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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进山(1 / 1)

(码子好累啊,趁着午休时间码子,更苦!大部分写手都是为了混口饭吃,不容易啊,大家多支持一下……)

“给我起!”

黑袍人一喝,更多的意念附着在镰刀上,那把血色镰刀顿时凶猛了许多,把老贝勒爷的血气稍微避开,化为一道光芒,割裂空气,砍向云霄的脖颈。

云霄后退,一步好几米的跑出屋里,来到了院子里,镰刀也跟了出来。

老爷子正欲上前帮忙,那三叉戟凭空一个闪烁,就来到了昏睡中的李玲上方,戟刃向下,欲要刺进眉心,把魂勾出来。

“哼!找死”

老贝勒爷一吹胡子,立刻,气势变得高大巍峨,先前的老农气息一消而散。

双掌青黑,变的如蒲扇大小,上面的毛孔闭合,里面的筋络都练得结实筋道,像两只铁铲子。他的八卦掌远远超过周老财的那两下子。

八卦掌,最简单的攻击方式就是拍,一双手掌猛拍。

“咔嚓”

这一双手掌直接把那三叉戟拍飞了,着力点正是戟杆的中心黄金切割点,防御力最弱的地方。

这一下拍的实实当当的,那三叉戟被拍成两半,砰地一声,打在墙上。

接着,这碎裂的兵器中又溢出丝丝黑气,转眼间漆黑的兵器,就变成了露出原色的槐木,这金属般的兵器竟然是槐木芯做得。而那些黑气在半空中凝结,变成了一张鬼脸。

鬼脸似苦似笑,发出呜呜的鬼声。李玲听到这鬼声,那魂魄中的灰魂青魄躁动起来

“喝!”

老爷子一声暴喝,如狮子吼,万兽俱静,滚滚的热浪从嘴里散发而出,空间出现了如水般的涟漪,这是声波通过空气传播,让人的眼睛产生一种错觉。

‘吼’功,就是武者通过强大的内脏功能,把声音通过喉咙,极致压缩,一吼出去,震碎耳膜,取得是那种震荡之力,一字曰‘震’。

声波穿过那鬼脸,鬼脸就融化般的变成了雾气,消散了……

而云霄这时也险之又险,他刚刚施法招魂,精神和元气都消耗颇大,脑海都隐隐作痛,现在道术已无法施展。只能依靠身体的闪躲能力,幸亏他也是练武的。

至于那把镰刀,看一眼,都冒着丝丝冷气寒光,云霄也不敢拿手去碰。而且这镰刀就和飞剑似得,与主人心意相通,指挥如臂,你去夺,很有可能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削下来。

镰刀如跗骨之髓,追的云霄双腿都有些麻了。

随手捡起旁边的一根木头,扔了过去,只见镰光闪过,木头一分为二,切口光滑。锋利的镰刀,如死神的使者,这可是杀人放血的好东西,不是那些表演的用的铁皮。

“凝!”

云霄压榨剩余的精神力,勉强施展了一个小道术,对付道术法门,还是用道术的好。

一字出,天地元气受到命令,滚滚聚集,在云霄的面前形成了一堵元气墙壁,透明,如水墙般,就在镰刀划过元气墙的那一刹那,轰然引爆,轰的一声,把地面炸了一个一米深的大洞。

元气就是因为这种性质,人体能通过某种方式,把它释放出去,产生强大的破坏力,所以‘元’是一种放射性元素,比‘镭’的辐射都强得多。

那镰刀被炸飞,之后,摇摇晃晃,飞行的速度都有些慢了。

这时,周老财手中提着一条大黑狗过来,“汪、汪”,黑狗被他掐着脖子,很难受。

咔嚓一声,手一歪,就把黑狗的脖子给扭断了,那张狗脸转了一百八十度,直接扭到背后。

“小子,接着!”

死狗直接扔给云霄,云霄接过那死黑狗,手腕一甩,以力打力,身子转了一圈,狗尸改变方向,再次加速,撞向那镰刀。

‘噗嗤’

镰刀插在黑狗尸体上,狗血四溅,这把邪兵被黑狗血污了,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就像跑到陆地上的鱼一般,还在不停的颤抖。

狗尸的一道道血气被镰刀吸收,这尸体竟然变得干瘪,毛发灰白。那把镰刀也更加血红,镰刃上的血水滴答滴答的……

周老财过来瞧了一眼,“不愧是邪兵,竟然能吸收尸体的精气,这要是让人拿到,肯定忍受不了这种诱惑,变成杀人狂魔!”

云霄走过来,舒了一口气,看到还在蹦跶的镰刀,大脚丫子就踩了上去,把它辗到泥土里,终于不再动了。

老贝勒爷也拿着那两节断裂的槐木芯,看到云霄无事,这才放心。把槐木芯随手扔在一边,准备当柴火烧。

“怎么样?这把镰刀是怎么回事?”

云霄拿起镰刀,入手冰凉,却不沉重,只有半斤左右,毕竟太沉了,意念控制不住,飞不起来!

