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喝了会儿酒,大家都开始大舌头了,除了沈薇薇,每人都喝了半斤多了。
尤其铁塔和神棍都已经喝了七八两了,俩人正抱在一起数头发呢,明显是喝高了。
冯飞喝的最多,他坚持王霞喝多少他就喝王霞的一倍,结果王霞喝了6两酒,他就喝了1斤多了。
这会儿还坚持呢,舌头都捋不直了,还跟王霞叫板:“继续,我一杯你半杯,我、我半杯你一杯,谁、谁先来?”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和电话里那位喂喂喂了半天,才搞清楚对方是谁。
然后就听他说:“你们家开的ktv?没问题,我这就带人去捧场,七个人!给开一大包!
什么?大后天开业再去?不行,这人都来了,你不让去哪行啊,必须现在就走,这全是我亲弟亲妹亲弟妹,我不能让他们白跑一趟不是?
什么你还没说地址啊,你没说地址我们也快到了,开一豪包啊,我他妈给你钱,不白唱!
还没装修好呢?没装好呢你叫我们这都走半道上了,你玩我是不是?
这一会儿今天去一会儿大后天去的,你到底哪天去?
老子喝多了?老子还没开始喝呢,多什么啊?老子正和王爷拼酒呢,没空理你啊,我说我们今天不去就不去了。
你开业我们也不去,你惹怒老子了,老子就要大后天你们没开业再去,你能把老子怎么的?
告诉我地址我也不听,就大后天了!”然后就得意的挂上了电话。
沈薇薇喝的最少,她停了半天问了句:“大哥,咱到底哪天去啊,他到底哪天开业啊?”
冯飞怔怔的想了想:“我也没明白,反正约好了,咱们大后天全都得去啊。”
董林这时候从卫生间回来问了句去干什么?
“去歌厅唱歌!”马天畅和沈薇薇一起回答。
“好啊,沈公主不是报了咱学校学生会搞得那个一唱成名吗?让我们提前听听你的歌喉啊!”
马天畅用有些呆滞的眼神看了一眼沈薇薇:“你唱歌可好听了,我听过的!”
沈薇薇看了一眼马天畅,想了想,忽然小声道:“三哥,明天早上陪我去晨跑好吗?”
马天畅听了,心头一阵狂跳:“几点?”
“六点吧,你到我们宿舍楼下等我。”
在大家都还没全喝的站不起来时,董林提出了趁学校还没关门,赶紧散会。
他先给喝的人事不省的冯飞外面的保镖招了招手,让他们带走了他们新的大哥。
之后就拉着还能走的动的蒋旭勇、于炎先跑回了宿舍,最后就剩下了马天畅王霞和沈薇薇。
“我送你回去吧?天不早了。”马天畅鼓足勇气问了沈薇薇一句。
“好吧,我和霞姐一起回宿舍,你送我们两个吧,霞姐有点醉了,我还真怕一个人照顾不好她。”
沈薇薇犹豫了一下,还算答应了马天畅的提议。王霞只是傻乐不语,她确实有点喝多了。
到了女生宿舍,沈薇薇带着王霞就要上楼,被马天畅拦了下来,然后他扭捏了半天,才喃喃的问道:“你说的明天早上去……,你们喝了这么多,还去不去啊?”
“晨跑吗?当然还去啊,我又没有喝醉。”沈薇薇看到马天畅这幅呆呆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六点正,我们宿舍楼下,不要迟到哦,否则我是不会等你的。
“当然,肯定,绝对,我、我是不会迟到的。”平时口才一流的马天畅居然开始结巴了。
马天畅一路蹦蹦跳跳的刚刚回到宿舍,就被董林埋怨了一通:“傻啊你,今晚上多好的机会留给你和沈大公主了,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是不是二姐这电灯泡一直碍事啊?”
“没有,赶紧睡吧,我和七妹明天要一起晨跑呢!”
“这就好,这就算大进步了,不过看来我们马三哥的处男之身还要再坚持些日子了!”
“死去吧!”
建校一百多年的科技大学在启封市属于庞然大物的存在。
校区占地三千多亩,拥有全日制在校生四万多人,研究生近七千人,留学生四百多位。
是一所综合性大学,拥有十大学科门类,下属二十六个学院,在全国高校排名中虽然无法排到头几位,但也应在一百强之列了。
这对于启封市来讲,已经是近百年的骄傲了。
旅游管理系在这里只是个新兴的小学院,全系不到四百人,大多是女孩子。
像马天畅这样的爷们儿学这个专业的,整个学院不足二十位。
校园的男宿舍楼众多,马天畅却被安排在了一个五花八门各种学科大神都有的宿舍楼。
原因很简单,旅游管理系本年度住校男生只有他一个,不可能给他单独开一间房。
刚开学的时候,他甚至住在一个鱼龙混杂的八人宿舍房间,好在两个月后的宿舍调整,把他调到了现在的宿舍楼。
宿舍楼的517寝室,全体人员都是新学期开学两个月后调整宿舍时,调整到一起的。
于炎是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的鬼才。
因为喜欢毒舌的原因,他在自己的系里并不太受待见。
开学两个月后的宿舍调整,他们班所有住校男生刚好住进6个寝室——只多了一个他,他等于是被排挤到了这里。
蒋旭勇在人民武装学院学公共事业管理。
他是本地生源,本来没打算住校的,可是后来新生组建了足球队之后,每天早上要起来练球,他就不太愿意回家了。
于是两个月后宿舍调整时,他再申住校,就只能安排到这里了。
董林是外语系的高材生。
只有他是主动申请来到这里的,因为他一进学校就有竞选学生会干部的想法。
而新生宿舍调整时,鱼龙混杂的新宿舍楼谁都不愿意来。
董林就毅然决然的申请来到这被料想为差生集中营的地方。
当然最终他能成功竞选上学生会副主席,把“差生集中营”治理的井井有条就是他最大的功绩。
马天畅所在的宿舍楼,离沈薇薇的女生宿舍走路过去要近二十分钟的时间,所以马天畅第二天不到五点半就出发了。
四月初的清晨,校园里的空气非常好,天气晴朗。不过看不清是不是万里无云,因为五点半天还没完全亮透。
不过马天畅的心却是敞亮的,透彻的敞亮!
从上高中开始,她苦恋了沈薇薇将近五年,在他心目中沈薇薇就是女神的存在。
和范冰冰之类的女星相比,沈薇薇缺少了明艳性感。
但她高挑匀称的身材,美丽动人的面孔,出尘脱俗的气质,犹如一朵只可远观的莲花一样,使马天畅始终只敢偷偷的恋,不敢大胆的爱。
在沈薇薇面前他从没说过一句爱慕的话,他认为即便只是说了,都是一种对美好的亵渎!
而就在昨天,他的女神居然主动约他一起来晨跑了。就要见到自己女神的马天畅,此时的心情不好才怪了。
六点零三分,沈薇薇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走下楼来,马天畅赶紧迎上去:“早啊!”
“早,三哥,咱们去前面的东湖吧。”沈薇薇浅浅一笑,在得到马天畅认可之后,率先跑了下去。
马天畅跟在后面,一股清凉的体香从沈薇薇身上传进他的鼻子里,一时之间,他觉得自己仿佛飘了起来,步伐变的矫健而轻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