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三章:《周易》性质说
第三讲:后封建时期对《周易》一书是如何的说法
第四节:明清时期
历史进入明朝后,也有一位大儒王阳明,其“易学”上也有说法。王阳明的哲学思想表现在《传习录》里。王阳明的哲学成就是“心学”以及“知行合一”学说。王阳明的“心学”,心即是理。由“心”到“致良知”的修养。“良知”就是“天理”,天理不外是儒家的道德政治观,即仁义礼智,忠孝悌信的封建道德秩序规范。如何由“心”到“良知”、“天理”的贯通,就是“知行合一”的方法。不仅光有口号、思想(“知”),而且要付诸于行动,即不能是满口仁义道德,而实际行诸的是男盗女娼。
既然“良知”是仁义道德,而行动就应按仁义道德去付诸。这是王的“心学”内涵,这也是先秦儒学传统的内涵。王阳明想以“心学”建构仁义道德之国,无疑于类似“上帝之国”的一种幻想。当然帝王官僚统治者,不会真的去行“仁义道德”,那只是他们教育被统治者做良民、顺民的法宝而已。
而王阳明对《易》的说法,可是“易学”史里最奇特的说法。看这位大儒,中国古代的哲学家是如何对《周易》的认识。
《传习录》里有这样的说法:“问:‘《易》,朱子主卜筮,程《传》主理,何如?’先生曰:‘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天下之理孰有大于卜筮者乎?只为后世将卜筮专主在占卦上看了,所以看得卜筮似小艺,不知今之师友问答,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之类,皆是卜筮。卜筮者,不过求决狐疑,神明吾心而己,《易》是问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问天。谓人心有尚有所涉,惟天下不容伪耳。”(《传习录》王阳明撰,下卷)
这是有人向王阳明问,朱熹把《周易》讲成卜筮的东西,而程颐认为《周易》是阐明道理的书。为何出现这种分歧的说法呢?而王阳明对这种疑问的问答,可不是如同今天的一种调侃的那种说法,而是正儿八经的做学问。王阳明的这种解释,难道在他心里就没有了是非原则的对事物判定的标准了吗?难道卜筮等同于博学、审问、慎思,明辩之行为了。在王阳明的心里卜筮问吉凶(算卦),同做学问是一回事。这正体现了后封建社会里那些儒者的世界观与方论。在他们心里,鬼神,天道,人世是一体的,还处于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地带。王阳明的思想里已然是“天人和一”神学观方法思维。王阳明把程颐讲义理的《周易》与朱熹讲筮卜的《周易》,说成本质是一样的,没有区分,这主筮与主理的原是一回事,这就是大儒王阳明的逻辑思维。
在西汉之前的“易学”佚文里,孔子对《周易》的义理定性是非常的睿智与理性:“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羲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
“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
孔子对卜筮的认识是何等的理性与睿智,体现了孔子的伟大之处。难道王阳明就分不清卜筮与义理之学两者的区别么?王阳明能有如此的认识,可想“阳明学”的理论了。朱子把《周易》讲成卜筮,程颐把《周易》解释为义理。到王阳明这里把两者说成是一回事。那么,汉象数灾异筮术之学与王弼的义理“易学”,也就成了一码子事了吗?无论是讲卜筮,占问,还是讲义理(道德文章)均是一回事,没有本质区别,这就是大思想家王阳明的结论。若站在后封建社会里来看,王阳明的说法,还真是蛮正确的。若搁在现在来看,王阳明的说法是颠倒黑白,不明事非的疯话。
王阳明把程颐的义理《易》与朱熹的筮卜《易》说是一回事,同是决疑的。
“不过求决狐疑,神明吾心而已。《易》是问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问天。”
这正是王阳明把卜筮与义理等同看待的理论依据,这在后封建时代,就是这个理,后封建社会里确实无论讲什么义理,还讲什么占验卜筮,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后封建社会里,是“天人同构”、“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理论思维。后封建社会里是鬼神、巫术、迷信横行在人们精神世界里的时代。
后封建社会里一些“义理”之说,只能助长人们更加的迷信,与失去主体的独立精神,与筮卜没有什么两样。从这个方面来看,王阳明说的“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是真实的反映出了后封建社会里人们的世界观。但这里也别认为王阳明对帝王社会里的思想意识有了什么反思,才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说法来。其实王阳明的思维逻辑,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一样是“巫术式”的。
王阳明的《传习录》里这样说:“《易》之象是初画,《易》之变是值其画,《易》之占是用其辞”。
又说:“蓍固是《易》,龟亦是《易》”。
这充分表明王阳明的思维方法,还停留在巫术思维里。
而明朝后期也有一位易学家来知德写了一部《周易集注》,完全继承发挥朱熹的易学思想,形成“舍象不可以言易”的“易学”认知,来知德的《周易集注》是象数学释《周易》,终于又回归到“象数易学”上去了。
到了满人建立了满人贵族统治的大清帝国,而坐拥北京城,一样的“坐北面南”统治着华夏的大江南北,虽是照搬前朝古制,可又多了个民族不平等的帝王。
大清帝国终于把华夏这个古老民族,奴役的遍体鳞伤,把曾是世界上的“巨人之国”,彻底的变成了“东亚病夫”。
那么,清朝里对《周易》的性质是如何的看待呢?又是如何解《易》呢?
