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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读《圣经》,毒口舌(1 / 1)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1章

阴阳相克,黑暗自然是避讳光明的,但如果同是黑暗,能否和谐相处而相安无事呢?

这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可胡须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细细斟酌,望着门外越来越近的另一伙人,坐立不安。

街上的场面混乱得堪比春秋战国,子弹横飞,围观的人群惊恐万分,排山倒海地向各处逃窜。

那个来历不明的团伙同样用黑头罩蒙着脸,看不出样貌,拢共才五个人,但面对警方无处不在的密集火力,竟能临危不乱,举起手中清一色的意大利幽灵m4式冲锋枪,一边反击,一边挟持了几个女人作为人质,有条不紊地向建行这边慢慢撤退,动作利索干净,没半点拖泥带水,但估计打死他们也想不到,无独有偶,建行这边竟也藏匿着几名与他们一样的亡命之徒。

局势间不容发。

“大哥,快做决定,办么?”强子冷冷盯着那伙人,右手食指早已放置在微冲的扳机上了。

“别冲动,三思而后行。”胡须神情凝重,转过头,请示旁边的眼镜,“军师,这事怎么弄?”

“唇亡齿寒。”眼镜轻轻说了四个字。

“什么意思?”胡须不解问道,以他的智力,当然想不透背后的关联。

“抢劫大案接二连三,很可能会激怒警方高层,为了应付来自上头的压力,极会选择不惜一切代价解救人质,那么我们最大的优势――挟持二十几个人质,就会荡然无存。所以,在这种特殊时期,不能挑剔,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不能因小失大,错把良驹当豺狼,失去如虎添翼的良机。”眼镜头头是道,第一次选择了相信陌生人,这也许是个无奈之举吧,因为之前也没考虑过这种横生变节,多少有点摸不着头脑,他是个需要未雨绸缪谋而后动的人,为了熟悉弄清这间银行的细枝末节,早在一个月前,他就通过金钱做敲门砖,来这里当上了一个游手好闲的保安。

“m的,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强子,开门迎客。”胡须沉声道,但手中的枪却握得弥紧。

铁闸缓缓上升,玻璃门也随之分开两边。

那些人质一开始还以为是救兵从天而降,心中窃喜,但过了些久才明白原委,白欢喜一场。

原来,只是牛头碰见了马面,一家人。

哀声叹气。

银行外头热闹依旧,那五个劫匪且战且退,直奔建行而来,原以为能够全身而退,但殿后的那个人却未能坚持到底,在门前被狙击手一枪毙命,横尸街头,挟持的女人质被惊吓得晕厥过去,他的四名同伙只是停下来观望了一阵,报复性地枪杀了那名女人质,并未拾起他的尸首,就继续冷血无情地后退到室内。

“够狠。”眼镜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一切,轻声给出了一个评价,这个词语出自他口,不易。

才出狼圈,就入虎穴。

那四名初来乍到的劫匪忽然瞥见大厅里的胡须一伙,刚放松的神经又再次紧绷,瞬间举枪。

在局势不明了的情况下,任何风吹草动,都得打醒十二分精神,募求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反应。

胡须他们也不甘示弱,齐齐将枪口对准这四名陌生人,这架势,一瞧就是一山不能容二虎。

僵持,对峙。

空气凝固了一般。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人质们当然希望这两伙人誓死火拼,最好是全军覆没,那该多完美?

但他们也知道,这样的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片刻,胡须狂野豪放的长笑打破了沉寂,放下枪,道:“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以枪口相见?”

那四名不明身份的劫匪领头轻轻一笑,并没有收枪,轻声道:“我怕。”

仅仅两个字,但已经足够,一直灰心丧气的纳兰葬花浑身一颤,怔怔抬头,泪水便夺眶而出。

是他!

竟然是他!

原来自己还是很受上天眷顾的!

黑头罩下露出的那双明亮黑眸,那般干净空灵,像青灯古佛,令她那颗玲珑心泛起层层涟漪。

但天意弄人,总是让人啼笑皆非,他为什么偏偏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劫匪呢?唉,她轻叹一声。

君本英雄,奈何为贼?

