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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第六师团的落幕(1 / 1)

“六吨火箭弹,给我拿下谷寿夫的人头。”

在前沿指挥所里,亲临一线指挥的刘师长霸气侧漏的宣布。

经过多日来的血战,第六师团就像竹笋一样被层层剥皮,只剩下中间那么一丁点,最嫩的部分。

刘师长的这道命令,意味着对第六师团要发起总攻了。

歼灭日军一整个师团,是注定要载入战争史的。

指挥所里的众人注视着师长,难掩激动的颤抖,他们是在创造历史啊!

可也有冷静的主。

师参谋长提了一个问题:“最后一次进攻,部队的作战序列都已经安排好了,只是独立团还参与吗?”

多日来的血战,独立团能站着喘气的不到八百了。

不计算炮兵医生等技术兵种,把马夫伙夫等后勤人员加进来,能扛枪冲锋的也就不到六百。

围攻第六师团的有小三万人,不差独立团那八百。

关键是独立团已经伤亡三分之二,许多战士都是轻伤不下火线负伤作战。

目前兵源充足的情况下,完全没必要。

考虑到独立团再打下去,建制都要打没了,参谋长才会有此一问。

刘师长太了解李云龙了,这时候要拦住独立团不让参战,比要了李云龙命还难受。

这是逼他抗命啊!

师长思索后安排道:“允许独立团继续参与战斗,把他们放在侧翼。”

独立团这把锋利的刀已经砍钝了,眼下不适合砍骨头了。

最关键的正面,还是要安排给建制完好,仍然保存了更多实力的部队。

半个小时的准备后,各作战部队已经就绪。

整整一个火箭炮营,用密集的火箭弹袭击,拉开了总攻的序幕。

十分钟内打掉三千发火箭弹。

相当于三十多个炮兵营在齐射,铺天盖地的火箭弹砸下来,连大地都在颤动。

日军的阵地化成了一片焦土,各作战部队全线发起进攻。

独立团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哒哒哒,哒哒哒……”

八一式步枪的短点***准的干掉了躲在石头后顽抗的日军。

李云龙在赵刚的管束下,极少有机会上一线战场,但他的枪法还没落下。

一百米两个短点射干掉一个小鬼子,已经算是不错的枪法了。

一枪干掉一个敌人,那是专业狙击手都无法做到的。

抗日战争中,中央军平均杀伤一个敌人,需要消耗两千发弹药。

八路军和新四军蛮节省的,强调最后一颗子弹干掉一个敌人,可实际上平均下来也需要四十发才能杀伤一个敌人。

很多人误以为,打仗就是地道战,游击战,躲在暗处放放冷枪就行。

有足够的时间瞄准,枪法水平可以,一枪干掉一个敌人不成问题。

实际上并非如此。

在大规模的战斗中,一句话:“机枪掩护。”

机枪手便会进行压制式概略射击,对敌阵地进行扫射,大量的子弹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给突击部队创造机会。

倘若无法做到短暂压制敌人火力,那突击冲锋就不是进攻,是直接送上去吃子弹了。

独立团坚守阵地时是如此。

轻重机枪加突击步枪的组合,使得日军轻武器根本无法压制火力,必须得动用火炮打击压制。

现在角色互换,日军第六师团防御坚守,亦是如此。

只不过负责进攻的八路军,用火炮进行覆盖打击,重机枪一刻不停歇的扫射,彻底压制住了日军的火力。

进攻的突击步兵有了良好的条件,能从容的做到精确射击,一发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事实上,如果被敌人重机枪打的不敢抬头,日军鼓吹的打的准的枪法,就就是一个笑话。

此前他们能那么做,是他们炮兵和轻重机枪的火力,轻松的压制住了对手。

现在压制不住了,缺乏作战环境,精确射击便难以成功了。

轰的一声。

迫击炮的一发炮弹,落在了环形工事里,把两个日本兵炸的挺尸了。

伴随着当面敌人最后一挺机枪火力点被拔除,剩下的敌人已经不构成威胁了。

李云龙那狂野的声音在阵地上响起:“独立团,跟老子冲!”

他从地上爬起来,端着突击步枪一个箭步射了出去。仿佛回到了曾经是一个兵的峥嵘岁月。

“和尚,保护团长。”

赵刚扯嗓子吆喝了一声,抱着枪冲了出去。

他们就像两个领头羊,率领着坡下的独立团,如潮水般涌上去,给敌人以最后一击。

这是围攻第六师团的最后一战了。

做人要有头有尾,独立团是当初被敌人打得最凶的,现在他们要还回去,拿出最凶狠的一面终结敌人。

团长是指挥员,要在后方坐镇指挥?

