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营,顾名思义就是临战之先锋,这次来大碶山征兵,因为都是自己的同族,所以就没带先锋营来,你这段时间就先跟着我,回去了再去先锋营。”
“你的这头狼不错,看着比狼王还威猛,先锋营里倒是能带着,就是要注意别让它乱咬人,他的吃食,到时候你倒是不用担心,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就是现在在这里,可能需要你带它到辕门,让它自己出去找食了。”
达奚格日在自己的军帐里就完全没个正形了,未着片甲,一件内衣敞开着,裸露着胸膛,露出浓密的黑乎乎的胸毛,半躺在垫子上,一双大赤脚放在矮案上。
“是,将军”
“对了,你既然跟着我了,我就不能亏待你,一会儿让人带你去选选,你看看有什么你用的上的,也没什么,就是一些盔甲啊刀剑啊什么的,反正你自己看着拿,到时候回到了先锋营,你就说是你自己的就是了。”
“多谢将军!”
“好了好了,在外你叫我将军,给我行礼,就我们两个的时候,不用拘束,你叫我黑熊,老黑都行,嘿嘿,或者叫我大哥也行哦,你可以试试。”达奚格日给初一抛了个能吓死人的“媚眼”。
“是,将军!”
“嗨!你这死脑筋,好吧好吧,随你了。”
初一发现这头黑瞎子是看着又丑又呆,其实心思很是细腻,他现在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在拉拢他。
“来人,带他去我的小仓库,随便他挑,他看上什么就让他拿走,不用给我报告了。”
看来这真的是不打不相识了。初一跟着亲兵一边走一边想。
小仓库里东西还是很不少的,各种类型样式的甲胄,头盔,刀剑,甚至还有弓弩这种杀器。
一圈下来,初一选了一副半身无袖无领的链甲,这幅链甲的铁链环要比一般的铁链环粗,链甲是双层的,整个重量是普通链甲的三倍还多,初一穿上试了下,下摆刚过裆和臀,腰身下沿前后左右都分叉,设计很合理,一点都不影响他的跑动、跳跃和踢踏,就他的力量和体力而言,完全可以忽略链甲的重量。
初一想要穿甲的目的,其实是想遮掩他身体能避刀兵的能力,他不想让人知道。
另外还选了一对能遮住整个小臂的护臂,目的一样。
再选了一双内皮外甲的战靴,当场就把依朵给他做的牛皮靴换下,擦拭干净后找了个小包,装好拴在了腰间。
想了想,又转身选了一副露指的手套,手套很精致,掌心是皮质,上面缝了布,做了防滑处理,手背是链甲样式的铁链环包裹,握成拳头,就是两块铁链甲包裹的铁疙瘩。
毕竟,用到拳头的时候还是很多的。这是到了军营,在拓拔烈帐中和亲兵还有达奚格日对打中得到的启示。
选完装备,亲兵没有再带他去达奚格日的军帐,而是把他带到了达奚格日军帐不远处的一个小帐篷,就他一个人的,也许是考虑到他带了一匹狼的缘故吧。
帐篷里还摆放着一整套军服,新的,从里到外都有,初一试了试,尺寸刚刚好,还有几条人吃的牛肉干和一大块滴着血的生肉,看不出来是什么肉,应该是给不离准备的。
就这些,就都能看出来达奚格日的心思细致又周到,不是所有的丑的壮的,就都是笨的,大智若愚看来以后还要加一个大智若丑了。
初一坐到帐篷口,正好可以看到鹿寨所在的山头,远远的,什么都看不清,只是知道鹿寨就在那里,那座山上。
手里拿着的是依朵做的靴子,心里想的是依朵的样子,仿佛鼻间都能闻到那像花儿一样的幽香,不离也蹲在他身旁,也在望着那个远方。
“阿爹,我想等医巫爷爷回来后,让他带我去学武。”
“怎么突然想学武了,以前你医巫爷爷那样劝说你,诱导你,都有点是在求你了,你都不学,只学医术,怎么现在想起要学武了?”
“就现在想学了。”
依朵的心里其实在想“我不要做被圈养在山寨里的锦鸡,我要做能飞翔九天的凤凰,我要去找回我的初一,或者是跟在他身旁,帮助他,不做他的累赘!”
