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华娓娓道来,“我投身秦相阵营,是由他人授命,是我一步一步将秦相逼上绝路,一字一句挑拨秦相跟霁王,所行一切皆是听命行事,秦绾绾很聪明,在铁矿一事被揭发后,便对我心生怀疑,但秦相不如她聪明,对我言听计从,致使他们父女产生隔阂,我从内部开始瓦解他们的势力,然后将他们的计划传递给霁王,就比如那五千精兵就是我告诉霁王的,以及谋害先帝的真凶。”
话毕,他再度抬眸看向花不语,“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主子荣登大位,怎么会容下我这个知情者,若我不尽快逃走,只怕也要落得个身魂分离的下场了。”
纳兰殊将一锭金子丢给书童,话却是对公子华说的,“十两金,够你治伤。”
书童看着公子华,不知该不该收下金子,而公子华则点了点头,让他收好。
见事情已经解决,花不语便带着纳兰殊准备离开,却听背后又响起了公子华的声音,“姑娘,十两金只够付药钱。”
闻言,纳兰殊又丢出一锭金子,公子华面不改色地收下,却又得寸进尺,“姑娘,且不说你毁了我的马车,我还如何逃命,现在我又因你浪费了那么长的时间,如果我因为差了这段逃命的时间而丢了性命,姑娘也会良心不安吧。”
“哦?”花不语挑眉,装作听不懂地看着他,“左右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如此无用,你还不如呆在原地束手就擒算了。”
公子华从书童手的两锭金子拿了过来,双手奉上还给她,并说道“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这些金子当做在下付给姑娘的酬金,保我平安脱险,至于姑娘毁他人财物,伤及无辜,就当做没有发生过。”
掂了掂手中的金子,花不语眉角一抽,这好像是她们的金子吧,好个舌灿莲花的人,她差点就被绕进去了,难怪这样的人能将众人耍的团团转。
纳兰殊不乐意极了,看了一眼被毁掉的马车,问道“阁下还没说清楚,这辆马车从何而来?”
公子华舒了舒喉咙中的干痒,瞥一眼身后的马车,缓缓说道“在下在一个时辰前遇见了一对夫妇,他们非要与在下换马车,在下急着逃命,自然不会多做纠缠,只好随了他们的意。”
纳兰殊看向另一个方向,料定了这对夫妇定是幽姬与窦文君,怕他出尔反尔便与人换了马车,既然如此,他们也不会按着最初定的路线逃走了,朝着北方这个方向再追下去也无济于事。
很快,后方传来凌乱的脚步声,花不语很爽快地收下了金子,无奈地说道“看来,这金子我是不得不收下了。”
一批黑衣杀手从后方追来,目标正是公子华。
“姑娘,他们要取的是我的性命,你可要将我护紧了。”公子华始终保持着谦卑有礼的模样,哪怕面对凶狠的杀手,神色也不见慌张。
花不语扫了一眼他,道“老实呆着。”
说完,她迎上汹涌而至的杀手,矫健的身姿如重重幻影穿梭其中,先前衣服染上的污秽被一注注的鲜血溅染,渐渐失去了黑色。
纳兰殊不动声色地绕到了公子华的身后,五爪瞬间落在了他的肩部,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捏碎他的整个肩膀。
“公子华,这些人当真是他派来的?”
公子华感觉到了加诸在肩上的力度,佯装不解,“在下不知你口中的他是谁?”
“少装糊涂。”纳兰殊在他耳边低语,“你帮了他除了秦相一党和霁王,他派人杀了你这颗废棋,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可我想不明白,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何须如此兴师动众?”
公子华的目光在杀手之间流转,随后低声答道“你看这些人,武功路数出自同一门派,说明了他们是某个江湖组织,在下死在这些杀手手中,是最不留痕迹的。”
听到这近乎合理的解释,纳兰殊慢慢收回手,买凶杀人是江湖上常有的事,官府也不敢太涉足江湖的规矩,所以死在这些人中就与朝廷无关,追究起来,只会被当做仇杀,这才是买凶杀人高明之处。
山野之处,渺无人烟,花不语等人只能在山上露营,书童打了些水,开始给公子华梳洗,在这个过程中他特意地避开了额上的伤口,将脸上的血迹擦拭干净。
花不语拾掇了些干柴,点起了火堆,完事后,脱下了沾血的外衣,这一个动作顿时吓坏了书童,忙捂住了公子华的眼睛,自己也背过了身子,涨红了脸,骂道“你这女子好不要脸,竟然当着男子的面宽衣解带!”
