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你不许胡闹,我刚涂好的,你别把我弄花了。”我拉过他的一双手,开始对他的形象下心思,“在别人的眼前,再穿这么隆重,恐怕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你能用法术,给自己换一身衣裳吗?”
他颔首:“当然可以。夫人,想让本君换成什么样?”
我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说:“得换现代一点的衣服,但是普通男人的衣装,又不适合你,你气质太好,穿得太普通反而让人看得不自在。”
他想想,道:“知道了。”
广袖一挥,身上的玄色龙袍就化成了一套稳重的西装。
中长款的墨色外套,白色的衬衣,藏青色的领带,蓬松乌黑的短发……
身姿笔挺,意气风发,优雅淡然。
这肩,这腰,这腿,简直是天生的衣架子啊!
和我的黑色小礼裙真配,像情侣装。
模样没变,只是换了个装扮,就给人一种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新鲜感……
古代装扮的玄晔像一尊俯瞰众生,不容亵渎的神。
而现代装扮的玄晔,却俊逸非凡,满身贵气,举手投足间,皆是贵族的优雅。
怎是一个‘帅’字能够形容得了的!
“真好看。”我忍不住地夸赞他,“我男人果然穿什么都帅!”
他满意地扶住我脑袋,将唇贴到我耳根处,慢吞吞地道:“夫人喜欢就好。”
我双手搭上他的肩,努力拉短与他之间的身高差,故意低声诱惑道:“老公现在看起来,也挺秀色可餐。”
他顺手揽住了我的腰,贴了过来,凤眼迷离道:“夫人可以先饱餐。”
我的手顺着他的肩,滑到他的胸膛上,妩媚一笑道:“还是不了,时间不够。”
他眯了眯好看的凤眼:“两个小时,还不够么?”
我没良心地拉住他的领带,姿态暧昧地昂头望着他:“可阿玄以前,不是平均在三个小时以上吗?”
他墨眉一挑,兴致甚好地配合:“嗯,那好像,是不太够。不过,可以先解解馋。”
我不怀好意地笑问:“那你就不怕,食髓知味。”
他坏坏地掐了下我的腰:“这味,早就已铭心刻骨了。”
这话说的,我竟没有台词可以应付了。
不过好在趴在门上听门缝的人受不了了,转身边逃边小声嘀咕:“我的娘啊,三个小时!尺度太大了,太劲爆了!我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这叫掩耳盗铃!
成功把门口偷看偷听的宋姗姗给羞走以后,我才松开了他的领带,顺手给他整理了一下肩膀,撩完就想跑。
然而,没跑掉。
他手快地从后搂住了我,薄唇压在我耳边,笑意盎然地道了句:“原来夫人,喜欢三个小时。”
我一怔,老脸迅速地红了:“我没有!别胡说!我、我刚刚是为了逗姗姗胡说的……”
他不打算这么轻易就放过我,压低性感的嗓音在我耳边轻轻道:“为夫记住了,以后,会尽量满足夫人这个愿望的。”
“……”
这大约就是传说中的玩火了吧……呜呜呜。
最后还是段大哥的一通电话成功解救了我,让我有机会从这条坏龙的魔爪里逃出生天。
傍晚六点,我和姗姗交代了行程以后,就带着我这个新老公玄晔上了段大哥的跑车。
奔向黎江大酒店的公路上,段大哥握着方向盘飚着快要超速的车速大声冲车后排的我们喊道:
“我说!你俩今晚这整理的,也忒有模有样了吧!你俩一上来,我这一百多万的跑车瞬间就黯然失色了啊!我觉得是我这车配不上你们这气质,你们这个档次,高低得坐个三百万的!”
敞篷跑车唯一的缺点就是跑起来风太大,说话都得用喊的。
我也抬高声回答道:“不是聚餐嘛!穿正式点有礼貌——”
段大哥嘿嘿一笑:“文化人!讲究!哎,我说老妹夫啊,你是干啥工作的!”
玄晔镇定地看了我一眼。
我立马明白,上去就吼了句:“挖金矿的!”
这身份,配得上玄晔吧!
段大哥噗嗤笑出声,一脚刹车踩猛了,差点把我撞出去。
“妹子,眼光挺特殊啊!”
