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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你欢我爱(1 / 1)

秋霞在一阵清脆的鸟叫声中醒来,一缕红霞透过窗户纸,透过帐幔,温柔的覆盖在她的床上,把她盖的被子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红色。

是啊,一切都是粉红色的。窗是粉红色的,幔是粉红色的,床是粉红色的,地是粉红色的,思是粉红色的,想是粉红色的,梦亦是粉红色的。

秋霞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白色的睡衣被透进窗户的霞光染成霓裳。她趿拉着鞋,兴奋的走到窗户前,打开窗户,一股朝湿的空气夹杂着花朵的清香,迎面向她扑来。

是的,春天来了!她的爱情就诞生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

此时此刻,她的心情仿佛开满鲜花的桃树上的小麻雀一样快活;像飘在天空中的朵朵白云一样悠闲;又似乌龙江上的波涛一样澎湃。

秋霞抓起一个废弃的棉纱团向桃树上唱歌的小麻雀扔去,受到惊扰的小麻雀嗖的一声飞离树枝,飞向蓝天

看着自由飞翔的小鸟,秋霞笑了,笑的如春天般明媚,若阳光般灿烂,像花朵般美丽。

与此同时,练完一套拳的王耀荣做了个深呼吸。容光焕发、双目炯炯、神采奕奕的他,此时的心情就跟他的孙女秋霞一样激动,因为今天他要带着孙女秋霞去朱家大院回访。

王耀荣敬仰朱茂林,因为朱茂林是一位将军,而他自己曾经也是一位将军。所以,他敬仰将军、钦佩将军。

一想到马上就要跟朱家大院联姻,朱家大院的朱公子即将成为他的孙姑爷,他就兴奋的像一个孩子。余兴未尽的他练完了拳脚套路以后,又在院子里翻了几个跟头,最后还玩起了倒立,直到汗流浃背才回屋洗澡更衣。

于韵妹的心情更为激动。她早早起床,翻箱倒柜的找出一件半新半旧的藏蓝色碎花棉布旗袍、和一件双层枣红色铜钱花的棉布马褂,准备穿去朱家大院。

这一套衣服是他回娘家才穿的,所以一直放在箱底。于韵妹穿上这套衣服,用梳子在盆里沾点水,把头发梳得溜光水滑,还破天荒的往自己脸上抹了一层淡淡的脂粉。

因为她今天要去的地方是朱家大院,出入朱家大院这样的人家,当然不能太过随便,穿着像样得体是给人家最起码的尊重。

于韵妹把自己打扮的妥妥当当以后,就去叫秋霞起来。

当她推开秋霞的房门时,发现秋霞已经起来了,于是她就站在门边说:“你起来了呀,穿上你的新衣服吧!把自己打扮漂亮一点。我叫你三伯母、四伯母去。”

秋霞回答说:“您去吧,我估计她们也早早就起来了。”

于韵妹带上门,先去了东北屋老三的屋子里,正如秋霞所估计的,三伯母早就起来了。她也跟于韵妹一样,穿上了回娘家才穿的衣服。

于韵妹跟三伯母磕了几句闲话后,又去前西屋叫四伯母。刚打开东北屋私厅到中厅的门,只见四伯母已经在门口了。

她忙闪开身子让四伯母进来,并笑嘻嘻地说:“我正准备去叫你嘞。”

四伯母走进东北屋的私厅,风趣地说:“嗨,也不知道是不是一辈子都没出过远门的原因,喜的我一个晚上都没睡着。”

“原来你也没睡着呀,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没睡着嘞。”于韵妹挽住四伯母的一条胳膊,笑着说。

这时,三伯母已经打扮妥当从卧室里走出来,笑吟吟地说:“我还不是一夜都没睡,想秋萍的事想了一夜,小妹说今年腊月就把秋萍和天孝的婚事办了。一想到秋萍要出阁了,我就难过,所以一夜睁眼到天亮。”