这一次的事情,让依朵感到很失败,对事情的无力感,让她几乎疯掉了。
从五岁开始,医巫震就游说依朵,说他要带依朵去给她找个师父,学习很厉害很厉害的武功,以后可以做个女侠客,行走天下,除暴安良。
依朵不愿意,“医巫爷爷,我可以学习你的医术啊,救死扶伤也很不错啊,我很喜欢帮助那些生病或是受伤的人。”
“医巫,医巫,不是就是医病的吗?医巫爷爷,你为什么非要让我习武啊?”那个时候,医巫震无言以对。
“好吧!那就等医巫大人回来,你去和他说吧!”布鲁知道依朵看着温柔漂亮,其实自己内心的主意大着呢!决定了的事,谁都不好使,估计可能也许就初一的话好使吧!女大不中留啊!对于这个女儿,布鲁心里有点失落。
进军营的第一夜,就在一人一狼的静坐看山中度过了。
初生的朝阳,洒下万道金光,给世间万物都披上了一层美丽的金纱,显得格外的漂亮,初一和不离却对这美景视而不见。
他们在一起,眺望着远方。
初一进入军营的第二天,拓拔烈就派人到大碶山十八寨所有的山寨去宣读命令,这次派出去的都是正规铁甲军,他命令所有的山寨,必须在五日内按丹辽王的规定,选好参军的人,带上寨谱,并在第五日太阳落山前送到军营,过时将视为违抗王命,亡其族,灭其种!
从第四日开始,陆陆续续就有十八寨的人来到了军营,最先到达的,就是鹿寨的人,布鲁领队来的,但是他超了年纪,不能入伍,鹿寨按照规定,抽丁一百三十六人,寨中的青壮抽走了一半,狩猎队几乎抽光了,其中不包括初一,因为他是罪犯。
依朵没有跟着来,而是让布鲁给初一带来了一个,可以挂在脖子上的香包,里面是依朵用小红绳扎着的一缕头发。
这是丹辽布库人的传统,当一个女人向男人示爱,并表示愿意嫁给他的时候,就会给男人做这么个小香包,里面放上自己头顶最上面的一缕头发。
剪下相思发一缕,
赠予郎君表心意。
香包藏发装心底,
一生一世不分离。
初一很慎重的把香包戴在脖子上,小小香包刚好落在心窝窝那里,淡淡的像花儿一样的幽香,慢慢的飘起,“依朵,等我”初一心里想着,抬起右手在心窝处轻轻的按了按。
记录官比照着寨谱一一核对入伍的人员,拓拔烈在大帐内,坐在案几旁,黑熊站在案几前面,“寨谱上说初一父母是游方草医,已双亡,无兄弟姊妹,鹿寨原生人,大夏历启元二十七年生人,确实是年方十五。”
“那就没问题了!王子殿下,难道你真打算把这个好苗子,丢到先锋营啊?那里的战损那么大,别折了他!”
私下没人的时候,达奚格日总是喜欢称呼拓拔烈为王子殿下。
拓拔烈是丹辽王拓拔远的大儿子,嫡长子,王位的第一继承人,但是他母亲在生他的妹妹的时候,难产遇到血崩,生下女儿就去世了,现在的王后,是丹辽第二大族,达奚家族的嫡长女,达奚曼华,达奚格日的亲姐姐。
达奚格日是达奚家族选送的,从小跟着拓拔烈的陪玩,所以他们俩的感情,那是相当的好,比亲兄弟都好。
“别想那么多,大夏不是有句名言嘛,玉不琢不成器,我觉得说得很好!”
“那好吧,都听你的,谁叫你是我老大。”
“不过,你还是要多关注他,战场上拼杀死掉了无所谓,那是命,但是,别在战场外被什么不长眼的人,给欺负死了,那我可是要拿你好好说道说道!”
“不会,不会,我一定紧密关注,我都喜欢死那个小野驴蛋~子了,嘿嘿”
“以后不准再叫他野驴蛋~子,那是对他的侮辱,第一天听你这么叫他,他就表现的很是反感,我估计,那天他手里要是有刀,应该会活劈了你!”
“切~我是谁说劈就劈得了的人吗?!再说了,叫他野驴蛋~子,那是我老黑看得起他!”
“反正以后不准再叫。”
“好咧,你说不叫就不叫,再叫我是野驴蛋~子,嘿嘿!”
