后,再回来,到时候,再让我看看,你成长到哪一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相信十年后,你会比现在成长不少。”

这几天,魏砚想了很久,应该要给对方一个什么样的金手指,毕竟,没有金手指,可不好混下去。

最终

想了想,还是觉得,就开门这一点,就够了。

再加一个自动的不坏金身吧。

能防御一切攻击,用刀剑戳在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就算是用宋朝的弩箭来朝着眼睛射,也绝对无伤。

并且还能免疫一切带毒的东西。

就算是用烟熏,火攻,都不怕。

还能拿来潜水。

反正

就突出一个,用着,坏不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魏砚的不死不灭。

有个这样的金手指,也方便他去打仗。

其实好男儿,都应该上战场,经过一番鲜血的洗礼。

当然!

魏砚接下来,也说了。怎么活,魏善白自己安排。

他现在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在范仲淹的身边熟悉这里的人和事。

之后

他再慢慢地选择自己的大道吧。

盛宴过后,这一天的晚上,富弼的府上便来了一位年轻人。富弼毕竟是开封府的名人,只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找到他的住处。

富弼看着魏善白,只能说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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