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之前在湖中,我一拳头把这纹身里的魂魄给打散了,现在看来并没有,之前应该是打晕了,现在又恢复了过来。
我也弄不清这纹身到底怎么回事?但现在我已经不想想那么多了。
因为我猜到这纹身,肯定和那透明棺材里的水神娘娘有关。
只要我拿这纹身做手脚,一定能把水神娘娘引出来。
只能赌一把了。
那张人脸虽然眼珠子会动,但似乎并不能伤人。
我拿着匕首慢慢的朝着他的眼睛接近。
人脸顿时变得恐惧。
杨战说道:“喂,哥们儿你干嘛?你不会想把这人脸的眼珠子挖下来吧?”
我说道:“你猜对了,我就要挖下他的眼珠子。”
就在这时,趴在那里的阿水,突然剧烈的扭动起来,虽然她没有太多的意识,但她还是意识到我要做什么?
她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口中含糊不清的喊着:“不要,不要啊,饶了我。”
夏青青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说道:“你要是对这纹身下手,估计也会伤到阿水,不然她不会这么痛苦。”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能一试。”
然而就在这时,从远处传来一个声音:“住手,给我住手,不要伤害阿水。”
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我们都是一愣,顺着声音看去,看到一个人骑着一辆破单车,拼了命的朝着这边赶。
因为公园废弃,路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或者有砖头石头的,好几次,这人的自行车碾在石头上,整个颠起来差点摔倒。
但他全然不顾,用尽了全力拼命的踩着脚蹬。
这一幕把我们都看呆了。
“又来人了?”我的眼睛眯了起来,直觉告诉我来的又是一个关键人物。
果然当这人喘着粗气,终于把车骑到我们跟前时,他一下子从车上跳下来,车子扔在一边,跑了过来。
“你们不要伤害阿水,不要伤害我的阿水。”
“看来又是一个跟阿水有关的人物。”夏青青也明白了什么。
我对着杨国平问道:“杨领导,仔细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
杨国平盯着那男子打量了半天说道:“看着面熟,但好像没见过呀。”
夏青青却认了出来。
“这不是那个最近几年风头正盛的青年企业家吗?叫什么王启明?”
企业家?
看男人的打扮,朴素的长袖t恤,黑色裤子,运动鞋,不像是个企业家。
不过这男人对此并不在意,他的目光一直在我们身上扫量,最后定格在了地上的阿水身上。
看到阿水身体半裸,如此狼狈,他大叫了一声狂奔了过去,一把就将阿水从地上抱了起来,紧紧的搂在怀里。
“阿水,我的阿水我终于见到你了,别怕,有我在,谁也不会伤害你。”
女道士也走了过来,看了看这男人,又看了看我:“这,什么情况?”
我摇了摇头,把匕首收了起来,对着这男人问道:“喂,你谁呀?照片鬼的事跟你有关吧?说说吧,别光顾着哭啊。”
这人依旧紧紧的搂着阿水,生怕我们伤害她似的。
“我把什么都告诉你们,只求你们放过阿水。”
他的情绪有点激动,没办法我们只能等着,过了好几分钟之后,他才渐渐平静下来。
“我是叫王启明,是那个青年企业家。”他说道。
这么说夏青青没有认错人。
我仔细打量了一番,确实是在电视上好像见过他,好像是做纺织业的一个企业老板,出镜率还挺高的,毕竟年纪轻轻嘛,就走到这么高的位置,难免引人关注。
我努力回想着电视中的他,好像是西装革履,热情洋溢,跟眼前这个有点落魄狼狈的青年,完全像是两个人呢。
而且还踩着单车过来,怎么着也得开着轿车过来吧。
“不用怀疑,我就是王启明,我并不是落魄了,而是又回到从前而已。”
“就在昨天,我把所有的资产企业全部捐了出去,我一分钱都没留。”
“别墅豪车所有的一切,都离我远去了。”
我们都很惊讶。
“这么说你一无所有了?你这是准备当和尚吗?干嘛把所有资产都捐出去?”