被称为明末清初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王夫之也写了传世的易学著作《周易内传》,《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发例》,《周易稗疏》,《周易考异》,《周易大象解》。
《周易内传》是注释《周易》与《易传》。其它易学著作是对《周易》和《易传》所做的研究。古人的“易学”著作不能与今人的注释和研究上的那种明确分类。古人所谓注释中有论述,而论述中又有注释。
王夫之的《周易内传》在注释《周易》,被认为属于传统上所谓的“义理”来解释的。
实际王夫之注释今本《周易》,已然是以“象数”释之。只是以“象数”说学释解今本《周易》而阐发出一番“道理”。
如对《乾》里的“初九,潜龙勿用”的解释:
“初者,筮始得之爻。‘上’,卦成而在上也。‘九’者,过揲之策三十六,以四为一则九也。于象则一,而函三奇之画。一,全具其数;三,奇而成阳;三三凡九。阴,左一,右一,中缺其一;三二而为六。阳,清虚浩大,有形无形皆彻焉,故极乎函三之全体而九。阴,聚而吝于用,则虽重浊,而中因虚以受阳之施,故象数皆有所歉而俭于六。‘初’,‘上’先言卦位,而后言象数;‘初’为位所自定……
伏而不见之谓“潜”,“龙”阳升而出,阳降而蜇,绝地而游,乘气而变,纯阳之物也。乾,纯阳,故取象焉。六爻成而龙德始就,乃随一爻而皆言龙者,六爻相得以成象,虽在一爻,全体已具,亦可以见爻之未离乎彖也。《易》参三才而两之。初,二,地位;三,四,人位;五,上,天位;其常也。而易之为道,无有故常,不可为典要,唯乾,坤为天地之定位,故分六爻为三才。初在地之下,龙之蛰乎地中者也,故曰‘潜龙’。‘勿’者,戒止辞。‘勿用’,为占者言也。龙这为道,潜则固不用矣,无待上也。占者因其时,循其道,当体潜为德而勿用焉……。”
这王夫之能从一个“初九”和后面的四个字“潜龙勿用”,却演义出六百多字的“解释”来。那么倒底让后人明白这几个字什么意思么?没人能说得清楚。这王夫之是在讲象数义理呢?还是在讲象数占筮呢?已难分难解了。后封建社会里的读书做学问,做进了死胡同。
王夫之所谓注释《周易》,完全是照前人的“象数易学”而想象发挥之。重其“象数”,而轻视文辞,必然走进释《周易》的歧路上去。你看王夫之对这“初九”,本不是内容而当成重要的内容,说长道短,对现在看来很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而对普及学问来说,大众如何能看懂这种注释呢?难怪没有人不认为《周易》之神秘与深奥。到封建帝王社会后期,对《周易》的注释越繁,让人读那些《周易》注释文章,就头痛。这是在“注释”《周易》吗?对《周易》里的每一句话,王夫之“注释”长则几百上千字,短则几十字的说法,但又能说明了什么呢?看那些说法,似云里雾里,像是“神话”,像是痴人梦语。从王夫之的这些所谓的“易学”说法来看,充分说明王夫之继承的是《系辞传》的衣钵。王夫之一样认为《周易》是为筮卜而作,并强调不可偏废“占”。封建帝国时期里的各种占验术数,被后儒者称为“技术之书”,那么支撑这些“技术之书”的正是帝国里的阴阳五行哲学理论。无论王夫之从“象数”义理上如何附会出封建帝王社会里的道德政治观,都不足以他认为《周易》是为筮卜,并不可偏废筮卜,而抵消了一切的义理之说。王夫之的“易学”况有百万言于世又有何补呢?王夫之一样是一位亦巫亦理的“象数易学”者。似乎他的“易学”诠释了王阳明的那句经典之话,“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这就是中国古代里所谓的大思想家、哲学家眼里的“卜筮”(算卦迷信)与“义理”(道德文章)观吗?
