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一整个下午都待在酒吧里,对于新工作,齐十一改往日作风,拼劲十足。
由于酒吧所处的地段是一条新开发的商业街,附近商圈还不够成熟,人流量较少,并且酒吧的经营模式就目前来说比较传统,毫无亮点,这也是袁良所承认的事实,但他并没有策划出新的营销策略,只能随波逐浪般模仿其他较有名气的清吧,但这基于目前的商业现状而言,是不太能稳得住市场的。
齐十刚来不久便已经发现了这一点,他对袁良说道:“制造亮点,网络与线下同时进行推广并提升服务与品质,最好是能够让这个酒吧拥有自己的文化与灵魂,创造品牌效应。”
齐十所表述的观点与我不谋而合,袁良闻言,沉思片刻后,点了点头。
他朝齐十问道:“亮点和灵魂我比较赞同,但怎么去实现呢?”
齐十摸了摸下巴,环顾了一下四周,他说道:“音乐酒吧,重点在于音乐。虽然我不是很懂音乐,但我在最难过的时候也会靠着音乐来舒缓心情。当某一首直击内心的歌曲响起时,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所以一首歌的歌词唱出了一段故事,那么我们就可以用故事做主题。”
“故事......”袁良喝了一口酒,沉思道。
我接过齐十的话,开口说道:“对,故事。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将一段回忆当做是心底深处的秘密,是一段不能轻易叙说的故事。可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能够让他们无所顾忌地倾诉而出,更有这么多听众一起分享,我想他们会喜欢的。并且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首歌来为其注入灵魂。”
齐十越听越激动,他继续说道:“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音乐酒吧了,在这里有酒有歌还有故事听,也能将自己心中积压的事倾诉出来,这便是亮点。毕竟成年人的世界,想要倾诉本就是一件很难的事,他们可以选择公开也可以匿名,而我们就用相机记录下来,进行网络推广制造热点赚取流量。”
袁良突然盯着我,稍稍回忆了一下说道:“你跟顾星不是已经干过这事了吗?当时那首《嘉宾》可是唱哭了台下好几个大老爷们。”
齐十也在这时看向我,问道:“顾星怎么了?”
我叹了叹气,不知该如何说起。在这时,袁良突然拿出手机,递给齐十,从外放的声音听来,我才知道袁良那晚用手机录了像,来记录那一刻的氛围。
待齐十看完,他沉默了一会后,同样深深叹了一口气。随后他情绪低落道:“八年啊,难怪昨晚我就感觉顾星有点不对劲,酒都不愿意多喝一口。”
“那你跟秦文呢?我可是听你说,你跟她大二就在一起了。”我喝了口酒,没有去看齐十的表情,我更希望他也能直面这段感情并且放下,而不是逃避。
齐十一脸苦笑,并没有说话。袁良却在这时接过话题,对我说道:“那你呢?莫黎。暗恋三年,毕业时才表白,然后奋不顾身地去了留兰,与她相爱相杀两年分手了之后又等了两年,你当真放下了吗?”
齐十略微震惊的看向我,“你小子还有这段故事?看来你不太仗义啊,从来没有与我说过。”
我故作轻松,笑着说道:“这下子不就有两个故事了吗?袁良我就不揭你老底了,你自己说吧。”
袁良摆了摆手,说道:“大学时期相恋却没有走到最后的感情太多了,几乎成了一种常态,没啥好说的。我可不像你们,我一向洒脱大方爱自由,怎会被世俗情爱拌住前行的脚步呢。我也做不了陈泉那种花花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没那本事。”
“那可不行,我跟莫黎都做了奉献,你也得说说。”齐十好似被勾起了好奇心,他来到袁良身边坐下,并揽住后者的肩一直不停地催促袁良赶紧说。
袁良有些招架不住齐十的无赖行为,他叹了叹气,只好开口说道:“我跟莫黎不同,我大学时的爱情观里有一点我自认为很好,那就是,喜欢就要大大方方的,我从不害怕会被拒绝。”
袁良言至此处,喝了一口酒,润润嗓继续说道:“那个女孩叫唐可,长了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百宝巷的那家名叫‘PnA’的花店,差不多也是在夏季,还记得当时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碎花连衣裙,正蹲在门口整理盆栽,我骑自行车路过时不小心压到了她的裙摆。为了赔礼道歉,我在店里买了一束花,脑子一热就送给了她,那时我并没有喜欢上她,只是永远记住了她收到花的那一刻,眉眼带笑的大眼睛......”