“有什么好怕的,我不也是人一个。”胡须大笑道,尽量展现自己的友好,企图缓和气氛。

“我是个怪人,小时候害怕的是鬼,但现在害怕的,是人。”那领头轻声道,枪口依旧未挪。

胡须愕然,尴尬笑了笑,这个头是自己开的,只好硬着头皮撑下去,笑道:“万事好商量。”

“你想商量什么?”那领头问道,他的位置站得颇为讲究,八个人中央,形成七星伴月之势。

“多了去了,譬如怎样功成身退,怎样突出重围,怎样高枕无忧,我们都得商量。”胡须道。

“想同舟共济?”那领头轻蔑一笑。

“你冒着枪林弹雨,冲破警察的坚固屏障,损兵折将才过来这边,难道不是?”胡须听到他的不屑语气,有些意外,这个人年纪虽不大,但心细如发,从进门到现在,枪口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心脏,在他们进来之前,自己还特地有意无意地往胖子身后挪了挪,来遮挡视线,可这个人第一次举枪,就准确无误地瞄准了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怎样判断出自己的地位超然的,更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人的眼神难以捉摸,时而目如岩电,时而深邃莫测,既不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摧眉事权贵,而是俯瞰众生。

“歪嘴和尚,把经都念歪了。”那领头冷哼一声。

强子的性格是嫉恶如仇,此时已怒不可遏,抖枪挑衅道:“操你m,你有种再说一遍!”

“你不配。”那领头轻瞥了他一眼,丝毫不刻意掩饰自己满不在乎的情绪。

“奶奶个熊,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强子怒骂道,说着就要开枪扫射。

胡须可不想荣华富贵还没到手,就一命呜呼,及时制止,将火药桶似的强子撵到一边。

对方既然能从对面横行无阻地杀过来,就证明了非等闲之辈,硬碰硬的话,只能两败俱伤。

他始终对事件的圆满解决保持乐观态度,不恼不怒,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心胸开阔到达了圣经里说的“被打了右脸,还要伸过左脸让人打”的圣人境界,而是他算过命,在他正式步入三十不惑的那个关卡年,在昆明的筇竹寺,有位瞎子师傅用八卦六爻给他算过一卦,并留下了一首诗:“满树花开虽艳冶,傍墙一果倚枝头,桑榆桂影青青茂,记得当年上客舟。”

命这东西,不能怕了,就躲着避着绕道走,你得知道它,这样才有路可循,走得顺畅。

由于文化浅薄,他当时看不懂,问瞎子大师,又被对方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语来搪塞,并不肯将所有东西都抖搂出来,只好悻悻作罢,等后来遇到了眼镜军师,说起这事,便问起他来,才弄明白,原来这诗说的是,他虽然做事可以气势如虹,但要开花结果,必须依墙而生,在功成名就时,必须喝水不忘挖井人。因此,在他眼中,这伙横空出世的人正好印证了这首诗,自然得当菩萨一样供起来。

“这位小哥,既然大家都上了同一条船,就开诚布公一点,说说你的想法。”胡须轻声道。

“想法没有,只是想来见见几位的庐山真面。”那领头轻声道,语气像寒冬腊月的一场风雪。

“为什么?”胡须大吃一惊。

“我想见识一下,喜欢暗中搅局的人长相如何。”那领头的语气弥冷,像雨后又结了层冰霜。

“有话不妨直说,没必要拐弯抹角地指桑骂槐。”胡须见对方不恭,脸面挂不住,回了一句。

那领头还没开口,身后的一个蒙面劫匪抢先一步嗤之以鼻,傲然地扫了这几个在他眼中形同窝囊废似的人物一眼,无尽嘲讽道:“在那帮条子来之前的三分钟,我们哥五个就已经抢完工行了,正准备悄无声息地离开,托各位的福,动静闹大了,惹来一大批牛鬼蛇神,我们的全盘计划也就化为泡影。跟你们合作?我看,还是算了吧,不怕虎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抢回银行,竟招来这么多条子,莫名其妙,没当过兵,还没当过土匪啊?”

嚣张。

胡须只能忿怒直视,强子更是怒火中烧,要不是顾忌老大,早他妈开火干上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直沉默寡言的眼镜终于开金口了,他行事谨慎,没了然于胸的事一般很少参与,只充当看客,以求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更客观全面地了解事情真相。对于这伙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他虽然不会一棍子打死,但也是将信将疑,万事还是小心为上,通过刚才的轮番对话,以及他细致的察言观色,基本上消除了他的顾虑。

对于利益锱铢必较的,无疑是真小人,但永远比伪君子可爱。

“信口开河,谁都会。”那领头微微眯起眸子。

“同是一丘之貉,还有什么好夸大其词的?”眼镜轻笑道。

“有理。”那领头突然笑了笑,有些鬼魅。

“既然是同道中人,这些挡箭牌就没用了,不如咱聊点别的?”眼镜瞅了眼他手中的女人质。

“什么?”那领头显然来了兴趣,终于松开惊魂未定的女人质,向手下作了个放下枪的手势。

“两个字,利益。”眼镜伸出两根手指头,比划一下,暗中偷瞄了几眼他们带来了那四个女人质,个个都是标致美女,统一穿着银行柜台的标准制服,充满诱惑,如果不是大难当头,还真想把她们玩弄于股掌之中,而那个不争气的死胖子一早就两眼放光地盯个不停了,没出息,他不由得露出一个鄙夷厌恶的眼神,在他看来,女人是件艺术品,面对她们时,心态得放平,不能过于龌龊,须带着欣赏的眼光对待,而不是饱含色迷迷的侵略性目光。