清代“易学”突出的是汉“象数“易学,汉虞翻“易学“受到清“易学“研究的重视。虞易学是以象数解《易》,在以“象数”解《易》中,已突破了八种物象(八卦取象)解《易》,而发展出很多取象。清“易学“名家张惠言作《周易虞氏义》,用虞氏取象说来解《易》。在复古“象数“学说而解《易》的还有焦循等。
清人皮锡瑞的《经学通论》里有此说:“《四库全书·经部》惟《易经》为最多,《提要》别择之亦最严。‘存目’之外,又别出‘术数’,不欲以混经也,《易》义无所不包,又本卜筮之书,一切术数,皆可依托。或得《易》一端,而要不足以尽《易》,虽云密合,亦属强附。汉学误于谶纬,宋学乱于图书,当时矜为秘传,后儒不得不加以论辩。今辩之已晰,人皆知其不关大义,学者可以不必诵习,亦不必再加论辩矣。其余一切术数风角壬遁,实有征验,丹鼎炉火,亦足养生。其书亦或假《易》为名,要不尽符于《易》之理。盖汉儒之书不传,自宋至今,能治专家之学如张惠言,通全经之学如焦循者,实不多觏。故后之学《易》者,必自此二家始。”
皮锡瑞的总结,虽然也认为“《易》又本卜筮之书”,但所认为的“汉学误于谶纬,宋学乱于图书”确实正确,但皮同样说的个悖论。
而皮锡瑞提及的张惠言与焦循,实际是复兴后汉开始的象数义理释《周易》学说,当然与谶纬之学是不相同的学说。谶纬之学是偏重于阴阳灾异占验之学,而汉象数义理学是从象数上解释《周易》的义理。
张惠言以象数解《易》,是以虞翻象数易学基础。但虞氏取象释《易》,已感觉《说卦》中的那些八卦取象不能满足解释《周易》,虞就发展了八卦取象。这被虞发展出的八卦取象,在易学上称为虞氏逸象。
张惠言在他的代表作《周易虞氏义》书中大量运用了虞氏逸象,张惠言的《周易虞氏义》是一部疏解補注类的著作,以《周易集解》中有虞翻《易》注者全录,并对其中一些加以疏解。而《周易集解》中没有虞翻注解《周易》的,则根据虞翻解《易》的思路,加以補注,可想是以象数阐发《周易》之理。实乃是对所谓“易卦”里某一卦象,能出现几十种取象解释,哪里是在解释《周易》呢?
“象数易学”都是从《周易》里的一套符号系统派生出的卦学学说,与《周易》已无干系了。
“象数易学”到清代复兴起来,代表人物是张惠言、惠栋和焦循。惠栋整理并注解虞氏易学,张惠言进一步加以充实。清朝汉象数易学复兴,是清初黄宗羲易学所开的先河。
黄宗羲不但是清复兴汉象数易学的开端,又是清考辩《易》学的开始。
在考辩《易》学上的代表人物是黄氏兄弟(黄宗羲,黄宗炎)毛奇龄,胡渭等。
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三大思想家之一,他的重要成就在于政治学说,他54岁时写出了《明夷待访录》,在近代以来此书呼声很高。
而黄宗羲在《易》学方面,即是开清考辩《易》学之先者,又是清朝复兴汉象数《易》学之先导。
黄宗羲的《易学象数论》六卷,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说的那样:“前三卷论《河图》、《洛书》、先天、方位、纳甲、纳音、月建、卦气、卦变、互卦、筮法、占法,而附以所著《原象》为内容,皆象也。后三卷论《太乙》、《乾凿度》、《元包》、《潜虚》、《洞极》、《洪范》数、《皇极》数以及“六壬”、“太乙”、“遁甲”为外篇,皆数也。大旨谓圣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方位之象,互体之象;七者备而象穷矣。后儒之说,有纳甲,动爻,卦变,先天,四者杂而七者晦。故是编崇七象而斥四象,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于古,以辨象学之讹。又《遁甲》、《太乙》、《六壬》三书;世谓之“三式”,皆主九宫,以参详人事,是编以郑康成之太乙行九宫法证《太乙》,以《吴越春秋》之占法,《国语》泛州鸠之对证《六壬》,而云后世皆失其传,以订“数”学之失。其持论皆有依据。盖宗羲究心象数,故一一能洞晓其始未,因而尽得其瑕疵……然其宏纲巨目,辨论精详,与胡渭《易图明辨》均可谓有功《易》道者矣。”
我们只要看一看黄的《易学象数论》纲目与内容,就知是什么了。内容虽然以考辩“象”与“数”,无非是将汉象数易学与后来产生的图式易学做考辩,得出什么圣人以象示人,其象有七之说,已然是以讹传讹。内容无非是彰显汉象数易学,排宋《易》学之说,是有其政治思想目的。其目的是超越宋明理学不切实际高谈心性的空疏学风。而黄开汉象易学复兴于清与宋易图学并无二致。从原创《周易》内容来说,都是讹传。与《周易》内容不相干。若从“八卦学”上来说,皆是“八卦学”上的发展,黄的《易学象数论》改称《八卦象数论》倒是贴切。“象数”实乃是“八卦筮术”里产生的东西。
