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靠娘家,靠着自己的双手,能把日子过的有滋有味,就已经是一种本事。
她似乎没想着再嫁,也没想着去勾搭个男人过日子,就一个人,来去潇洒,温和肆意,像潘和美这样子的妇人,在现代都很少,更别说是古代。
潘和美看着朱小轻笑,“好的,小小!”
或许是因为心里有那么个人,对他的女儿也是爱屋及乌,这一声小小喊的格外温柔。
就像母亲对待自己宠爱的孩子一般。
朱小微微一愣。
对感情,她格外的敏感。
喜欢不喜欢,利用还是真心,一目了然。
“潘姨!”
“嗯?”
朱小看着潘和美,轻声问,“你想过再嫁吗?嫁给人做继室,那人还有三个孩子,虽然有三个孩子,不过孩子们都大了,也都是好相处的人,就算嫁过去,有了孩子,也可以生下来,她们也会疼弟弟妹妹,你……”
潘和美心乱了。
捧着茶杯的手,微微发抖。
朱小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是想为自己爹牵线搭桥吗?朱小看上她了吗?她真的能嫁给那个她心心念念十几年的人了?
潘和美赶紧喝了一口茶,掩饰心里的激动。
朱小也在打量她,忽然间朱小明白了。
潘和美定是有这个想法的。
且不止一天两天了。
但为什么她从未表现过?潘胜利也只是旁敲侧击,从未真真正正的开口说自己姐姐想嫁给傻爹。
“我……”潘和美轻声。
想拒绝,但她知道,若是拒绝了,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想到潘胜利的话,想到朱小的话,鼓足勇气,轻轻应了声,“我愿意的!”
朱小一笑。
“潘姨,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爹了?”
打开天窗说亮话,朱小也不和潘和美兜兜转转,直接说清楚,她相信潘和美不是蠢人,自然知道她说那个要再娶的人是谁。
“……”
潘和美看着朱小。
看着她眼里的温和干净,忽然间,想把自己的心事和朱说。
“我才十几岁的时候,爹就总是夸一个人,说他干活本分,一点不偷懒,我爹那个性子,最是暴躁,很少听他夸人的,后来要说亲了,我也偷偷去瞧过,长得很一般,不是什么俊逸非凡的男人,只一眼,我便知道,我是看上他了,但是他成亲了,还有了孩子,我只能藏好自己的心思,不那么心甘情愿的嫁了人,婚后我也想好好给日子,夫妻相敬如宾,对公婆孝顺,他也是熟悉认识的人,总觉得生活这般,也还算过的去,那点心思也深深的掩藏起来,再不敢念及,可是后来现实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他在外面养了外室,以他那个家底子,他竟能从牙缝里抠出钱来,那女子有了身孕,上门来哀求我给个名分,我怎么能够受得了……”
潘和美说着,喝了两口茶。
“那女子面容不怎么漂亮,但胜在身段好,够妩媚,我呢嫁进去二三年,也没怀上孩子,他要以七出来休我,我自然不答应,最后我爹、兄弟出门,最终和离,我带回自己的嫁妆,在飞鹤镇买了个小铺子,贩卖豆腐,生意还算不错,不说赚多少,但日子过的去,也不会饿着自己!”
“那点心思,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又不免想起,但他成亲了,有孩子,有妻子,我又怎么能够去打搅,偶尔在街上遇见,他压根不识的我,我也不敢多看,但只那么一眼,便已心满意足!”
“后来听说他和离了,也起过心思,但是这年头,继母难做,我到底还是生了胆怯的心,不敢迈出去,也不敢去招惹,只想着,往后余生,就这么念着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朱小听潘和美的话。
倒是没想到,她那傻爹,竟也有人暗恋。
又想起了兰贞。
都是暗恋一个人,兰贞处处阴谋诡计,但潘和美却从未说过一句,做过一件事情,默默的将爱念深埋。
如果不是她出现,潘和美怕是永远都不会说出来。
“潘姨……”
“嗯?”