袁良又喝了一口酒,“自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再遇见过。直到我去参加了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我们再次相遇了。那以后我才知道她原来是在相隔几百公里外的一座城市里读书。她还是那么爱笑,那一次见面我们很投缘地聊了很多,也很开心。加了联系方式后,我们常常会隔着屏幕聊到深夜,彼此间便更加了解对方。学校放假或是周末,我们也会以朋友的身份约好一起出去玩。这样相处了半年多,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她了,因为她时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既然喜欢,那我就大胆去追,去表白,我请了假,带着一束花,去了她所在的城市。花是一束白蔷薇,她最喜欢的,也代表着我热烈真挚的喜欢。幸运的是,她没有拒绝我。那时,我曾以为我这辈子一定会娶她为妻。可是后来,因为异地,我们之间常常缺少一种安全感,不是不信任,而是陪伴。大三面临着实习毕业,大家都很忙,所以见面的时间也少了,往往两个星期才能见上一次,可就算如此,我们依旧熬了过来。我想我们是幸运的,因为那时的我们,都坚定地选择了对方,这很重要。”
说到这里,袁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又说道:“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在毕业后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那就是同居。在这件事上,她付出了很多,因为她来了南洋。还是那家花店,当时为了庆祝我们的同居生活,我买了一束花送给她,是玫瑰而不是蔷薇。之后就开始了为工作奔波的生活,因为是应届毕业生,我们的生活过的很拮据,也开始为了柴米油盐而争吵。那时的我们都不太成熟,处理问题的方式都带着偏激和感性,所以......我们都很累。可我记得那时,很多人羡慕我们来着。唉...争吵所带来的负面情绪一次又一次堆积,直到彻底压垮了我们。人啊,好像只有在放弃某些事物时,才会显得足够理性。所以我们在电话上好好谈了一次后和平分手了,没有告别,也没有重逢,直到如今......”
“那你还爱她吗?”齐十问道。
袁良闻言摇了摇头,自嘲道:“喜欢不是爱,我可没资格说爱她。”
“喜欢不是爱......”齐十低着头,一直小声重复着这句话。
我打断了齐十的沉思,说道:“齐十,我想你是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因为你跟秦文好像连最基本的相互了解和理解都没有做到。”
齐十抬头看了看我,“莫黎,你错了。我跟秦文只是爱错了时间,用错了方式,并不是不理解。如果,我是说如果,毕业那年我家里没有出事,我想我跟秦文会有一个好的结局。”
“对不起。”我想我真的曲解了齐十的感情。
“都是兄弟,说这些干嘛,都过去了。”齐十满脸不在意的拍了拍我的肩。
其实我们都明白,嘴上说的好,都过去了。实际上,齐十的灵魂永远留在了宿舟,袁良的心依旧牵挂着那家早已不再营业的花店,而我......
“话题跑偏了啊。”袁良在此时说道。他成功地将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齐十抹了抹脸,说:“既然都觉得这个方法可行,那我会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方案出来,我们再继续讨论细节,倒时候可以开一个集体会议,吸收一下其他员工的想法。”
“集体会议我看就不用了吧。”袁良开口反驳道,“现在的年轻人大多都讨厌开会,更何况只是我们这个小酒吧。”
“袁良,这我就要说你了。什么叫小酒吧,场子是小,但我们的格局得大。想要发展为一个大企业,我们就得提前做好准备,打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齐十振振有词地说道。
我附和着点了点头,“没错,袁良,这一点我同意齐十说的。”
袁良也不再坚持己见,他说道:“好,听你们的。少数服从多数,并且你们说的也有道理。既然敲定了以“故事”为营销主题,那么我们店内的装潢和风格也要更换吧?”
“这是必然的,装潢是面子,风格是里子,都得改变,包括这个名字。袁良,说句难听的,真的土掉渣了。”齐十拍手说道。
“你最后这句话,真像何为。”我突然说出这句话,让他们都愣了愣。
“嗯,是挺像的。”袁良点了点头说道。
氛围好似变得有些伤感,我真想抽自己一巴掌。
齐十挠了挠头,笑道:“何为可比我帅多了。”
“装修风格就交给你莫黎去搞定了。”袁良岔开了话题,对我说道。
我当即应了下来,突然想起瑰莱就是做室内设计的,我可以去找她谈谈。
“那我就负责线下广告和线上推广。”袁良接着说道。
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齐十在这时问道:“装修的钱咱们有吗?还有做推广的资金。”
齐十一说我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由地看向袁良。
“放心吧,你们只管放手去干!”
