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没有耽搁,立即原路回返。诺依然不知疲惫地跑前跑后,间中警示了两次,让他们得已成功避开两头饥肠辘辘的野兽。如果不是昨晚吃了一个苦紫麻根,今天早上又在百耳那里混了顿,只怕他的体力根本支持不了这么大的运动量。在百耳远远看到一头浑身长满黝黑尖刺约有小山那么大的异兽后,大冷的天仍出了一身冷汗,终于知道允为什么要带诺一起了,更加明白前一日自己懵头懵脑闯进山林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莽撞,同时又是多么的幸运。
因此在回到部落分肉的时候,他毫不吝啬地将与两个兔兽大腿相连肥厚多肉的部位分给了诺和允,又将内脏也均分成了三份,自己留下了胸肋部位以及兽皮和兽头。对于他这样的分配,允和诺既意外又感激,但也没有客气地推让。在这个时候,谁又会嫌食物多呢,尤其是兽人的食量又比亚兽大了许多倍,允家还有一个正在长身体怎么吃都吃不饱的幼兽。
“这皮子我帮你硝吧。”在离开前,诺犹豫了下,对百耳说。
百耳一怔,还没回答,允已经呵呵笑了起来,“百耳,就让诺做吧,他硝出来的皮子又软又暖和,围在身上绝对比你这块硬梆梆的兽皮舒服。”他身上还围着百耳无偿提供的兽皮,便已经开始嫌弃起来,一扫早前的沉稳,可见分到肉的事让他心情很好,与百耳说话也多了两分随意。
百耳失笑,将刚剥下的啮兔兽皮叠好双手奉至诺面前,温和地道:“那有劳了。”对于硝皮,他只是从老猎人那里知道大概步骤,自己并没亲手做过,何况这穷得连老鼠都不肯光顾的家里也没有硝皮需要的材料,有人愿意帮忙,自然极好。
诺再次被他那与众不同的举止气度给弄得僵了僵,尾巴都不知该做出什么动作。
百耳见他没反应,先是不解,而后恍然若有所悟地一拍额头,不好意思地道:“看我,该当由我送到府……府上去……才是。”一向说惯了的话在对方茫然的目光下突然变得别扭起来,但是他一时又想不起在这里要用什么词代替贵府,府上更合适,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将话说完,却不免有些结巴。
见他这样,诺终于松了口气,不再那么拘禁,头一伸便将他手中的兽皮叼了起来,转身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
百耳默然,如果允能够看到的话,定然能发现他耳根正慢慢泛上一层粉红。他不笨,这会儿自然反应过来诺不是如他所猜测的那样因为兽形无法取走兽皮而窘迫,而是被他的言行给吓到了。
“百耳,你以后还要进山吗?”允问。他是个心思灵活的兽人,在诺与百耳的对话中已知啮兔兽的致命伤在哪里,让他明白到百耳靠的并不全是运气。有着这样干净利落手法以及毒辣判断力,且不缺胆量,哪怕是柔弱的亚兽人,也值得他冒险与之合作。
百耳想说然,话到嘴边立即反应过来,于是规规矩矩地换成了一个是字。
“我和诺与你一起。”允不想下一次还要分食一个亚兽人打来的猎物。虽然这次他没有拒绝,且出过一些力,但心中其实并不是那么坦然。只是生活所迫,无可奈何罢了。
“好。”百耳笑道,“我也正有些事想要向你请教。”
允窒了下,才犹疑地问:“你是说有事要问我?”虽然他能够理解百耳少与人交流,以至于话说得古怪一些,但是总是冒出一些人听不懂的词语,也实在让人头疼啊。
“呃,是的。”百耳干咳一声,讪讪地应道。之前因为一直是独自一人,所以还没觉得,现在才发现自己习惯的说话方式在这里着实显得有些不合宜。
“什么事?”