而毛奇龄的“《推易始未》四卷,综核卦变之著作,举春秋内外传中,有得于筮占者汇编成书,汉晋以后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随类附于其后。”
毛已然是考辩的春秋与汉晋以后的筮卜方法,那均是八卦占筮术上的东西,即是六十四画符号派生出的卦术,与《周易》是风马牛不相及。
而胡渭作《易图明辩》解释“易卦”与“蓍筮”的关系,是用中国古代哲学上的一对范畴,“体用”关系释之(这是导致今天“易学”上的错误认为,往往称其“易学理论与应用”,这应用就是指“算卦”)。那本身是“八卦筮卜术”上的东西来,而胡渭的《易图明辩》却成了《周易》上的东西,这就非常错误了。可胡渭把“卦”看作是《周易》的根本,即“体”了,而“蓍”起卦占卜才是“用”。
而胡渭《易图明辨》也实难辨明宋时产生的“图式”真假与对否,更无意于揭示《周易》之本义。不过胡渭还可归为象数义理讲《周易》的,还是有别于象数筮术之说的。
在《易图明辨》未尾,胡渭质疑:“圣人岂专为卜筮而著一书,使天下后世之人日日端策拂龟,听命于鬼神而不务民义也哉,亭材论卜筮十则,可以箴宋人之膏盲,余故备录之而缀以管见如此。”
看来胡渭还是反对把《易》讲成是占筮的东西,但胡无法弄明白先秦筮卜与《易传》里的象数卦术理论根源,又以象数卦学之说去说《周易》,同样就陷入了传统象数释《易》的泥淖里去了。这也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的通病,关键是在于今本《周易》的结构体式误导的根源。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紧密了。
而尚秉和却主张“象”为学《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汉《易》象数学的特点,使西汉象数易学“复明于世”。
尚认为学易必须寻根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进入《周易》之门。他说:“易本用以卜筮,不娴筮法,九六之义即不知何来,而《系辞》大衍一章尤难索解,春秋传所谓某卜之某卦莫明其故。故学易者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
尚的《周易古筮考》一书是“上自《春秋左传》、《国语》,下迄明清传记所载,凡以辞象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为辑录,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则,一百一十卦,依类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词义,怪奇,深奥难知者,则推求本卦,章解句释,以俾学者,洞明筮辞及旨趣,而有所遵循。”(《周易古筮考》
“读易者欲明诸卦爻辞之含义,须先知卦爻辞从何象,而生,然后象与辞方相属。辞而吉,象吉也。辞而凶,象凶也。”(《周易古筮》卷首说例)
尚秉和的以上诸说,无疑是同春秋史巫一样是阉割《周易》政治哲学的刀斧手。
尚通过对象数的阐发和筮法的研究提出了解《周易》的新说,推崇“未学易,先学筮”。尚的象数易学,对民国影响很大。其著《周易尚氏学》,《周易古筮考》,《易筮卦验集存》,《洞林筮案》等。尚完全是以一个筮术者的身份研究《易》学,并完全走向《周易》的反动,即将《周易》引向筮术之学的死胡同。
杭辛斋是开西学解释《易》的先河,即把西方的种种学问,创新发现,认为是根源于《易经》,此说对近代影响极大。
杭氏《易》学是传统象数易学的新枝,他反对一切离开象数而去讲论《周易》,这无疑是不明《周易》文本之演变,而受其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文本)及《系辞传》的影响。
杭氏是在传统的象数易学里发展了象数易学。杭解《易》常以西方或中国以外的各种新制度,新学说,新发明作为“易象”之推广、比喻或相互参证。这与杭的生活时代与工作文化环境相关联。杭氏的“新象数”易学,只能对“象数”无限想像所开辟了空间,也为筮术上丰富取象比类以“启蒙”,但与揭示《周易》本义没有什么益处。