“说说。”那领头背起幽灵m4式,不知从哪变出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轻轻抛着玩。

“不知这位小哥有没有听过一个成语――楚人遗弓,楚人得之?”眼镜轻声问道。

“没有。”那领头摸了摸鼻子。

“我简断截说,战国时,楚共王出去郊外打猎,一时兴起,就遗失了一张弓,等回到寝宫才想起,随从很着急,这张弓是上品,深为共王所爱,就要立即出发寻找,楚共王却笑着说不必找了,我是楚国的人,拾到弓的也必然是楚国的人,既然如此,何必斤斤计较呢?这个成语告诉我们,遗失一部分财物并不要急,因为利益并未外流。”眼镜微笑道。

那领头眨了眨黑白分明的眸子,轻声道:“你是指要分一些钱给我们?”

“正是。”眼镜露出笑颜,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愉悦,他甚至想跟这个领头成为朋友了。

“多少?”那领头在指间把玩着那颗小石子,像魔术般,忽隐忽现,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个数。”眼镜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成就想打发我?”那领头讨价还价道。

“我再多伸一根。”眼镜退了一步,伸了四根。

“没这个数,免谈。”那领头竟然比划了一个九,恬不知耻到令人发指的田地。

“大家已经是栓在一起的蚂蚱,命运一衣带水,何必得理不饶人,狮子大开口呢?”眼镜冷声道,双目透出了如毒蛇般的狠意,拦住又想开骂动怒的强子,想继续和谈,但心里头却隐隐约约有了些担忧,因为他抓不住对方的命门所在,按理说,敢于持枪抢银行的,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那么常规的生命威胁就无用武之地,所以他才打出利益牌,扔点钱,让对方协助己方逃出生天,但出乎他意料,这个领头似乎对于这点又不是太感兴趣,不然不会这样毫无道理地还价,蹊跷,现在不仅连对方的真面目看不见,就连对方的心理也琢磨不透,他头一次衍生出措手无策的困窘感,满嘴泛酸,这滋味实在不好受。

“不知这位眼镜哥有没有听过一个成语――羚羊挂角,无迹可寻?”那领头竟也问了一句。

“没有。”眼镜只好如实回答。

“我简断截说,羚羊是一种野生的羊,比绵羊稍大,长着一对向前弯曲盘旋的犄角,这不但是它的武器,还有另一种奇妙的功用,夜晚,它跑到大树底下,找到一根横枝,就高高一跃,把角挂在枝上,就这么吊着睡觉,凶猛的虎豹沿着它的足迹,嗅着它的气味追踪而至,到树下时,突然足迹没有了,气味也消失了,就会放弃离开,山上的人们,有时在黎明时刻,远远见到羚羊,还以为是有人在树上上吊自杀,等走近时,羚羊一跃而下,跑得飞快,一眨眼就没影了,人们望尘莫及。”那领头的嗓音特别浑厚,会使人不自觉地就聚精会神倾听他讲。

纳兰葬花就入迷了,全然忘记留意这个成语的意思。

可眼镜却没有,他很快领悟了,轻声道:“你是怕我们脱险之后,会出尔反尔,逃之夭夭?”

“一叶障目,便不见泰山,更何况是居心叵测的人?”那领头轻轻抛起那颗小石子。

眼镜大笑几声,轻声道:“有意思,终于找到一个比我还谨慎三分的人了,你很不错。”

“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别忙着夸我,先把这事谈妥了。”那领头接住落下的小石子。

“亲兄弟明算账,虽然咱们素未平生,但我却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咱不玩虚的,这里一共20个麻袋,每包一百万,你拿走其中的10袋,不许再还价,如果不信我,可以开包点钞,反正条子还没下令总攻,有的是时间,慢慢陪你数。至于为什么抢银行,大家心知肚明,无非就是为了钱,你们想分一杯羹,无可厚非,但独食难肥,如果你非得要九成,将我们逼上梁山,那没话说了,只好兵刃相见,反正这条烂命早晚要丢,早了还落个清净,只是那帮条子就会乐翻天,开香槟庆祝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对谁都没有好处。”眼镜递上一根胡萝卜,还不忘抡上一棍大棒,果然是个左右逢源的人物,在社会的大染缸里逛荡了将近十四年,说没点道行,那是睁眼说瞎话。

沉默,近一分钟。

那领头也学起胡须,把黑头罩卷上半边,叹声道:“捂着嘴说话,跟不拉裤链撒尿一样难受。”

纳兰葬花忍俊不禁,笑颜如花。

眼镜也笑了笑,绷紧的神经逐渐松弛,推推镜框,问道:“这么说,咱们谈妥了?”

