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发现了《周易》符号
卷上:发现了《周易》一书所用那套符号之前的用途及产生源头和发明组合方法
(兼论考古上发现的属原创《周易》一书继承所用的“六十四画符号”(即原创《周易》一书所用那套排序符号),而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数字卦”的错误说法)
第一章:《周易》所用那套“符号”的初始刻写与演变
第一节:考古上发现属《周易》一书所用“六十四画符号”的例证及刻写演变过程
我们知道《周易》一书里有一套符号,帝制至今对这套符号衍生出的学问和说法太多了,多得无法叙述。而对这套符号产生的说法,莫过于最有影响和历久弥坚的是,伏羲创“八卦”,文王演“六十四卦”的说法。
这是说早在还没有文字的5000多年前传说的伏羲创立了“八卦”符号,而到周文王时又通过“八卦”符号,推演出六十卦符号和卦爻辞。
我们已知刻划符号产生的很早,贾湖和半坡遗址出土的符号里已有“十”、“—”、“∧”这些刻划符号。而先秦时期“六十四画符号”(即《周易》一书里所用的那套符号,在《周易》一书所用之前,和运用之时,只是一套符号工具,还没有衍生成卜筮的卦符号工具,故我们命名为“六十四画符号”,以区别《周易》后产生的“六十四卦符号,以下同)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就是“—”(十)、“∧”这种写法所组成。“六十四画符号”与早期刻划符号有关,“六十四画符号”是早期刻画记事的产物。那么,能否说清“六十四画符号”是何时产生的吗?传统上说伏羲创八卦,是个以讹传讹的说法,伏羲的时代还处于没有文字的时代,岂有“八卦”一词?即使所谓的那套八卦符号,在传说的伏羲时代也不会产生。八卦符号应是“六十四画符号”演变成“六十四卦符号”的基础上总结出的东西。卦画符号的前身是“六十四画符号”,而“六十四画符号”就目前出土的考古资料来看,已知在商朝时期出现了,目前见于报道的所谓“数字卦”(实乃是“六十四画符号”,即《周易》一书所用的那套符号)还没有超出商周晚期。而在商朝之前“六十四画符号”是否就产生了?目前还没有考古上的发现。考古出土的属商朝时期里器物以及甲骨上发现有规则的刻画符号,应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些画符号。而这些出现在西周前期及之前的不同器物上有规则的符号,被现代的一些学者称为“数字卦”。而“数字卦”的始说者为张政烺,不过在张的“数字卦”之说之前,也有一些学者对出现在属西周及西周之前不同器物上有规则的符号,有称“族徽”的,也有认为是特殊变异文字的。那么,《周易》一书里的那套符号,在《周易》成书之前,就是所谓的“数字卦”,用于卜筮之用呢?还是只是一套符号而已?
这里我们先引证考古上出土的不同器物上刻写的有规则的六联体刻画符号,以此了解这些符号出现的最早时代,以及这些符号能否称“数字卦”?
我们现引自濮茅左先生所著《楚竹书周易研究》中收集近些年出土的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所谓“数字卦”,看其所属的时代,以及是个什么样的组合与写法。
在《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收录有一片出土的龟甲图片,在图片的一边还有作者临摹的一组数字及作者写的“局部放大”四个字。图片的下面还有作者的释文。这块龟甲图片,作者标明的题目是“河南安阳卜甲,商代晚期,安阳殷墟出土,数字卦”。这一“卜甲”上有一组“刻画符号”,即被研究者所认为是“数字卦”。这一“卜甲”上的一组符号刻写形状如下:
“++∧+∧∧”
(这组符号原是上下排列)
这“卜甲”上的一组刻画为上下刻写的“六联体”组合,当然这一组符号的刻写是紧凑在一起的。这一组刻画里有三个象“十”,而另三个象“八”的符号写法。《楚竹书周易研究》作者将这龟甲上的一组符号释文为“七七六七六六”。即把象“十”刻画符号释为数字“七”,而把像“八”的刻画符号释为数字“六”。这一组符号在《楚竹书周易研究》作者的眼里同样认为是“数字卦”了。
单就这一片龟甲上的一组刻画符号还不足说明问题,我们继续向下看。上面的“卜甲”上的刻画符号是引用《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的资料。
引用资料:“河南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商代晚期(祖甲至康丁),数字卦”
这一考古发现磨石上刻有一组符号,网上能够查到。
《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收录有此图片。《楚竹书周易研究》里对这一磨石上的的刻画符号同样释文是“六六七六六八”,也同样认为是“数字卦”。