花不语抽了抽嘴角,望着手里的外衣,又低头瞧了一眼穿在身上的里衣,还有好几层呢,不透又不露,哪里不要脸了?!
纳兰殊提着收拾干净的山鸡回来,正好听见了书童的那句话,立马回呛道“所见即所想,你心里想的龌龊事何必道出来污了我等的耳朵。”
一句话堵得书童张口结舌,只能干瞪着眼睛。
他将体型小的野鸡丢给了对面的人,再将手里头清理得白嫩干净的野鸡架到火上烤。
看着连根细毛都没有的野鸡,花不语竖起大拇指夸奖道“不错不错,做的真好,这天下还去哪找像你这般心细如尘的人。”
纳兰殊解下自己的外袍,披在了她的身上,温柔地说道“夜深露重,小心身子。”
面对俊秀之人如此贴心的关怀,换了寻常女子只怕会羞得满面通红,但她却是个异类,肆无忌惮地穿了起来,并将半个身子倚靠他身上,低声喃喃道“我先小憩一会儿,好了再叫我。”
见两人亲密的姿势,书童磨了磨牙,暗骂不知羞耻!
公子华低眉看着脚下连血带毛的野鸡,抿了抿嘴角,伸出不沾阳春水的手指碰了一下野鸡,见此,书童赶紧将那只野鸡从他眼皮子底下拎走,并道“这等血腥之物岂能脏了先生的手,待我去清理干净,再拿来。”
说罢,他寻着提水来的小路走去。
夜幕间,一双幽深的眼睛紧紧盯着公子华,仿佛想要看透他身上的每一处,或是探知他脑子里所思所想,哪怕此人理由再足,也是不可信的人,决不能让他一路跟着他们。
除了林间吹来的凉风,公子华还感觉到了一道阴森森的视线,于是毫不避讳地对上了纳兰殊的视线,问道“阁下是在看什么?难不成在下穿着有失体统?”
“我只是想在一个病弱公子,还能在人世间逗留多久。”
这话……尖酸刻薄!
公子华合时宜地咳嗽了起来,看上去的确不像是能长久存于世的身子骨。
纳兰殊挥袖扫去面前的空气,脸上闪过一丝嫌弃的表情,“阁下莫不是患了肺痨之疾?”
公子华止住了咳嗽声,脸色有些白,答道“阁下不必害怕,算不上肺痨,断然不会传染给二位的。”
纳兰殊认真地看了一眼他的病态,黑亮的眸子沉了一下,故意说道“叶非乃是鬼医之徒,他如何说?若是没救,你这咳疾这辈子是无望了。”
“在下不敢奢求太多,能活几日算几日。”
公子华不由失笑,这人的疑心可真重,动不动就怀疑自己,难道自己的伪装在他看来就这么失败吗?
“是吗?”羸弱之躯,看破生死,上京不求医,反故意卷入朝野之争,如今辅佐昭王事成,却卸甲逃之,看似合常理又不合常理,这是他遇见过最难以琢磨的人。
翌日,四人出了林子,进入附近的一个小镇子,街市喧闹,甚是繁华。
花不语进入镇子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金子租了辆马车,车夫见到金子时立即两眼放光,捧着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说道“姑娘放心,我一定会将这位公子安全地送出济州。”
公子华不动声色地挑了一下眉毛,道“姑娘收了我的金子,就打算将我丢在半途不管了?”
她抬了抬下巴,目光瞥向车夫,“你的金子在他那里。”
“追杀我的人不会就此罢手,我死了权当自己作的,但……”说着,他将目光移到那车夫的身上,意味深长地说道,“若是连累了无辜之人,害得人家家破人亡,岂不罪孽深重?”