拓拔烈笑着用手指了指达奚格日,他知道达奚格日很聪明,在外人面前显憨,是他俩在达奚格日十岁时商量好的,达奚格日是达奚家族压在他身上的宝,所以是绝对不会背叛他的,丹辽的大家族一直都是这样,为了家族的传承,从来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但是押宝有大小,达奚在拓拔烈这就压了这一个,其他的宝,都压在拓拔烈的弟弟,现在王后生的小儿子,拓拔显,一个才十岁的小屁孩身上。
拓拔烈,丹辽王国呼声最高的王子,十六岁被丹辽王特许建军,十二年来,为丹辽东征西讨立下赫赫战功,他一手组建的铁甲军,虽人数不足四万,但在不断的战斗中,却成长为了丹辽最精锐的军队,一把丹辽王手中的利斧,所向披靡,无往不利。
达奚格日一直跟随着他,成为铁甲军中拓拔烈之下的第二人,军中第一勇士,丹辽王国战力排名前三的人,号“爆熊”
第六日,全员到齐,核对寨谱无误。
两千余大碶山子弟,心怀忐忑。
拓拔烈站在队列前,大喊道:“我~叫拓拔烈,是你们的将军,以后,你们都将成为我丹辽铁甲军的一员,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我会一视同仁,不会克扣你们,因为我们将是一起战斗的兄弟,战友。”
“丹辽征召你们,你们不用胸怀不满,这一切,是为了国家,但最终还是为了你们自己,你们可以凭借手中刀,为自己,为儿女,搏出一个前程,一个不一样的明天,好男儿,就该战场之中取功名,拼杀之下夺富贵。”
拓拔烈的话还是很有感染力的,至少,大碶山的猎户们心里暂时放下了不安。
拓拔烈也没有打散他们,而是先整体安置在一起,为他们发放军服和制式刀具,安排老兵对他们进行分列和基础训练。
一切在有条不紊中进行,大碶山的猎户们,在铁甲军的善意里,也在新衣新刀和丰盛的吃食中慢慢的发生着一些变化,逐渐认同,认命。
初一没有被安排进新兵的训练,爆熊倒是每日都会召唤他到帐中闲聊,对初一表现得热情而又关心,初一在戒备中总是表现的言简意赅,并未对达奚格日的热情表示出太热烈的回应,搞得达奚格日意兴索然。
又五日后,铁甲军开拔,回往京城上京附近的驻地。
能远远的看到军营的山头,一个纤细窈窕的身影站在风中,风吹的满头的辫子飞起,脸上晶莹的泪珠随风飘落,迷人的双眼,透射出爱恋和关怀,还有浓浓的思念。
初一就像得到了感应,转身看着那山头,依稀能看到那个身影,手按住了心窝的香包,眼里也满是爱恋和关怀,以及浓浓的思念。
“嗷呜~!”“嗷呜~!”
不离也转身望着山头,仰天发出两声长啸,告别陪伴了五年的女主人。
人和狼转身快步追上移动的队伍,向着上京,向着未知走去,步伐坚定。
山上的身影一直站在风中,看着一条长龙般的队伍消失于眼前,就像走入了遥远的天边,再也看不见。
天地间只剩下了花草和树木,还有那“呼呼”吹着的风!
二十多天的行军,日行三十里,铁甲军全员到达离上京城十里处的军营驻地。
行军中,每日安营扎寨后,达奚格日依然要找初一闲聊,其中拓拔烈也召见过几次,都是说了些不痛不痒的话,初一对拓拔烈和爆熊的好感上升了不少。
先锋营,铁甲军最特殊的存在,除六千铁甲兵以外,另有两千余人的罪囚,皆是被判砍头之罪的重犯。
罪囚不列入铁甲军序列编制,不随队训练,只是每五日进行一次队列排序点名,由罪囚们自己选拔队长管理,除了没有自由不能出入军营外,在圈围的营地里可以自由活动,就算打斗,只要不是用兵器,打死不管,这也是为了维持罪囚们的狂性和杀性,在战场上爆发出让敌人意想不到的凶残。
所有罪囚,入营只发一把制式刀,一身旧军服,武器,头盔,甲胄等一切物资,都可以战场缴获,自身穿戴,回营不交。
临战,只要发出让他们出击的信号,只前不退,十战而未死的罪囚,可以除去罪囚之名,获得正规铁甲兵的身份。
这也算是给了这些死囚们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只是十战不死,这个机会相当渺茫,但总归是个机会,总是会有那么一些大气运的人可以得到这个机会,而且在对待受伤的罪囚这方面,拓拔烈还是一视同仁的,但凡有口气在,都会让人积极救治,不吝药石,这,让罪囚们还是觉得很宽心的。
达奚格日在先锋营军帐中看着初一。
“今日你就要被圈入罪囚营地,在营地里,一切就只能靠你自己了,拓拔将军说了,如果你十战不死,他亲自接你回铁甲军,在他的大帐中给你摆酒庆祝。”
“多谢拓拔将军的眷顾,也多谢达奚将军这些时日以来的照顾,更要谢谢将军给的装备。”初一难得的多说了几句。
“今日不错嘛!不是往日里的一句,是,将军就完事了,呵呵!那好,就这样吧,我让人带你去营地。”
“来人,带他去坑圈,交给刀疤。”
看到罪囚营地,初一知道了为什么达奚格日叫它坑圈了,先锋营的一侧,一个巨大的洼地,被木栏圈住,四周建有高台,有铁甲兵在高台上手持弓弩巡视,另有两队,每队百人的巡逻队在围着洼地巡逻。
几步阶梯下去来到圈门口,四名士兵打开铁链锁住的木栅栏门,亲兵领着初一走向离木栅栏最近的一个帐篷,这是洼地里最大的一个帐篷。
帐篷外的草堆上横七竖八的躺卧着十来条大汉,正在晒着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