旁边的玄晔听我这么回答,别过头去抿唇偷笑。
我扯谎不脸红地点头:“我眼光一直都挺特殊……”
段大哥操控着方向盘爽朗道:“行,只要妹子你开心,找个什么样的都行。这个妹夫,可比之前那个靠谱多了。”
“你认识、之前那个?”我有些意外。
段大哥笑着说:“之前我去接你嫂子下班的时候,见到你们俩从奶茶店出来。那时候我瞧见你大包小包的拎东西,而他却在一边上喝着奶茶玩手机,我就知道,你啊,保准是看走眼了。
还好,这次的不一样,我看你们小两口啊,从上车到现在,手都没松开过。”
我瞧了眼与玄晔紧紧相握的那只手,嘿嘿笑了笑:“这个是良人嘛。”
玄晔就爱听别人夸咱们感情好,捏了捏我的手,破天荒地开了尊口,客套回话:“段大哥和嫂子,也很般配。”
段大哥假装惆怅地叹气:“哎呀,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早就腻了,你嫂子现在都不大愿意搭理我了。”
说完,厚颜无耻地贴向副驾驶,“来,老婆,亲一个。”
短发干练的大美人嫂子闻言扭头剜了他一眼,气呼呼地提了下自己的裙子肩带,甩手就赏给了他脑瓜子一巴掌:
“亲你个大头鬼!我在家的时候就提醒过你,穿得好点,齐整点,可你呢,偏不听!你看看咱妹夫和妹妹,穿得多好看,多配!
再看看你!这穿的啥呀!破破烂烂的,你都不嫌丢人!等会儿到地了别叫我老婆,我没你这么没品味的老公!”
段大哥挨了一巴掌,尴尬地笑道:“哎呀,咱俩这也挺配的,你看你,纯色温婉淑女长裙,我,休闲正经衣装,一看就是两口子。”
大美人嫂子白了他一眼:“你放屁,搁别人眼里,我就是优雅高贵的大小姐,你、穷鬼一个,像、像……”
听嫂子有点词穷,我乐于助人地凑过去提醒:“像杀猪的。”
嫂子眼前一亮:“对!像杀猪的!妹子,略同,略同啊!”
段大哥顿时黑了脸,边猛踩油门边不高兴地哼唧:“我像杀猪的,你老公不像,你老公像养猪的!”
“养猪总比杀猪强。”我幸灾乐祸的心情越来越好。
半分钟后,玄晔看不下去的把我拉回了怀中,摁住不安分的我,眼中带笑地问:“你没听出来,你段大哥在笑话你吗?”
我没反应过来,还没心没肺地大度道:“没事,你就算是养猪的,我也不后悔和你在一起!”
玄晔有点憋不住笑了,拍了下我的脑袋,好心提示:“我、养猪的,养、猪。”
说到猪的时候,还捏了把我的腰。
猪……
我心情不好了!
他才是猪!
四十分钟后,我们一行人顺利地抵达了黎江大酒店。
在段大哥的带领下,我和玄晔成功进入了协会包下的四楼孤芳自赏雅间。
甫一推门进入包间,四下就被一片明亮的手机屏幕光给包围住了。
雅间内没有开灯,也许是为了追求刺激的氛围吧,只在偌大的大圆桌正中间点了一根红蜡烛。
蜡烛光还没有他们手中手机的屏幕光明亮,两种光源一对比,放眼望去,每个人的脸上都在泛着惨白的光影。
气氛瞬间就诡异了很多。
玄晔照顾着我在段大嫂身边的空位坐下来,自己则也在我另一侧落了座。
我打量着四周那些一言不发的人影,心里直打鼓地凑近段大嫂,小声问:“他们……去年也是这样吗?一直不说话?”
段大嫂摇摇头,也轻声和我讨论道:“这些人神神叨叨的,人没有全部来齐前,都会一言不发地埋头玩手机,等人到齐了,菜上了,才会热闹起来。”
“这样么?真是奇怪。”我不理解。
段大嫂拍拍我的手背,安慰道:“先别着急,还有十分钟。他们很准时的,说七点开始,绝对不会迟一秒钟。”
我安下心,点头:“嗯。”
转而往正在拿热水烫茶杯的玄晔那凑去,我抱住玄晔的胳膊,极轻声地向他介绍:“这屋里的人,几乎没一个正常的,都撞过鬼,还是高频率地撞鬼。你那头的两位戴耳机的年轻人,就是修行的道士,捉鬼的手艺,那可是祖传的。”
玄晔给我添了杯热水,“哦?成功过了没?”
