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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孤狼与初见(1 / 1)

“吁――”

马车停了下来,车厢中李寻欢拉开了貂皮的窗帘,着窗外行走的少年。少年行走的很慢,但他的步伐并没有因为身旁停下的马车而停下。若要用一个形容词来确切形容少年,那么大概没有比‘孤独’更形象。

“来我今天运气不错,一路能遇到这么多旅伴。”

李寻欢的声音自然是飘出了车外,但少年仿佛没有听到,依然是不紧不慢的向前走着。浓重的眉毛、大大的眼睛,虽然年纪很小,但也足够称得上英俊。他的衣服很单薄,这样的打扮即使走在盛夏的炎炎烈日之下也不会觉得突兀,但这里却是冰封的雪地。

“上来吧,车上暖和,我带你一程。”

李寻欢的声音很亲切,让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到恶意,但是少年依然不答一声,目不斜视的赶着路,仿佛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情。

车厢之中,李寻欢无奈的摇了摇头,收回视线向一旁似乎是事不关己而一片悠然的黑袍人。

“是我输了,你早就知道他听不见?”

这只是一个带着玩笑兴致小小的赌约,在刚才车厢中听到车外少年的脚步声,李寻欢与黑袍人就各自说出了判断,赌的是雪地中行走的少年是否会接受邀请。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之中,原本任何人都应该无法拒绝这样的邀请的,但李寻欢却发现自己输了。

“他并不是听不见,他耳朵很好,舌头也很灵活。”

似乎是为了回应黑袍人的话,少年停下了脚步,发白的手指按上了腰间,那里挂着的是一根细长的铁皮,虽然按照用途它应该被定义为‘剑’,但是着这样没有剑锋、没有剑鄂、没有剑柄的铁片,任何人都不会认为那是剑。

“有趣,既然能听能说,为何不上车来喝一口酒?这里可有着世间最美妙的好酒。”若是抱着自己的酒袋,李寻欢是无论如何没有自信说出这样的话的,不过此时海碗之中被他一口一口喝着的,他有自信,这个世界定然没有比这更美味的酒。

扑鼻的酒香车外也能闻到,少年自然知道他说的不是假话,但是皱了皱眉,感觉车内之人并无恶意的少年松开了手,依然坚定地摇了摇头,“这样的好酒我喝不起。”

少年的话让李寻欢越发觉得有趣了,“是这酒的主人请你,又不用你花钱买。”

“不是自己花钱买的东西我绝不会要,不是自己花钱买的酒,我绝对不喝!”

“这话说得在理,免费的东西有时候是最贵的,”说话的是在车厢中烤着火,之前没有与少年搭话的黑袍,“但是你一定不知道,一个人喝酒的滋味总是没有两个人一起喝来得好。”

“说得好!”李寻欢鼓掌道,他的眼睛都带着笑意,“两人喝的酒滋味总是不同,你既不愿喝别人送的酒,那么等你有了钱,可愿请我喝酒?”

“好,我请你。”干净利落的回答,但那并不是敷衍,少年的神色是如此的真诚。干净而清澈。

马车渐渐行远,将孤独的少年抛在身后。美琴感觉自己很幸运,因为她亲眼目睹了李寻欢与阿飞的初见,例无虚发的刀,与快到极致的剑。

虽然驾着马车,毕竟雪天路滑,四十多里的路也走了近一个时辰。马车进入了小镇中,这是一处位于边关偏远的小镇,整个小镇只有一间客栈。正因如此,即使破旧了一些客栈中的生意也还不错,来往的都是江湖人。

门外停着几辆空镖车,押的货都已经卸下,从客栈中传来的是大汉们嘈杂谈笑的声音,其中不免也带了一些匪气。美琴和李寻欢一行人的进入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唯有那殷勤的店小二。

“几位客官,里边请,打火还是住店?”

“先吃饭,后住店。”接话的是一路驾车的大汉,说完他也不顾店小二,径自选了靠里面的一张空桌,用衣袖擦了擦椅凳,引着李寻欢坐下,“少爷,我先去打点一下。”

李寻欢点了点头,唤来小儿点了几分小菜,至于酒水自然是不需要了,有了黑袍人的琼浆玉液,那些杂酒还真有些难以入口。

赶车大汉口中所说的打点,是因为客栈的客房已经都满了,再没有空出的房间能够入住。不过在这个世界上用钱买不到的东西或许是有的,但毕竟不多,而身为探花郎的李寻欢虽然算不上富裕,不过总是不缺钱的。正因为如此,待李寻欢一碗酒下肚后大汉回来,带来的是南边的上房已经收拾好等待入住的消息。

“流浪者,这里地偏毕竟不便,不如今晚将就着和我共住一间吧。”

美琴并没有将自己的名字告诉李寻欢,不过对方也没有介意,毕竟身在江湖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不愿意让他人知晓。即使是朋友也不用盘根问底,只要交心即可。

