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当时的调查,还是有一些疏漏的,但这不能怪刘长松他们,在生活中,有些疏漏是难于避免的,因为,人的思维和注意力是受限于客观环境和条件的。
郑峰让谭科长对周银锁身上的两处伤进行了拍照,这些照片将作为重要的证据保存在卷宗里面。要想把“6。30凶杀案”办成铁案,就必须保证证据的完整性。
周银锁看着周凤英渐渐不动了,他从地上爬起来。
周凤英脸朝下趴在地上,右手伸展向前,手指扣在地上,头耷拉在右臂上,整个身体呈一字型,右脚压在左脚上,脚上没有穿鞋子,也没有穿袜子,在尸体的北边,有条比较长的拖痕。
周凤英的粉红色背心已经被血染黑,背部的血比较多,身体下方也有一滩血。
周银锁的描述和现场勘查的记录是一致的。
周银锁拉开院门的门闩,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又插上门闩。
周银锁杀死了两个人,但有没有在现场留下什么痕迹呢?
周银锁和童美艳返回东厢房,他脱下自己的裤衩,将橱门、抽屉,摆阔夹层的暗门,凡是他的手接触过的地方都认认真真地擦了一遍。
接下来,他又用手电筒仔细照了照地上,特别是谢家财尸体周围的地上,本来,在一摊血上留下了童美艳半截鞋印,但谢家财身上最后流下来的血将鞋印覆盖了。
周银锁穿上裤衩,走到床头柜跟前,发现碗里面还有大半下水,他将水倒在了被褥上,又拎起水瓶倒了半碗水,将碗涮了涮,也倒在了被褥上,被褥里面是棉花,水很快就被吸收了。当时,刘长松等人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被褥上面有名堂,一般人都想不到这一点,经过“6。30凶杀案”,郑峰和李云帆觉得,今后,在勘察现场的时候,一定要细致入微,这样,才能捕捉到更多的信息。
处理完现场之后,两个人摸出堂屋的门和院门,然后向右拐到后面的水塘边,这里有一个内容,笔者要交代一下,周银锁在谢家集中学读书的时候,曾经住在姐姐家,吃在姐姐家,他经常帮姐姐家挑水,天热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到水塘去游泳,所以,他对水塘的深浅太了解了。
周银锁从码头上抠出一块砖头——也可能是石头,用带血的汗衫裹了个严实,并系好,然后慢慢走到水中,将东西扔到了码头的西北角上,周银锁知道,码头的西北角是水塘最深的地方。
周银锁没有想到,汗衫的材质是化纤,化纤在水中是很难腐烂和降解的。
七月一号上午,周银锁将账上亏空的钱补上了,当天晚上,他先去拜访了彭书记,周银锁在彭书记的面前拍了胸脯,账目保证一清二楚。彭书记收下了周银锁孝敬的钱,紧接着,周银锁又和童美艳去了一趟县城,周银锁在马副局长的面前也拍了胸脯,如果账目有问题,他就辞掉供销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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