(图片)
我们看到这磨石上的一组符号,同样是“六联体”的符号,与前面“卜甲”上的那组符号的特征一样,都是有两种符号,即像“十”像“八”的两种符号所组成(“八八十八八八”,是上下排列),并且不多不少,是以六个为一组。只是这磨石上的这组符号里的最下面的符号与其它像“八”的符号有所不同。我们认为这个有所不同与那些像“八”的符号,实乃和那些像“八”的刻画没有本质区别,这是刻写时的规范与否问题,或是不同地区误刻而已。再者那套由“六联体”为组合而不相同的六十四个符号,一但成为一套符号,就不能再认为是“数字”。因为那套符号,只能有两个基础“符号”交替组合,才能逐次而出现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来。若依三个、或四个符号为基础,也就根本组合不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即《周易》里使用的那套符号)。所以不能把那六联体的画符号释为“六”、“七”、“八”的数字,更不能称什么“数字卦”,那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一符号而已。因为早期的“六十四画符号”刻写并不是统一与规范,这套符号就是在战国到汉朝这段时期里,在刻写上同样出现了较大的差异。如考古上发现的属战国中期“楚地祷祝简”上的那套“六联体”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写法还是“一”与“∧”。
“楚竹书《周易》”(战国末期)里的写法,即竹简上所写《周易》里的所用那套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的写法还是“—”与“八”;而到帛书《周易》,对这套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的写法变成了“—”与“┘└”。
而到了东汉的石碑上所刻写的这套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变成了“—”与“一一”。虽然竹书《周易》、帛书《周易》、石碑上的《周易》里的那套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写法不同,难道说这就不是《周易》一书所用的“六十四画符号”了吗?岂能把这些符号释解成“数字”吗?还能称为“数字卦”吗?
见下图1“楚地祷祝简”上的“六联体“符号,和2“竹书”《周易》、3石碑上《周易》里的符号写法:
(图片因无法上传,故略)
接下来继续看引用资料:“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西周”
(图片)
这一“卜骨”上所出现有三个所谓的“数字卦”,并且在所谓的“数字卦”旁还有文字内容。这些文字内容可是关系到这些本属“六十四画符号”的用途性质问题。对出现在这一“卜骨”上的刻画符号以及文句是什么用意,我们先听一听专家学者的说法。
笔者在网上看到李学勤的一篇名为“新发现西周筮数的研究”文章,这篇文章开头是这样说:“晚商至西周时期出土文物上的占筮数字,即筮数或“数字卦”,近年已成为易学研究中的热门课题。陕西扶风齐家村在周原遗址内,曾多次发现西周有字甲骨。这里要谈的,是2002年在齐家村北h90出土的一片卜骨……卜骨侧缘经过削错,可见三处用钻子钻成的圆钻,钻中略偏刻一窄凿,于其旁施灼成兆。在这三处钻凿以外,上方折断处还有一处较小的钻凿,当不属于同组。与上述三处钻凿相对应,在骨面上橫刻有三条筮数和卜辞。自下而上,顺序为:翌日甲寅其商,甶瘳。八七五六八七祷,甶又(有)瘳。八六七六八八我既商,祷,甶又(有)。八七六八六七
在卜辞内有几个字,需要说明。……读释了以上各字,辞意便明畅了。卜辞先卜问次日甲寅是否举行除灾避邪的“禳”祭,疾病即可痊愈,其次问是否进行祷祝,即可告痊,最后又问是否在“禳”祭以后,再加上祷祝,才能使疾病痊可。大家知道,《周礼·大卜》有“八命”,其“八曰瘳”,所以卜问疾病的痊愈是占卜中最常有的事项之一,这一卜骨正是实例。至于在卜骨上刻有相应的筮数,是由于当时占问祸福往往以卜、筮并用,如《周礼·筮人》郑注讲的“当用卜者先筮之”,为了参照,将筮数记在有关卜兆旁边[1](第136页)。这片卜骨上的筮数,“五”一见,“六”五见,“七”五见而“八”七见,这属于前面谈过的揲蓍法甲。我曾指出,过去扶风卜骨所见筮数,如扶齐采:108,是用揲蓍法乙,这次新发现则不相同。三个筮数,如转化为《周易》的卦,依次为随、小畜、鼎,可以确定都是实占。”