我重重点头:“当然!都在他们道士圈小有名气了,肯定捉过不少鬼。”
玄晔也给自己倒了杯,优雅地抿了口:“雕虫小技,还是太年轻。”
“年轻……是肯定的,他们的年纪和我一样大,在你面前,顶多算个小屁孩。”
今天的温度本来就不高,下了场雨后,空气挺湿润的,天气预报说最高温度才二十五度。这种天气,按说不开空调都不会感觉到多燥热,可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皮这样厚,竟然还把包间里的空调开到十六度。
这个温度,冻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搓搓被冻疼的肩膀,为他介绍下去:“那俩小伙旁边坐着的老大爷,你别看他穿得破破烂烂,其实他是个赊刀人,可神秘了。
听说赊刀人能预知未来,他手里的刀不卖只赊,而且还只赊有缘人,有缘人去赊刀,他都会留下来一个预言,这个预言或关乎人性命气运,或关乎这个世界的未来,等到预言应验时,他会再次出现,收取双倍的刀钱。
曾有人为了替自己解厄,不惜花费千金也要找到赊刀人,好从赊刀人嘴里求得一句预言,可最后都没成功。赊刀人身份神秘,行迹更神秘,他想见你,轻而易举,你想见他,难如登天。”
“做的是泄露天机之事,自然千金难求。”玄晔淡若清风的道。
“有道理。”我点头,继续说:“赊刀人旁边坐着的小姑娘,今年才十九岁,是个遗体化妆师,听说她能根据人的脸骨,准确复原人的相貌,即便是血肉模糊,也能画得和生前一模一样。
再旁边的职场大姐姐,是个心理咨询师。往后依次是捞尸人,棺材铺老板,风水先生,和卖阴阳纸钱的。段大哥那边的男生是赵坤,他也是凶宅试睡员,不过,他克妻,听说都死了两个老婆了。
另外两个也是咱们这一行的,我以前和他们交集不多,对他们的了解也极少,就没什么可以说的。还有一个没来的,是宋磊,他是茅山道士,有点真功夫傍身,抓鬼小能手,也是这个灵异者协会的发起人,真正的会长。”
“原来这个协会的老大,是自己人。”玄晔恍悟。
我摇头:“非也非也。这个协会的会长虽然是宋磊,但是会内的大小杂事,都是由名誉会长张青青一手把控的。
我以前听段大哥他们聊过这两人的八卦,说是三年前,宋磊和张青青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恋人,只是后来宋磊突然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别的姑娘,从那以后他们两个就因爱生恨,成了仇人。
宋磊还和张青青分了共同财产,房子车子都归张青青,存款张青青也拿走了一半,宋磊吃点亏,算是给张青青的补偿。
这个协会么,后来也成了张青青一人独大,原本会长才是真正的掌舵人,名誉会长只是出资的,现在成了名誉会长既出资又做主,宋磊属于徒有其名,没有实权的那个了。
不过,也因为宋磊在行内名气很大,本事是出了名的高超,所以协会里的人表面上都听张青青的,实际上还是更偏向宋磊的言论意见。”
说来也巧,我刚和玄晔说完这两人的闲话,包间门便又被打开,是张青青和宋磊一前一后的到了。
头顶吊灯被张青青顺手啪的一声打开,张青青今天穿了件特性感的低胸包臀小黑裙,脸上画着妖媚浓艳的妆,染着一头酒红色的长发,脚上踩着十三厘米的尖跟高跟鞋,手上套着长筒黑色手套,捏着一个小巧轻便的银色镶钻钱包。
魅惑的黑色眼线拉至眼尾,微微上翘。梦幻紫的美瞳仿佛有摄人心魂的魔力,高挺的鼻梁骨,烈焰大红唇,性感的锁骨上挂着一条四叶草银项链,走路摇曳身姿,扭腰摆胯,一举一动,都颇具风情。
真真是天生的一具媚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