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文章和书信并没有说服丁文江。1935年1月20日,丁文江在《大公报》发表论文《再论民治与独裁》,作出回答。
他指责胡适“……忘记了今日中国政治的实际了,‘猱’也罢,‘三岁小孩’也罢,木已经升了,火已经放了,我们教不教是毫无关系的。”就当时中国的现状,“单主张民主,反对独裁”是不能发生任何影响的。丁文江“惟一的希望是知识阶级联合起来,把变相的旧式改为比较新式的独裁……”。
丁文江“反对民主,主张独裁”的言论,与他早年具有民主气息的文字相去甚远,这位曾与胡适共同创办过《努力周报》的地质学教授,之所以在后来有所转向,从他的一段“自白”中多少可看出当时的心态。
丁文江说:“我少年曾在民主政治最发达的国家读过书的。一年以前我又曾跑到德意志苏俄参观过的。我离开苏俄时,在火车里我曾问我自己:‘假如我能够自由选择,我还是愿意做英美工人,或是苏俄的知识阶级?’我毫不迟疑的答道,‘英美的工人!’我又问道:‘我还是愿做巴黎的白俄,或是苏俄的地质技师?’我也会毫不迟疑的答道:‘苏俄的地质技师!’在今日的中国,新式的独裁如果能够发生,也许我们还可以保存我们的独立。要不然只好自杀或是做日本帝国的顺民了……”
这是一段对中国的现实政治痛心疾首的话。尽管丁文江仍然肯定英美的自由价值观,却又认为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坚决主张以苏俄模式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蓝本。
在民主独裁的论战中,除了丁文江、蒋廷黻和胡适在主张独裁和民主的阵线分明外,有些人似乎是游离在这两个观点之间,还有人试图寻找第三条道路。
吴景超提出“武力统一法则”后,有人以为他是赞成独裁的。为此,他专门在《独立评论》一百三十四号上发表《中国的政制问题》一文,说明这是人们对他的一种误解。
他解释道:“我在那篇文章里,讨论的是一个事实的问题,或技术问题,而赞成独裁与否,乃是一个价值问题,决不可混为一谈。关于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的选择,我与胡适之先生的意见是相同的,我们赞成民主政治。”
与吴景超一样,北大政治系教授陶希圣也是认同胡适的观点的。陶在《独立评论》上共发表22篇文章,其中一半是关于民主政治与宪法问题的。不过,当时他却以一种十分审慎的态度,在丁、蒋和胡之间作左右摇摆。
他在一篇文章中言道“……现在已经是国民党独裁的政治。政府也许能够召集一个征询民意的会议,如前年所曾提出的国民代表会,也许不来召集。至于政府现实大权是在一人,还是多人,也只有事实来决定。即令大权不在个人,也与议会政治相差很远的。即令按照建国大纲召开国民大会,那个誓行三民主义的县民代表会议,也与多党议会不同。”因此,他又说,胡适“主张的民主政治,很显然是议会政治。……如果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国民党内没有人能够同意。”
陶希圣发表这个言论一个多月后,胡适从广西、香港等地南游归来,针对陶文,再作《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一文,发表在1935年2月17日的《大公报》上。
他声明自己所主张的“议会”是很有伸缩余地的:“从民元的临时参议院,到将来普选产生的国会,凡是代表全国的各个区域,象征一个统一国家,做全国的各个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合法维系,而有权可以用和平的方法来转移政权的,都不违反我想象中的议会。”至于“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这一点,胡适明白地告诉陶希圣,我们现在并不愿意这样做,但实际上,“……国民党的‘法源’,建国大纲的第十四条和二十二条都是一种议会政治论。……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胡、陶二人对“建国大纲”的解释不尽相同,前者从宽,后者从严。尽管如此,用陶希圣本人的话来说,在国难时期,“我与胡先生是站在一起的”。尤其是后来有关“开放党禁”的文章,深得胡适的赞许。
1935年2月,陈之迈发表《民主与独裁的讨论》一文。这位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归国后不久就参与到这场论战之中。自1934年至1937年,陈之迈共写了65篇论文,其中46篇发表于《独立评论》。在这篇文章中,陈之迈表示不赞成“立即开放政权、实行宪政”,却又认为“理论上、实际上都应该把‘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因此绝对没有瞎着眼去学人家独裁的道理”。
针对其中“对民主政治不可陈义太高,太重理想”的看法,胡适认为这与他的“民治幼稚观”没有多大区别,“许多太崇高民主政治的人,只因为把民主宪政看作太高不可攀的‘理智的政治’了,所以不承认我们能试行民治,所以主张必须有一个过渡的时期,或是训政,或是开明,或是独裁……”
不久,胡适又写下《再谈谈宪政》一文,并旧事重提,针对蒋廷黻曾对他当面说过的一句话:“你那一段议论(民治幼稚观)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胡适这时说,我的“僻见并不是笑话,乃是我在美国七年细心观察民主宪政实地施行的结论”,并说自己也修过政治理论和制度的课程,甚至在1912的美国大选年,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最后才奠定了对民主宪政的“始终信仰拥护”。
