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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海明威(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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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海明威虽然死得惨烈,但他62年的人生简直可以用“无与伦比地精彩”来概括。

甚至有人说,海明威的人生比他作品要精彩。

众所周知,海明威是新闻记者出身,他恐怕是20世纪文学史当中最早也最善于利用媒体自我炒作的作家,也是20世纪作家当中罕见的超级明星。

用后世的话叫“流量担当”。

因此,很多同行看不上他,可能觉得他太过招摇。

20世纪很多作家要么离群索居,要么行迹缥缈,最起码也要跟大众传媒保持距离。

比如福克纳、塞林格,都是这种神秘主义处世方式的杰出代表。

而海明威则完全不同,他不仅是新闻记者,他把自己活成了“新闻”。

库尔特·辛格在《海明威传》里说:

“海明威具有个人主义倾向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他像着了魔似的热衷于战争和革命,并亲身参加过五次。

他喜欢女人,先后娶过四个。

在打猎、捕鱼、斗牛和击剑方面海明威都是能手,他寻求冒险,而且总是如愿以偿。

世界就是他的舞台,暴力则是他永久的同伴。”

他第一次离家远赴一战中的欧洲战场时,其实就是红十字会的一个救护车司机,有一次他被派去送补给,结果途中被炮弹炸伤。

后来经过大大小小12次手术,从身体里取出了据说227块弹片,还有很多遗留体内拿不出来。

他因此获得了嘉奖,而这段经历也成就了他的代表作《永别了,武器》和《太阳照常升起》。

后来又参加西班牙内战,加入国际纵队。

虽然西班牙内战的起因今天看来非常复杂和多元。但佛朗哥一旦接受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的支持,他就不再是维护天主教的西班牙国内的一支军事力量了,而成为帐下部队。

海明威本来就对西班牙这个国家情有独钟,当西班牙共和国宣布成立,“热爱共和国”的海明威便“在政治上始终一贯地站在她一边”。

为了捍卫共和国,他献计献策,出钱出力,虽然身为战地记者但经常跟战士们一起冲锋在前线。

1938年国际纵队无奈撤离西班牙,海明威是最后一批离开的战士之一。

西班牙内战对他的创作影响巨大,他还为伊文思的纪录片《西班牙大地》撰写脚本和解说词,完成了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剧本《第五纵队》,创作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丧钟为谁而鸣》。

二战时,海明威也没闲着,留下了非常多的传奇。

摄影师卡帕,也是曾经参加过国际纵队的左翼战士,曾经在自己的二战回忆录《失焦》中写过:

“海明威夹着苹果白兰地,军用夹克里塞着手榴弹,还煞有其事地配着汤姆森冲锋枪。”

海明威作为战地记者本不该亲自参战,但他组织了一个游击先遣队,活跃在前线。

盟军进入巴黎之后,海明威独立解放了两个著名的地方,一个是莎士比亚书店,一个是丽兹饭店,前者有书,后者有酒,都是海明威的挚爱。

关于海明威在二战,后来还浮现出的一个说法是——他可能是个双面间谍。

他在古巴招募了一支间谍小分队在太平洋海域上活动,搜集德国或霓虹海军的情报。

当然,他召集的所有的小分队的成员,除了酒鬼就是乞丐,要不就是无业游民,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将这支队伍命名为“骗子工厂”。

