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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生意(1 / 1)

沈鸿雪的话,让翎钧心情颇好的眯起了眼睛。

这种既能帮他处理掉麻烦,又能漫天要价的“暴利”生意,顿时,便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

“要多少,给多少?”

“不还价?”

伸手,稍稍活动了下手指,翎钧那带着邪气的笑容,让他只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也给人一种危险至极的感觉。

仿佛,他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拿来出手的“货物”,现在,只差沈鸿雪一句肯定答复。

“这……生意人,自然讲究个漫天要价,落地还钱……”

“若你把价格开的过于离谱,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他们,自然是会跟你商议下,可否赊欠一些,日后偿还的。”

沈鸿雪出身商贾,自然明白,这种联姻,对商贾来说,是有多大诱惑。

若非沈家,祖上曾助高皇帝夺天下,得了高皇帝御笔特赦,此时今日,也不可能如此做大,每代,皆有子弟入仕。

严格来说,沈家,应算是“官商”。

柳家与沈家结亲,是高攀了沈家,因此,对沈家老爷子的话,柳家断不敢心生忤逆。

之前柳轻心能以嫡妻身份,嫁入哱家,亦是因为,她的外祖家,沈家,并不是身份位列四等的商人。

需钱养兵,仅仅是哱家最末的一条需求。

若只为图财,平妻身份,已足令诸多商贾趋之若鹜,又何必,浪费与其他官宦联姻的机会?

“我这里,许有几位二三品大员家的嫡小姐出手,不知,鸿雪那里,可有合适下家接盘?”

商贾,能求娶到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都会被视为“祖上积德”。

嫡小姐?

开什么玩笑!

若当真,有这等好事,那些富贾们,便是砸锅卖铁,休妻灭妾,也要为这种机会,挣个你死我活。

讨价还价?

不存在的!

“这种货,自然不愁卖。”

“只是,你确定,做这么大的‘生意’,不会给你自己惹麻烦?”

钱,是好东西。

但也得有命赚,还有命花才行。

沈鸿雪稍稍迟疑了一下,抬头,看向了翎钧。

如果,能当真把这“生意”,沈家在商界的地位,定能再上层楼。

可他不希望,为了一点儿身外之物,让翎钧惹麻烦上身,甚至,牵累到柳轻心。

“瞧你说的。”

“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么!”

燕京里,有许多讨厌的家伙,为了与他搭上关系,甚至不惜亲自上门,许诺把嫡出女儿送来给他做妾,做通房。

之前,他已拿年龄说事,婉拒了十几人。

可待到几个月后,他与柳轻心的大婚尘埃落定,那些人,必然卷土重来。

介时,年龄,便无法再作为借口了。

为了日后清净,他必须得提前,为这些“苍蝇”准备好,适合她们的去处。

“我即使敢说,要把她们卖了,自然,就有法子,让她们心甘情愿,感恩戴德的应承,让她们的家里,毫无怨言。”

“当然,为了让金主们觉得物超所值,我还可以稍稍牺牲一下,跟他们有些萍水交情。”

“只是,我家娘子,痴迷珍稀药材。”

“若他们来拜访时,未备好,能入我家娘子眼的药材,守门儿的侍卫,恐不会为他们禀报。”

说罢,翎钧眉眼弯弯的,看向了坐在他身边的柳轻心。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乐善好施之辈。

想从他这儿拿到好处,却不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

可能么?

“好罢。”

“既然,你有如此把握,我便信你所说。”

“一个嫡小姐,你打算要价多少?”