总之,清朝“易学”学说之多,著作之丰,无法穷尽,但不外以上那些《易》家说法,从象数义理终于再次与筮术紧密结合,不离不弃,一直影响到今天。
无论西学东渐,到新文化运动,并没有把神鬼横行在中国人精神世界里而“祛魅”出去。尤其是清朝后期与民国初期,思想一解放,迷信就泛滥。
我们对整个后封建时期对今本《周易》一书的说法(即所谓的“易学”),作一小结:
秦朝是把《周易》当作卜筮之书,而不禁止。
汉承秦发扬光大的是“八卦”卜筮,而发展出象数占验易学。
虽然汉把《周易》与《易传》做为《易经》,列为五经之首,同理是把《周易》看成即筮即理的双重性质。这种亦筮亦理的看待《周易》是源于《系辞》传,自此影响了二千多年无论是象数义理释解《周易》,还是象数筮术说《周易》,都认为“象数”与《周易》不可分割。
而王弼继承开拓“忘象得意”释《周易》方法,在帝制时代里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是难能可贵的。但无法也不可能彻底抛弃“象数”解释《周易》,因王弼所研究的《周易》,是个算卦格式的《周易》。唐朝重视王弼注《易》成果,收王弼注于《周易正义》,作为《五经正义》之首,长期立于学官。确实王弼开拓“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释解《周易》的方法,开唐朝象数义理释《周易》的新风。但《周易正义》并没继承王弼不注《系辞》、《说卦》、《杂卦》、《序卦》的凡“卦说”《易传》。王弼用意十分明确是想排除其“卦说”,即与《周易》义理不合的说法。而《周易正义》却把《易传》里的《系辞》、《说卦》等编入一并疏解,自然把《周易》又变成双重性质,即理即筮的性质。
如《周易正义》卷七里言:“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
所以到北宋虽有程颐言《易》,是遵循了王弼的象数义理释解《周易》,被后人认为是纯义理派,实是谬认。程颐已然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并且认为《周易》有“占”。《程氏易传》序里明确无误的认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
这程颐岂能归为纯义理派么?不但“易学”史里没有纯义理派,皆是以象数解释《周易》的。程颐既称不上纯义理派,而且还把《周易》恢复到《系辞传》所言那样,即筮即理的性质上。
在“易学”史上唯有王弼的象数释解《周易》的义理而不杂筮说外,而整个后封建社会里的“易学”里既是从象数解释《周易》,又是把《周易》作双重性质,只是在双重性质说上,孰重孰轻而已。
到南宋朱熹,终于站出来说《周易》是卜筮之书,著《周易本义》,从占筮的角度去讲《周易》,并无端的增加出筮理与筮法。可朱熹已然不忘从认为的占筮《周易》里以“象数”占法阐释《周易》文辞,却阐发出不伦不类封建的道德义理来。朱子之学成为明清思想界上的垄断地位,中国从此向无边的黑暗深处滑去。
明、清的“易学”终于与占筮紧密结合,以《周易》之名而讲占筮之用的内容方法出现,《周易》的义理彻底被巫术思想笼罩。
而整个后封建时代里,再没有像《易传》佚文里孔子对《周易》理性认识的声音了,而是假托孔圣人的话,把《周易》当作占筮之功能,《系辞传》统领了整个后封建二千多年的“易学”界,整个后封建时期的二千多年里学界,对《周易》一书性质的解释上,我们用王阳明那句“经典”话,做为总结语——“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
王阳明的说法,可以做为整个后封建社会里对《周易》一书性质的总概括,最为恰当了。
总之,整个后封建社会里的思维是巫术的思维方式,“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卜筮”是通天神启,“理”一样是讲天道,天理。所以后封建时期里两者本身就是一回事,后封建社会里的象数义理解释《周易》,无非也是从天道、阴阳上说《周易》)。这正是帝王时代里的世界观与方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