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零险些因为一时贪看,耽误了正事。
“大橙子,你倒是提醒我了,我本来想好了要今天完成一部分征文的初稿。谁知道我读着例文,竟然读上瘾了。不行不行,我得开始写了。“林零总算下定决心,静心写作。她关掉了例文的文档。
不过她这半天的时间倒也没算白费。例文的风格、特点,也算是潜移默化之中对她的行文思路形成了渗透。卡文卡了大半日的林零,此刻倒有些下笔如有神的劲头了。
“林零姐,你可要注意时间,咱们今天还是要早点休息的。你的脚伤,如果熬夜熬的太晚,只怕是要浮肿了。“
“好的,我明白。“考虑到魏澄需要早些休息,自己也有脚伤,林零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
她码字的速度的确很惊人。魏澄去洗手间卸个妆洗个澡的功夫,她竟然写了三四千字之多。
魏澄出来之后,看到林零绚烂的打字手法和飞快的码字速度,心下一惊。
她并非没有见过林零码字,在她刚刚加入灵感传媒,成为一名实习生的时候,凡是文案方面的工作都是由林零亲自教授。
可无论再看几遍,魏澄还是会被林零的文字功底和手速折服。
“林零姐,我洗好了,你今天还要继续写吗?“
“你等着,我凑个整,马上就洗。“
好吧,就知道林零姐做不到说休息就休息的。更不用说她今天书虫病一犯,已经耽误了这么多时间了。
魏澄猜想,林零此刻的思路,大概如汩汩涌动的清泉,她现在正要趁着例文收获了文感发挥一番;若是有什么事阻塞了她的思路,影响到他的写作,恐怕她又容易陷进那焦虑的情绪里。
“好的,我再刷会手机,你写完就也洗洗睡吧。“魏澄也不催了。
她以为林零说的凑整,是把两千多字凑到三千字。可直到她在睡意朦胧中放下手机,迷迷糊糊地阖上眼睛,才预感到林零所说的凑整,很可能是写到五千字为止。
因为她几乎是在林零啪啦啪啦从不间断的键盘声中入睡的。
那声音听起来明明很催眠,但怎么从林零姐的背影来看,她像是越打字越兴奋了呢?
第二天清早,当魏澄摁断了自己手机震耳欲聋的闹铃声,却发现林零伏在桌上熟睡着,手依然放在键盘上。她熟睡的神态和表情像极了在课上打盹的高中生。
“林零姐,那个……我去上班了啊。“魏澄想给林零打声招呼,却发现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仿佛已昏死过去。
她甚至伸手探了探林零的鼻息。
万幸,还有呼吸。
再一看电脑屏幕左下角显示的文档字数……
天哪,林零姐说的凑整,竟然是凑够一万字。
这么说来,林零自己通宵坐在了电脑桌前,本着“业精于勤荒于嬉“的宗旨,焚膏继晷地用一整个晚上的时间,就把这篇文章的初稿码完了?码到自己的病还没有完全恢复,就可以靠码字活活累到自己昏睡过去的程度?
那她今天还需要上班,怎么办?