说起来李寻欢的提议并无不妥,毕竟在这种小山村,能够有房间住已经不错了,在他来两个大男人也不用顾忌那么多。不过美琴最后还是没同意,不过她的心态如何,这个身体确实是女孩子没错,也并非是对李寻欢有所防范,李寻欢对林诗音的爱是一心一意的,就算是面对武林第一美人的林仙儿都不会动心,更别说是常盘台的超电磁炮。

不过美琴心里多少有些不习惯,而且她也确实赶时间,这里距离时空管理局还有不少路程,《梦幻村》为了追求真实,除了时空管理局并没有空间传送的功能,玩家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都需要靠交通工具老老实实赶路。

“今晚我就不住了,我还有事赶着离开。”

这样的大雪天晚上赶路当然是很危险的,不过李寻欢想到了他们的初见,伴随着黑暗流浪者的出现那雪地上没有留下任何的脚印,他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都说小李探花最擅长的功夫有两样,一个当然是手中的飞刀,另一样便是轻功,但踏雪无痕这样的轻功实在有些惊人了,就算他也远远不如的,以对方的身手确实不用在意是平坦大道还是雪夜封山。

不过李寻欢当然不知道,能够让美琴无声无息靠近,甚至在雪地上没有留下脚印的并不是轻功,而是她属于女巫的专属技能‘传送’,空间移动在雪地上当然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原本进屋时三人并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这些江湖人们都在大声谈论着各自的‘丰功伟绩’,依他们各自口中所言,这个客栈中此时还真呆满了大侠,若是这里不小心发生雪崩,还真担心江湖上的大侠就此全都灭绝了,不过听着李寻欢却嗤嗤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

“自然是笑可笑之人,”李寻欢指了指屋子另一边此时说话最响的一个紫红脸大汉,“那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屋外的那几车货想必就是他们押送的,他名叫诸葛雷,江湖人送外号‘急风剑’”

“急风剑?”美琴想了想,这样的外号也太平凡了一些,古龙的也是很早的,现在除非是主角,那些配角她早就没了印象,而对于急风剑在她脑海里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能让小李飞刀记住,难道是很有厉害的人?”

“对于见过的人我大多都记得,只是奇怪都这么几年过去了,他为何能够活到现在而已。”

这么一说美琴当然是听懂了,不由得也笑出了声,能够被不爱说人闲话的李寻欢如此评价,这个诸葛雷不是混得太差,就是做人失败到家了。不过他本人并没有如此觉悟。

客栈中谈话的声音不知何时渐渐轻了下来,这些江湖人的视线不时间向着美琴这一桌扫来,对此美琴也感觉到了奇怪的气氛,她的脚在桌底下轻轻踢了踢李寻欢,“他们都在这里,莫不是你被人认出来了吧?”

以小李飞刀的人气,在江湖上赫赫大名,能有一些粉丝也是不奇怪的。不过对于美琴的话李寻欢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我早就说过,以你带来的琼浆玉液,便是掺了砒霜、鹤顶红,江湖上的人也定然会抢来喝。”

李寻欢的声音刚刚落下,似乎是特意为了证明他的判断,原本坐在大厅另一边的紫脸大汉走了过来,那正是之前被他们谈论的诸葛雷。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果然是好酒,若是诗仙李白见闻兄台杯中之酒,恐怕那琥珀之光也是黯然失色了。在下金狮镖局诸葛雷,江湖人抬爱送了个‘急风剑’名号,不知这位兄台……”诸葛雷说着眉间皱了皱,似乎是对于面前之人有些眼熟,“我们是否在何处见过?”

“江湖之人相见江湖又有何奇怪?”李寻欢呷了一口酒,带着温和的微笑说道,他的表情总是这样和煦不会让任何人生出敌意,不过却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

“说得好!江湖之人见江湖人确实不奇怪,兄台这个朋友我诸葛雷交了。”

“交朋友当然不是坏事,只是不知你想要交的是我这个人,还是这个酒?这酒是我这位朋友的,却不是我的。”

“厄……”被说中了心事,诸葛雷也不见尴尬,而是向美琴抱拳,“恕在下眼拙,这位朋友,下个月我们金狮镖局的总镖头五十大寿,望阁下给个面子,将这酒让与我,下次若有麻烦,我诸葛雷力所能及的定不推辞!”

这话说得,总镖头大寿,这面子不给便是和整个镖局为难。而将来若真有麻烦,这个‘力所能及’又是诸葛雷自己去定义。美琴总算明白,为什么就连胸怀坦荡的李寻欢也会对这个家伙有微词。

不过正在这时异变突生。

“在买酒之前,你还是先买下自己的脑袋吧。”尖锐的声音带着阴冷,如同响尾蛇的作响,“留下你在关外带来的那包东西,我就饶你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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