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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justhis(1 / 1)

“那好吧。”

林南星点点头,打开自己的电脑,放了一首justhis的《sell-the-soul》。

这首歌是justhis的专辑《2MANY-HOMES41KID》里的一首歌。

凭借这张专辑justhis在半岛这边获得了kha嘻哈专辑大赏,一举成名,这首专辑也是半岛这边学习rap的人必听的专辑了。

当初他也是从李光宰这个小子口里听到的。

因为李光宰对于半岛这边的嘻哈音乐也是极其喜欢,虽然他对于学习没有兴趣,但听方面相当有经验。

就是这张专辑里面骂人的话有点多,让林南星也学会了不少半岛这边骂人的话,比如说西吧什么的。

“你喜欢这种歌吗?”

金智秀一边洗着菜,一边转头看向林南星。

“还好,只是喜欢他的flow。”

林南星耸耸肩。

“那倒是很神奇,南星,我想请教你一下,我想吃火锅怎么说?”

金智秀转过头,好奇地问道。

“我想吃火锅!”

林南星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开始炒起了火锅底料。

“我想吃火锅!我说的可以吗?”

金智秀好奇地问道。

“差不多吧,还算标准。”

林南星点点头。

毕竟,金智秀是半岛这边的人,能说成这样还算不错了。

“嘿嘿,我好像是语言天才。”

金智秀一笑,轻轻舞动身子,跟着那首歌律动起来。

“喂,你这也太自信了吧。”

林南星看了一眼金智秀。

“对了,你是没有女朋友是吧。”

金智秀问道。

“对啊,你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吗?”

林南星看了一眼金智秀。

“没有啊,就是随便问问,有女朋友的话,我不好意思这样打扰你。而且也不能找你学中文了。”

金智秀说道。

“原来是这样,看来你还是一个很有分寸的好人啊,不过,你放心吧,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女人缘的,应该交不到女朋友。”

林南星说道。

他当然不知道自己没有女人缘,是因为自己总是在拒绝别人,只对rap感兴趣。

“真的吗?明明长得还算可以,而且rapper什么的,女朋友不是很多吗?”

金智秀好奇地问道。

“你的常识是从哪里来的?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

林南星伸出手捏了一下金智秀的脸蛋。

“喂,你这个家伙怎么可以随便乱摸女生的脸蛋,这可是很不礼貌的。”

金智秀突然拿起林南星的左手,在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

“啊!智秀大哥,你能轻点吗?”

林南星发出惨叫。

“这是惩罚!”

金智秀咬完之后,稍微有些脸红。

她平时可不这样,不过林南星这个家伙好像有点讨人厌的感觉,所以就狠狠地咬了一口。

“都咬出血了,我的天。”

林南星看着自己手背上的牙印惊呆了。

半岛女人的咬合力果然恐怖,特别是眼前这个女人好像有点凶残。

“谁让你捏我的脸啊,我平时可是很温柔的,下次可不准这样了,林南星。”

金智秀扫了一眼林南星手背上的牙印,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知道了,我真的不敢了。”

林南星只好点头。

“你平时就一丁点爱豆的歌都不听吗?”

金智秀有些好奇地问道。

“没有兴趣啊,我平时只听黑泡歌曲,半岛这边的和美利坚那边的都听,justhis、nafla、loopy什么的,我倒是能和你聊聊,你想和我聊什么爱豆,我没办法和你讲。”

林南星说道。

“那你真是一个无聊的家伙啊,怪不得,不过也很好,嘿嘿,我就喜欢和你这样无聊的家伙做朋友。”

金智秀拍了拍林南星的肩膀。

“哈?我哪里无聊了?对了,你不是说想去大林洞那边吃麻辣香锅吗?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最近可能会有一些闲钱,刚好也想消费一下,我请客。”

林南星说道。

到时候去弘大公演的话,他估计能拿到一笔不菲的演出费,能好好消费一下了。

“这么大方吗?AA吧,你还是学生啊,我有些不好意思。”

金智秀看了一眼林南星,这个家伙倒是意外的大方。

“不用,我还是rapper呢,等我公演之后,就有money了。简单请一次饭,还是没问题的,对了,你喝酒吗?”

林南星接着问道。

“不行,我的酒量超级差,喝一杯就不行了,你根本不知道,我发酒疯的样子有多么蠢。”

金智秀像是拨浪鼓一样摇头。

“那倒是让我有些好奇,我酒量的话能喝三瓶烧酒吧。”

林南星摸着下巴说道。

半岛这边的烧酒度数也不算很高,但喝多了还是容易醉。

“那你酒量还可以啊,你一个学生不知道学习,天天喝酒?这可不好啊。”

金智秀一副教训的口吻。

“你比我大吗?”

林南星忍不住问道。

“嘿嘿,真的比你大,你应该叫我努那。”

金智秀一笑。

“我怎么知道你比我大啊?我们那边可没有这种礼仪,我可不想叫你姐姐,你还是叫我欧巴吧。”

林南星一翻白眼。

“明明比我小,我怎么可以叫你欧巴?我可是95年的,而且还是一月份生日。”

金智秀双手抱在胸前,盯着林南星。

“不是吧?你是95的?完全看不出来啊。”

林南星忍不住说道。

原来这个女人竟然比自己大,真是太令人吃惊了。

“可能是我比较年轻吧,算了,既然你是外国人,我也不和你计较了,先吃饭吧。”

金智秀看了一眼林南星,嘿嘿一笑。

被人夸赞还是很开心的。

“好吧,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你,但能不叫最好。”

林南星松了一口气。

幸好金智秀性格比较大大咧咧,也没有太为难自己。

想起自己学校的那些前辈,可是难缠的很。

他上次聚餐的时候,就被一个学姐逼着叫了努那,当时的感觉相当让人不爽。

明明才比他大一岁而已。

“那个,你明天回来的时候,能不能帮我买一些可乐饼?我突然想吃可乐饼了,就是明洞那边的那家。”

金智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可乐饼?明洞那家吗?味道确实还可以,你吃什么口味的?不过你怎么自己不去买啊?智秀,你这是使唤我吗?因为你的年纪比我大?”

林南星斜睨了一眼金智秀。

“喂,哪有啊,我是明天有事情,但突然又想吃,而且也不是白白让你请客,我会给你money的。而且麻辣香锅我请吧,毕竟我是姐姐,怎么样?可以吧?”

金智秀说道。

“那可以,明洞的话很久没去了,我明天晚上的弘大公演你来不来看?”

林南星问道。

“既然是你让我去,那我就去看看,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弟弟!”

金智秀嘿嘿一笑。

“喂,不是说好不叫弟弟吗?你怎么又叫我弟弟了,你的年龄除非给我看身份证,否则我可不信啊。”

林南星说道。

“哈哈,我反正比你大,快吃饭吧,一会去我房间打游戏,我今晚要熬夜,你要不要陪我熬夜吗?”

金智秀问道。

“看看吧,我很少熬夜的。”

林南星想了一会说道。

眼前的女生性格倒是有点像是男生啊,比起李光宰那个臭小子倒是更适合当哥们。

毕竟,那个家伙没事就喜欢往外跑,他这个人比较宅,倒是和金智秀颇为相似。

“年轻人就该熬夜,你都比我小这么多岁,怎么就和小老头一样呢?这可不行啊,我得教教你怎么熬夜,这样你才能找到女朋友。”

金智秀语重心长地说道。

“……熬夜能找到女朋友?”

林南星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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