李学勤对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上出现的三个“刻画符号”认为是“筮数”或“数字卦”,并且对“卜骨”上出现的三句话认为是占卜辞,即占卜后的卜辞,也就得出所认为这“卜骨”上的东西就是“实占”的结果。事实上“卜骨”上的三个刻画符号依旧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画符号而已,而不能称为“筮数”或“数字卦”。而所谓“卜骨”上出现的三句话也不能认为是占卜辞,因为这一骨头上并没有出现“卜”字,是否是卜辞呢?而从这一“卜骨”上的文句内容来看也不是占卜辞,自然就不能认为这一“卜骨”上出现的“画符号”和文字是实占的结果。这“卜骨”上的刻画符号,既是“六十四画符号”之属,还不是“卦”符号之性质。这“卜骨”上的文字也不是占卜辞,即不是通过所谓的三个“数字卦”或称三个“卦符号”进行占卜所作的记录。所以说这一“卜骨”上的“画符号”也不能认为“如转化为《周易》的卦,依次为随、小畜、鼎,可以确定都是实占”。所谓实占就会联想到“八卦”筮术里的老少阴阳四象东西,就认为已是筮术(或“卦”术)的内容了。若认为“卜骨”上是三个“数字卦”,又岂能再认为“转化为《周易》的卦”呢?。即“数字卦”岂不等同于“六十四卦画符号”了吗?反之“六十四卦符号”也就得改称“数字卦”了?若是把出现在西周之前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释解为“数字卦”,那么,六十四卦符号岂不就给推翻了吗?《周易》里那套所称的“六十四卦符号”,岂不都成了“数字卦”了吗?,这能讲得通吗?所以这一“卜骨”上的所谓“数字卦”依旧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画符号”而已。这“卜骨”上的“刻画符号”及文字内容,既不是“占卜”的结果,也不是“筮卜”的结果。那么,这“卜骨”上出现的“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些符号与那些文句内容是何性质关系呢?
我们一步一步向下看。对这一“卜骨”考古发现的最早报道,是曹玮,孙周勇等在《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04期杂志上发表的《2002年周原遗址(齐家村)发掘简报》一文。而这一“简报”中只是说“卜骨”是从西周时期的灰坑中发现的,并没有说这一“卜骨”标本是西周某个时段。就是在《考古与文物》同一期上,曹玮先生发表的《周原新出土西周甲骨文研究》一文里,也只是讲“卜骨”是西周时期,也没有说明“卜骨”是西周的前、中、后何时段。所见诸于后对这一“卜骨”上的所谓“数字卦”及刻辞进行研究的,对其标本的时代也不外是说“西周时期”。
从这一“卜骨”上的刻画符号的刻写形状以及出土地来看,我们认为“卜骨”标本的时间,应是西周初期或更早一点时期,即商末至周初的东西。因为这一“卜骨”上的刻画符号的刻写形态,完全相同于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商末至周初“卜甲”上的刻画符号,也类同于商朝晚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我们知道了这一“卜骨”的时间,是远远早于《周易》一书。《周易》一书产生于西周晚期,而这一“卜骨”应是商末至西周初期的东西。虽然两者时间相差有二、三百年左右,但两者所用的“画符号”则是一脉相承的,即都是商朝传承下来的“六十四画符号”。由此我们要说明的是,这一“卜骨”的时期,《周易》一书根本没有出现。自然考古上所发现的西周之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均不见带有所谓的“六十四卦”名称的。因为后来所称的“六十四卦名称”,本是《周易》一书不可分割的内容,只有《周易》一书产生了,才有《周易》里的六十四篇名称产生了。所以《周易》一书产生之前,凡出现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符号,是不可能带有名称出现的。《周易》六十四篇名称产生后,才逐渐被史巫篡改成“六十四卦名称”,才使《周易》里所用的六十四画符号与《周易》里的六十四篇文章名称变成卦符号与卦名称而不离不弃。而在《周易》产生之后,凡以《周易》一书里的六十四名称及所用的符号而挂上去的卜筮之辞,如《连山》与《归藏》皆是《周易》一书之后产生的“卦”书。因为“卦”学,是《周易》一书之后出现的筮术。故凡在《周易》一书之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画符号,均不能称“卦”符号或“数字卦”。
我们先认清这一“卜骨”上的六联体画符号,既不能称“数字卦”,也不能称“卦符号”。而对于这一“卜骨”上的“刻辞”应如何理解呢?是否如专家学者李学勤所说的是占卜辞,即占卜后的卜辞呢?