“不妥也得妥,你这连哄带吓的,谁受得了?”那领头埋怨道。

“哪有那么夸张,只是两厢情愿,一拍即合罢了。”眼镜阴笑了几声,他很不适合笑,难听。

胡须见伊始刻不容缓的氛围化为乌有,心情异常痛快,一把揽过纳兰葬花,乐得见牙不见眼。

他迷信,封建得一塌糊涂,为了知晓自己的命运走相,还特意买了一本《紫微斗数》,由于识的字不多,又狠下心买了一本新华字典,逐字逐字地查阅,命这玩意,深奥,悬而未决,因此必须得经常跟它接触,所谓触类旁通,就跟伺候神佛菩萨一样,知道哪一尊菩萨是什么口味,你才能对症下药,伺候舒服,人常说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这种境界估摸挺高,不是他此类的凡夫俗子所能触及的,唯有虚心向学,知道了凡是贵人出现,必是先苦后甜,先抑后扬,就像今天这样,一下子涌现了四位贵人相助,怎能不乐开怀?

那领头轻轻瞥了眼他搂住的纳兰葬花,嘴角微翘,玩味道:“胡须哥喜欢玩女人?”

“美人如玉,能把玩一番,不亦乐乎?”胡须大笑,卖弄文采,直勾勾盯着纳兰葬花的侧脸。

“这个女人,确实出落得清丽无伦。”那领头轻声评价道,眼神却没有半点非分之想。

纳兰葬花羞赧,脸颊飞来一片红晕,宛若晚秋枫叶翩翩。

“小哥感兴趣?”胡须问道,他并不介意借花献佛。

那领头摇摇头,轻笑道:“圣经说,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我胆小,不敢靠这些太近。”

一帮罪大恶极的歹徒霎时被逗乐了,笑声张牙舞爪,肆意无道,那些人质个个心凉了一半。

真该千刀万剐的死人!

纳兰葬花心里恶毒地咒骂道,脸色愈发的红,像过年的大红纸,怒视着那个戴黑头罩的牲口。

眼镜率先停止了笑,愈发欣赏这个年轻人,轻声问道:“小哥也喜欢看圣经?”

“谈不上喜欢,偶尔翻翻。”那领头又重新抛起了那颗小石头,顽皮。

“我是圣经的忠实拥趸,摆在枕边,睡前就一章。”眼镜轻笑道。

“赎罪?”那领头恶作剧般问道。

眼镜愣了下,尴尬笑了几声,想打个圆场,轻声道:“小哥真会开玩笑。”

“我是认真的,你造的孽早就罄竹难书,看圣经,只不过是聊以自慰罢了。”那领头乘胜追击。

气氛骤然迥异。

眼镜微微眯起眼睛,语气有点冷道:“有些话,该咽进肚子里的,就不该掏心掏肺。”

“鲁迅先生说,以无赖的手段对付无赖,以流氓的手段对付流氓。我个人认为,至理名言。”那领头仿似聋了一般,摸摸鼻子,又蹦出一番更为口无遮拦的话,“圣经里记载,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这七样,你们四个全都占了,看圣经还顶个屁用。”

形势急转直下。

这回,连总是化干戈为玉帛的胡须都忍不住盛怒了,拳头攥紧至青筋毕现,死死盯着他。

眼镜冷冷道:“小哥,我劝你一句,不能拿生命作赌注,活着的狗,远比死了的狮子更强。”

那领头并未收敛,微笑道:“圣经里说:恶人的亮光必要熄灭,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你信么?”

“荒唐。”眼镜轻蔑一笑。

“我信。”那领头轻声道。

“无稽之谈,你也信?”眼镜的双目里寒霜胜雪。

“为什么不信?”那领头扬了扬如刀双眉。

“与常人穿着无异,甚至更雍容华贵,谁知道我们是恶人?”眼镜冷声道。

“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那领头淡淡道。

“你不也一样么?”眼镜讽刺道。

“我?不一样的,你们充其量只是恶棍,而我,是恶魔。”那领头轻轻说出一句,平静如水。

谁也没注意到,他嘴角渐渐弯起的那抹弧度,无比妖魅,这,正是恶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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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来临,希望门徒们在萧小七的陪伴下,度过一个愉快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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