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上,来自西云国的书信被派送到了凤府上。
在书信内侧还附带有一枚巴掌大点的玉佩,晶莹剔透,当是好玉,红色流苏,是凤惜霜喜欢的颜色。
“惜霜亲启:自四月一别,已是一月有余,父皇已应允吾嫁于心上人,八月喜做新娘,吾心心愿愿,忘汝能做吾之送女客,却也仅吾之盼。
天元,西元联姻,天元愿将无忧公主嫁作太子侧妃,结百年好合,吾兄以社稷为重,诚然应允,吾之不愿,恼矣。
愿汝与九王共结百年秦晋义,署名上官燕。”
凤惜霜将着那封信收在桃木匣子中,格外的珍惜。
玉佩上刻有“鸿哥儿亲赠”五个小字,然书信上却没有任何有关于他想要说的话,对方仅用这一枚玉佩表达了心意。
凤惜霜也一并将它收在了桃木匣子中,为了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若有可能,她定然会赶往西元,做燕儿的送客女,她除却尉迟怜,还有静静修养的慕容静,唯有燕儿这一至交好友。
她期盼着上官鸿,在他那众多嫔妃中,会有他心仪之人。
可惜如今搅进去一长孙无忧,长孙无忧对鸿哥儿的心意,是一心一意,但她的性子却太过于愚蠢。
日后保不齐将着鸿哥儿的东宫后院,闹个鸡飞狗跳。
想到那个场面,凤惜霜无奈一笑,竟觉得有几分苦涩夹杂着。
青杏正为凤惜霜梳理长发,对着镜子里的美人感慨,“您这气势,越发像九王爷了。”
她家大小姐早先年里,脸颊还透着微微发胖的婴儿肥,如今然蜕变成了瓜子仁的脸状,生的我见犹怜一般,动人心魄。
那双眼眸,凤眼微挑,做线笔挑了弧度,气势临架于上,似有寒冰存于其中。
还未嫁过去,作风便已经如出一辙,当真是夫唱妇随。
“九王爷的身子,你那日见了,觉得如何?”听闻青杏说得长孙烈,凤惜霜询问。
“奴婢觉得,王爷身子骨好了大半儿。”青杏替着小姐高兴。
怎料凤惜霜脸色变了变,似乎并不大高兴青杏所说,青杏惶恐,莫不是她哪里说错了。
慌乱之间,连忙跪了下来,玉梳摔在地上,断了两半。
这下子青杏则是抬头都不敢了,那是大小姐惯用的梳子,用了些许年岁都不舍得更换。
青杏只为自己的愚笨感到自责,她也是小姐院子里的老人了,怎还会出这个差错,同时也在懊恼方才,她哪句话说的不对。
“起来说话,我又不会责罚你。”凤惜霜彼时才想起来,这玉梳子好像是几年前凤嫣然死了娘的那一年,赠予她的玉梳。
她彼时珍惜的要紧,因为看中那份情意。
如今时隔日久,她竟然也忘记了这档子事,当是摔得好。
“你做的不错,应该赏。”
“大小姐……”青杏眼花在眼底打着滚,听的大小姐要赏她,当即明白过来是怎滴一回事。
“燕儿公主临走前赠予大小姐的银梳子被奴婢搁置了起来,如今便可以拿出来一用。”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旧时是她遇人不淑,不过上官燕儿,当真是值得交心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