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比以往还要冷漠的雨天,天空上方朦胧着一层灰蒙蒙的雾,空气也比往常要更加稀保
吸入肺腑的凉意,便达身体。
唐泓亦还在思考要不要出门时,一个电话打断了她的想法。
电话那头是个男音,语气平缓道:“泓亦,你怎么还没来?都等你了,这次盛宴回归,必须给他整个接风宴。”
她兴致缺缺,不甚了了地嗯了声。
对方也没管她的回答:“快点,我还想把你介绍给他呢。”
这话倒是激起了她一点兴致,嘴边扬着不大不小的微笑,身子孱弱悠失地坐起来。
缓了半天,从口袋拿出一颗糖,是颗蓝色的糖果,她眯着眼,嘴边瑟瑟地打开,略带嫌弃的把那颗蓝色糖果吃下去。
对她来说,盛宴的接风宴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顶多是自己男朋友的兄弟的回归日,她并没有很想客套的意思。
毕竟她还没见过盛宴。
哪怕这个人在她五年的恋爱生活轨迹里,口头出现了许多次,一度让她认为自己是在跟盛宴谈恋爱。
甚至喊出盛宴的名字,都比自己男朋友关思祖要顺溜。
她想,大概是某种连锁效应导致的吧。
起身走到衣柜,她随手拿出一件黑色长裙,瞥眼看到一旁关思祖夸过她穿着好看的淡粉色短裙,搭配浅色系长衫。
想到这,她拿出那一套衣服。
细长的大腿铺张在空气间,稀薄的空气遍布在她的腿中,萧风瑟瑟,让她打了个冷颤,为此又掏出黑色大衣套上。
唐泓亦属于外表清纯唯美的大美人,唯有骨子里偶尔散发出淡淡的魅意,配上这粉色,也不显突兀。
可她每次穿上这衣服,都会想起某部电视剧里的那句名言。
“粉色娇嫩,你如今几岁?”
一想,她马上也要三十了,整整二十八年,她就跟关思祖谈了恋爱,一谈就五年。
可五年都还没换来关思祖的求婚,唐泓亦叹了口气,打开叫车软件。
叫的车很快,唐泓亦还特地问清楚是不是金蝉酒店,确定是后,她才给司机报了地方。
金蝉酒店是槐城数一数二的酒店,位于繁华地带,酒店建设别出心裁,独具匠心,品味称得上上上品。
无论是格局还是眼光,都不像是关思祖会喜欢的类型。
果不其然,到达酒店外,还是一如既往的古式风,可当走进酒店内部,唐泓亦就被金灿灿的一片黄金色闪瞎了眼。
整个酒店贴金挂银,俗不可耐。
不愧是关思祖。
关思祖喜欢奢靡,他觉得唯一能配得上奢靡的就是黄金,缕缕操办宴会,全都是黄金挂壁,各种砸钱。
起初她还不习惯,可关思祖有钱有势,三代来了都花不完,她就不管了,对于这些聚会,她参与的也少,偶尔需要点灵感才会去。
刚进门,唐泓亦就明显感觉到有人对她指指点点,斜眼瞥过去,那些人也是闪躲不敢正面看她。
这些她早就习惯了,跟在关思祖身边五年,她只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兼编剧,多的是人说她攀龙附凤,飞上枝头当凤凰。
要是在意起来,大概十年都不够的。
她收回视线,继续朝着酒店内里走,内里有间宴会厅,主要面见人员都会在里面,包括但不限于关思祖的狐朋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