不知是他的目光寒渗,还是说的话太吓人,那车夫一哆嗦,立马将金子全数还给了花不语,并明言道“姑娘,我上有老下有小,实在丢不起性命,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说罢,他逃命似的,拉着马车就溜走了。
看着面前这张似笑非笑的脸,花不语忍了忍,他分明是故意为之,她就算将镇子里所有车夫叫来,也会被他几句话给吓走,看来她是很难甩开这块狗皮膏药了。
虽然金子重新回到了兜里,她依然心中不痛快,顿时摆起了脸色,“不知好歹,我大可以甩了你。”
他笑,“你我同病相怜,何不相濡以沫?”
花不语朝着他跨了两三步,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将对方细微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才说道“你被人追杀,我却是逍遥自在,何来同病相怜?”
他毫不退缩地对上花不语的目光,亦道“朝廷收拢了霁王的旧部,对外宣称霁王妃已死,但有人清楚得很,真正的霁王妃正逍遥法外,霁王真正的死因一旦曝光,会引起什么后果,姑娘这么聪明,该清楚的,更能明白其中的利害,你如我一样,是根,斩草必除根的根。”
这话说的在理,她内心被掠起了一丝涟漪,勾唇道“纵使如此,你又能帮得了我什么?”
力气最小,跑步最慢,除了嘴皮子,到现在她还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有什么求生的本事。
公子华没有回答,只是抬手指着自己的脑袋。
城门口忽然传来骚动声,四人停驻下来,书童被派出去打探情况。
过了一会儿,书童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跑到公子华面前,说道“先生,出城的路封了,我们暂时是出不了城了。”
纳兰殊点了点头,随后看向花不语,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先找间客栈休息一晚。”
她颔首应道“看来,只能如此了。”
许多人出不了城,只能暂且留在镇子里,一时间造成镇子里的客栈客满为患,唯一还有空房的也只有全镇子最奢华的客栈了。
“一两金?!”听到掌柜的报价,书童拍桌子惊呼,“你怎么不去抢?!”
掌柜一只手飞快地拨弄着算盘,嘴巴如上面的算珠啪啪响个不停,“一两金包括了你们的住宿和餐饮,本店八位大厨分别擅长八大菜系,选用的食材都是一等一的,可比皇帝的御膳房,每隔一个时辰便有点心,晚间可供应暖汤,夜宵,本店的歌姬皆出自江南的艺房,每个客房内都备有专用的奴仆供客官驱使,更有十二时辰值班的保镖,这样算下来,一两金已经很便宜了。”
一两金足够寻常百姓家整年的开销,在这里却只能撑过一晚,委实贵了。
无奈,花不语再次将金子交了出来,同时转头看向书童,问道“你打算独住一间,还是与你家公子同住?”
书童忙答道“我要照顾公子,自然不能独住一间。”
十两金,足够要了三间客房,掌柜立即让小二给四人引路,安排了他们三间精致华丽的客房。客栈的楼梯盘旋而上,走廊墙上壁画让人眼花缭乱,三间房中间只隔着一条小河沟,河沟里流淌着清澈的河水,浸在河水中是大小均匀的鹅卵石,推窗即可看到看到对面的房间,两个房间之间连接着好几根红绳,上面挂着一盏盏五颜六色的花灯。
花不语进客房内,便一头栽到了床榻上,像是多日没有安枕过,一碰到枕头只觉得浑身都放松了下来,睡意一下子席卷了过来。
不多久小二就将一名丫鬟带到了她的客房内,点头哈腰地说道“客官,这是你的奴仆,有什么要伺候的尽管使唤,要是不满意,本店可以随时换人。”
丫鬟对她盈盈一拜,道“奴婢蕊息。”
丫鬟模样一般,身段优美,有一副好嗓子,声如黄鹂,悦耳动听。
奸商!这是花不语的第一感觉,能住得起这家客栈的都是些有钱人,有钱人习惯了前呼后拥地被人伺候,况且他们不会将钱财放在眼里,自然宁可多掏腰包,也不愿去寻常的客栈。
“过来。”她也学那些富商坐在了老爷椅,对蕊息招了招手,“给我捶捶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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