“因为那是用阿水的命换来的,我不要,我不要,我只要阿水,只要阿水能活过来,别说让我把所有的资产都捐了,就算是要我的命我也愿意。”
我叹了口气。
“看来你和阿水之间有故事,王启明,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当年阿水,自愿献祭给水神娘娘,就是为了你吧。”
果然王启明点头。
“是,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让我飞黄腾达。”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没有阻止她,我真的好后悔呀。”
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行了,别卖关子了,到底怎么回事儿?”女道士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王启明又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阿水,然后缓缓的向我们讲述了一段悲伤而又动人的故事。
是他和阿水的故事。
当年阿水一个人离开了偏僻的山村,来到繁华的都市打工。
女道士对此也曾经调查过,但是她没有查出来的是,阿水并不是自愿离开家乡的。
她的父母为了800块钱要把她嫁给村里最有钱的屠夫。
那个屠夫40多岁,满脸横肉,脾气暴躁且有暴力倾向。
之前娶过两个老婆,都是受不了他的家暴,自杀了。
阿水很害怕他,见到那个男人都吓得双腿发抖,别说嫁给他了。
所以,在一天夜里,她趁着父母不备偷偷的跑了。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阿水出事之后,她的家人没有报警的原因,因为她的家人根本就不在乎阿水的死活,甚至有点恨阿水,因为她跑了让他们少得了800块钱。
可是逃出来之后阿水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一个人无依无靠,那时候她还不到18岁,属于未成年,很多地方都不敢收童工,所以她很长时间找不到工作,只能去乞讨。
晚上她睡在公园的长椅上,差点被一个流浪汉给欺负,从那以后不敢到公园去,只敢在破洞的桥洞里过夜。
历经周折,终于有一个好心的餐馆老板收留了她,阿水有了一个落脚之处。
餐馆的对面有一个工地,很多工人干完活之后就会到餐馆吃饭,其中就有王启明。
当然那时候的王启明并不叫王启明,他叫王小明,也并不是企业家,而是一个同样来自贫困遥远山村的苦劳力。
他比阿水大了两岁,19岁了。
因为经常到阿水所在的餐馆吃饭,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慢慢的就相爱了。
同样的出身让两个人同病相怜,有着很多共同的话题。
王小明之所以出来打工,是因为家里有一个常年要吃药的母亲,还有两个年幼的妹妹,他的负担很重。
所以他没日没夜的干活,可是到了年底,工头却卷钱跑了,他一分钱都没拿到。
而阿水所在的餐馆也倒闭了。
两个人无家可归。
他们手牵着手,流浪在每条大街小巷。
他们没有钱,自然也就没有住的地方,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
他们看着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的豪华轿车,眼里满是羡慕。
他们看到包子店刚出笼的热气腾腾的大包子,馋的咽了咽口水。
实在走投无路了,他们只能跪在桥头乞讨。
那天晚上,王小明跪在桥的这头,阿水跪在桥的那头,天上下着雪,雪花落了他们满身,看上去就像两个雪人。
阿水感觉自己快冻僵了,她看着前面的破餐盒里,只有两个硬币。
她在心里说道,雪太大了,应该不会有人出来了吧,再等十分钟,如果还没有人来,我就用这两块钱买两个包子,跟小明哥一人一个。
吃完两个包子也能撑到明天了。
她刚想到这儿,突然一束耀眼的车灯光照了过来。
一辆红色的跑车,风驰电掣朝着她驶过来。
阿水吓了一跳,尽管跪在桥头,并没有挡路,但那车好像并没有看到她。
眼看着车就快要撞上她了,阿水大叫一声,身体一下子向后倒去。
而车的主人似乎也才发现原来前面还跪着个人,差点就撞上了,他猛的踩了刹车打了方向盘,结果车子呼啸着在落满雪花的地上,打了个滑,砰的一声撞在了旁边的桥墩上。
车前盖凹下去一块,其中一盏车灯也熄灭了。
阿水惊魂未定,哆哆嗦嗦的从地上爬起来。
车门打开,跳下来一个穿着一身名牌的公子哥,他不由分说上去对着阿水就是一巴掌。
“妈的,找死啊你?大晚上的跪在这儿,害得老子为了躲你车都撞桥墩上了,这可是我老爹给我买的新车。”
阿水的鼻子立刻鲜血直流。
那公子哥不依不饶,揪住她的衣领又扇了她几个耳光。
“他妈的,你赔老子的车。”
阿水吓坏了,那可是一辆跑车,就算把她抽筋扒皮给卖了也赔不起啊。
她哭着求饶:“饶了我吧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挡路啊。”
明明是这公子哥没看清前面跪着个人,没有及时绕过,而且这公子哥满身酒气,一看就是喝了酒的,属于酒驾,现在却把责任全推到阿水身上。
“你还敢狡辩。”公子哥抬手又要打阿水,跑车上又跳下来两个人,一男一女,全身也都带着酒气。
他们口中骂骂咧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