袁良的这句话成功的激起了我们的信心。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讨论一些细节上的事,直到晚饭时间到来,我们才结束了这次“战前”规划会议。
一起去附近吃了顿简餐后,我联系了瑰莱,约她谈装修事宜。
齐十与袁良回了酒吧,他们邀请了桃之暂时顶替我,毕竟美女效应在那,哪怕唱功差点也无伤大雅,更何况桃之的水平不比我差,在我没来之前,桃之也曾去救过几次场。
我带着满身动力,开着袁良那辆黑色科鲁兹去往与瑰莱约好的四果汤冷饮店,那是一家老字号,也是为数不多从我们大学入学前便一直存在至今的店铺,位置就在百宝巷。
到达店铺已经是半小时后了,瑰莱还是一如既往早早便到了,甚至已经帮我买好了一份。
“莫黎,这边。”瑰莱这一次主动向我打着招呼。
来到瑰莱对面坐下,她将那份属于我的四果汤推了过来,说道:“配料都是你喜欢的,快尝尝,味道还是没变哦。”
“谢谢。”我礼貌地回应了一声,便接过了那碗四果汤尝了起来,随后点了点头说道:“嗯...还是那个味,果粒都很新鲜爽口。”
“是吧,夏天到了,我经常来这里吃。以前是,现在也是。”瑰莱一边吃一边说道,“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卖了个关子,对她说道:“难道没事就不能找你吗?”
“能啊,不过以你莫大爷的性格,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快说吧,什么事?”
“还是你了解我。”我笑了笑说道:“我和齐十都打算留在袁良的酒吧里,跟他一起努力将酒吧做好。目前我们需要对酒吧的装潢风格进行翻新设计,我看你是这方面的行家,就特意来请教你了。”
“你们具体的设计需求是什么?”
瑰莱办事就是有效率,丝毫不多过问别的。
随后我将我们下午所商议的所有想法都告诉了她。
她听后表示没问题,明天会给我一个具体的设计方案。
这让我更加佩服她的执行力和高效率。
“你们资金够吗?”瑰莱又问道。
我点了点头,“袁良说没问题,让我们放手干。”
“不够的话,我可以资助你们一点,你可千万要提醒袁良别去碰贷款,风险太大了。”瑰莱一脸认真的跟我说道。
我想了想说道:“袁良做事一直都很理性,我想他在资金方面应该是有把握的吧。放心吧,还有我跟齐十呢。”
她笑了笑,看向我的表情透着一丝欣慰,她说道:“这样的莫黎才是我们之前认识的那个莫黎。好好干,我相信你,以前是,现在也是。”
“谢谢你,瑰莱。这一次我不会再辜负你的期望。”我再次向她保证道。
瑰莱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言语,只顾着埋头吃着冷饮。
我同样也如此,想起读大学那会,也是在这家店,我还经常跟瑰莱比谁吃的快,而慢的那个人就要买单。
沉思间,瑰莱已经放下勺子,对我笑道:“哈哈...这次我终于比你先吃完了。”
“你耍赖。”我回了一句。
“那我不管,我还要再来一份,你吃不?”瑰莱果然将吃货这个词发挥的淋漓尽致。
我摇了摇头,拒绝了瑰莱的好意。
等瑰莱吃完又一碗四果汤后,我结账买单,随即我们走出店铺来到百宝巷中,打算在此散散步。
走着走着,一连串的回忆涌入脑海。
瑰莱在这时向我问道:“莫黎,还记得我们初次遇见的地方吗?”
我朝她点了点头。
那一年,百宝巷中段,生长着一颗粗壮的蓝桉树,树旁那堵围墙的最角落里有一株秋海棠,绽放在树荫和墙影下。
当时的瑰莱正在给这株秋海棠浇水。
我与何为一起远远地看着,嘴上一直在争论这株花的品种。争执不下时,我就来到瑰莱身边,拉她来给我们的争议做一个定论。
最后却演变成了三个人的争论。
想来有些好笑,那时的我们竟然会为了一株花争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一位学园林艺术的同学向我们科普了一下,才知道那是一株秋海棠。
收起回忆,瑰莱突然停下脚步,紧紧地盯着我,甚至还将脸凑近了一点。
她说:“莫黎,你真的很像一朵秋海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