现在不存在了。

索性豁出去了,全团出击,团长带头冲锋。

拿出决死一战的架势来,跟敌人拼了。

独立团虽然被安排在侧翼,可在李云龙的带领下,进攻速度快了友邻部队一截,居然反超了。

他们先一步攻到了第六师团的核心。

“队长,这里有一网大鱼。”

突击队的一名战士发现了山洞,立即呼叫人手。

王根生对着山洞就是一顿扫射,带着人一马当先的冲了进去。

他惊讶的高呼:“咱们发达了,快去把团长找来,发现鬼子师团指挥部了。”

李云龙不久后闻讯赶来,王根生已经带人做了清点。

中将一个,少将一个,佐一级的军官有十二个,尸体并排摆放,全部都是用手枪自杀的。

密码本已经烧毁,电台遭到破坏。

象征着师团的旗帜,被烧成了灰烬,只有一份烧了一半的诀别电报送到了李云龙手上。

李云龙连汉字都不识得几个,更别说日文了。

他招呼通讯员:“快去请人来。”

第六师团被包围消灭,绝对是头号新闻。

总部的战地记者,在最后一战中也加入了进来,冒着枪林弹雨的风险记载战地实况。

他们的敬业是后辈所不能比拟的。

记者和摄影师来到山洞,先看了那份诀别电报,又拿出一片从报纸上裁剪下来的照片,跟地上的尸体进行比对。

当年谷寿夫率领第六师团在南市大屠杀,媒体争相揭露报道,留下了这个臭名昭著战犯的照片。

“是他,他就是谷寿夫。”

记者指着地上的尸体激动的叫道:“快把它拍下来。”

这个臭名昭著的战犯,当年不过是被调任闲职,可以说是一种庇护。

现在凶手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

可以告慰那些冤死亡魂的在天之灵了。

李云龙在山洞里站着呆了一会,干掉了头号对手仇敌,喜悦吗?

确实是有的。

不过更多的还是怅然若失。

既定的目标已完成,一时间没有了接下来的方向。

整整一个礼拜没有睡好觉了,不是在打仗就是在赶路。

之前是靠着一口气,不把敌人干掉是不罢休的气硬撑着。

现在一口气泄了,他只觉得无尽的疲惫,非常想好好的睡一觉。

“李团长。”

七七二团的程团长远远的见到他就打招呼:“你们独立团真够快的,位置比我们偏,居然还是第一个冲进敌人指挥部的。”

李云龙充耳未闻,程团长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心中暗骂不识抬举,掉头走了。

草包一个,他在李云龙心里面就是那形象。

李云龙没心情,就不愿搭理他。

穿过被打成焦土的战场走下山坡,李云龙正准备回去找个地儿睡一觉,却听到了一阵悠扬的歌声。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

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有一天战火烧到了家乡

小伙子拿起枪奔赴战场……”

时间像是凝固了,战士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听那沙哑的歌声。

李云龙驻足在原地静静的听完了一曲,待到结束同所有战士一起行注目礼。

听上去是个战火而改变,忧伤的爱情故事。

警卫员虎子上前去打探询问了情况。

唱歌的是他们独立团一个月前刚调来的一名连指导员。

那人是个知识分子大学生,未婚妻就死到了南市里,歌曲就是他本人创作的,纪念那段爱情故事。

李云龙错愕了良久,他记起此人来了。

之前的战斗中就很勇敢,一副不要命的样子,要不是运气好早死八回了。

没想到此人原来身上有这样的故事,怪不得那么拼。

“是条汉子,这回鬼子都死绝了,他也报仇了。”李云龙淡淡的评价了句,继续往回走。

歌曲确实优美,只是充满了忧伤。

李云龙不喜欢这样的调调,他喜欢有气势积极向上的,譬如黄河大合唱,义勇军进行曲。

那个才是男人该有的胸怀。

他本人,以及率领的独立团,也践行了勇猛无畏的精神。

王牌师团又如何?

敌人的兵力是他们十五倍又如何?

有飞机助阵大炮猛轰又如何?

他们独立团都撑过来了,还坚持到了最后,给敌人送上了致命一击。

胜利属于他们独立团,属于每一位八路军战士。

论功行赏,他们独立团是头号功臣。

夸张点说,就是李云龙带领着他的独立团,拖垮了一个师团。

以少敌多,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倒头就睡的李云龙,嘴角还挂着胜利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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