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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第一站:一号公路(1 / 1)

就在杨宇自我安慰的时候,他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靠,我居然忘了还有抽奖这玩意,希望它能给我来个有用的东西,而不是继续给我一箱超薄003吧。”

说实话,这一段时间虽然杨宇一直都有抽奖,但却没有抽出过什么好东西,似乎是基地车和饮料的配方将他的运气耗光了一样。

而今天早上他其实就已经获得了一次抽奖的机会,只不过他一时间把这茬给忙到忘记了。

“希望可以出个好东西。”

杨宇为不可察的搓了搓手,随即点开了抽奖的页面,闭上眼睛,就开始了抽奖。

然后,杨宇就惊了。

【系统提示】恭喜宿主获得初级防护手表。

初级防护手表,可替宿主抵挡十次攻击,每次抵挡时间为一分钟,抵挡次数耗尽,手表将自动报废。

(注可抵挡的攻击力不得超过普通热武器攻击范畴。)

“呃,虽然我看得不是很明白,但这玩意貌似是可以让我保证自身安全的吧。”

虽然杨宇不知道这里的普通热武器是个什么概念,但应对突发状况应该是足够用的了。

杨宇将手插到裤兜里,然后将手表拿了出来。八壹中文網

只是一块很普通的手表,一眼看过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平平无奇的地摊货。

杨宇取下了自己现在戴着的手表,将其带了上去。

“虽然看起来挺普通的,但却意外的符合我的气质。”

杨宇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两天后,杨宇所乘坐的飞机降落在了旧金山国际机场

当杨宇出现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的时候,恐怕最熟悉的爸妈,一眼也认不出来他。

现在的他穿着登山鞋,带着大墨镜,背着一个大背包,活脱脱的一个驴友形象。

杨宇之前整天看的星条国电影总会发现一些搭个顺风车就敢出去旅行的情节,所以他也想试一试。

之所以选择从旧金山出发,原因很简单,杨宇想沿着星条国一号公路走走看。

作为一个高中时期热爱地理的学生,杨宇对一号公路这个名词是不陌生的。

星条国一号公路,曾被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一生中不可错过的景点之一,也是北美最受欢迎的自驾游路线。

对此,杨宇是保持着批判态度的。

是不是不可错过的风景,那得看看这个地方车速快不快不是吗?

一路上和杨宇印象之中的沙漠公路不同,一号公路可以说是一路阳光一路海,沿途各具风情的小镇和国家公园,让它不止是看海那么单调。

而走一号公路自驾游的话,一定要从北向南走,也就是从旧金山向洛杉矶方向。

因为这个方向开的公路是靠近海岸线一侧,反过来的话路边大部分观景台都无法停靠,杨宇这一次带的钱不多,他也不清楚一万刀在星条国的消费努力怎么样。

所以还是走路搭车比较靠谱。

杨宇在机场附近的城镇,办了一张verizn的手机卡后,就沿着公路往南前进。

之所以要办理手机卡,那是因为这是目前星条国信号覆盖最好的卡,杨宇还指望着它查地图,寻找最好的搭车点。

虽然星条国让杨宇觉得槽点很多,但搭便车这件事是真的不错。

在国内搭便车的事情倒是不常见,除非是女驴友搭便车

不过在星条国,这好像是一种文化,就像是国内的让座行为一样。

杨宇站在路旁,边走边拦车,倒真让他搭上一辆车。

是一辆在星条国很常见的福特f150,这里人对皮卡可谓是情有独钟,销量榜单上福特f系列,雪佛兰皮卡,和道奇的ra皮卡常年占据前三名,这种情况和熊国那边有得一拼。

因为他们做什么都喜欢自己动手,不得不承认,星条国的民间加工能力比起国内还是要高上许多的。

让杨宇搭顺风车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野外露营爱好者,金发个高的叫肯尼,棕色头发个子较矮的叫做迈克,两人肤色么,都是一片一片的红色,一看就是经常给太阳晒,白人让太阳晒后,肤色会变红,俗称红脖子。

红脖子可谓是星条国中最可怜的韭菜了。

在星条国,彻底躺平的可以零元购或者高端啃老,高高在上的可以剥削地下人,而他们这类人就妥妥的是被剥削的对象。

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很热情的让杨宇搭车。

根据短暂的接触,杨宇也知道了这群人的目的地,那就是去旧金山附近的半月湾州立海滩。

对于那个地方,之前在杨宇去到海岛省学冲浪的时候就有了解过,据说那个地方是个冲浪圣地。

只不过他们这两人去冲浪圣地野炊的举动让杨宇还是有些疑惑。

迈克不太爱说话,肯尼则是一个话痨,尤其是当杨宇问出他们为什么要去冲浪圣地野炊的时候,肯尼的话就更多了。

“杨,你要明白,野炊是一项让人快乐的活动,而海滩上面的比基尼才是我们快乐的源泉。”

或许是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的原因,肯尼说话的时候基本上毫无忌讳。

而杨宇在听到他的话后,眼睛就是一亮,颇有一种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

“看来在欣赏美好事物方面,人们的理解都是一样的啊。”

杨宇在内心暗搓搓的想着。

杨宇并没有跟肯尼他们到半月湾州立海滩,而是到了距离它不远的鸽子角灯塔,下车时杨宇和两人拍了合照,他要记录下自己这一路的所见所闻留作回忆。

毕竟这旅途才刚刚开始,杨宇才不想这么快出现腿软的情况。

简单的道别过后,杨宇来到了鸽子角灯塔。

鸽子角是星条国太平洋海岸线上最高的灯塔并且至今仍在使用中。

白色的灯塔和一座小白色木屋孤零零的竖立在海角。

鸽子角灯塔可是一座古老的灯塔,它建立于1872年,在这一百多年来,不管科技怎么进步,这个灯塔一直在使用中。

只是很可惜,杨宇来的时候,这里由于自然损坏,已经关闭了对公共的开放。

杨宇在这里留下很多照片后,没有急着搭车继续前进,而是沿着海岸线向着半月湾方向继续前行。

两者之间就隔着一条海湾,透过海湾,可以直接看到半月湾那边。

不过虽说看着近,走起来可真不近,这将近有五公里的路程,不过杨宇也不着急,背着背包溜溜达达,倒也很快来到了半月湾州立海滩。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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