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太白书友问:今文经和古文经之争.为什么会牵涉到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这种根本呢?其原因就是部分研习古文经学的大儒在自己的学术中添加了大量的黄老之学,这对治国有助益,可以再用外儒内黄的治国之道,重新以法治国,大汉律最大。但研今习文经学的大儒却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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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西汉以来就开始了的经今古文学派的论争,在整个东汉时期始终没有停止过它们之间的斗争。
东汉初,刘秀为了拉拢古文经学派,曾决定立《左氏春秋》博士,结果遭到今文博士们的激烈攻击,公卿大臣们也群起反对,《左氏春秋》博士不久就被废除。汉明帝时,允许《左传》、《谷梁》、《古文尚书》、《毛诗》等四经可以公开传授,但不立博士。这就是说,东汉政府虽然作了一些让步,但还不承认古文经学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进入政治舞台的正路。在整个东汉时期,古文经学一直未立博士。
儒家典籍经秦始皇焚烧后,至汉复传,因书写所用的文字不同而分为今文、古文。靠老儒生的记忆,背诵而传出的,并且用汉代通行的文字隶书记录下来的,称为“今文经”;私人收藏与孔壁发现的,用战国时期的籀文写成的,称为“古文经”。汉代,今文经立于学官,有五经十四博士,而古文经只在民间流传。经过一百多年的传授和多次传抄,至东汉末年,当时的今文经和古文经,不仅字体不同,而且内容也不一致,必须首先进行整理,才能进行注释。
东汉时期,今文经学还是官方学术的主体,从洛阳的太学到州郡县所设立的官学,传授者都是今文经一些著名的经师,他们所著录的弟子,往往成千上万。但从发展趋势看,今文经由于其本身的弱点而日趋衰落。今文经学最大的弱点,一个是妖妄,一个是繁琐。今文经用谶纬说经,充斥着荒诞不经的迷信邪说,这些邪说曾经获宠于一时,但它的欺骗性逐渐被戳穿,也就逐渐被蔑视。
古文经学的一个特点是“通训诂”,“举大义”,“不为章句”。与今文经学比较,古文经学是一种简单明了、思想犀利的学术。由于这种特点,东汉时期古文经学发展很快,它虽然未立学官,却逐渐成了私学的主流。在学术方面,古文经学取得了很大成就。东汉一代,古文经学的大师辈出,如桓谭、班固、王充、贾逵、张衡、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在古文经学的训诂和注释方面,成就最大者是许慎、马融、郑玄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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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今、古文经学严重对立,互相攻击。汉代经学内部今、古文两派的长期对峙,造成了派系错综林立的状况,以致互相攻讦,势不两立。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从学术角度而言,统一经学都是一种必然趋势。
郑玄是古文经学集大成者。郑玄遍注古文经,但他并不墨守成规,能够择善而从,兼采今文经学的某些说法,形成了自己的学派,号为“郑学”,成为魏晋以后经学的主流。郑学兴起以后,今文经学已退居次要地位,古文经占了上风。
自郑玄所注诸经行世,此前各守门户的今文经和古文经,不再为人们所遵信,并逐渐被摒弃、淘汰。于是,郑注古文费氏《易》流行,而今文的施、孟、梁丘、京氏四家《易》遂废止;郑注《古文尚书》流行,而今文的大夏侯、小夏侯和欧阳三家《尚书》便散失;郑笺《毛诗故训传》流行,今文的齐、鲁、韩三家《诗》即不显;郑注《三礼》流行,大、小戴和庆氏《礼》遂不行;郑注《论语》流行,鲁、古《论语》终散佚。一时之间,郑玄的经说压倒了其他各家经说。由于经生皆从郑氏,经学几乎成了郑玄的一统天下,“郑学”也几乎成了经学的代名词,正所谓“经学至郑君一变”。
早期儒学讲仁义,比理学的忠孝要合理、人道一些。但是儒学的逻辑有问题。在白马会议上,对于汤武的争论说明儒学存在内部的寥误。所以早期的儒学其实是一个中庸的、模糊的实践处世方式,子有许多地方不语,并非严密的哲学。但其理论并不可行,皇帝只是利用之,外儒内法,或者外儒内黄(老)。王莽的失败标志着早期儒学的破产。
中国封建历史从战国时代到后来的秦并吞天下合一,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为正统治国思想,虽然到了后来的西汉,汉武帝刘彻以董仲舒为首的提倡:“罢黜百家,独遵儒术”思想,一直到了后来的中华民国,*的批林批孔,直至现在,我们都有流淌着儒家思想的,可见儒家思想对中国影响之大,之深远。但是,话说回来,中国古代封建历朝历代,大都是“外儒内黄”,也就是说是以“黄道”(黄是道家的鼻祖人物)来治国治民的!可见道家思想的重要性,其生命力绝对不逊色于儒家思想!
