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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风云再起 第十三节(1 / 1)

鸡头谷位于泾水河西侧,和薄落谷隔河相望。其长约十五里,因形似鸡头而得名。

徐荣带着聂啸和楼麓的两营骑兵,还有赵云的长水营,两天前就到了鸡头谷,悄无声息地隐于其中。

何风很不满。他到西凉来是为了杀敌立功,是为了扬名天下,而不是为了藏在这人迹罕至的山谷里,饱受毒虫的叮咬。他嘴里没有说什么,但心里已经把徐荣骂翻了。现在凡亭山的战斗非常激烈,两万多铁骑不到凡亭山去击杀鲜卑人,却在这山谷里养精蓄锐,他觉得太荒唐了。

鲜于大人说要伏击敌人,难道就在这鸡头谷?他怎么看这鸡头谷都不象是伏击鲜卑人的地方。如果要伏击敌人,也应该在泾水河对岸的薄落谷,那里才是鲜卑人南下的必经之路。

何风不回洛阳,却主动要求随长水营到西凉参战,有他自己的苦衷。他讨厌洛阳,他早就想离开那里。

何风在洛阳待了好几年,感受最深的就是自己到哪里都是一个下人,都被人当狗一样呼来喝去,他在洛阳从来没有挺直脊梁做过人。虽然他是大将军何进的亲戚,是大将军府的门下督贼曹,大将军何进也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腹,他也非常感激何进对他的赏识,但他憎恶周围的人,甚至有些仇视。

在洛阳,满大街都是王公贵族、门阀官僚,他们的宗室子弟多如牛毛,在这些人的眼里,何风就是一个看门护院的打手,就是大将军府里的一条看门狗,没有人正眼看他。袁术、何苗虽然经常带着他到处闲逛,但他们从来没有把他当作一个地位平等的朋友来看待,他们仅仅把他当作一个会打架的侍从而已。

自己为什么在洛阳满大街的打架?说到底还是被人瞧不起心里有气,自己难道天生就是一个贱种?何风在洛阳待得越久,他就越反感,他想到一个可以昂首挺胸,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的地方去,他觉得自己在洛阳待久了,总有一天要被那些狗仗人势的纨绔子弟活活打死。

何风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李弘要带着长水营到西凉抵御鲜卑人入侵。这是一个可以立下赫赫战功、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这是一个可以摆脱洛阳、告别屈辱的机会。如果自己立了战功,在大将军这个靠山的帮助下,他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做一个两千石的大官。何苗于是踌躇满志地来到了西凉。

他很感激李弘的宽宏大量,英雄就是英雄,气魄肚量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他和袁术奉大将军的密令本来准备杀死李弘,但最后失败了,然而李弘并没有因此为难他们,甚至连审讯都免了。当他壮着胆子提出要随李弘到西凉打仗时,他以为李弘会一口拒绝,没想到李弘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当时很激动,他觉得自己那一刻可以为李弘而死。

刘冥和鹿贤当日曾经合力抓住何风,把他暴打了一顿。两人一度以为李弘会把何风杀了或者赶回洛阳,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李弘不但留下了何风,还把他安排到了长水营继续任职军司马,这让两人非常难堪。何风倒是爽快,请他们吃了一顿酒,大家一笑泯恩仇,以后就是生死兄弟。

刘冥看到何风在鸡头谷内焦躁不安,长吁短叹,一副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样子,非常好笑,刘冥说,你最好去河边泡泡冷水,清醒清醒头脑,降降火,免得在这里骂人,听着心烦。何风闻言大喜,欢天喜地地带着几个侍卫跑到河里洗澡,结果被赵云抓住了。赵云说他们违反了隐藏形迹的军令,一人十军棍,毫不留情。何风气得把刘冥的胡人祖宗骂了无数遍。

何风不敢骂赵云。赵云虽然年轻,但武功高,而且还在翼城大战中杀死了横行西疆几十年的白马羌首领六月惊雷,他服这种狠人。

这天下午,李弘带着从凡亭山撤下来的骑兵也进了鸡头谷。两军会合之后,骑兵人数达到了四万人。

何风知道不用再等了,大战即将展开,他在兴奋和激动之中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鲜卑人到达了薄落谷,他们十分小心,在几百个斥候的数次侦查确认之后,才小心翼翼地越过了薄落谷。鲜卑人刚刚离开薄落谷,李弘便带领大军出了鸡头谷,涉水渡过泾水河,尾随而去。

四万大军沿着泾水河一路而下,呼啸奔腾,气势雄浑。何风置身于千军万马之中,第一次深切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他就象河滩上的一粒细沙,微不足道,无足轻重,他就象河面上漂浮的枯叶,奋力挣扎在倾覆的边缘。他被巨大的轰鸣声淹没了,他的意识在逐渐消失,他完全失去了自我,他无法思考,他无法停顿,他身不由己的被裹挟在沸腾的滚滚洪流里倾泄而下,他只知道自己要去杀敌,要去打仗,他的万丈雄心在这瞬间被击了个粉碎。