回望这一年零四个月、二个回合“民主与独裁”的论战,不难看出,胡适在当时所表达的民主思想虽然多半是应对他人的观点而诱发出来的种种论述,但其背后却包含着他对民主基本价值的一种深刻体认和追求。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政治统一非武力统一;二,民治幼稚观;三,民主宪政的诸多好处……已然构成了这一时期胡适主张“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理由。也这就是说,不论当时中国局势如何复杂多变,分裂割据也好,文化落后也罢,抑或处于危急的国难之中,都不是政府拒绝推行民主宪政的口实,更不是实行“一党专政”的必然。
胡适一生,对民主自由的无限向往,不论是在《努力周报》《新月》时期,还是《独立评论》五年中,以及之后的《自由中国》时代,都一以贯之,至死不渝,而且在勇于批判之外,也勇于肯定,突显自由和独立的本质立场。
胡适作为一名民主的斗士,一个为宪政事业奋斗一生的人,在这一时期提出了他自己对于民主宪政的看法。虽然这场争论并没有真正改变中国政治复杂的局面,但是它再次开拓了人们的政治视野,至于胡适对民主思想的阐释,无论在当时还是现今都对人们都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
与民主相对应的就是独裁,在当时的思想环境下,支持独裁的人并不在少数,自清政府倒台后,中国就未一天真正意义上安稳过,人们久乱思治,急需一位政治强人消灭割据完成统一。
独裁有利于对国家全局的掌控,更方便压制不同声调,迅速做到车同轨,书同文,形成一个真正的强有力中央。故而许多人支持独裁且反对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实行民主。
在这些人看来,只有完全统一的国家政府才能着手对内部进行改革。
用民主的方式能否做到这一点呢?胡适认为民主会以更好的方式完成这一目的,胡适对独裁思想的批判基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我不相信中国今日有能的人,或能的党,或能的阶级”在胡适看来当时的中国没有哪位领袖具有如此的能力或者魅力,至于各个阶级,自身能力有都极其有限,并不适合进行。胡适以为“训政更需要特别高明的天才与知识……俄国的成功不是一朝一夕的偶然事件,是百余年中整个欧洲文明教育训练出来的。就是意大利的也不是偶然发生的;我们不要忘了那个小小的半岛上有几十间世界上最古的大学”。
胡适认为,比起民主政治,在胡适眼中政治反而需要更多的人才与精力才能达成,“新式独裁政治不但需要一个很大的‘智囊团’做总脑筋,还需要整百万的专家做耳目手足:这种需要是不容易供给的”。
另一方面“我不信中国今日有什么有大魔力的活问题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情绪与理智,使全国能站在某个领袖或某党某阶级的领导之下,造成一个新式的局面”。
在胡适看来,想要施行独裁仅有军事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拥有使人们甘于遵从的思想内容才可以,这样才能团结众人从而实现独裁的目的,但当时的中国显然并不具备这种口号,而正因为不具备这种口号,即便割据势力被消灭也会再次死灰复燃,就像四川,云贵,以及在娘子关的阎锡山。
胡适是如何在民主宪政的框架内规划国家的统一呢?胡适认为“只是要一个连贯中央与各省的国家机关”就可以解决许多割据问题,因为各省军阀的割据,主要来自于人们心中的“省界”,既然都是为各省的利益,不如索性“建立一个象征全国全民族的机关。各省要捣乱,就请到国会里来大家一块捣乱。各省要建设,就请到国会里来大家一块儿建设”。如此一来,兵不血刃,各省的力量都会集结到中央去,这便是胡适心中“养成各地方向心力最有效的一步”。这一点远比支持独裁,并用武力来消灭全国割据势力的方法切实得多。
在这场民主与独裁的争论之中,胡适始终对实现民主宪政充满了乐观的精神,尽管现实之路依旧坎坷不平,但是胡适却一以贯之地笃信民主政治最终会在中国落地生根。胡适以为在人们的思想中打上民主的烙印后,那么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他曾引用蒋廷黻的话,用“意态”一词来解释潜伏在中国百姓心中一种思想,即“意态是指中国知识思想界的种种冲突矛盾的社会政治潮流”。人们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它决不容许任何头等军阀用武力去征服全国”。意态它不但会阻止新独裁者的出现,还可以有限制独裁者的权利。
因此胡适相信,只要在思想潮流的影响下,人们一定可以走入民主宪政的大门。
怎样才能使思想潮流发挥其应有的力量呢?胡适提出,只要经过长久的运作与宣传,那么思想巨大的潜力就可以得以发挥了,就像曹锟贿选这一现象一样。
胡适说:“曹锟要做大总统,他用一连兵也就可以包围国会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呢?马君武先生曾说:曹锟肯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正可以使我们对于民主宪政抱乐观,因为那个国会的选举票在曹锟眼里至少还是值得四十万元的代价。”在胡适看来,这不也正是民主宪政逐渐深入人们思想的一种体现吗?
正是这种对民主宪政的信心,使胡适有勇气满腔热忱为民主宪政奉献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