“是呀,要是秋霞这亲相成了,说不定今年也要把婚事办了,这一嫁就是两个,我也舍不得。”于韵妹眼睛湿润,差点掉下泪来。

四伯母打趣说:“还是我没有闺女好呀,省得嫁出去不舍得,不嫁又不行。”

“你现在是会唱高调,是谁天天说羡慕我们有女儿呀?”三伯母微笑着说。

于韵妹和三伯母、四伯母一边说话一边去中厅吃早饭。

王耀荣洗好澡换好衣服也来到了中厅里,准备吃过早饭就出发。

季贤这个信奉自由恋爱的城里长大的年轻人,这段时间,似乎对自己有一种陌生的感觉。他觉得他的鼻子就像是牛鼻子一样穿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握在他母亲的手里。母亲牵到哪里,他就走到哪里。

令他感到更加奇怪的是,他对被母亲牵着走的行为不但不反感,反而十分愿意。

他母亲让一个打扮的像小丑一般的媒婆,为他和秋霞的婚事跑前跑后,传话送信,像做买卖一样讨价还价的谈婚论嫁,在他的世界观里原本是庸俗的,令人厌恶的。

但此时此刻,他却一直在配合母亲做着自己原来最讨厌的事情,而且现在觉得一点也不庸俗、不讨厌。

有时候,他还会自我朝讽的说:“朱季贤啊朱季贤,你就是一个凡夫俗子,你并没有比任何人高尚,不要以为只有城里才有灯火阑珊,其实乡间的炊烟袅袅,才更具有人间烟火的真正含义。”

季贤刮去胡子的脸,显得更加光亮俊朗,宽宽的额头下面两道浓浓的眉毛,黑黑的眼睛炯炯有神。

他身穿一套藏青色的薄呢青年装,脖子上露出白色的衬衣领;小分头梳得整整齐齐;十分快乐的哼着小调;心情愉悦地在家等着即将到来的心上人。

不错,秋霞已经成了他的心上人,自从相亲那天起,秋霞的倩影就一直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搅得他心烦意乱。

本来他想借送衣服之机,去王家祠堂看看秋霞,结果被母亲无情的拒绝了。

两天前,他又想借去龙现头之机,在经过那片油菜地时,盼望再次看见秋霞。但油菜花地里,除了那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嗡嗡叫的蜜蜂外,什么人也没有。结果让他感到更加空虚与沮丧。

但是今天非同往常,他却特别高兴,所以连打扮的像小丑似的李媒婆,他也不觉得厌烦,而是十分可爱。

朱太太对李媒婆说:“大姐,麻烦您去渡口接一下王老先生他们,我担心他们找不到路。”

季贤却自告奋勇的说:“娘,李啊姨走路不方便,还是我去吧。”

“你去帮齐伯送点心,田里四十多个长短工在干活,你齐伯又要送水又要送点心的忙不过来。”朱太太说。

“这种事情,哪里需要我去,派一个长工或者短工帮齐伯就是。”季贤说完就头也不回的往渡口走去。

朱太太看着儿子的背影,露出了得意的微笑,心想:“臭小子,你不是不要吗?”

李媒婆见少爷亲自去接秋霞姑娘了,便笑着说:“太太,既然少爷自己去接,我就先回去了,现在春插,家里还挺忙的。”

“好吧,那您就先回去吧,插秧是大事,别误了季节。”朱太太说。

吃过早饭,王耀荣腰间挂着铜烟斗,领着三个儿媳妇和一个孙女,迈着轻快稳健的步代,愉快的离开王家祠堂,向朱家大院走去。

秋霞快乐的像一只飞出樊笼的鸽子,脸上挂着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

她身上穿着那件淡紫色的缎子旗袍,脚上是白色的及至膝盖的长袜和红色绣花布鞋。一对乌黑的、长长的辫子垂到了膝弯,橡皮筋扎住的地方夹着一对蝴蝶发夹,在秋霞身后左右摇摆着,就像两只真的蝴蝶在秋霞的腰间飞来飞去。

