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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陈炯明在檀香山(1 / 1)

更新时间:2011-07-25

就在吴绍霆动身前往北京的时候,远在重洋之外的陈炯明经过近一个月铺路架桥,总算来到檀香山的唐人街,以*身份拜访了洪门安良总堂。他是二月初从广州动身,经过一个月的远洋旅行,总算抵达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虽然当年孙中山下船之后受到本地华侨热力迎接,可是他毕竟不是孙中山,只好独自带着一个英文翻译随员,在这个陌生的异国大城市里慢慢摸索。

在刚到檀香山唐人街的那段时间,陈炯明对洪门的组织机构十分迷惑。正式与洪门建立联系之前,他还特意花了一些时间了解洪门,这才发现原来洪门是一个大的组织框架,而致公堂是这个组织框架下的分支机构。至于安良总堂,则是新任洪门大佬司徒美堂在致公堂内部又开设的一个直属组织。

安良总堂虽然是以“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为宗旨,但实际上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团结致公堂乃至整个洪门。

洪门做为美国最大的华人帮会,这一路走来的历程并不容易,甚至可以用血泪辛酸来形容。最早的洪门又叫三合堂,是由洪门三个堂口广德堂、协议堂、丹山堂联合起来的帮会。然而随着华人赴美越来越多,各式各样黑帮性质的组织和堂口林立丛生。不过那时候的华人黑帮只是为了团结华人,提高华人在美国的地位,保障华人不受本地黑帮的欺负。

在这些黑帮堂口当中,绝大多数堂口都是打着洪门的旗号,而他们的创始人也基本上都是由广德堂、协议堂、丹山堂此三堂出身。几乎在美国的每一个华人,都是这些堂口的成员,也有人甚至身兼多个堂口的身份。

随着华人帮会的日益棚长,美国地方政府感到了它们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因此地方政府开始采取以华制华的手段,通过警察局和本地黑帮的联络,将手枪、子弹大量的贩卖给这些华人帮会,并暗中挑拨这些帮会自相残杀。这正是洪门历史上长达三十多年被称为“堂斗”的惨剧。

1894年司徒美堂加入洪门致公堂,当时的致公堂是众多堂口中的一份子,并且也并没有多么深厚的实力。同年冬天司徒美堂与致公堂骨干阮本万、李聖策商议,联手在致公堂内另立一个咱新的系统,也就是现在的安良总堂。

所有安良总堂的成员皆来自致公堂,以安良总堂为核心,团结致公堂共同发展,很快便在美国华人帮会中脱颖而出。

到了1904年,孙中山以大陆洪门大佬的身份抵达檀香山,司徒美堂等人负责迎接,并亲自担任孙中山的保镖和厨师。孙中山在致公堂这段日子,与司徒美堂和致公堂领袖黄三德一起,联手整顿致公堂和安良总堂的纲领,将革命思想成功注入帮会会义。也正是在这个契机之下,诞生了民主革命十六字政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孙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导入,使致公堂组织得到了较好的整顿与改造,民主革命十六字政纲的确立,使致公堂由一个封建帮会改变成了一个具有民主主义革命性质的进步组织,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开始走上了民主革命的道路。

司徒美堂(1868年4月3日-1955年5月6日),原名羡意,字基赞,广东省开平人,著名旅美侨领,中国致公党创始人。1882年3月赴美谋生,加入“洪门致公堂”。1904年,孙中山赴美活动,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其后,司徒美堂多次发动筹款,支持国内的革命。为支持抗日,司徒美堂发起成立“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1948年,司徒美堂公开声明拥护中国共x产党及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组建人民民主政府的主张。1955年,司徒美堂因脑溢血逝世。

从反封建革命到反侵略战争,洪门一直都在为中国贡献人力、财力,这些身在异国他乡的华侨同胞,即便甚至从没有回到过故土,但他们依然秉承着爱国之心,从未忘本。这些没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要比许多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更值得尊敬。

当地时间下午二点,陈炯明和英文翻译随员乘坐出租车来到唐人街,道路两旁都是古典的东方建筑,大部分是广东一带的牌楼,也有一些闽南地方风格的楼宇。这里的道路很拥挤,道路两旁停满了小摊位,贩卖着各种商品,从杂货到肉食,从成衣到地方特产,一应俱全。穿着不同衣装的华人穿梭不息,大部分都是南方口音,偶然才能听到一两句英文。

出租车拐了一个弯,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黑人司机回过头来,战战兢兢的说道:“很抱歉,我只能停在这里,再往前开的话那些三合会的人会收我的保护费的。这里的帮会实在太多了,我是没办法把所有保护费都交清的。”

英文随员把司机的话翻译给了陈炯明,陈炯明点了点头,付了车资,下车时有问了一下具体的道路。虽然他来唐人街有一段日子,可是今天还是第一次前往安良总堂。

“下车之后您向前走,靠右边看到第一个巷子走进去就是。如果您实在找不到的话,在路边随便找一个人打听一下,这里的东方人都知道安良堂的。”黑人司机说道。

下了车,陈炯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然后带着随员沿着街道向前走。

就在这时,马路对面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抢东西呀,快来人呀。”

这是一个妇女的叫声,而且还是中国白话。

很快,一个黑影飞快的穿过马路,撞倒了好几个行人,匆匆忙忙的向街道这边逃跑。仔细一看他是一个黄发碧眼的洋人,手里仅仅拽着一个提包,脚下如同打了油,速度十分快。

陈炯明眼见这抢东西的洋鬼子是向自己这边来,正在犹豫着是不是要上去帮忙。随着对方越来越近,他索性也不再多想,凭着一股本能就拦了上去。可是还没等他抓住这个贼,道路两旁从天而降似的突然出现七、八个魁梧大汉,斜插出来一拳就把那个抢包贼打翻在地。

“扑街,不想活了,竟敢跑到这里*,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纹身,是不是外面帮会的人?”为首一个青年大声的命令道。

几个人立刻上前,先从洋人手里把包夺了下来,那个在街对面的妇女匆匆赶了过来。这几个大汉虽然看上去凶神恶煞,可是却没有难为这个妇人,把包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对方。妇人一番千恩万谢,然后赶紧走开了。早有人翻开那贼人的袖子和胸口,查看身上的纹身,可最后什么都没找到。

“哼,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狂徒,一个无名小卒罢了。拉出去,把手砍了。”为首的汉子冷冷的命令了道。

那洋人一副绝望的样子,连忙求饶道:“no,no,please,letmego,ijustwanttofillthestomach。”

为首的汉子也不理会这人,挥了挥手,那几个手下便把人拖下走了。

陈炯明站在一旁,脸色有些惊愕,他竟然没想到这些黑帮成员会如此残忍。

这时,那为首的汉子回过头来,看了陈炯明一眼,对其颔首示意了一下,然后不闻不问的转身走了。

随员叹了一口气,对陈炯明说道:“大人,在广州时我经常外文报纸,虽然美国是列强之一,可是国内依然有穷苦的老百姓,他们被逼走投无路,为了填饱肚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唐人街这里一直是受华人帮会保护的,华人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安心生活,要是在其他地方被抢了,甚至连美国警察都不会受理。刚才那人只能算他倒霉!”

陈炯明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化作了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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