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屯》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译文)
“三、遵循事物的规律,并坚定信念,就开始亨通,利于未来。不论在那里,都有利于建国封侯。新生事物草创初期,宜于稳定坚守,才有利于建立起来的侯国。
初生的事物,往往徘徊流连,犹如乘马列队缓缓而行;那不是强盗,而是求婚媾和的队伍,可是女子坚贞不肯答应婚事。应做好细致长期的工作,女子乃答应了出嫁。也如打猎逐鹿时,若没有山林官做向导,贸然进入林中,君子若不能见微知著,而轻率地继续向前追去,会发生危险的。如同骑着马小心谨慎而行,求得婚姻媾和。这是一条正确的路线,没有任何不利的。积累财富,轻徭薄赋正确;若横征暴敛,就走向了凶险。骑着马列着送亲的队伍,出嫁的女子哭泣无声,泪滴涟涟。这正是为建国而媾和做出的牺牲。”
(解说)
“屯”:本义指草木出生的含义,这里是寓意事物初生到发展的艰辛过程。
“元”:初,弟一。“亨”:亨通。“利贞”顺利实现目标。“建侯”:建立侯国。“磐”:磐石。“桓”:坚持。
“屯”篇中心内容是围绕着建国立业讲述的方针策略。本篇又是通过“求婚媾”来阐述建侯的过程。“婚媾”就是一种以婚姻媾和政治的一种手段。《周易》里已有“帝乙归妹”这一历史事件的引用。即商王与周族以婚姻缔结政治的事件。“建侯”应是建立一个诸侯国。一个诸侯国的建立到发展壮大走联姻不失为一个政治手段。本篇就是围绕着建侯与联姻之间的关系展开的论述,并表明事物发展过程的艰难曲折性。而不能把本篇看成是讲述迎亲的事情。
本篇的题目中心是“利建侯”,即如何有利于建立侯国而展开的论述。本篇里的“元亨利贞”如同《乾》篇题目里出现的那样。在《周易》一书里用“元亨利贞”没有几篇。凡出现“元亨利贞”四字,表示是重要的题目内容及重要的命题。而“元亨利贞”就是对所命题事情的顺利实现。如本篇顺利实现“利建侯”。但如何实现“利建侯”,“屯”篇的内容就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层层论述。篇中的内容是紧扣题目而发,而内容又是通过“求婚媾”来讲述建侯之间的道理。“求婚”一词好理解,而加上一个“媾”字是什么意思呢?“媾”字的含义有结亲,结婚,讲和,求和等解释。《国语·晋语》里有:“今将婚媾以从秦”。意思是“如今最好是用缔结婚姻来顺从秦国国君的意愿”。这是《国语》里讲述的秦晋以婚姻结好政治联盟。以婚姻缔结作为国家间外交上谋取政治手段,是一种古老的政治策略。在《周易》“归妹”篇里引述了“帝乙归妹”这一历史事件。这是商王帝乙将女儿嫁给强盛起来的周族首领姬昌(后称文王),这是历史上的政治联姻事件。而西周后期,诸侯应是各自为政了,眼里已没有了周天子。诸侯国之间联姻是一个谋取政治联合的有效手段。就是号称强盛的汉唐,朝廷上不也往往以婚姻与少数民族首领媾取和平手段。把皇帝的女儿,或宗室女,送给番邦首领,以结秦晋之好,免起战火。这也是皇帝以牺牲子女玉帛以媾和的不得已方法。“屯”里所讲的“求婚媾”,就是以婚姻媾和政治,已达到建侯上的顺利实现的目的手段。
本篇以婚姻媾和的过程描述,来体现“建侯”道路上的困难与反复的道理。
“屯”篇从头到尾,以求婚媾的过程描述来比喻“建侯”的曲折与困难。从语言的描述上,用语优美,像是一首诗,而且又形象鲜明。如“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有诗韵之美。
本篇从第一段讲新生事物,即喻指政权(建国立候)的建立。第二段说明建侯之困难。第三段是讲要坚定信心,向前发展,也不要为眼前的利益而盲目行动。该放弃眼前利益,而为长久的事业创造条件。第四段讲坚定既定方针(即求婚媾),以联姻来巩固政权。第五段讲在发展立国之路上,不可横征暴敛。最后是一种忧患意识,再现女子背井离乡出嫁时那种泣血涟涟的情景,为换取政治条件牺牲女子的一切。这篇虽是以“求婚媾”的过程描述,而寓意的是通过婚姻联盟政治,已达到巩固和发展建侯立国的政治目的。
“邅”:难行不进。“班如”:盘桓不进貌。“字”:女子出嫁。
“匪”:非,不是。“即”:追逐。“吝”:耻辱。“虞”:山林官。
“惟”:贸然。“几”:见微知著。“膏”:脂油,此指财富。“涟如”:泪流不断的样子。
本篇比较难懂的字是“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里的“字”。“字”:古代作为名的解释补充,这里引申为许配,出嫁。现在还有成语“待字闺中”,是指留在闺房中,等待出嫁。《礼记·曲礼上》谓“女子许嫁,笄而字”。在古代,名与字是分开使用。古人只有到了成人之后才能取字。女子十五岁举行笄礼,又叫上头,上头礼,即改变幼年的发式,把头发盘起来,插上簪子,从此代表成年了。等到出嫁的时候,丈夫就要给她取一个“字”。有了“字”就表示已经嫁出去了。在古时侯“字”就有了出嫁的意思。“不字”就是不同意出嫁。“乃字”就是同意许配,出嫁。此处不过是借生活中的婚姻事例来比喻政治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