几万大军对阵,十几万大军搏杀,自己一个人能干什么?杀敌立功好象转眼之间成了一个笑话,一个yu望,一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何风看看自己的周围,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全部都是铁骑士兵,大家神情或兴奋,或麻木,或悠闲,或昏昏欲睡,或战意盎然,没有胆怯,没有畏惧,没有死亡前的恐慌,大家纵马飞奔,汇成一道波澜壮阔的洪流,一往无前。

何风突然间知道了自己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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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军铁骑的前进速度保持得非常稳定,好象并不急于追上鲜卑人。

“子龙,我们什么时候发起攻击?”何风靠近赵云,大声喊道。

赵云回头看了他一眼,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在长水营,汉人寥寥可数,两个人闲聊的时间较多,彼此性情较为相投,因此交情日深。

“青石岸,我们到青石岸。”赵云大声叫道,“鲜于大人现在正在那里阻击鲜卑人。”

“为什么不快一点?”何风心里一急,叫喊的声音更大了,“为什么不急速前进?”

赵云指指湛蓝的天空,“等信号,要等鲜于大人的求援信号。”

何风疑惑地看看蓝天,接着恍然大悟。豹子打仗,不但神出鬼没,连吃人的时机都把握的那么恰到好处。一头令人恐怖的豹子。

想到马上就要开始的血战,何风激动不已,浑身上下竟然有点轻微的震颤。

“走啦,杀敌啦……”他猛踢马腹,纵马扬鞭,连连狂吼,“杀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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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升头山的当天晚上,阎柔和张郃到营地看望自己的部下。他们这一营六千士兵经过四天的血战之后,只剩下了三百多人。士兵们都很激动,叫嚷着要报仇,要下山和鲜卑人拼个你死我活。

“大人,我们没有时间掩埋死去的兄弟,他们的遗骸都被我们丢在路边的树林里。”雷重两眼通红,伤心地说道,“他们的头颅一定让鲜卑人割下做了战利品,大人,我们要报仇啊。”

阎柔和张郃心情沉重,两人尽力安慰了大家一阵。阎柔说,你们不要急,我们马上就要下山和鲜卑人再次开战,但我们不是打伏击,而是阻击,还是惨烈的阻击。

“李大人带着骑兵在泾水河沿岸伏击鲜卑人的先头部队,我们到薄落谷阻击敌人的援军,给李大人他们争取彻底消灭敌人的时间。”阎柔叹了一口气,说道,“薄落谷地势平缓,无险可守,我们用方阵阻击敌人的骑兵,估计伤亡比在凡亭山的时候还要大。”

“我们只有两万四千步兵,但鲜卑人至少有三万铁骑,而且薄落谷的地形也合适骑兵军的冲击。”张郃忧心忡忡地说道,“李大人要求我们坚守一天,我们感觉非常困难。”

士兵们围坐在一边,神色凝重,沉默不语。

“根据我们多次和胡人骑兵作战的经验来看,用密集的步兵方阵加上巨盾和巨矛虽然可以暂时挡住敌人,但只能坚持一段时间。如果鲜卑人的后续大军陆续抵达之后,他们在人数上将超过我们,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挡不住鲜卑人了。”小懒看看四周的士兵,问道,“大家可有什么更好的阻击办法?”

周围的士兵交头接耳,小声讨论着。

“可以用拒马。”雷重小声说道。

雷重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给小懒听到了。

“你说什么?”小懒指着他问道,“你再说一遍。”

阎柔和张郃闻声抬头向他看去。雷重胆怯地看了他们一眼,嘴里嗫嚅了两句,声音更小了。

“你说大声一点。”阎柔笑道,“你要知道,如果你的办法管用,可以让无数的兄弟活下来,可以让李大人从容地指挥大军击败鲜卑骑兵,可以把鲜卑人赶出六盘山,所以你不要有什么顾及,大胆地说。”

雷重想起死去的战友,胆气蓦然一壮,站了起来,“我们可以用拒马迎敌。”

“拒马?”阎柔、张郃和小懒彼此交换了一个惊异的眼神。周围士兵的议论声音忽然大了起来。

拒马,对于士兵们来说,太熟悉了,可以这样说,只要有军营的地方,就有拒马。所谓的拒马,就是用三根长木、多根短竖木,按一定的规则捆绑扎成的三角型器物,其中一排竖木较长,斜刺前伸,顶端削尖,摆在营门前或寨栅前,专门用于阻挡敌人骑兵的冲锋跨跃,所以这东西又叫“拒马”。一般大军扎营的时候,为了预防敌人袭营,都要在大营四周设置几十步距离的拒马阵。

“你坐下,坐下。“阎柔冲他招招手,笑道,“你能仔细说说吗?”

雷重舔舔嘴唇,想了一下,说道:“我过去是黄巾军。在广宗的时候,我们的大军和北军打仗,吃了北军长水营的许多苦头。后来,我们想了个办法,用拒马在大军阵前摆下了一个大大的拒马阵,结果长水营被我们杀得大败。”

“哦。”阎柔愈发感兴趣了,他兴奋地说道,“你们用拒马阵打败过长水营?太好了,你快说说,你们是怎么打败长水营的?”