“那如果有机会,你想嫁给他吗?”
“……”
潘和美看着朱小,“机会……”
“对,你愿意吗?我,我大姐、三妹,其实一直希望他能再娶,他还年轻,才四十不到,我们总归是要嫁人的,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他凄苦半身,我们希望他后半生能够有个人陪伴,知冷知热,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个可以说话的人!”朱小微微一顿,“其实,我们还希望有个弟弟,虽然有点那啥,但是娘家有人和娘家没人,相差是很大的!”
这点潘和美深有感触。
因为娘家兄弟能干,当初和离才能顺利。
若不然,就不是和离,而是被休了。
“我……”
“潘姨,你好好想想,这豆腐作坊的事情,我先自己去做了,至于你的事情,你想好了再来告诉我,很多时候,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我爹这个人,虽然傻了点,但很负责任,你看他现在手里有钱,也从不去那些烟花之地,就算和我们说好要再娶,也没有心急火燎随随便便娶一个回来,他也在等,等那个能够让他心动的人!”
朱小站起身,“我先走了,潘姨你好好想想,告辞!”
潘和美坐在软凳上,连朱小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一个人想着事情。
其实和朱小相处下来,她也看出来,朱小不是那种困于内宅之人,行事磊落大方,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又想起兄弟对朱家三姐妹的评价。
这三个孩子,从小受尽苦楚,娘又是那样子一个人,从来没给予过她们温暖和疼爱,如果,如果……
潘和美吞了吞口水。
如果她嫁给朱二郎,和她们好好相处,拿出十分真心来,会不会她们也能相处的很好?不说亲母女,至少能多个嘘寒问暖的人。
“或许,我应该勇敢一些!”潘和美轻轻呢喃。
毕竟,朱二郎在她心里十几年了,一直不曾淡去。
以前不敢想,没机会,如今机会来了,真的不抓住吗?
朱小才出了潘和美家,就看见潘胜利,“胜利叔!”
“小小,你怎么?”
“……”朱小笑,微微挑眉,“胜利叔,咱们找个地方,喝杯茶,聊聊呗!”
“聊什么?”潘胜利问。
朱小长得漂亮,潘胜利瞧着,倒是一点邪恶的心思都没有,是真拿朱小当晚辈,有几分怜爱之心。
自然也没有胡思乱想。
“比如潘姨和我爹的事情!”
“咦……”
潘胜利吓了一跳,这小丫头可真是什么都敢说。
想到当初朱家村那房子,还是朱小拿银子出来修建的,顿时笑了起来,“好呀,今日叔请客,请你去极味轩吃上一顿如何?”
“那我可随便点了!”
“随便点,你爱吃什么,都行!”
两人的马车一前一后到了极味轩,朱小坐荀沐阳的马车,有多招眼自不必说,潘胜利的就差了很多,青布马车,简简单单。
朱小让石一去家里把朱招娣、朱花儿也接来,就带了齐好,跟着潘胜利进了二楼雅间。
伙计上来,朱小开口说了一长串菜名,潘胜利坐在一边,虽是心疼银子,但和自家大姐的终身幸福比起来,那也算不得什么了。
等点了菜,朱小还点了不少糕点,“再来一壶碧螺春!”
“是!”
伙计是知道朱小身份,自是恭恭敬敬,还留了人在外面,等候随时差遣,也怕潘胜利做出什么不雅的举动,他们好随时冲进雅间把朱小救出来。
真真正正的东家早已有命令下来,天大的事儿,也比不上朱姑娘分毫。
若是朱姑娘有危险,只要挺身而出,荣华富贵少不了。
朱小忽地笑着问,“胜利叔,心疼不心疼?”
“……”潘胜利抹了抹下巴,一本正经道,“若你喊我一声舅舅,以后一月来吃一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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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更完毕,接下来写今天的六千,一会有可能要去接孩子,所以应该在九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