他让ci相信他有能力提供独家情报,于是ci跟他合作,并对有效情报提供报酬。

但有效的不多,因为大多数情报是他添油加醋创作出来的。

丑国海军陆战队陆军军官和历史学家尼古拉斯?雷诺兹有一本“耸人听闻”的书,《作家、水手、士兵、间谍:欧内斯特·海明威的秘密历险》。

这本书曝光了他在跟ci合作的几乎同一时期也曾受到北极熊内务部的招募成为北极熊间谍。

《间谍:克格勃在丑国的兴衰》一书中也提供了史料证明了这一点,但据作者之一、前克格勃成员瓦西里耶夫说,海明威能力有限,没有提供一次有效情报。

所以有一种可能,海明威基本上是把间谍身份当作一种冒险来经历的,没太当回事。

但他这么作妖,也带来了后患。

fbi头子胡佛非常讨厌他,也有海明威专家认为海明威之死与胡佛的步步紧逼有关。

胡佛怀疑他与卡斯特罗有来往,对他实施过24小时秘密监控。

这不是没有根据的,海明威确实见过卡斯特罗,也同情古巴革命,他也习惯自称“古巴人”。

他在离古巴最近、丑国大陆最南端的keywet小岛有家,在哈瓦那郊区也有家。

作为一个男人,海明威的一生相当精彩,可作为女人,尤其在被田园女拳笼罩下的女人恐怕受不了他。

因为很显然,海明威是个“直男癌”,对他而言,女人如酒,都是诱惑,都是享乐。

四次婚姻还有曝光的和隐秘的各种艳遇和暧昧,用后来的话说,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jjiá?y??

但无论如何,身为作家,海明威的成功的,他是文学界里的明星,是顶流的存在。

海明威喜欢冒险,喜欢接触新奇事物,当然也喜欢出名,所以黎耀阳让人找到他后,没怎么废口舌,便把他请到了下榻酒店。

这是黎耀阳遇见的第一位历史名人,有种穿越的感觉,好吧,他就是穿越了,感觉非常奇妙,难以用语言描述。

更何况海明威也是他很喜欢的一位大文豪,虽然这人身上毛病不少,但天才嘛,总有些怪癖。

对于西方文学作品,第一个吸引黎耀阳的便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那还是他少年时的记忆。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接触了他大部头的名篇《永别了,武器》与《丧钟为谁而鸣》。

有一段时间他曾深深被海明威所吸引,这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作家,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被人称之为硬汉。

因为他说的一句话,深受人喜欢:“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句话很对男人的胃口,不过那也是他单纯的时期,再后来,随着他阅历增长,对海明威的喜爱没那么多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悲哀。

海明威这一生当过拳击手、猎人,帆船上的渔翁、当过兵,干过战地记者,又是一个酒鬼加赌徒,经常光顾酒吧、脱衣舞场等。

酗酒、吸独与玩女人,混迹于各种场合,也让他熟悉行行色色的人,比如酒徒、妓女、恶棍、作家、嘿帮头目与上流人士。

他生活中不乏硬汉的行为,当别人贬低他的作品,他愤然找上门大打出手,为荣誉而战;