一路上,于韵妹和三伯母、四伯母也感到特别的轻松愉快,妯娌仨人对什么都觉得有趣,就连从家门口经过的乌龙江对她们来说,都像是陌生而新奇的。

于韵妹说:“这辈子我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猴子石的娘家,每次都是老五用独轮车推回去,住一个晚上,又用独轮车推回来。”

“你还有个娘家走,我父母早死,回去也没意思,每天就是灶前走到灶后。我这一辈子算是白活了。”四伯母说。

“我倒是去古龙庵求过几回菩萨,那时因为怀不到孩子,去求观音送子。”三伯母说。

于韵妹妯娌仨人说着说着就到了鲤鱼渡渡口,秋霞一眼就看见了对岸的朱公子。她身上一阵发烫,脸立即就红了。

季贤也看见了秋霞,把右手举过头顶,向她挥了挥手,表示他正在对岸等着她。

渡船就停在渡口,王耀荣纵身一跃就上了船。

于韵妹妯娌仨人在秋霞的搀扶下,一个接一个的也上了船。秋霞是最后一个上船的。

王耀荣手握长长的船篙,等秋霞上了船,就将船撑离码头,向彼岸驶去。

江水涛涛,波澜起伏。

此时,秋霞的心情就像奔腾的江水一样,无法平静。船越靠近彼岸,她的心就越加跳的厉害,脸也就越发红润。

在船靠岸的那一瞬间,秋霞感到脸发烫,手发抖,呼吸急促,她低下头,不敢正眼去看迎上来的、俊美的脸上流露出快乐表情的朱公子。

季贤何曾不是一样呢?当秋霞的倩影越来越近的时候,他的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不冷静,如此不敢正视秋霞的眼睛,但又不能不去看,就像做错了什么事一般,简直都到了手足无措的地步,感觉连话也说不利索了,一点都不像三月初三去王家祠堂相亲时那样洒脱。

船一靠岸,季贤就微笑着向王耀荣拱手作揖,腼腆的有点口吃地说:“尊尊敬的王老前辈,三三位伯母,王小姐,小生在此恭候您们多时了。”

王耀荣把船篙插在船头的一个小圆洞里,纵身跳下船,握住季贤的手,笑着说:“呵呵,小老弟,我们又见面了。老夫是去贵府讨酒喝的。”

王耀荣一句讨酒喝,才使季贤恢复了平静。

“好哇,今天咱爷俩喝他个不醉不休。”季贤笑着回答说。

在王耀荣和季贤说话间,秋霞和母亲于韵妹,三伯母、四伯母相继下了船。

季贤领着他们上了码头到岸上的一个小土坡,就上了河岸。岸边是一望无际的田野,而这片田野便是鲤鱼洲了。

之所以称这片田野为鲤鱼洲,是因为这一块地形像一条鲤鱼。上游荷花渡那片似鲤鱼头,鱼尾却是鲤鱼洲集市。朱家大院则位于宽大肥厚的鱼腹之处。

田间小路两边都是水足土沃的良田。秋霞怀着一颗忐忑的心,跟在季贤身后漫悠悠的走着。

大约走了三、四华里,便上了一条宽敞的与乌龙江平行的石子马车道。马车道是从鲤鱼洲集市通往上游荷花渡,是朱茂林为了押运粮草专门修建的一条能并排过两辆马车的大道。

大马路一直沿着山脚延伸,山边上是依山而居的村民。民房普遍破破落落,大多数都是茅屋,只有寥寥几户瓦屋。有的十几户住在一起,有的五到六户住在一起,也有单门独户的。

朱家大院位于大马路的中部,大门正对着荷花渡,门前一条鹅卵石小路直通斜对面的鲤鱼渡。从这里出发的话,无论去荷花渡还是去鲤鱼洲都是差不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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