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辩手们互相沟通有什么过场吗?这可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如果不给他们自由,他们会觉得自己没有什么话可说。但是,这种想法只会让你感到难堪。即使某某级辩论比赛也允许本团队辩手探讨辩论思路,不然4名辩手如何合作?
万一合作不畅,则易发生各辩各理,甚或自相矛盾之玩笑,实为大忌。
“大家也许感到奇怪,我们为什么要作出这种规定呢?”
李军。。和其他一些人的声音都有些落了下来,这才微笑地解释说:“在过去的辩论比赛中,不仅参赛者能事先准备好标题,而且能约定好辩论思路并做到酣畅淋漓。这倒不出差错,但也失去了辩论比赛中的实质内容,更谈不上真正考虑律师们的功底和急智,以及临场互相配合的技巧。“
诸位律师在审判过程中会碰到种种疑问,总是无法向对方律师、法官开口,这你们也无法开口,这你们之前也没有开口,我也无法解答你们,即使有的话,审判也毫无意义。所以,在法庭上,我们常常要通过口供来证明案件事实。而口供又是法庭辩论中最常用到的证据之一。什么是口供呢?”
这一段很耳熟啊,前些天每一场比赛的时候是不是都在读呢?这一次怎么又念错了呢?李军。。的声音很温柔。我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李军发了一个长视频给大家看。怎么了?没有什么新鲜的解释了,舞台上的8位参赛选手死盯着李军。。看,你们会不会凭这段忽悠了我们那么多场次,还没有说明说明自己任性的原因呢?
也许是人们的目光太火了,李军。。羞答答摸着鼻子说:“你知道吗?一件案子需要邀请两位律师或者律师团队几乎没有,而实际情况下律师多是孤军奋战,因此律师必须对其言词承担责任。”
说着又耸耸肩说:“没辙了,咱们这一届的评委也是有些任性的,好在咱们每一届都会念出规矩并举报出来,解释权归咱们所有了。”
这还了得,简一诺看了李军。。一眼,很心疼,。。你长得歪歪扭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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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做很不负责任,你是不是有一点任性,你是不是很任性啊。
李军有些心虚,为转移目光,再次看着啦啦那名女队员:“你为白水州队想好口号没有?”
戴着眼镜的女运动员起身点点头。
“那就请把双方的标语一起来读,切记要读三遍啊!”
女队员们做出起床的姿势,几十名队员呼啦啦地站着,一、二、三十分整齐地喊着:“榕州榕州!横扫全州。白水白水。。。。。”
段以城四人与台下柯文秀脸色暗沉,满脸黑线地看向主持人傻乐,如果手里有根木棍,简一诺想自己就能站出来敲打她们。
主持人李军带着大家的笑声,带着5个杀人不眨眼的眼神,匆匆宣布了争论的话题:1。
梁向妻子去世后嗜酒好赌博,与其女梁琴感情越来越深。梁向生了两个儿子后,又娶了一位比自己小两岁的女子为妻。梁琴经检查得了尿毒症,病情严重,梁琴叔叔顾保当了大夫,想让梁向为梁琴捐出一颗肾来,梁向死也不肯答应。
顾保告诉梁向,只要梁向肯给梁琴捐肾以作报答,就可以给梁向二十万。梁向点了点头,说:”好吧!“梁向想出一个办法:让顾保先把钱汇到自己的账户上。“我现在还没有钱啊!梁向一生受困,深知顾保殷实,为求得顾保财物恩赐,答应捐肾。
但是顾保当初并没有向梁向给钱的意思,顾保在替梁琴做手术之后,不肯履行赠予财物的诺言,因以为,向女儿捐肾本是梁向身为父亲应尽的责任。
正方:顾保之举,构成犯规。
反方方面:顾保不构成犯规。
康明扬一直待着,自己很没有能力抽到正方,但是这个话题,却是反方善辩啊,如果不是辩论话题在没有抽签的情况下掐到自己手里,自己还嫌这位主持,难道没有向榕州队犯规吗?
话题一出,简一诺再一次欲哭无泪,而且还是刑事话题,这位主持人多么喜欢看到她们争论刑事话题,不要以为自己不认识,此次争论话题,一点都没抽,显然是冲着她们两支队伍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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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就来了,游戏正式打响了,还想让正方一辩吗!
宋丽丽恳求的看着段以城三人,遗憾的是众目睽睽,三人说不出话来,眉目间明显不是同一频道的。
宋丽丽内心悲泣不已,自己造孽想留在这丢人现眼的,自己之前就是搞知识产权案件啊,怎么会给出这样一个难度大的标题,这案子就要定罪名,到底什么罪名?她想起来还是头一回听到“。。捐献”这两个字。宋丽丽是1992年参加高考的。当时,她报考了复旦大学法律系。但是,她并不了解法律专业的内容。她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啊,。。方面的犯规似乎只剩下一两件,但是她却从未注意到,她舔着唇,试图回忆自己在司法考试中有没有看过这一知识点,害怕冷场的她不自觉地复述着争论的话题:“顾保告诉梁向,假如梁向肯把肾捐给梁琴,算是报答梁向,我想把20万交给梁向。梁向命困,知道顾保殷实,为了获得顾保财物的礼物,答应捐给梁向。可是顾保当初并不准备捐给梁向,梁向在接受手术之后,拒不履行赠予梁向的诺言,所以顾保以。。组织出卖罪论处。
宋丽丽觉得自己出了一身虚汗,觉得这道题比自己生活中所有考过的题都难,3分钟思考、3分钟答辩似乎异常冗长,似乎熬不下去了。
段以城与简一诺四目相对,轻轻摇摇头,这案件过于冷僻,若是标题直接给出罪名也未尝不可,但是这标题仅仅是问构并不构成犯规,而罪名也是要靠自己来思考,而标题给出的每句话也是模棱两可,谁是谁非正方一辩起来也是费时费力,但是即便如此,宋丽丽其所争论的罪名也是过于难以承受。
。。
不得不说这道题出得好,藏着的圈套是十分隐秘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案情涉及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等问题时,法官往往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要立案受理。无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民诉律师自不必说,即使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也难以在短时间里快速道出最适合自己的犯规。
只是,二人苦于不能向宋丽丽、康明扬说出更恰当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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