最早对这一“卜骨”上的“符号”和“刻辞”的解释,是曹玮先生发表在《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04期上的《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一文。曹先生此文里有这些说法:“除发掘了西周墓葬41座外,从灰坑出土的文物标本判断,这里曾经是一处西周时期的制石作坊遗址。本次发掘的最主要收获之一是h90出土的西周卜骨”。这是对这一“卜骨”标本的时代说法。
此文里又说:“卜骨为牛的肩胛骨……卜骨残存有4个钻孔,其中3钻完整;钻底部较平,每钻底部有与骨臼垂直的凿痕一道,不见灼痕。在与3钻相对的正面,有37字刻辞分为6行,由右向左,分别为:(右1)翌日甲寅其?,甶?。(右2)八七五六八七(右3)其神甶又?。(右4)八六七六八八(右5)我既?神甶又。(右6)八七六八六七
从上可以看出,右1、3、5条是占卜之后的卜辞,2、4、6条则是占筮之后的筮卦符号(图五1、2;图六)。这片西周卜骨的发现,为了解西周时期的贞卜筮占活动增添了新的内容”。
对上面摘录内容里的出现的“?”,这是无法打出的字,请参阅上面引用资料(“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西周”图片):“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的图片里的“摹本”文字。而此图片里的“摹本”正是《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一文的“摹本”。从这一段摘录内容来看,已知对“h90出土的西周卜骨”上的“画符号”及“刻辞”最先释读为“筮卦符号”和“占卜之后的卜辞”是曹玮。可曹玮却又把认为的三个“筮卦符号”释读为“数字”,这就出现了不能自圆其说的说法,到底“卜骨”上的三个“符号”是称“数字卦”呢?还是称“筮卦符号”呢?我们还是看曹先生的《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一文里对“卜骨”上的“符号”及“刻辞”的解释:
“(右1)翌日甲寅其?,甶?。……这一句话的意思是:明日是甲寅日,我要占卜(?),愿(神)让我的病变好。
(右2)八七五六八七:为筮卦,如按《周易》比之,可写作“”(即汉后传世的今本《周易》里的《随》卦符号,笔者注)下震上兑,是为随卦。
(右3)其神甶又?。……这一句意为:愿得到神的佑助,让我的病康复。
(右4)八六七六八八:为筮卦,如按《周易》比之,可写作“”,下乾上巽,是为小畜。
(右5)我既?神甶又。……此句意为:我已经占卜(?)过神,愿得到佑助。
(右6)八七六八六七:为筮卦。如按《周易》比之,可写作“下巽上离,是为鼎卦。
……从这次出土的西周卜骨上的文字来看,西周时期的龟卜与占筮之间,应是先卜后筮,记载则是卜筮交错。”
从上面摘录的内容看到,曹先生把“卜骨”上的画符号释为“数字”,可又看作是今本《周易》里的三个卦符号,以及所认为“卜骨”上的文字既是“占卜之后的卜辞”,又是“先卜后筮”、“卜筮交错”的结果。既然认为是“数字卦”,可又认为是《周易》里三个卦的这种矛盾说法呢?这是不知道《周易》里那套符号的起始产生组合方法,才有此矛盾的说法。