出于人道关怀,魏澄再次拍了拍她的肩膀,尝试喊醒她,“林零姐,我这会儿真的准备走了,要不我扶你去洗漱间洗洗脸再出门?你等会儿好上班。“
“好的,我知道了。“林零的脑袋像是灌了铅,费了半天牛劲才抬起来。她拼命地让双眼张开一条缝,看着魏澄说道,”昨天一不小心刷了夜,不过倒是把初稿码出来了,这几天我可以一边上班一边改稿了。我一直都很小声的,没有吵到你吧?“
……您开心就好,魏澄暗自想着:真是奇了,林零姐性格这么好,又总是对自己格外照顾,只有她这个变态的生物钟,难免让与她合宿的自己有些头疼。
“为什么迟到?“在主管办公室里,季筱站在主管办公桌的正对面,聆听着她的训示。
“这个月第几次了?为什么最近的工作态度如此的懈怠,我平时是怎样要求你的?“主管也许是将这训话进行得口干舌燥,她举起办公桌上的茶杯抿了一口。
“我很抱歉,我会注意的。“随着被主管叫到办公室训话的次数越来越多,季筱早已经逐步放弃对自己的约束。对于主管说给她听的各种重话,她已经完全麻木了。
也许恰恰是陈陌的离开,让她从此一蹶不振,曾经让她痴迷的名望,权利,金钱,现在充其量算是可望不可即,可即也无意义的过眼云烟。
至少在她看来,即便真得到了这些东西,她也无法获得陈陌陪伴在身边的那种快乐。
那是短暂的暧昧,却也是全天候的关心,是无微不至的照顾,是时时心有牵挂的偏爱,是内心深处最脆弱的部分只与一人分享的特殊。
更是彻头彻尾的虚假。
直至如今,季筱都不愿意说服自己,直视这须臾的虚假。
“你又这样,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吗?我说当年你是我所招募的那一批新人当中,最被我看好的。因为我从你身上看到了难能可贵的坚持,你能把自己热爱的事情做到极致,那才是你。“
“因为喜欢原画,就自己着手做了一个账号,吸引了数以万计的粉丝;因为喜欢新媒体,所以勇敢尝试在新媒体专业做出成绩,即便本科的专业课很繁重,你也能够挤出自己的碎片时间,在全国知名的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中获得入围奖的奖项,这对于毫无基础的小白来说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季筱,难道你甘心让自己归于平庸吗?难道你甘于放弃你长久以来所做出的努力吗?“
主管细数着这些,季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攥紧了自己的双拳,她的指节隐隐发白,手指甚至发出咯咯的响动。
也许她为自己的不争气感到愤怒,也许她被自己的时运和经历蹂躏得不甘心。
“……我以为我可以通过努力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这一次,季筱终于缓缓开口。
和陈陌断绝联系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在工作状态低迷、主管找她训话的时候,愿意吐露一点自己的心声。
“我以为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成为这个组里的佼佼者,当时面试的时候我有留意您对我还有其他应试者的态度。我相信您是欣赏我的,所以我的目标就是成为这个组的组长。”
“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位置竟然能够轻而易举地被出身名校的沈凝得到。还有林零,明明是比我晚到两年的后辈,却能够轻而易举地给全组留下擅长文案的好印象。”
“这时候我才不得不强迫自己面对残酷的现实,名校出身的孩子们的确拥有更好的教育资源,他们在求学期间所锻炼出来的能力,很可能是我在社会摸爬滚打个两三年所获得的几倍甚至数十倍。而且他们的履历仿佛闪闪发光,在过简历关的时候就能压我一头。未来的工作中也比我多出不少天然的优势。”
主管顶不爱听这种为自己的颓废找借口的话,“你就因为这些就放弃了你自己的前进步伐吗?要知道你的竞争对手从来都不是别人,而是昨天的你自己。我想,一旦你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别人的身上,你就很难以专注自己的提升。”
但她见季筱终于肯松口,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且愿意接受她的开导,还是宽心不少。
她的语气转而变得柔和,“记住了吗?”
要知道这一两个月,季筱作为组里的老人,不光没有带头做好业绩,反而给全组拖了后腿,最头疼的人就是主管。
主管这些天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她多希望季筱能够听进自己说的一句半句。
“不,您不明白。“季筱异常肯定地说,“我明白您说的这些道理,我都明白的。是生活,是生活把我一步一步逼到如今的。”
沈凝那样出色,季筱时时处处都没有出头的机会。而且每每沈凝出席各种重大的会议,或是向甲方做汇报,极容易遇到同样名校出身的甲方高层,甚至能直接以校友的身份和对方无形中拉近距离。
一而再,再而三,沈凝总是最受赏识的那一个。季筱越是留在新媒组,心就越冷一分。不然也不会想到截胡沈凝负责的项目这种缺德的损招。
“这样的生活,让我很压抑,很受挫。您也和沈凝、林零她们一样,是名校出身的人,所以您也没有办法理解我的感受。对不起,我现在……我现在的想法就是这些,我不想欺瞒您什么。”
季筱说这话的时候,眼底尽是自嘲,“这里从来也不属于我,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她再看向主管,后者却是微笑着摇了摇头,“不,魏澄,我其实可以理解你。我在成为新媒体方向的主管之前,也经历过事业的低谷与瓶颈。你所看到的我的名校履历,其实是我在任职期间,被我当时的主管嘲笑学历不够出众,才自费读的part-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