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不知道小哑巴为什么要拒绝让惠惠姐治疗,但是她知道自己手中这条链子一定对小哑巴有帮助!
惠惠姐从来不会骗她们。[求书网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秦月总觉得对方会比自己更需要,所以即使知道手上这个链子是个好东西,也依旧没有犹豫地拿出来。
她曾在无意中听人讲过,生病的人很容易变成怪物,她不想小哑巴成为怪物!
“月月……”孙凯当然也希望即墨能够恢复健康,可是这个链子又是是姐姐特别交代要好好收着的,突然他眼神一亮:“小哑巴,你家里有晶核吗?只要一个我姐就可以帮你做!”
“是啊,小哑巴!”秦月面上一喜,“惠惠姐说过,只要你能出一个晶核的材料费,她就可以替你免费做一个。”
一个晶核虽然不少,但是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晶核虽然不一定会多,但或多或少都会有结余。小哑巴家里就算条件不好,一颗晶核也应该没问题吧。
就算是秦月这样的小孩,在城里帮工一两个月也能凑足。
她身上的异米饼子就是在城里帮人抽丝赚钱买的。
然而,即墨却是例外。
他除了从两人对话中听出晶核是一种货币外,甚至不知道晶核长什么样。
当他再次摇头后,两个孩子都惊呆了。
连一颗晶核都没有,小哑巴家里到底得有多穷啊?!
两人对视一眼,孙凯再次劝说道:“小哑巴,要不你还是让我姐给看看吧,不会收你晶核的!”
秦月见他又是摇头,便直接把生命链塞到他身上。
即墨本想拒绝,却没想到生命链在接触到他的瞬间竟然如同磁铁一般黏附在上,随及化作飞灰随风消逝。
三个人同时愣住。
孙凯第一个动作,奔过来就扒拉开即墨的衣服。
然后失望的摇了摇头:“还是没有肉啊。”
见秦月也打算上前查看,怕吓到她的即墨眼疾手快地拢好棉衣,遮住那一片肋骨。
自从与俩孩子有了近距离接触,即墨也开始注重起自己的外观来。(求、书=‘网’小‘说’)
棉衣棉裤外面套着衬衣小西服和西裤,至少把自己打扮的有了个人样。
秦月好奇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问道:“没有效果吗?”
即墨想了想刚才的感觉……好像精神好了一些?
只是这个并没有表现在外,他也没办法将感受说出来,只好点头又做了个健美先生的动作,表示有用。
“真有用?”进一步了观察的孙凯有些怀疑,不过随即他又想到姐姐说过如果受伤太严重的话,仅凭一条生命链是不行的。
随即他便又把自己的生命链塞进即墨怀里。
生命链再次变成飞灰。
“看来小哑巴真的伤的很重啊。”孙凯和秦月偷偷咬着耳朵。
秦月点头,“是啊,这可怎么办,他都不乐意见惠惠姐。”
两人顿时苦了脸,最后秦月咬着唇道:“那,那我们一起去城里做工,多凑点晶核让惠惠姐帮忙再做!”
“对!凑到一百信用币就能去兑换点换到一颗晶核,到时候就能让我姐再做一个!”
两个孩子甚至比当事人还着急,竟然就这么决定了要进城打工攒晶核。
听到两个孩子的对话,即墨整个都不好了。
本来吸收了两个孩子的生命链,已经让他很内疚了,现在又怎么可能让两个孩子去城里打工继续替自己攒钱制作生命链?
不过进城打工这件事,似乎却可以提上日程?至少他可以先攒两颗晶核出来赔偿给两个小孩。
只不过,如何进城并且成功找到一份工作而不被发现,这确实是一个难题。
即墨将视线转移到两个孩子身上,若有所思。
或许,还真的需要借助两人的帮忙。
他拉了拉两个孩子的手,等两人都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时,左手指了指自己,右手指了指他们,然后两只手同时伸出两根手指,左手跟在右手后面做出步行的样子。
他本意是想让对方带个路,却被这俩孩子当作同意加入打工队伍。
孙凯:“放心吧小哑巴,我们肯定会带你一起去的!”
秦月:“是啊,三个人一起存,肯定很快就能拿到晶核的!”
