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点的夜里,我躺在床上。凌乱的桌面上放着几本买了许久却未曾看过的书。其中一本是冥灵的《低到尘埃》。
时间过得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把这样一本书带回家了。我总是这样,会在书店里买很多书,买回来之后又很少会想起它们被我随手搁置在了哪一处?
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到了就弃之如敝履?
但我想,当时会入手大概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吧?《低到尘埃》,呵,一看这名字就能感受到满满的悲伤。
我喜欢悲伤的故事,也喜欢喜剧。
悲伤的故事能让我感受到我并不孤独,而喜剧则是我继续活下去的动力。这么说,似乎言重了些。但也差不多了。即便再寂寥,我也想笑着看这人世间。
不知时隔了多久,封面上已镶嵌上些许薄薄的尘埃。嘿,倒是与书名相呼应了。
拿起这本书,就好像是尘封了多年的往事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这样被人记挂起,毫无预兆。十分突然,却又很理所当然。有些事总该有人记得,有些人总该记得有些事。
我随手打开在右手边的一罐椰汁,猛地喝了好几口,呆愣许久,房间里很安静,静的只听得到,我拿着笔在白色A4纸上沙沙作响写东西的声音,还有那个空调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里它总是显得有些突兀。
我反复的按着手机上的HOME键,看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心里有个小人一直不停的再叫,“你该睡觉了!你明天还得去面试呢!”是啊,我该睡觉了。晚睡已经让我的肤色变得十分暗沉。就连网上都说,熬夜的人胸部是会变小的。当然,这些都没有突然猝死来的让人觉得害怕。
这人间虽然不值得,但我确实还没活够。毕竟我是个从初中就开始怕死的人。那时候还没有什么我总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说法,但我很明确的知道我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哪里不一样?具体我也说不上来。
我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他们也融入不了我的世界。
哪怕迄今为止,依然如此。
《低到尘埃》,我好讨厌这本书里的艾兴啊,明明态度暧昧不明,却又偏偏叫人无可指摘。明明这场一个人的暗恋足够明显。他却总是佯装糊涂。
在翻到67页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拿起椰汁又是一顿猛灌。这个时候如果有酒就好了。人在有情绪的时候就该用酒来麻痹自己。
我们好像都成为过黎子。然后有过一场如罂粟般的暗恋。独自悲,独自喜。独自哭,独自笑。你是他最忠实的观众,但也只是一个合格的观众。你好像参与了他所有的情绪,但他所有的情绪却又都与你无关。像个参与感最强的局外人。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四处碰壁,孤立无援。抬眼一望,满目疮痍。
放下书本已经很久了,可我还是有点难过。不知道是为了书里的黎子还是为了自己。
但是,我真的该睡了。
我明天还得面试,我还得为了生活苟且。
于是,我打开床头旁边的一盏小灯,橙色的光线晕染成一圈,看得人心里暖暖的。盖上被子,准备进入睡眠。睡觉之前,我打开手机里的酷狗音乐。开始播放宋冬野的那首《斑马,斑马》。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斑马,斑马。你来自南方的红色啊。
是否也是个动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谁会和你睡到天亮。
但是我始终觉得手机里的原唱没有徐太浪唱的好听。他唱过的每一首歌曲,我都觉得原唱都不如他唱的好听。
辗转反侧许久之后,我发现人类最大的谎言之一就是,“我去睡了。”
小的时候,总是拼了命的想要长大,以为长大了就能万事顺遂,以为一切都会慢慢变好。以为所有的问题都会随着自己的长大就能够自然而然的迎刃而解。可真的长大之后却发现,就连睡个好觉都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躺在床上的2个小时里,脑袋里似乎想了很多,却又似乎什么都没想。手机屏幕亮起,是巧克力发来的信息。
“被窝里放了好多个屁,好臭啊。还是散不掉的那种。”可能人跟人相处久了真的会被同化。我记得她以前可不是这个德行。
“那你就吃进去,然后到厕所再放掉!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卧槽!!!”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可真是个鬼才!”我忍不住夸自己。
“你真的……这TM都能想的出来!本来已有睡意的我被笑醒了。”
片刻过后。
巧克力再次发来信息,“我要去拉屎了!便秘好几天了,今天拉了一次,出来一点点。现在我的被窝跟你的被窝一个味儿了!都是屁味儿!”
有时候我总是在思考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闺蜜们的聊天内容都是围绕屎和屁。仿佛我们之间的情分就只剩下屎和屁?如果非要多加个话题,那大概就是一会儿去吃什么?
哦,多么不堪一击。也或许……只有我和巧克力是这样的?嗨,谁知道呢。
于是,我简明扼要的回了她,“滚!”
自己懒人屎尿多,还非得把我这么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拉下水,把我变得跟她一样恶俗,我呸!无耻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