东汉末年古文经学的代表人物如马日磾、蔡邕、许相许劭许靖、卢植等人都研习黄老,他们博采两家之长,认为强国之路还是外儒内黄为好,而不是独尊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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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带军攻入秦国时,诸将都去抢金银财宝,而萧何则带人去抢秦朝的档案馆,这样萧何就掌握了秦朝的人口、地理、法律等资料。建国后萧何根据秦国的法律,以黄老无为而治,清静守法,约法省禁,顺应民心的原则,对秦法进行了修改,制订出了《九章律》,以后“萧规曹随”,西汉建国的法制基础得以巩固和完备。汉文帝、汉景帝等都是依法治国的榜样,不敢把君主个人意志加于法律之上。
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文景之治”是如何依法治国的。《汉书》中记载2:一次,汉文帝马队经过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来。惊了汉文帝所乘马。于是派人把这人抓了来,交给法官张释之处理。那人解释说,看见马队,躲到桥下,后来以为马队走了,就出来。出来看见马队还在,就跑。张释之依律,判此人罚款。汉文帝很生气,这人惊了我的马,还算马温和,换其它马,不伤了我吗?你怎么只是罚款。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你要加重处罚,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了。汉文帝思考后说,法官说得对。
汉文帝想加重处罚,但最后仍然不得不依法办事。这就是文景黄老之治的表现。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共同遵守的,身为帝王,也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和意志加于法律之上。但遗憾的是,由文帝、萧何、曹参等开创的清静无为,依法治国的好传统,被汉武帝彻底破坏了。
公元前140年,16岁的汉武帝上台,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研究《公羊春秋传》的董仲舒上书,要求尊儒隆礼,推行教化,他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就是说,不在儒家“六艺”之学和孔子思想的,都“绝其道”。这就是后人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来源。当时汉朝占主导地位的执政思想,就是道家黄老学,因此所谓“罢黜百家”,其实就是结束道家黄老学的统治。
16岁的汉武帝对董仲舒的策论表现赞赏。但由于当时信奉道家黄老学的窦太后(汉文帝的王后,汉武帝的奶奶)还活着,朝中遵循黄老之治的官吏仍占主流,所以儒生掌权受到抑制。公元前135年,窦太后去世,21岁的汉武帝大权在手,真正实施了独尊儒术的政策,大量儒生被提拔,这就结束了“文景之治”清静守法的时代,“以德治国”取代了“以法治国”。
“以德治国”被朝廷表述为“德主刑辅”。“刑”(法)是有明确的条文规范的,“德”是什么呢?从董仲舒倡导并实践的“春秋决狱”可以看出来。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按孔子所著的历史著作《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是一部历史著作,一部历史书怎么能成为判决案子的依据呢?照董仲舒的说法,因为这部历史书是以“德”为基本原则的。但从司法来说,依据历史著作判案,官吏的自由裁量权可大得不得了,官吏因之贪赃枉法,国家治理章法全无。结果就是“上请”制度的出现,重大案子,向上请示皇帝定夺。
有一帮熟读古书的文人在旁帮忙,皇帝要从史书中找出任何一条合乎自己心意的典故,太容易了!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直接结果,就是皇帝不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皇帝的意志就成为法律,名为“以德治国”,实为皇帝集权专断,这是极端的人治。汉武帝、董仲舒通过“独尊儒术”,绕过了“文景之治”天子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法律,继承和发挥了中国历史上最坏的人治传统。
司马光把汉武帝比做秦始皇。其实,秦始皇比起汉武帝来,还有注重法制和尊重民营工商业的优点。秦始皇还专门为成功的民间工商业者树碑立传,从来没有随便摧毁过民间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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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摘抄了一点,不太通顺,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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