手指弹了弹,放出金铁交织的声音。

云霄抹了一下下巴,开口道:“这应该是一种合金材料,既要保证锋利,又要保证它的重量,这种材料应该很难得,里面的铁元素应该占20%左右,还有15%的镍元素,剩下的就判断不出来了!”

老贝勒爷拿过来掂量了掂量,摇摇头:“太轻了,使着不顺手”。

“老爷子,这不是拿来大劈大砍,而是古代剑仙用的飞剑一类,飞剑纵横千里,如果材料用的是大铅弹子,神仙也控制不了!”

云霄接过那镰刀,随手把镰刀别到腰上,这东西要想清除原主人的意念,就要用自己的气息温养,最好每天用鲜血喂养,这样才能把这兵器真正夺过来。从本质上来说,这是意念兵器,云霄准备把它返炉,加上铁母,打造一把飞剑。

“老爷子,我已经知道那老家伙的位置了,我们先一鼓作气处理了他,不然放虎归山,徒留后患!”

周老财点点头,道:“三叔,不错,一定得杀了他,这种危险分子留在世间,睡觉都睡不安稳!”

“好!”

贝勒爷一点头,那老东西做事越来越超限,竟然对孩子下手,就算云霄不说,他也会动手。

“老大,老二,仔细看家”,老爷子吩咐了一声,立刻屋子里出来两个五十多岁的汉子,虽然上了年龄,却身高体壮,身上都有功夫,三流巅峰,不必周老财差,这是老爷子的俩儿子。

贝勒爷,周老财,云霄坐着雪橇,立即赶路。

……

那座木屋里,就在镰刀被黑狗血污了的那一刹那,黑袍人噗的一声,吐了口鲜血,意念兵器和主人的心神相连,兵器有损,心神也会损伤。那口鲜血呈暗黑色,落在木质地板上,竟然发出嗤嗤声响,木板被腐蚀了,连鲜血都有强烈的腐蚀力。

“先走,希望老家伙你追来,到了林子里,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大礼物,那时候,再一绝这几十年的恩怨”,他的嘴角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

黑袍人的大杀招才刚刚开始。

招魂幡一卷,把天启收了进去。那七个大汉,把死的那个汉子放到一边,不再理会,连忙跑过来,跟着黑袍人进山,不见了踪影。脚印被纷纷飘落的雪花覆盖,就算是鼻子最灵的猎狗都找不出。

木屋的一边就是大山,攻击和逃跑都很方便。

三个时辰后,云霄三人来到了木屋。

老贝勒爷抽着大烟,走了进去,看了一下,房间里空空荡荡,只留下那一具尸体。

云霄也走了进来,叹了一口气:“不出所料,那老家伙跑了!”

老爷子看了一下那白茫茫的大山,山上一棵棵大树光秃秃的,叶子掉光了。东三省也是属于季风气候,没有常绿阔叶林,也没有俄罗斯的那种针叶林,到了冬天,叶子也会掉落。

厚厚的积雪,天上还在下着鹅毛大雪。

“追!”

老爷子一咬牙,下定决心。

云霄一笑,肩膀上的三八大盖一竖,‘哐’的一声,朝天放了一枪,冰冷的枪杆里冒出丝丝青烟。

“干他犊子!”

三人把雪橇放在一边,身上带着武器,老周头腰上别着两把半自动卡宾手枪,手中拿着mp40冲锋枪,一拍子弹斜跨在肩膀上。

云霄看着他这幅打扮,这真是全副武装,放在城市里,那就是恐怖主义。

老周头晃了晃腰间的一个小麻布袋,道:“小子,看到没,这可是我年轻时从一个汉代的古墓里挖出来的,里面装的军火能把好几个城镇炸平了!”

“你不是说你的军火都埋在林子里了吗?咋又放在这里!”

周老财嗤笑,“埋在林子里?你也真信?这东西我每天都要搂着睡觉,老子一辈子都是拿着枪杆子过来的,东西放在别的地方,我这心放不下啊……”

云霄听着这话,脑海里想象着搂着一群炮弹睡觉,浑身打了个哆嗦,这东西一不小心走了火,可是真正的粉身碎骨,连渣子都没有。

老贝勒爷两手空空,他最后的武器,就是他的一双长着老茧,平时在土地里捣鼓泥土的双手。必要的时候,这双充满泥土气息的双手,就会成为勾魂的使者。

……

三人进了林子,林子里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只有一望无际的白色,起伏不定的地势,一棵棵竖着的大木杆子。

这时候,鸟雀都南飞了,田鼠、狐狸、猴子、老虎都趴在窝里,冬眠。那些最难缠的毒蛇蚁虫也在睡大觉,这也是一个好处吧!

不过里面有冰窟窿,有的还有夏天时,那些猎人设置的陷阱,陷阱被厚厚的大雪覆盖,成了最完美的狩猎场,陷阱中全是大木刺,普通人掉进去,腿肚子都被刺穿,鲜血一流出来,就冻成冰粒子,活活疼死。

黑袍人留下的痕迹很少,但三人都是老猎人,有着天生的敏觉,根据那一丝蛛丝马迹,就能大致判别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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