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拉着武松退了几步,便化解了西门庆的击打。
因为觑得较近,发力点已经被酝酿许久,所以当没有受力点时,西门庆差点一个踉跄,主要是完全没想到。
“你干什么!?”他怒喝。
“小人向来敬重武二郎的威名,大官人要是和他公平约架,杨林岂敢造次?”杨林完全没有作为雇员的觉悟,反而对主人讲起了道理。
那就是连他也看不惯西门庆的作为呗!
西门庆怒急,没想到这厮竟敢坏了他的好事。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收留此人小半年,竟然不知道他会在关键时候跟自己对着干!
幸好把武松灌醉了,不然的话,武松有这么一个强内应,自己肯定要吃大亏。
“你这厮不知好歹,吃我的用我的,竟敢吃里扒外!”
“大官人,杨林虽然仰仗你过活,但是有违江湖道义的事小人不做。武二郎一向有侠名,如果大官人摆下场子和他放对,杨林定然两不相帮。但是你施展阴谋诡计,便落了下乘!”
西门庆笑将起来:“也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你既然想为他出头,他就和他一道作伴吧!”
在他想来,只要武松丧失战斗力,凭他杨林是不可能反天的,他手底下又不是没人,光一个段虎就够他受的了!便一道收拾了也无所谓。
说话的时候,段虎已经放开武松,向杨林逼近。
他们两人虽然都在狮子楼作保镖之类的工作,但是却没有那么深的交情。现在杨林既然翻脸,正是段虎向西门庆交纳投名状的好时机。
杨林是个精细人,向来低调,对段虎的路数摸得较熟。知道他在拳法上很有浸淫,而且力道很足,是个强敌。于是便也放开武松,全神贯注和他放对。
这边武松连站都不稳了,王伦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扶住他,并在他耳边大喊:“武二郎,醒醒!”
西门庆见他如此,大笑道:“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哈哈!”
这句话是如此熟悉,以至于王伦差点都想偏了。但也就一刹那的事,因为西门庆的拳头又到了。
王伦想拉着武松躲,虽然知道这也只是权宜之计,只是本能反应如此。可是武松尽管醉了,那一幅身架也不是王伦这身板能够拽动的。
没办法,王伦只能嘴硬:“欺负二郎醉酒,不是好汉所为!”
就在拳头堪堪递到武松身旁之际,武松忽然打个呵欠,接着人向旁边一倒,竟然巧巧地避过去了。
西门庆也是练家子,变化迅速,直接化拳为肘,向武松肋下顶去。
王伦再拽已经来不及,眼看得就要砸中,武松脚下却被什么东西一绊,一个趔趄,又让西门庆的胳膊在他腰间滑过。
第一下若说是巧合也无妨,但不可能两下都是巧合吧?西门庆全力之下竟然两击不中,便有些怀疑。
“好武的,不要装神弄鬼,再吃我一拳!”
此时他已经收回拳头,重新稳定了身形。这一次他双拳挥起,从左右向武松袭来,声势甚是浩大。只是临近武松胸前一尺之际,却突然变拳为脚。
这一次蓄力已久,原来此前所说所做都是幌子,这一脚才是毕生之力。若是有懂行的,便知道这叫做谭腿,武术中一直有“南拳北腿”之称,南拳是洪拳,北腿便是谭腿。
谭腿动作精悍、爆发力强,招数多变,攻防迅疾。
连王伦这种门外汉都识得厉害,实在是西门庆的速度太快,原来他也是有几把刷子的!
只是武松突然一坐,任其脚尖在头顶掠过;接着两脚胡乱地在地上乱蹬,竟又避过了接肿而来的下盘发招。虽然貌似无意识,但闪避之迅速、进退之敏捷,谁敢说这是酒醉之人能做出来的?
到这个时候,西门庆已经确信无疑,武松是装醉,或者说是醉而不失其智。
自己的看家招数被轻松化解,西门庆便有些心慌,但还是嘴硬:“姓武的,你装疯卖傻,算不得好汉!”
得了,他竟然也有脸谈“好汉”这两个字,以至于王伦都忍不住回敬:“你处心积虑骗二郎喝醉酒然后趁火打劫就是好汉行径了!”
西门庆被怼,面不红耳不赤,仍然在那里大放厥词:“姓武的,我好心好意请你吃酒,你却时刻防备我,是何道理?敢是欺我阳谷县无人么!”
这话说的,原来武松竟然不该防备他,然后任由他欺负才是对的!
并且按他所说,和他放对便是欺负阳谷全县,他也太把自己看得大了----当然,以他的家道,他一直这么认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毕竟他一向在此间一手遮天。
他说话的时候,身后的几个汉子都摆开阵势,大有同为阳谷县人而同仇敌忾之概。
此时武松已经站起来,两眼一睁便恢复大家气度。段虎本来和杨林打得不亦乐乎的,见武松气场强大,早已一个箭步斜闪过去,远远地走开。
“好兄弟!”武松向杨林拱手示意。敢于在不利局面下硬杠西门庆,这个杨林可交。
杨林一颗心这才落下,刚刚为了江湖义气,他也是拼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杨某向来敬重二郎,偷袭诡计,某所不耻。”他回礼说。能被武松奉为兄弟,值了。
“没想到贤弟一介书生,竟然也有这种胆识,武松认识了兄弟,也不枉了!”他是对王伦说的。
王伦虽然没有动手,却有理有利有节地和西门庆打了一场嘴仗,这份胆识确实不错。不过如果站在他的立场,既然打架不行,而且挨打已经不免,只能嘴皮上痛快了。
现在想想,幸亏没示弱,因为示弱也没用。
不过一颗心被吓得还没归位,只能勉强一笑,算是接受了。
武松又转向西门庆,这回就见他的气场和刚才判做两人:“西门庆!刚才你说过让某三招,某便也让了你三招,现在我们就真刀实枪地打一场罢!你造谣我哥之事,我已尽知,只要你能胜得过某的两只拳头,过往的事再也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