没法解释的即墨怕自己越解释越乱,只好沉默。
反正他到时候不收对方的信用币,对方应该就会明白了。
确定要去城里打工攒信用币后,即墨便开始盘算怎么加强自己的外表武装,毕竟这是一个潜入人群的长期活动,与这两单纯小孩不同,跟成年人接触暴露的机率太大。而且他并不确定那群黑衣人是不是已经离开,还有多少像戴黄皮帽子那样为对方提供线索的人。
即墨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扮。
如果忽略脖子以上的话,就是一个比较瘦弱的小孩。
他又仔细对比了自己和两个小孩的区别。
一个是服装。
俩小孩今天穿的都是方便活动的练功服,只不过袖口和脚口经过处理,可松可紧。
比起自己这套小西服,更像是做事的。
第二便是让即墨最为头疼的脖子以上。
上半截和下半截都还好,一个可以顶假发,一个可以戴口罩,可是眼眶那块就麻烦了。
绑了绷带容易引起注意,不绑绷带的话眼眶里的幽火又没法遮挡。
要是能有个合身的面具就好了,虽然同样会有些怪异,但小心限制活动范围,也不让人碰到自己的话应该就不会暴露。
有了想法,即墨便开始同两小孩开始沟通,协商进城的时间。
经过一番比划后,三人终于成功将明天的约定地点定好。
其实,因为交流限制,几人约定的地点也就是这里。
之后,俩孩子就迫不及待向即墨展示了自己在家的训练成果。
原来两孩子昨天受到了孙惠表扬,便斗志昂扬地练了一下午,硬是把匕首和鞭子挥得更加稳准。这会商议好了进城的事情,免不了想要表现一番。
即墨惊叹于两个孩子的天赋与努力,再加上这俩孩子是唯一愿意与他交流,帮助他的人类,教授起来也格外用心。
直到天色近晚,几人才分开。
两小孩回家,即墨也回了自己的暂居地。
他的临时落角点在树林外围水库旁的一棵巨大的榕树下。
当初即墨逃到这个地方后为了躲避追捕,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坑里,结果就发现里面竟然被水和榕树的根开僻出了一个空间!
这棵树在他刚到的时候就不小,之后更是如同吃了激素一般长得停不下来,生生将水库保坎整个占领,也将当初的小坑变成了洞穴。
因为可以无视空气而存活,这里又比较隐蔽,即墨便直接大爪一挥,将这里划拨成自己的暂时居住点。
初时这个洞穴里到处都积满了水,为了存放自己出门扫回来的物品,即墨又选了一个略高的位置开凿了洞中洞,作为他的休憩处和储物空间。
此时,即墨正在他划分的储物间翻找合适的衣物,一旁泥土突然松动,然后从里面冒出个成人巴掌大的蝼蛄脑袋。
蝼蛄,也叫土狗崽,挖得了洞、上得了天也下得了水,是典型的海陆空三栖动物。它脑袋奇大,复眼奇多,足三对,前足尤其发达,每只尖端都有四片扁齿,转动起来给人一种直升飞机螺旋桨的感觉,也是被叫做挖洞小能手的最根本原因,除此之外它身后还有两对翅膀,可以进行短距离飞行。
这只蝼蛄也是即墨在挖洞的时候结识的,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看到自己也在打洞就误将自己当成同类了。总之,只要自己一打洞或者在洞里活动,这个家准会凑过来。
初见时,这家伙也不过二十来厘米,现在怕是得有五十了。
它从即墨之前翻找过的地方一一爬过,更好笑的是,连他试穿的衣服,也被这家伙拱来拱去,最后似乎玩够了,才冒出头来飞扑到即墨身上,蹭了蹭他的头骨。
其实蝼蛄的长相真心说不上萌,但是在孙凯和秦月出现之前,对于没有人、也没有别的生物愿意亲近的即墨来说,这个家伙的出现意义却格外不同。
大约也是因为有它的存在,即墨才想着要在这个地方长久地居住下去。
他很庆幸自己遇到了小蝼蛄,也很庆幸自己留下的决定,否则自己又怎么会遇到那两个可爱的孩子。
轻轻碰了碰它的触角,小蝼蛄的触角便荡了荡,像是在回应一般。
即墨忍不住咧开牙齿“咯咯咯”直笑。
他最近的心情真是好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