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你瞎了吗(1 / 1)

“小锦,能不能把俺也写进去?”

白虎卧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风锦,明明拥有庞大的身躯,在红狐的身旁,却总是抬不起头来。

哪怕红狐稍微抬抬爪子,也能把它吓个半死。

“成,都给你们写进去,把你们写成绝世神兽!”

风锦一点都不困,整个人处于一种极其亢奋的状态。

大有一口气把整部全部写出来。

她没有抄袭现代任何一部作品,但每一个章节都有那些的影子。

一晚上的时间过去了。

风民生打着哈欠,从躺椅上爬起来,使劲的揉了揉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还在写字的风锦。

就跟没睡觉一样。

“你写了一晚上?”

风民生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的呲牙咧嘴的。

还是不敢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果断抬脚踹了一下白虎。

白虎皮糙肉厚的不怕疼,甚至还眨了眨眼睛冲着风民生露出了一个人性化的笑容。

主人的老爹还是挺好的,一睡醒就和它玩游戏。

完全不觉得这是在揍自己,明明就是爱的抚摸。

红狐揍才是真的揍,皮糙肉厚也很难扛得住!

风民生看到白虎没有反应,觉得自己可能还没有睡醒。

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会写一晚上的字,但自家闺女不太可能。

想当年小学的时候,老师不知道作业太多了,就算加上风民生,一个晚上也没有写完。

“昂,都一晚上了吗?我不知道,这里又没有白天黑夜,根本就不用睡觉。”

风锦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

已经写了几十章了,现在男女主处于一种非常甜蜜的热恋状态。

当然不可能顺风顺水的。

于是,风锦决定加入一点虐文,比如女主发现自己的爹的死和太子有关的之类的,当然,这一切都是误会。

两个人因误会而产生各种情绪,这才能抓住观众的胃口。

“你早上吃什么?要是累了就赶紧休息一会吧!”

风民生又掐了自己一把,确认不是在做梦,心中生出无限的感慨。

人生头一次见自己闺女这么努力。

写这种看起来没有影响的没有任何用处,但自家闺女看起来这么集中精力的份上,写就写吧!

株连九族就被株连九族吧!

大不了重新投一次胎,人生重启,谁知道会变成谁了呢?

“随便吃两口就行,今天咱们去一趟镇上,我想先去书店试试水!”

风锦碰了碰自己身旁放着的一摞宣纸,总觉得那一摞就是银票。

距离成为夜国首富,还差几百万字吧!

风民生听到风锦的话,默默的转身,给风锦拿了几个存在空间的包子。

放在桌子旁边之后,自己并没有去休息,而是去研究自己的图纸去了。

希望能尽快研究出来手榴弹之类的东西,在被诛连九族的时候,能稍微反抗一下!

最起码死的不是那么难看!

风锦吃包子的时候也没有停笔,一只手写字,一只手吃包子。

俨然一副女强人的姿态。

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

半个时辰之后,风锦使劲揉了揉微微发酸的眼睛,然后和风民生出了空间。

村子里的人大部分都去了自家的山上,风民生也没有来得及去看,就陪着自家闺女去县城了。

写字的时候精神抖擞,不写字的时候昏昏欲睡。

路上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风民生没有任何形象的抱着一大摞纸张,风锦半眯着眼睛跟在后面,看起来随时就躺在地上睡着了一样。

为了照顾一晚上没有睡觉的风锦,风民生特意走的很慢。

一路上走走停停,一个多时辰才走到县城。

“小锦!”

还没有走到专门卖话本的地方,远远的一个身穿华服的绝美男子就朝着风民生父女的方向走了过来。

说是走,速度一点也不慢。

眨眼的功夫就到了风锦的面前。

“嗨!”

风锦懒洋洋地打了一个招呼,提不起半分干劲儿。

“今天的你真好看,和昨天一样好看。”

辰煜一脸认真的说道。

他知道自己不太会说话,不容易讨女孩子的喜欢,经历了昨天的危机感之后,特意学习了一些比较讨女孩子喜欢的话。

那就是使劲的夸奖呗!

夸奖辰煜不太在行,但他觉得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也挺好,他是真的觉得小锦长的挺好看的。

越看越好看,比他自己都好看!

“你瞎了吗?”

风民生扭头看了一眼有气无力无力的风锦。

黝黑的熊猫眼,因为没睡觉所以没有洗漱,眼角有疑似眼屎的存在,半眯着眼睛走路都能睡着,看起来跟梦游了一样。

虽然说这是他亲闺女,他也真不能昧着良心说比昨天都好看!

“你这眼睛生的好看,也很明亮!”

风锦冲着辰煜竖起了大拇指,对于他的话,非常的认同。

他也觉得自己长的好看。

“你们这是……?”

辰煜看到风民生怀里一摞宣纸,微微有些好奇。

他见过风民生的字迹,苍劲有力,这宣纸上的字迹和风民生的很像,但多了一丝稚嫩。

是小锦写的?

隐隐约约的还能看到太子这两个字,心里有些直突突。

莫非自己的身份被发现了?

自己没有亲口告诉她,她会不会不高兴?

“这是我写的话本,准备找个卖话本的地方试试,说不定能赚点银子!”

风锦一说到这个,立马就不困了。

“你写的一定大卖,这附近有一个书斋,要不要过去试试?”

辰煜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弯了弯,眼睛里也带了两颗星辰。

小锦真的很多才多艺呢!

还会写话本了!

他很期待看到。

“行!走起!前面带路!”

风锦比划了一个指挥前进的手势,眉毛挑了挑。

第一次带路的辰煜,笑眯眯的走在前面,朝着县城里最大的书斋走去。

这个书斋是辰煜的产业,自然是要全力推小锦写的话本的。

书斋来来去去的都是读书人,布置非常文雅,各种山水墨画挂在墙壁上,别有一番风景。

“公子,请问需要一点什么?”

书斋的掌柜一看到辰煜过来,就连忙走了过来,行了一个礼,姿态压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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