对此这里我们不再多论。我们的目的是从摘录的内容,来看曹先生对“卜骨”上的刻辞所作的是何解释。因前面我们虽引自李学勤先生的文章,而李先生《新发现西周筮数的研究》这篇文章虽晚于曹先生的《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一文,可李先生对“卜骨”上的刻辞只是个大意的说法:“卜辞先卜问次日甲寅是否举行除灾避邪的“禳”祭,疾病即可痊愈,其次问是否进行祷祝,即可告痊,最后又问是否在“禳”祭以后,再加上祷祝,才能使疾病痊可”。这李先生的说法相比没有曹先生对“卜骨”上的刻辞解释为“明日是甲寅日,我要占卜(?),愿(神)让我的病变好。愿得到神的佑助,让我的病康复。我已经占卜(?)过神,愿得到佑助”的说法详细。而对这“卜骨上的“符号”和“刻辞”,还有学者的研究说法也是值得一看。
笔者在网上还看到张俊成的《扶风齐家村h90卜骨刻辞补释》一文,以下是摘录此文里的内容:
“2002年至2003年初,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但对此卜骨的考释仍有诸多分歧,因此还有许多讨论的余地,故撰此小文。……(右1)当读作:翌日甲寅其,甶瘳。句意为:明日甲寅将要举行豕牲之献祭,希望病能痊愈。……(右3)当读作:其祷,甶又瘳。句意为:将要进行祷祝,希望得到祐助疾病痊愈。……(右5)当读作:我既祷,甶又。句意为:我已经进行了豕牲之献祭和祷祝之祭,希望得到祐助。
由上论述,此甲骨文辞之意大致已明,整条卜辞含义为:第二天甲寅日将要分别举行祭和祷祭,希望得到佑助得以疾病痊愈,(第二天)我已经举行了祭和祷祭希望得到护佑。”
我们看到张俊成《扶风齐家村h90卜骨刻辞补释》一文对三句刻辞的解释,从大概意思上说与曹玮的《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和李学勤的《新发现西周筮数的研究》文章里的解释基本相同。但如果细分,张俊成先生的解释“(右1)”的一句刻辞与曹、李两先生对“(右1)”里的刻辞的解释还是不相同的。“(右1)”里的刻辞,李先生解释为“卜辞先卜问次日甲寅是否举行除灾避邪的“禳”祭,疾病即可痊愈”,而曹先生解释为“明日是甲寅日,我要占卜(?),愿(神)让我的病变好”。张俊成先生的解释则是“明日甲寅将要举行豕牲之献祭,希望病能痊愈”。这里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涉及到“占卜”。
从以上来看,李学勤一文中平添出”于其旁施灼成兆”的说法。而曹玮等最早考古发表的一文中说法是”不见灼痕”。”灼”与”不灼”可是关乎着发现的那件”骨头”是否占卜而用过。但曹玮等发表的”简报”里,对骨头上的三句文辞译文上平添出”占卜”之说,即无根据地认为是”占卜之后的卜辞”。
我们赞同张俊成先生的解释,这“卜骨”上的三句刻辞内容根本没有出现“占卜”文字,也没有涉及“占卜”的意思。故张俊成先生解释的意思,既明确又正确。
我们从诸位专家学者对“卜骨”上的刻辞解释来看,其意是很清楚的。无论如何是看不出“卜骨”上的刻辞是“占卜辞”。从对“卜骨”上的刻辞解释的内容来看,这“卜骨”上的刻辞分明是一种对所得疾病祈祷或祈求让好转的许愿内容记录,当然这是对“神”祈求的许愿。这“卜骨”上的话(即“刻辞”)分明是向神灵所作的心愿表述刻记。这种行为即使现在还能看到,一些人画“符”焚烧,或烧香拜佛时心理默默许愿一番。这卜骨上的刻辞,也是许愿,只是把许愿的事情刻写在“卜骨”上,放置某个地方,还是埋在某个方向的地下,让其传达给神灵,以求得到神灵的保佑。这“卜骨”上的刻辞,正是针对所得疾病进行祈祷或祈求,许愿给神灵的“话”而已,也可以称为“祷祭辞”,那件”骨头”也应称”祈祷骨”,而不能称”卜骨”。这与考古上发现大量的属战国中期“楚地祷祝简”上出的“六联体”符号(均不涉及《周易》的蛛丝马迹)与祷祝辞功能一样的。而决不可理解成占卜辞,或占卜后的卜辞。这样,接下来我们对所谓“卜骨”上出现的三个六联体“画符号”用意,也就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