沈鸿雪对翎钧的了解,仅限于他摆在明面上的皇子身份和远在西北的粮马生意。

他不想雇人调查翎钧。

虽然,这有助于他更多的了解他,规避与他合作的风险,但凡事,有利必有弊。

他不希望,为了一点未必会到来的风险,伤及他与柳轻心的感情。

不舍,为柳轻心的将来,埋下祸根。

“三品以上,嫡小姐,黄金一万两,庶小姐,白银一万两,三品以下,就各自折半罢。”

“过门前,货款付清,没钱的,拿能入了我眼的好马来换也行。”

把官宦人家的小姐,嫁给商人做妻妾,这种在旁人看来,难如登天的事,从翎钧嘴里冒出来,却似打个瞌睡般简单。

他要的价,并不算高。

大部分经营有道,敢惦记这种事儿的人,都出得起这价儿。

“彩礼,由买家准备,嫁妆嘛,无论多寡,也都归买家所有。”

“成交之前,我会使人寻机会,带买家看货,婚礼当日,我会使人送去贺贴。”

“需我前往观礼的,可去王府送请帖。”

“去不去,瞧我家娘子心情。”

翎钧稍稍想了一下。

许是觉得,自己没什么需要补充的了,便把目光,转向了坐在他旁边的柳轻心。

“你们这些家伙,怎能把人当畜生贩卖!”

对柳轻心而言,贩卖人口,是一种非常野蛮的事。

她来自未来,对这种事,可谓深恶痛绝。

之前,她没有发声,只是因为,她以为,这只是翎钧和沈鸿雪,在信后胡说,瞎闹着玩儿的,而非,在谈生意!

可现在……

“娘子,这可就冤枉死我了!”

“真正卖掉她们的,是她们的父兄,我,不过是借个势,给她们换个买家!”

见柳轻心面露不悦,翎钧忙跟她解释。

他不知道,为何柳轻心对人口生意,有这般大抵触,但不管原因是什么,他,都不想她不开心。

“官宦家族出身的女子,有几个,不是家族牟利工具的呢?”

“轻心,你这么责备我们,着实有失公允!”

在沈鸿雪的概念里,柳轻心,他的表妹,一直都是那个,看到家里丫鬟犯错挨打,都会掉眼泪的善良姑娘。

在他想来,柳轻心会对人口生意这般厌恶,也该是因为,她觉得,那些被贩卖的女人可怜所致。

思虑再三,沈鸿雪最终决定,换一种,柳轻心能接受的方法,跟她解释,这买卖,其实,并不像她想的那么可恶。

“翎钧说的这生意,虽归为买卖,其实,也不能算是买卖。”

“嫁入贵门,固然能让她们收益些许风光,但风光之后呢?”

“宅府之斗,后院之争,子嗣夺嫡,一着不慎,就会连性命都搭上!”

“而嫁给商贾,就完全不一样了。”

“那些花费重金,将她们娶进门的商贾,为了能让家族脱离商籍,定会对她们这些‘来之不易’的妻妾,百般疼惜,力求令她们多育子嗣,为家族多备‘希望’。”

“纵是将来,她们年老色衰,夫君移情旁人,只要,她们家族不倒,或子嗣尚存,那家里,就总会有她们一席之地。”

说罢,沈鸿雪稍稍犹豫了下,最终,决定保持缄默。

他不知道,柳轻心还记得多少以前的事。

也不知道,她对翎钧,这个令诸多燕京贵族爱恨参半的“煞星”,到底有多少了解。

但他知道,翎钧跟他提“人口生意”,实际上,是在跟他,跟沈家,表明一种态度,他,对柳轻心的态度。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

连与她相争,令她委屈,都不行。

而他,作为沈家人,理应,或者说,必须,给翎钧一个,衬得上他诚意的回答。

“若这些女人,都是如你说的这般,逆来顺受,苟且度日之徒,被卖给谁,好像,还真就没什么太大区别。”

在柳轻心的概念里,女人,最应该具有的,就是自爱之心。

趟无自爱之心,自尊之气,别人,又有何能,对其施救?

这就好像是患病之人。

若这患病之人,自己都没了求生意志,一心盼死……

“罢了。”

“你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罢!”

