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几天下过雨,小镇的道路有些泥泞。泥路两旁时不时能看见家畜的兽圈,味道很重。秦伦拉低从旅人那里抢来的小毡帽,稍稍遮挡住面容,弯腰挎着一个小包囊朝镇内走去。
蒙特镇跟这个时代北美大陆所有的移民城镇一样,建设才刚刚起步,城市规划显得工整而简洁。这里暂时还是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为主的农业城镇,除了种植园的黑奴之外,其他白人镇民大多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牲口。
小镇地广人稀,每户人家除了住人的主建筑,大多还有草料库,牲口栏和工具屋。特别是草料库,几乎比粮仓还要重要。没有粮仓,人不一定饿死,没有自己的草料库,别人是不会拿草料帮你养大牲口的。
秦伦一边走,一边留意观察。他发现小镇只有一条大路,泥路的尽头是一座教堂和一个小广常
与其他建筑相比,这座教堂算是最宏伟的了,三层哥特式结构,顶上是钟楼。小广场周围则有好几口水井,一群膀大腰圆的村姑在水井旁聚集成几个小圈子,叽叽喳喳说得热闹。
秦伦走到这里,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脚步一顿,拐进泥路左侧一家招牌上雕刻着橡木桶的酒馆。
大概因为现在的时间还算早,酒馆里没有很多人,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正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抹布,擦拭着紫褐色的胡桃木吧台。
“咄咄1秦伦靠上吧台,敲了敲桌面,提醒调酒师自己的到来。
“要点什么?”调酒师是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没有停下手里的工作,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秦伦,随口问道。
秦伦扫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他穿着一件亚麻汗衫,上面满是无法彻底洗干净的污渍。小臂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了数个线头,捏着抹布的虎口长有老茧,手背的皮肤粗糙蜕皮。
无论从年纪上,还是穿着上,他都不像是酒馆老板,否则即便经营不善,他也会给自己弄一身体面点的衣服。酒馆老板不在店里并不稀奇,现在还不是营业高峰期,老板说不定在补觉,准备傍晚时分的营业。
“给我一杯啤酒1秦伦取出一枚10先令的银币放到吧台上,用手指按住推到调酒师面前,“除了酒之外,再回答我几个问题,它就是你的。”
年轻人看着银币喉头一动,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神情,低声说道:“您想问什么都行,但我这里听到的消息都是传闻,不保证都是真的1
这个世界是地球的影像世界,很多方面与其相同。以英格兰的比值而论,一英镑等于20先令,10先令的银币差不多是半英镑。
别以为钱少,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一个纺织女工的周薪就差不多是一英镑,换而言之,她们每个月就只有4英镑多一点。
当时的纺织工也算技术工种,虽然是女工,但是报酬也比一个殖民地酒吧的服务生多。除去那杯啤酒,秦伦这枚10先令的银币,也是调酒师四五天的收入。
以现代3000月薪为例,那就是好几百大洋。代价只是回答几个酒馆当中流传的消息,年轻的调酒师当然暗暗欣喜。
“呵呵,我的问题并不难!告诉我,这个小镇里谁最有钱,谁以前是服过役的老兵……骑兵、水兵或者军官?”秦伦目光闪烁着问道。
秦伦救下的黑人女孩戴娜虽然发现了卡门的尸体,但她并没有见到过凶手,所以秦伦不知道杀死卡门的凶手是一个绅士打扮的人形生物,他只能利用手头的线索进行推理。
卡门致命的伤势有两处,一处是胸口被挖出来的大洞,另一处是切口平整,被斩首的脖颈。光从斩首的伤势来看,凶手显然是一个擅于使用利刃,对人体结构有一定了解的人。
这类职业有很多,不太引人注目的有厨师、屠夫、医生和士兵等等。如果这个人在蒙特镇,那么他最有可能就是一个打过战,杀过人的老兵,其他几个职业的可能性要低很多。
蒙特镇是一个英国殖民者开发的新大陆小镇,这里的移民除了过来创业的庄园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产的农民、小手工业者、无产者等等。
