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送礼(1 / 1)

听完自己便宜老爹的话,格维斯也就暂时压下心中的疑问。

环看大厅,见大家都在吃东西,于是也朝着长桌走去,准备先多吃点东西压压心里的烦闷。

当格维斯到达长桌前,那些青年们都是避之不及,远远看见他就换了个地方,到旁边的桌子去吃了。只有那些男爵们会对他打个招呼,然后说一句:“恭喜!”恭维完后也不在与他交谈。

格维斯也非常有礼貌得一一告谢,他对于这些男爵子爵也不熟悉,就更不会找话题与他们攀谈。

此后,宴会大概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然后众人渐渐散去。有些贵族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没有了封地或者过不惯乡下领地生活,于是就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居住在城里,可以当晚就回家。

但有些贵族领地离玫瑰堡比较远就需要留宿在这里,玫瑰堡作为伯爵的城堡,客房当然是足够的。

众人散去以后,格维斯找到了他父亲,他父亲可能太高兴,喝得有点多满脸通红,不过还好,神志还非常清醒,毕竟是白银骑士,只要不是自己想喝醉,就算拿水桶喝也不会醉。

格维斯还想着从他这里了解很多事情,于是上前说道:“父亲,看来今晚喝了不少!”

“哈哈,我亲爱的小格维斯,你是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平常很喜欢炫耀,就像威尔男爵,有一次运气好,得到了一颗精灵虫琥珀,他连着半个月叫人送信给我讲解如何得到精灵虫琥珀的经过。这回你得了好运,我当然要好好和他们谈一谈,你没看到,刚刚威尔男爵的鼻子都快气歪了,我想他今晚回去肯定会揍他那三个儿子。”

“……”格维斯有些无语,好歹你们都是些男爵,有必要这么幼稚么?再说,到底是不是好运还两说。

“格维斯大人,伯爵大人请你过去一趟。”就在这时,格维斯身后响起了男仆的声音。

格维斯刚想问他父亲些事情,没想到又被打断,只能无奈地对他父亲说道:“父亲,你稍等我一下。”

“既然伯爵大人找你,你先去吧!”甘道夫没有意见,回答道。

在男仆带领下,格维斯穿过走廊,进到了城堡的深处。说实话格维斯还是第一次走在这么大的城堡里,如果不是有男仆在前面带路,他估计都会迷路。他便宜老爹的男爵城堡连玫瑰堡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城堡的过道很宽敞,而且过道两边隔几米就摆着一个柜子,柜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艺术品,让格维斯大开眼界。

在经过拐角时,格维斯分明见到了一个超级大的怪物头颅。

头颅很大,上下的宽度就有半人高,上面附满鳞甲,眼睛有碗口大小,整个头型有点像蜥蜴,颚部却比蜥蜴更宽大,合拢的嘴巴里漏出两颗长达二十多公分的獠牙,着实慎人,如果不是只有半截,格维斯都不一定敢走它面前过。

“大人,这是山岭蜥,兽人领袖的坐骑,十年前凛冬之季,老伯爵大人斩杀的。”男仆很有眼力劲,见格维斯对这个蜥蜴标本有兴趣,于是连忙介绍道。

格维斯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做到斩杀这些怪物不奇怪。

继续跟着男仆朝前走去,走到尽头,还要爬三层的楼梯。

爬到第三层,男仆马上打开了过道上的房门,当格维斯走出房门,眼前豁然开朗,外面竟然是一个露天阳台。

玫瑰堡依山而建,山脚下的是城市,城市外围有高达二十米的城墙保护,而半山腰处就是内城墙,分隔内外城,最后快到山顶的位置才是城堡。

格维斯站在城堡三层的平台上,正好能俯瞰整个临冬城,虽然现在是夜晚,但是在月色地照耀下,更是有着似梦似幻地不真切感。

“和你父亲的男爵堡比起来,这里怎么样!”格维斯被如此景色吸引得无法自拔,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爱丽丝的声音,格维斯才发现,明明是爱丽丝找自己,结果还是自己先到,这女伯爵的官僚主义思想有点重啊。

