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我有个癖好(1 / 1)

程探花也是第一次来宫里,没走几步就迷路了。

正不知道要往哪里去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道声音:“程兄,你去哪里?”

程探花猛地回头,见是宋北北,松了口气:“宋贤弟,原来是你。”

“程兄,你为何如此惊慌?发生了什么事吗?”

“对……我我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他激动地都有些结巴,深吸了口气才稍微平静下来。

“我方才看见秦少瑜,在那边的花坛之后,和一个后妃搂搂抱抱!”

宋北北眼神微沉:“是吗?你看清楚了没有啊?天色这么暗,那儿松柏草木众多,你该不会是看错了吧。”

程探花被这么一问,也有些虚了。

刚才隔得那么远,天色又很暗,他确实没看清楚。

“但是……但是我确定坐下来的那个人就是秦少瑜,他那个椅子可是独一无二的。至于与他搂抱之人,我没有看清楚,只知道是个身量清瘦之人……”

宋北北眼珠一转,问他:“程兄,你再仔细想想,刚才那个身影,像不像我?”

程探花将宋北北上下打量一圈,不太确定。

“是有点像,但好像也没有那么像……”

宋北北也是娇小清瘦的身量,离远了看,倒真的挺像姑娘的。

见他迟疑,宋北北继续忽悠:“其实那个人就是我。”

“啊?”程探花难以置信,“你别骗我了,宋贤弟,我虽然没有看清楚那个人的面容和穿着,但是我能感受得到,那人对秦少瑜一定是有深深眷念的。”

宋北北面露羞涩:“是啊,我对少瑜,就是有很深眷念的。”

“啊?你们……两个……男的……”

宋北北点头,眼含娇羞:“实话跟你说吧程兄,我说了你也不要瞧不起我……”

程探花较忙客气道:“你是状元,你才学在我之上,我怎么会瞧不起你?”

“我有个癖好……”

“什么?”

“龙阳癖。”

程探花拔高声音:“什么???”

程探花吓得往后推了一步。

怪不得,清北书院里有传闻,宋北风和小公爷之间过于亲密……原来她真的是龙阳之好!

而且除了小公爷之外,还有个青梅竹马!

那……那现在状元爷喜欢的到底是小公爷还是秦少瑜啊?

“其实是我委托公主替我约秦公子出来相见的,你刚才看见抱他的人,也是我,我与他青梅竹马,虽然没有道破心意,但是彼此都明白。如今他要去北疆,我怕是很多年都不能与他相见了,所以我才没忍住……”

宋北北说着,声音哽咽起来,那叫一个言辞恳切,闻着伤心。

程探花擦擦脑袋上的冷汗:“明……明白了……”

“程兄,方才在宴席上听你和皇上说,你的愿景是去边关带兵打仗,而我想在京城为君分忧。你我并无竞争关系,所以能否麻烦程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得了,别把我的癖好闹大。”

这人先前和她一起在清北书院读过书,虽然两个人交流不多,到宋北北知道他老实本分,平日不声不响,埋头学习,是今年科举的一大冷门。

宋北北敢和他这样说,也是知道这个探花人品不错的。

“放心吧。”

只要不癖他,谁便你癖谁,他才懒得管。

这事情说开了,程探花也明白,公主约宋北北和秦少瑜出去不是因为看上了他们俩,而是想给他们俩创造机会啊。

这么看来,公主真是心地善良,不仅可以接受这等为天地所不容的情感,还愿意帮助他们。

这事情至此就算过了,程慈也不是多嘴之人。

今晚宴席之后,三甲便各自踏上仕途了。

秦少瑜去了北疆,宋北北和程探花都在京城留任。

皇上还给了他们半个月余准备的时间,这段时间可以先熟悉朝中礼仪、准备上任的东西。

余令是在秦少瑜受封的第二天,才接到圣旨,得知自己要陪着秦少瑜一道去北疆的。

拿到圣旨时,余令先是大喜,自语了一句“我终于可以出去了”,但接着又满面担忧。

彼时宋北北也在谍探局内,见一向笑眯眯的余令如此纠结,便主动问:“余神医,你是不是不想去北疆啊?”

余令摇头:“不,我倒是很想去北疆。我这种医者,只有见多识广,学识才能增加。”

“那你又为什么纠结?”

余令轻叹一声:“长久以来,我没怎么离开过皇城,只跟着主子离开过两次。一次是追查谍探局叛徒,事关重大。一次是江南瘟疫,我去处理瘟疫。但那两次,都是运气好,沈二少爷没有受伤。其他的时候,督主压根不会让我离开京城。”

宋北北明白他的意思了……给沈默止血的针法,只有余令会。

前两次余令离京,沈默没有受伤。

但这一次,可能余令一去就要好多年,若是这个时候沈默受伤,谁能救他?

余令沉默片刻,又补了句:“若是督主知道,一定得去万岁爷面前闹事去。”

宋北北也不想看见这样的场景,更不想见到,将来沈昭因为这件事牵连到秦少瑜。

而且,她也有一定的私心。

少瑜是为了她才去那个苦寒之地的,她希望余令能在少瑜身边照顾他。

也许就会有医学奇迹,少瑜有朝一日能站起来呢?

二人思虑一番,余令又道:“若是有人学得会我这套针法就好了,就可以既不用担心沈二少病发,我也不用抗旨了。”

宋北北点点头:“这套针法难学吗?可不可以教给别的大夫?”

“当然难学,要不然怎么说只有我会?这套针法要扎数百下,每一次顺序都不可出错,普通大夫没有几十年的经验根本记不住……”

宋北北眼神一亮,打断他的话:“要是能记住就行了?”

余令含笑看了她一眼:“是啊,但是一般人都很难记住,针灸的时候也没办法停下来叫人仔细想下一步的步骤的。难道六小姐想试试?”

“我不行,我就是你口中十几年可能都背不下来顺序的人。但是我二哥一定行,我二哥过目不忘。”

她二哥那个脑子,就堪比千万像素的照相机。

无论什么,只要看过一次,就绝对能丝毫不差地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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