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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闲人(1 / 1)

李东吃饱喝足,满意的拍拍肚子,有种在空间里不想出去的想法一闪而过,美人、美食在怀此生何求?

出门时旅馆阿姨好奇的打量了红光满面的李东好几眼,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真是好,活力四射!

不知道这小伙有没对象?

李东哼着歌把车开到僻静处,调出售货员、屠宰员和空间里屠宰好的猪又来到老地方,铺上案板还是昨天的价格卖。

不能光是自己花天酒地的,家里还有四个他人生最重要的人等他呢。

接着折腾。

摆上摊位都不用吆喝,红白相间的新鲜肉就是最好的广告,一头猪不到一小时就剩下点头、蹄、下水。

李东下车刚要去后背厢再拿出头猪,扫见一个戴着红袖标的男人停在了摊位前。

袖标上的联防两个字心里一惊。

他可是知道这时候的联防是管天管地,街面上的事没有他们管不到的。

李东急忙走过去从兜里掏出来一盒中华烟拿手上,走近了听到这个联防队的正盘问呢,“你们是哪的?这猪肉有手续吗?”

“同志你好,你好!”李东笑着上前拿出根烟递过去,顺手把剩下的整盒烟塞进他口袋里,“我们是呼县的,自家养的猪卖点钱好备点年货。”

联防队员是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看眼兜里的烟一愣,又看向李东皱了下眉头就要去兜里把烟掏出来,喝问道,“你干什么?”

李东笑着一挡,“一包烟就当交个朋友,我们初来乍到的两眼一抹黑,还请哥们多关照。”

联防队员又看看李东,脸上的神情缓和了许多,点着烟抽了一口,“你们什么关系?这猪真是自家养的?”

“这是我表哥表嫂,河南驻马店的,家里受灾时过来的,一直在这边打点零工,猪真是自家养的。”

李东说着给空间里的售货员使个眼色,“哥们,不相你尝尝,真是自家养的。”

售货员把一个猪头拎过来塞到联防队员手上笑说,“一尝就知道,是咱们当地猪。”

联防队员拎着猪头脸一下红了,呐呐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我不我那个不能要。”

李东笑着揽着他肩膀说,“哥们,我这个真是自家养的,还有几头要在这卖,你看看能不能行个方便?”

联防队员看着猪头暗暗咽了下唾沫,看着李东说,“我叫王为民,在这一片要是有人敢和你乍刺就报我的号。”

“那可太好了王哥,有您这尊大神在我什么都不怕了。”

李东也不知道这人什么职务,不过他能从王为民的神情做派看得出他不是普通人家孩子。

一盒烟和一个猪头对他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能不能得到回报无所谓。

王为民拎着猪头心里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家备受学习优越的姐姐打击的他第一次在外面找到一种另类的成就感,他同样不在乎这些东西,在乎的是李东对他的重视。

“民哥,怎么整个猪头?这猪头真不错,够个,够肥!”

高为民走到朋友牛长发家,正好和他走个对头碰,他们一伙经常在牛家聚,因为他家是厨师世家,牛长发耳濡目染的做的一手好菜。“别人给的,一会把刚子他们几个叫过来造一顿。”

牛长发此时的眼睛不离猪头的答应一声,在心里已经把这个猪头做成好几道菜了,“嗯,好,等我先把他处理了。”

王为民点点头,习以为常的样子。

他们这伙人里就数牛长发干的活最多,但地位还是最低,因为只有他家条件最差。

牛家,牛长发的小屋里,众人围着一张杯盘狼藉的桌子推杯换盏。

冯军搂着王为民眼圈通红的唠叨着,“为民,当年真不是我告发你的,你不理我,我这几年是怎么过的吗?你知道吗你那他妈的不是人过的日子。”

王为民想着过去他们在一起疯玩的日子心里也不好受,“军子,当初我也是真急了,顺口就骂出来了,其实我也挺后悔的,后来又抹不开面,一晃咱们都回来好几年了。”

董小刚凑过来说:“军子这人是不咋样,当他绝对没那胆子告咱们,所以这事过去得了。”

王为民不停的点头,“没错,你说的真对,军子,那你干嘛不来主动找我?”

你家老爷子越走位置越高,我更不敢往上凑啦。”冯军缩了缩脖,“我家就是臭工人,跟你们混一起压力太大。”

王为民撇撇嘴,“就一个副市长高哪去了,在说,他那大公无私的性子,我不还得靠自己。”

“嘁,还真是,我家的那位也是,别看管着全省的轻工业,照样是油盐不进。”坐在王为民对面挨着漂亮好孩的汪海林摇摇头说:“他们跟不上行势了。”

说着用中指去捅漂亮女孩吐出的烟圈,女孩打了汪海林一下,嗔道,“真流氓。”

“邓莎,我怎么流氓了,我这人最正经,是你想歪了。”

汪海林笑着从她手里接过烟猛抽一口,吐了个大烟圈。

王为民一直观察偷瞄着两人轻松的状态心里不是滋味,从兜里掏出那盒李东给的中华烟扔桌上,“尝尝这个。”

“哟嗬,中华,顺你们家老爷子的?”江若海不客气的拿过烟弹出一颗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陶醉的说:“嗯,真他妈的香。”

王为民看着他的模样笑道,“你爸是政府的大管家还缺烟抽。”

“我爸要是知道我抽烟那是没二话,上来就是一顿抽,我还想蹭他烟抽,不要命了?”江若海苦着脸说。

王为民也点着一根悠悠的说:“今天这猪头和烟都是一个人给的,我就是一走一过盘问下一个卖猪肉的,没想到他麻溜的把一包中华、一个猪头送到我手上,下边小县城的人还真大方。”

“哦,这人是不是犯过什么大事,见你过去做贼心虚?”汪海林接过话来提醒道。

“不会。”王为民果断的摇头,“你们知道他穿的是什么吗?羽绒服,是一种我从没见过的面料做的羽绒服,真神气!一般的人根本穿不上那种衣服。”

“什么面料?”邓莎猛的坐起来,“我早就想弄一套了,可商场里的样式都太丑了,穿上就像个大面包。”

王为民说:“他那个一点都不臃肿,再加上人长的精神穿着贼打眼。”

邓莎一听来了兴趣,“他在什么地方,我去问问他在哪买的?”

汪海林笑说:“不就一件羽绒服吗,早说啊,我找人给你做一件。”

“呵呵,早干嘛去了,现在有路子了你又来劲。”邓莎撇嘴一笑,“我还好奇为民说的帅小伙呢。”

“一个乡下人有什么好看的。”汪海林不屑的嘟囔一句。

李东还不知道自己随意穿的这件羽绒服还能引起别人的注意,这玩意在后世太普及了,人手好几件。

但现在羽绒服刚刚流行,面料档次和加工水平都不高,款式也比较单调,含绒率低,填充量大,外观臃肿,被称为面包服。

即使这样它的价格对普通百姓来说还是偏贵,然而对像邓莎这样的干部家庭来说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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