想明白翎钧和沈鸿雪的话之后,柳轻心自嘲的笑了笑,仰起头,看向了颇有些灰暗的天空。

这里是古代。

生活在这里的女人们,大都被三从四德束缚,甘愿,甚至以成为对家族有用的人为荣。

她这样的“疯婆子”,怕是翻遍一座城,也寻不出几个的。

“我只盼,你们在做这生意的时候,别伤天害理。”

“若有女子,有心意所向之人,那得其倾慕的人,亦愿与之相守……”

“莫为三寸之利,毁人姻缘。”

人,总得为自己的喜欢,付出一些东西。

若一人,连对抗自己命运的勇气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当真喜欢?

爱极无惧。

恨极无畏。

喜极无怨。

怒极无智。

这是她自恩师手中接下,象征传承的玉牌时,恩师给予她的教诲。

……

吃过饺子之后,白发老者就客气的跟李素告辞。

身为“地主”的李素,亲自帮他挑选了马匹,并将他送出了江南大营。

临行,他回头看向了李素。

见李素着实没有要挽留自己,或跟自己问询什么的意思,才长叹一声,扬尘而去。

见李素矗立原地,一副错事机会的遗憾模样,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李七,笑着摇了摇头。

急功易失,近利易损。

他家少爷,自幼便是个急性子。

为此,不知吃过多少亏。

虽他每每后悔,发誓赌咒,日后绝不再犯,可事到临头,他却总难自抑。

不过,他今日听从了自己的劝阻,没有画蛇添足的,去与那白发老头儿套近乎,倒是让他颇感意外和惊喜。

“咱们该回去,处理军务了,少爷。”

李七上前一步,压低声音,跟李素禀告了一句。

李素只是个小小校尉,虽暂时的,被翎钧授权看管江南大营主事,但地位在他之上,又早就被分派了主管事宜的将官们,却都还官在其职。

换句话说,真正轮得到李素处理的军务,并没比之前时候,多出太多。

跟在李素身边的李七,当然知道这个情况。

所以,他跟李素提醒,该回去处理的“军务”,显然,是指的他们刚刚得手的那本,记录了诸多人把柄的暗帐。

“知道了。”

李素答应了一声,回头,看向了站在他背后的李七。

他还是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个,与李铭的亲信结交的好机会。

在他想来,若那白发老者,只是为了考验他,临走,便没必要,再回头看他,更没必要,以一声长叹,代替与他辞别。

虽然,李铭有很多亲信,这白发老人,只是他众多亲信中的一个,不知何时,都可能死于非命。

但李素认为,人脉,总需要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能结交讨好一个,就总比,一个替他跟李铭说好话的人都没有,要强得多。

“我还是觉得,该寻个机会,跟这位先生,好好儿的喝杯茶。”

“你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可好?”

跟李七,李素永远只会用商量的口气。

他知道,李七,比他聪明的多,敏锐的多,冷静的多。

如果,李七对一件事,连续拒绝两次,那就意味着,这件事,绝不是他能觊觎。

当然,通常情况下,李素,不会做第二次的尝试。

“老爷最不喜的,就是家中晚辈,与他的亲信保持亲密。”

“少爷可是忘了,旌德少爷,是怎么死的?”

李七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在说服李素的同时,最大化的,帮他保留面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比李廿七更晚成为李素下人的他,才步步为营,先是成了李素的书童,之后,又得了“自由”之身,成了李素的“军师”。

李旌德,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在德平伯府,排名第五的嫡少爷。

十年前,为帮他母亲王氏出气,试图以黄金千两,收买李铭的一个亲信,劝说其毒杀李素。

结果,那亲信非但没受其贿赂,反将黄金递呈到了李铭面前,详述了李旌德试图收买他的前后事宜,李旌德也因此,被李铭下令,于庭院正中,乱棍打死。

彼时,李素已到达东北大营,无缘目睹,李旌德被杀惨状。

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为李素取春衣和单鞋的李廿七,却将彼时之景,详细的讲给了李素和李七听。

皮开肉绽。

血溅三尺。

收尸时,除了头骨,已无一处骨头,不是碎的。

据说,李铭没让李旌德白死,他用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诬陷了一个,与他有隙的武将,那武将,被隆庆皇帝治罪,施以“檀香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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