英国在这个年代已经在海洋上打败了诸多竞争者,有了今后日不落帝国的雏形。国力强盛,国内并无战乱,厨师、屠夫、医生这些人都拥有一技之长,其中技能优秀者很少会移民来新大陆讨生活。
何况厨师、屠夫、医生尽管都会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术刀可没办法将人干净利落地斩首。斩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长刀,短刀具虽然也能将人斩首,但那需要很强的力量,以及娴熟到极点的杀人技巧。
因此,凶手最大可能是打过战的老兵,而且是佩戴骑兵刀或者弯刀的骑兵、水兵和军官。这个年代的普通士兵使用火~枪和枪~刺,长匕首的枪~刺不方便用来砍人。
“哦,那肯定就只有威尔逊爵爷了,他不仅是这里最有钱和地位的人,而且听说以前还跟法国人和奥地利人打过战。”年轻人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他感觉这个问题意外地简单。
有钱才能安排出仪式场地,拥有杀人技巧才能准备好祭品,年轻人口中的威尔逊爵爷完全符合了秦伦对于凶手的侧写。
“威尔逊爵爷?勋爵,还是爵士?”秦伦目光一闪,谨慎地问道。
这个年代的英国贵族跟几个世纪以后不同,爵位还是比较值钱的,不像今后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从英国王室那里弄个爵位。
不过,勋爵和爵士又有不同,前者是对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由王室特许且不能世袭的荣誉爵位,后者是世袭爵位。至于爵士以上的高等贵族,显然不可能亲自来新大陆做个农场主。
“这个……好像是爵士吧1年轻人有点不太确定,他平时没有注意过别人用什么样的正式称呼,来招呼那位大人物。就算听到过,印象也不深刻。
秦伦点了点头,爵士就对了。爵士尽管是世袭爵位,但这种最低阶的贵族往往家道中落,才有可能来新大陆重新创业。而勋爵尽管不世袭,可凭借当代对国家的重大贡献,他们一般都是名利双收的大人物。
这种大人物在新大陆的产业可能只是一项投资,本人不会长期逗留。而且他的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很难想象会去亲自做某种邪教的血祭仪式。
“最后一个问题……那位大人物住在哪里?”秦伦将手指从银币上松开,露出一个优雅的笑容。
一个多小时后,秦伦就见到了一座乡村庄园。
威尔逊庄园位于蒙特镇郊外五里处,是由一座四层的哥特式主建筑和一片平房组成的小建筑群。它的后方有一片小山坡,左侧是一片榨糖作坊和一个小小的跑马常右方和前面就是茂盛的甘蔗地了。
庄园前面有一条垒砌的泥路通往蒙特镇,秦伦就是走这条路来的。沿着泥路,他时刻都能见到一些肤色黝黑的奴隶在地里辛勤劳作。
那座哥特庄园估计是主人家住的地方,而那些毛坯平房应该是奴隶们住的。按这片甘蔗园的面积来看,恐怕至少需要百人以上的奴隶才能照顾过来。
秦伦远远注视着威尔逊庄园,没有再继续靠近。他身上的衣物来自于一个旅行者,粗糙的做工和质地显示这身打扮并不那么体面。
穿着这一身行头,他能肯定庄园的管家不会为他引见主人。
威尔逊爵士全名托马斯·威尔逊,年近40岁,正当壮年。正如秦伦推测的那样,威尔逊家族在20余年前就已经家道中落。
托马斯·威尔逊为了重整家业,年轻时选择了从军。不过,因为没有金钱上下打点,即便他有一个世袭爵位在身,依然只能从底层军官做起。
在军队里摸爬滚打了七八年,并且还参加了残酷的七年战争,依然不能爬上高位,心灰意冷之下选择了退役。
只是没想到他在退役之后却时转运来,在熟人眼中消失数年后,再出现时已经娶了一个大商人的独生女为妻,并且还有了一子一女,在南卡罗来纳州继承了一个偌大的甘蔗园。
“这样一个人真的会成为变态杀手吗?他身上存在着什么样的神秘力量呢?”在大感兴趣的同时,秦伦忍不住怀疑自己有没有找错人。
“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接近这位大人物呢?”秦伦扫了一眼自己身上不起眼的装扮,不由地撇了撇嘴。因为时间关系,他显然不能再妥善准备了,必须采用直接一点的行动。
“这样一身朴素的衣服,偏偏又是个白人。既当不了客人,又当不了奴隶……”秦伦的眼珠子咕溜溜直转,“像以前假扮医生或者公务员也是不行的,蒙特镇太小,威尔逊肯定认识镇上所有有身份的人,所以我只能选一个不引人注目,但必定能进入庄园的角色。”
秦伦盲无目的地扫视了一圈,终于在庄园左侧的马房上停下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