也曾经为了争夺女人而拳脚相加,他帮助朋友也利用别人,他爱虚荣又很血性,是一个干过好事也干坏事的矛盾体,是一个灵与肉鲜活的人物。

揭示他的生活,有震撼人心的辉煌冠冕,也有穷极坠落的黯然庸俗,享受过被人尊敬的美好生活,也体验过各种冒险的无耻,爱虚荣也吹牛,扯淡也说谎,是一半是君子一半是小人。

作为一个早熟的孩子,十岁就学会吸烟,十二岁学会了喝酒,十三岁就与女人上床了。

进入青春期,他更是一个叛逆的人,公然破坏禁令,尝试刺激,到了十七岁开始沉湎于豪饮,十岁开始就追求上流社会的小姐谈恋爱,同时与印地安姑娘一起果泳。

儿海明威在写作的同时,更是尝试冒险又刺激的生活。

当他遇到一个三十开外,风韵犹存的寡妇,两个人兴趣相投,开始了亲密的生活。

这风流的寡妇成了他生活的导师,她能够给海明威的作品找毛病提建议,又教会他爱的艺术,香艳的卧室成了他们狂欢的舞台。

等他再成熟一些,海明威习惯于从真实的生活获得写作的经验,他熟悉女人、美酒与独品。

他陶醉于赌博,寻求刺激,酒吧与女支院是他最愿意光顾的场所,那些以表演下流脱衣舞的e情舞会更是令他着魔。

后来,他当了新闻记者,到法国、意大利等前线采访,在阵地上负伤,痊愈后义然当兵上了前线,投身到战斗中。

打完仗回来,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由于安稳,他感到无聊乏味,没有了激情。

于是,他又开始在醇酒与美女中寻找刺激,这时一位叫玛丽雅的姑娘给予他爱情的甜蜜与浪漫。

随后他找到一份报馆的工作,他追求的文学事业也初有成绩,他写的《杀人犯》出版了。

与此同时,又一位美女哈德莉走进他的生活,很快两个人就组成了家庭,哈德莉成了他的娇妻,他们投着希望与梦想,共同去法国巴黎去闯天下。

凭借海明威的艺术天赋,让他结识了许多艺术界名流,如伊斯拉庞德、葛特鲁德斯泰因、詹姆斯乔伊斯等人,让海明威热衷于创作中而冷落了自己的妻子。

于是,哈德莉受不了冷落,离开了他。

就在这浑浑噩噩中,海明威也达到艺术高峰,接二连三地有佳作问世。

《太阳也升起来了》《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以及颇受争议的《死于午后》等杰作。

这其间,不同的女性走进他的生活又离开,也让他变幻着口味。

这些女人有巴黎的美女艾洛伊丝、聪明和气的波林与才华横滋的女作家玛莎盖尔荷恩,古巴的黑珍珠女郎等等,最后是一个叫玛丽女人伴随着他的生活的。

可以说海明威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男人,写作之余,参加赛车,参加拳击,到剧院看戏,到西班牙看斗牛,到海上捕鱼,去非洲打猎,还参与法国反的战争,还要花时间与女人。

海明威知名度颇高,自然也就有了许多喜欢他与不喜欢他的人,也给他送了许多绰号,有尊敬叫他将军、船长、大师的;也有攻击他叫他花花公子、混账东西的。

可以说,海明威的笔下大部分来源于他的真实生活,作品中更多地是体现残酷的战争,充盈着暴力。

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的作品是写给那些坚强的人看的。

作品中就是表现爱情,也写的十分震撼,在他看来“并不是让那些软心肠的读者来看的,性行为本不雅观,而爱情又和宗教一样,造成的痛苦往往多于幸福”。

海明威虽然是丑国人,却对丑国的两姓关系倾向深恶痛绝,认为文化媒体充盈着廉价的爱情等等。

他勇于揭露那些所谓的美好爱情,讨厌低级趣味,但他的作品中却写了人性的放纵与,写了强女干与不人道。

他声称“姓关系在我的书中是整个生活的一部分,是真实的”,并且提到《丧钟为谁而鸣》中惨遭强女干的玛丽娅就是现实中他熟知的一个女人。

海明威不粉饰现实,不唱颂歌,直面现实的残酷与无情,文字中表现并渴望人们去了解真实而又无奈的生活。

他的书中充满了凶杀、战争、两姓关系,体现了人性的脆弱与流血的恐怖,他用自己的思维凭借典型情节,有力度的语言表现他认为应该表达的。

最引起争议是他的《死于午后》,“美化残杀与暴力”,全是血腥与残酷,让读者们产生愤怒,人们骂他是坠落的嗜血野兽。

当时有一位评论家伊斯曼就说:

海明威的《死于午后》是他“恐怖的自白”,他的“艺术”就是屠宰,说海明威是个变态狂,“宗教式的迷恋”。

于是,这惹恼了海明威,竟然找到伊斯曼的办公室,两个人动了武。

第二天《纽约时报》就登出《海明威打了伊斯曼耳光》的文章。

当然,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海明威勇于直面人生,直击黑暗,敢于揭露生活真相的人,远比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更干净。

反正是一矛盾体,不过也更显得有血有肉,总比看起来哪哪都好的伪君子让人舒服得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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