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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家书抵万金(1 / 1)

武城是赵国最东面的一座县邑,靠近齐国,曾经被赵王封给战国四公子的孟尝君田文作为封地,也算是富庶之地。

只是近年来赵国和齐国战争不断,每次都要从这里征发成年男子服兵役。

地里的庄稼没人种,百姓活不下去,便带着家人逃往其他地方,剩下的百姓过的就更苦了。

毛沟是武城的一个里,以前这里住着上百户人家,是武城最大的里,如今大部分的墙门上已经爬满了藤蔓和野草。

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家,家中男人战死的战死,在外打仗的在外打仗,根本没有能力搬家。

这里又位于两国边界,经常有盗匪出没,赵国派兵围剿盗匪就逃往齐国,齐国派兵围剿盗匪就逃往赵国,最后两个国家都不管了。

哪怕是大白天,各家大门也都是紧闭着,不是熟人敲门根本不敢开门。

蔷住在毛沟里的最东面,这是一户极为破旧的宅院。

木门低矮,在岁月或是土匪的侵蚀下,崩裂出不少缝隙。房头的茅草裸露在外,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整修过了,两边的土墙上全是被雨打的痕迹,早已失去了本来的面貌,残破的墙头上长满了杂草。

蔷坐在院子里费力地纳着鞋底,不时抬头看向西面天空,干瘦的脸颊上布满了忧愁。

看鞋底大小,显然是为男人纳的。

院子比较大,毛沟里的百姓几乎都搬走了,留下了很多荒地,想盖多大的院子就盖多大的院子,没有人会管。

上面的官吏除了征收赋税和征派劳役的时候会出现,其他时候从来不会打扰到他们。

院子里种了两颗桑树,树叶已经被摘完了,只剩下树梢一点,在秋风的摧残下还没有完全长大便开始泛黄。

桑树是个好东西,这里几乎家家都种桑,桑叶能养蚕,男耕女织的时代,蚕丝是普通人屈指可数的收入来源之一。

桑葚能吃,酸甜可口,是平民们为数不多的零食,桑皮可以作为药材,桑木强度高,弹性好,还可以做弓和农具。

甚至到了灾年,桑叶和树皮,也是可以用来充饥的,虽然不好吃,但好歹不会饿死。

此时蚕刚刚上山没多久,蔷已经用生丝织出来的丝绸去换取了葛布和米。

遍地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普通平民是穿不起丝绸的,只能换取葛布和麻布。

葛布和麻布粗糙,穿在身上不舒服,但是更耐磨,也更适合经常干农活的平民。

马上入冬了,丈夫还在前线没有回来,赵国冬天寒冷,如果继续穿草鞋会冻掉脚趾的。

蔷打算用换来的葛布为丈夫做一件寒衣和一双鞋,等乡上有人去前线送寒衣的时候帮忙捎上。

两個小破孩坐在桑树下堆着沙土玩,大的莫约五六岁,是个儿子。

小的三岁左右,也是个儿子。

全都光着脚,露着屁股蛋,浑身脏兮兮的,不时抬起头,冲着母亲咧嘴一笑,露出沾满泥土的大花脸。

突然,外面传来大声说话的声音,紧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大娃刚想起身去开门,蔷连忙拉住他,“带着二娃进屋,和大母待在一起,把门栓插上,我不叫你们,千万不要开门。”

“母亲,你小心一点。”大娃担心地说道,拉着弟弟朝屋里走去。

蔷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棍,双手紧抓住,小心翼翼地朝大门走去。

“雄鹰家里,是我,别怕,快开门,好事。”一道苍老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蔷松了一口气,快步朝大门走去:“是里正啊,您先等一下,我这就去开门。”

等到靠近大门,透过门缝看到确实是里正,没有被胁迫的样子之后,才将木棍仍在地上,将房门打开。

里正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慈眉善目,拄着一根拐杖。

毛沟里之所以能在这种劫匪横生的地方保留在现在,多亏了这位里正。

每当有劫匪劫掠的时候,里正便把拐杖一扔,跑到劫匪面前,往地上一趟,或是抱着劫匪大腿撒泼打滚,劫匪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灰溜溜绕过去。

这个时代老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尊老,不仅是道德,更是写进了法律。

老人真要撒泼打滚,就是国君见了都头疼,更别说这些讲“义气”的劫匪了。

虽然不体面,但里正确实用这个办法救了几次毛沟里,大家对他都非常敬重。

“这几位是?”蔷看向里正身后几人,眼中露出警惕的目光。

“这位是乡上来的的乡老和游缴,是特地过来送信的。”里正一边抚摸着不多的胡子,一边指着旁边的老人,高兴地说道。

蔷这才松了口气。

“你就是蔷?”乡老上前一步,看着蔷问道。

“我是。”蔷点了点头

“你家男人可是叫雄鹰,在长平当兵?”

“是。”

“这是你家男人给你寄的家书。”乡老从游缴的背篓中取出一份扎好的竹简,递给蔷。

“家书?真……真的吗?”

蔷难以置信地接了过来,还没有打开,一个老妪从屋里快速走了出来,“可是我儿来信了,快给我看看。”

蔷连忙将竹简放到老妪手中。

“大母,大母,我也要看。”两个孩子抱着大母嚷嚷道。

老妪颤颤巍巍地将竹简打开,看着上面密密麻麻地字,虽然一个不认得,却仿佛听到了儿子在自己耳畔说话,眼眶瞬间红了,两行浊泪从眼睛中滴落到竹简上,连忙擦去,生怕模糊了字迹。

老妪捧着竹简看好一会儿,才不舍地将其放到蔷的手中。

“我……我们不识字……”蔷看着里正和乡老,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里正也看向乡老,他也不识字。

“我念给伱听。”乡老接过书信,蔷连忙抱起大娃,大娃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信。

乡老缓缓读道:“吾妻蔷可好,吾甚念之……”

唰!

蔷的泪水瞬间就喷涌而出,怎么擦都打不完。

乡老并没停下来,这个场面他这些天不知见了多少了。

蔷一边哭,乡老一边念。

乡老一边念,蔷一边哭。

信很短,很快就念完了。

念罢,乡老将家书交给蔷。

“多谢乡老,多谢里正。”蔷接过家书,将其紧紧抓在怀中,不停躬身行礼。

“要谢就谢马服子吧,对了,前线传来消息,马服子打赢了秦军,你家男人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很大。好了,你们回去吧,我们要去下一家了。”乡老转身带着一群人离开。

“我听说这封信可是马服子亲自写的,你家男人有出息了。”里正小声说了一句,然后朝着乡老追了上去。

蔷回到家中,重新将门关上,门栓插好,取出书信,反复看着,脸上浮现出一抹羞红。

现在就是给她一万金,她都不会换这封家书。

半晌之后,她抱起大娃,小声问道:“这些字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娃点了点头。

“好,从今天起,你就学这些字,记住怎么读,怎么写,是什么意思,明白了吗?”蔷将竹简放在大娃手中。

“明白了。”大娃乖巧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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