“想让你给我说说林中都有哪些野兽,捕猎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对方干脆,百耳也不忸怩,直接地问出自己想知道的东西。在原主记忆中,有关这方面的事实在很少。他话没说完,诺已去而复返,身后还跟着化成小豹子的穆权国。
听到他们的声音,允脸上露出笑容,弯腰抗起两家的肉,转头对百耳道:“你问的这个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完,什么时候你来我的帐篷,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百耳答应了,看他们走远,突然发现差点忘了一事,忙大声道:“允,你到家后,记得让穆把我的兽皮送回来。”那可是他睡觉用的,虽然不好,但总胜于无。
允哈哈笑了起来,头也没回地摆摆手示意知道了。等百耳开始煮肉时,穆果然跑了来,带着两张兽皮,一看便知不是百尔那张,却比他那张宽大好看多了。
“是诺让我送来的。诺那里有不少这种兽皮,阿父把你那张扔了,说就算用来垫在地上坐也硌屁股。”穆将兽皮放在百耳脚边,传达完阿父的意思,便撒腿跑了,连给百耳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也许是怕他生气吧。
百耳看着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纷飞的雪花中,这才弯腰去拾地上的兽皮,当手指触到那厚软的皮毛时,心中一暖,唇角不觉浮起淡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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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耳几人打到一只啮兔兽的消息在部落中不胫而走,在这雪季无事可做且又食物紧缺的时候立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人持怀疑态度,毕竟一个亚兽人,一个瞎子,一个瘸子,怎么可能在部落中健壮兽人都难以打到食物的时候,猎到本来就狡猾难捉的兔兽,这听起来更像一个笑话。人们之所以对这件事投以极大的关注,是出于好奇百耳怎么跟这两个残废的兽人扯在一起的,对他们之间的纠葛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猜测,并兴致勃勃地期待着结局。最后会是谁退出?还是两个兽人共同拥有那个亚兽?
百耳不知道自己成了众人茶余饭后谈论的主角,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他从诺那里得到几片边缘锋利的兽鳞甲,正寻摸着拿块兽皮做件衣服穿。但是正如烹煮食物一样,对于做衣服他也是同样不会,因此只能绞尽脑汁地回想以前所穿过的最简单的衣服样式,看能不能仿制出来。然而想了半天,正打算开始尝试的时候,却发现没有针线,没办法,最终只好用兽鳞甲切割出一前一后两片兽皮,在肩膀处以及身体腋下两侧都用骨刺穿孔,兽皮索系住,勉勉强强做了个坎肩出来,两条手臂却依然光着。就是这样,已折腾得他满头大汗。
至于裤子……百耳有自知之明,不想浪费兽皮,于是只弄了一块兜住裆部,同样用皮索在腰两侧穿洞系住。仍然穿兽皮裙,不过割了两块裹住小腿和膝盖,再做了两个长及肘部的护腕,零零碎碎地算是将身体包裹了起来。虽然还有部分肌肤露在外面,却已比之前裹着整张兽皮时活动方便和暖和许多。最主要的还是,下面不再凉飕飕的。只要等诺硝好兔兽皮,将之做成披风,那么这个雪季过得大约就不会那么艰难了。做件披风,百耳认为自己还是能够胜任的。
晚上穆来的时候,百耳正在用木头做梳子,他实在是受够了又脏又乱又臭的头发,之前没有功具无可奈何,如今有了锋利的兽鳞片,虽然握起来不太方便,但削起木头来还是很利落的。
穆提了一大兽皮包的苦紫麻根来倒在百耳的帐篷里。
“今天大家都到河对面去挖苦紫麻了,连那些能分到食物的亚兽也去了。不过他们谁也没有我的速度快。”他还没成长到能完全消除斑纹的脸上有一种情绪叫着骄傲。
百耳笑了,但又有一分疑惑:“为何诸人……大家皆今日去挖?”难道这里面有什么原主不清楚的原因。
“我把苦紫麻根能吃的事都告诉大家了啊。”穆理所当然地回答,目光被百耳身上奇怪的坎肩和护腕吸引,不由多看了几眼。
百耳微愣,这种事不是遮遮掩掩先顾好自己么,怎么他倒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还到处宣扬,那么要是抢不过别人岂不是又要挨饿?他不是很理解这里人的心态。但他本身就不是很在意这种事,所以很快就抛到一边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