“伯爵大人说笑了,根本没法比,如果非要比较的话,就是麻雀和雄鹰的对比。”格维斯收回目光悠悠地回答道。

他并没有拍马屁,实话实说而已,甚至说他老爹的男爵堡是麻雀都有点高估了。

他老爹那个城堡是在平地上建造的,最高不过20多米,占地也才两亩地左右,那还是包括了城堡前面,被城墙包围着的一大块露天前院。而且城外就一个小镇,离城堡大约一公里左右。

“呵,这些话被你父亲听到了他可不会喜欢!”爱丽丝不可置否,娇笑一声,然后随意地走到阳台边上,与格维斯一样,俯瞰向整个临冬城。

格维斯有点摸不准这个女伯爵。她这个时候将自己叫来这里,却不说正事,和他闲扯这些没用的话。

于是转头看向爱丽丝。

爱丽丝此刻已经换去了结婚时候的礼服,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如衬衣般的底衫,底衫外是一间双肩带的紫色连衣裙,连衣裙腰部是紧身的工艺,将爱丽丝完美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

格维斯不由咽了咽口水,虽然他不是什么se鬼,但也是个正常男人,这样完美无缺的女人在他面前晃荡,要说不动点心思那是假的。不过鉴于女伯爵的权势和武力值,格维斯也只敢在脑中想一想而已。

爱丽丝察觉到格维斯的目光,不过并没有转过头,弯弯的睫毛一眨一眨,继续凝望着脚底下的临冬城,保持沉默。

“伯爵大人又不会告诉他,而且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不过,不知道伯爵大人找我上来有什么事吗?”格维斯收回目光,不想在这和这女伯爵兜圈子,不然等会儿他那便宜老爹铁定要走了。

因为他老爹的领地离这里不算远,而且一路上地势平坦,骑马的话四个小时就能到,来的时候他老爹就说过,今晚要回男爵堡,因为堡里有一匹母马最近即将生产,对于贵族来说,马匹也是相当贵重财产。如果不是女伯爵有令,他大概这次都不会来。

只是现在格维斯成了女伯爵丈夫,可能要留在这里了,等过个两天再问一下女伯爵,自己什么时候去领地的事情。

“你现在不必再叫我伯爵大人了,可以叫我的名字,我想你也知道,我与你结婚的本意,不过你我既然名义上成为了夫妻,有些方面就需要与其他人不同。”爱丽丝对于格维斯的态度很满意,从他对自己的称呼上就知道格维斯是个聪明人,并没有因为一个名义上的身份,而对自己有非分之想,不然还要动用些手段让他知难而退。

“叫你上来其实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送样东西给你!”没等格维斯回答,爱丽丝继续说道。说完,朝着身后挥了挥手,马上就有一名女仆端着一个盒子走了过来。

爱丽丝接过女仆递来的盒子,放到了格维斯面前。

格维斯有点不明白,女伯爵竟然送东西给自己。不过这东西是伯爵送的,那当然要瞧一瞧,伯爵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价值肯定不会低。于是格维斯毫不犹豫地接过盒子。

将盒子拿到手上,格维斯才感觉到这盒子不一般,盒子四四方方,触感微凉,摸上去非常光滑,在盒子正上方中间处雕刻着玫瑰花纹,而且是用镂空的雕刻工艺,不过就是镂空的孔洞非常细小,数量有着十多个。

格维斯再仔细打量了一下盒子,发现材质竟然是玉质的,果然是伯爵,送个礼物的外包装都是好东西。里面的东西肯定更加贵重。

格维斯脸色有点凝重。

果然,格维斯打开玉盒以后,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条精灵虫,精灵虫长约十厘米,通体是半透明的宝蓝色,肥嘟嘟的,煞是可爱,此刻精灵虫正仰着头,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正与格维斯对视。

“伯爵……爱丽丝,这是送给我的么?”格维斯有点不确定,这东西太贵重。

精灵虫,而且这只还是变异的精灵虫,就算是他那便宜老爹也不可能送给他这些东西,因为太珍贵了。

这个世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贵族不一定都拥有精灵虫,但是拥有精灵虫的一定是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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