“我们在适合骑兵冲锋的开阔地上用大小不一的拒马,摆成一个个的方阵,这些拒马方阵有高有矮,交差错落,前后不一。这样原本开阔的空地,就变成了由无数个拒马方阵组成的蜿蜒崎岖,曲里拐弯的拒马大阵,而我们的士兵们则躲在拒马阵里待机而动,伺机杀敌。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兵,要想进阵攻击,就必须在拒马阵中穿插迂回,都要遭到来自前后两个方向的同时攻击。”

雷重连说带比划,声情并茂,“当时长水营想攻进拒马阵,毁掉我们的阻击阵势,但他们的骑兵在阵内施展不开,结果被我们的弓箭兵、长矛兵和手刀斧手杀得鬼哭狼嚎,狼狈而逃。他们一撤,我们就随后掩杀。等到长水营重整队形再次杀来时,我们就跑进拒马阵,引诱他们来攻。如此反反复复,终于把长水营打跑了。”

“这么有效?”小懒不相信地说道,“那你们在幽州和冀州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用这种办法对付我们的风云铁骑?”

雷重惨然一笑,低声说道:“他们都死了,后来都死了,没有人知道我们用这种办法打败过长水营。”

“长水营只有五千人。”张郃问道,“但现在鲜卑人有三万人,而且还会越来越多,假如拒马阵被攻破了呢?”

“我们还有巨盾和巨矛。”有个士兵大声叫道。

“方阵也被攻破了呢?”张郃接着问道,“这几次大战,我们都有方阵被攻破了,方阵一破,兄弟们就只有等着挨宰。”

“不,还有办法。”雷重说道,“我们可以用士兵搭建拒马阵。”

“用人做拒马阵?”阎柔惊奇地问道,“以战阵迎敌?”

“在子秀山大营训练的时候,我看见麴大人的西凉步兵都在练一种专破骑兵的阵法,他们把盾牌兵和长矛兵放在前面阻击敌骑的冲击,用弓箭兵在后掩护射杀,再以刀斧手砍杀马腿。”雷重说道,“西凉步兵的阵法虽然可以有效杀伤敌人的骑兵,但自身伤亡非常大。我和北军的越骑营打过战,他们打仗的时候都以战阵迎敌,进退有据,所向披靡。我觉得他们的战阵非常合适击败骑兵。”

“北军的越骑营过去都是出塞攻打匈奴人的汉军主力,他们屡次击败匈奴骑兵,战无不胜,所以才叫越骑营。他们过去在塞外行军作战时经常遭到匈奴骑兵闪电般的袭击,士兵们根本来不及利用随军车辆布置车阵阻击敌人,往往损失惨重。后来他们想了一种不依靠车阵就可以在野外有效对付骑兵的阵法。”

“此战阵以‘什’为一阵,只要上官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即在什长带领下,以‘什’建阵。战阵面对敌骑方向,前三名士兵席地而坐,将长枪末端顶在地上,两膝夹紧,双手紧握,枪尖斜刺向一人高的前方,形成拒马;中间也是三名士兵,他们用跪姿紧贴其后,双手紧握长枪,未端夹在腋下,枪尖直刺前方约一人半至两人高处,这样布阵的目的就是为了阻止敌骑的前冲和跨跃;而站在最后一排的三名士兵,则持弓放箭,负责射杀正前方及左右两侧的敌骑。什长负责指挥阵势运转。”

“每个战阵间距一到五丈,各阵错落布置,虽然零散却井然有序。如果战场上有几十到几百个这种小阵,就可以迫使敌骑在这些小阵中来回乱窜,失去强悍的攻击力。”

“越骑营曾以这种战阵无数次击败过匈奴人,我们也一定行。”

张郃连连点头,“对,对,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当年在冀州战场上,我也看见过北军步兵使用过这种战阵。你怎么知道它叫拒马阵?”

“它不叫拒马阵,这名字是我随便叫的。”雷重恨恨地说道,“我有成千上万的兄弟死在这种战阵之下,我当然对它了解的一清二楚。”

“这种战阵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用于实战,但明天我们就要迎敌,说了也是白说。”阎柔挥手说道,“明天我们用拒马阵迎敌,命令士兵们,连夜赶制拒马。”

“你叫什么名字?”阎柔忽然指着雷重问道,“你可以做军司马。”

雷重苦涩地一笑,躬身回道:“小人叫雷重。”

“好,我记住了。”阎柔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如果不死,这套战阵就由你领军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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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往薄落谷的山路上,阎柔带着二万多士兵正在一路飞奔。

士兵们有的两人合抬一根巨型长矛,有的驮着四五尺长的树干,有的背着成捆的草绳,健步如飞。雷重和战友两人一前一后抬着一根手臂粗的削尖树干,奋力奔跑在山岭上,大汗淋漓。

“老雷,这拒马管用吗?”后面的士兵气喘吁吁地问道。

“管用。”雷重叫道,“这次定要把鲜卑人杀得屁滚尿流,为兄弟们报仇雪恨。”

“老雷,如果我们打赢了鲜卑人,你的功劳最大。”

“我不要功劳,我只要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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