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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1 / 1)

如同沈煜所期待的那样,&bsp&bsp腊月二十七那天中午他回到村子里的时候,果然看到脸上总算是有些正常血色的明玥坐在窗口。

窗轩半掩着,正好露出她一张小脸,&bsp&bsp在看到沈煜的时候,&bsp&bsp明玥嘴角不自觉微微扬起,一面招呼着身后屋子里烤火的孩子们,&bsp&bsp“你们爹回来了。”

几个孩子鱼贯而出,&bsp&bsp转眼间就已经冲到沈煜跟前,将他团团围住。

女儿们围着沈煜撒娇,争相诉说着他不在这些日子她们是怎么认真照顾娘。鹿哥儿则扎紧了腰带,抬起手臂要去解牛背上的大小包袱。

从前的鹿哥儿是陈家的独生子,娇生惯养不比那些地主家的哥儿们差,&bsp&bsp但自打经历了这些艰苦日子,&bsp&bsp仿若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的他,&bsp&bsp整个人不管是心理还是性格,&bsp&bsp都忽然长了一大截。

沈煜不在的这些日子,&bsp&bsp他就仿佛是个小男子汉一般,承担了一个男人该有的责任。

沈煜见此,忙放下怀里的耀光,朝鹿哥儿温和道“我来就好,&bsp&bsp你带着妹妹们回屋里去。”

可鹿哥儿还是一定要留下来帮忙,&bsp&bsp沈煜无奈只得递给了他一个小包袱,“里头都是些给你们准备的玩意儿,&bsp&bsp拿去和妹妹们分了。”

当初他们家纸火铺子开起来,&bsp&bsp多得那鹿哥儿父母搭手帮忙,&bsp&bsp沈煜进城后他们夫妻俩也照料着明玥这头。

所以如今多一个鹿哥儿,&bsp&bsp沈煜也觉得多个儿子罢了,&bsp&bsp尽量与女儿们一视同仁。如今手里有了银钱,街上给孩子们头绳的时候,也给鹿哥儿买了个弹弓。

因此当鹿哥儿带着沈灼云她们姐妹进去,到明玥跟前的小桌上将包袱展开,看到里面的那支弹弓,眼睛里一下充满了闪闪的光芒。

果然还是个孩子,小小的弹弓就能让他拥有了幸福感。他在一旁欢喜地玩着弹弓,几个女儿怎拿着五颜六色的头绳到明玥跟前,要明玥帮忙编辫子。

明玥看着那些颜色过于鲜艳夸张的头绳,有些哭笑不得,这是什么直男审美?不过不得不说,孩子们生得可爱,这样的丑颜色也能驾驭得住。

沈煜进出几趟,将自己和宋家夫妻准备的年货都搬进来,鹿哥儿就眼疾手快收了弹弓,“叔,我牵牛去河边喝水。”

那牛走了这么久,自然是该是喝水喂食休息了,鹿哥儿从门口的草棚边解了牛绳去,沈煜这也进屋子将那个最大的包袱解开,“今年委屈你们了,明年定不会如此寒酸。”

他说话间,那包袱里的颜色同样灿烂鲜艳的袄子就展露了出来,几个女儿一眼就从大小上认出了属于自己的一件,纷纷甜甜地谢着爹爹,然后在身上比划,相□□评。

至于明玥那一件,沈煜亲自拿到她跟前,“掌柜的说,这是上京最流行的款式,只是可惜这个颜色有些素了。”说着,将那袄子往明玥肩上披上,然后退开两步看了看,“不过也挺好看的。”

一面还朝几个闺女求证。

孩子哪里有觉得娘丑的?自然是一个劲儿地夸赞。

明玥抿着嘴角,轻轻摩挲着料子,心里是欢喜的,但一想到可能花了不少钱,还是有些心疼。“是不错,只不过花了不少钱吧?你往后莫要再这样胡乱花钱了,得攒着,我又不是没有衣裳穿。年后咱们到汝州去,还不晓得要花多少呢!”她一眼就看出来了,她这件不管是料子还是款式,都是孩子们的那些不能比的。

当然,也只有这件像些样子,至于孩子们的那四件,坦白地说明玥觉得像极了是人家送的一样,太粗糙了。

于是等孩子们穿上新衣裳去找鹿哥儿的时候,明玥忍不住问,“你这不会是买一送四吧?”

沈煜一怔,似乎有些惊讶明玥怎么看出来的,回头望着她“很明显么?”

明玥‘嗯’地轻点着头,心里忍不住想着沈煜是哪个筋搭错了?他忽然对自己这样例外做什么?万一以后自己真喜欢上他了?那得多难受?

沈煜已经回过头继续整理东西了,没有看到明玥眼底的疑惑和担忧,只不以为然地笑道“没事他们还小,不懂的,再说小孩子穿好吃好的日子在后头呢!”

话是没有错,但明玥总觉得,是不是有点敷衍孩子们了?不过对于沈煜不知道为何给自己的这份偏爱,心里还是十分受用的。

孩子们一会儿就回来了,喂完了牛,鹿哥儿也被灼云几个劝着试了新衣裳,但他舍不得穿,马上就给脱了下来。

直至大年初一才给重新穿上。

明玥本来以为,这个年多少会有些清冷,毕竟这么一大片山里,唯独他们这样一户人家,连多余的炮竹声音都没听到。

哪料想年夜饭那日,她就觉得不对劲,沈煜什么都准备得太多了,还有酒。

她就有些纳闷了,沈煜虽然没和自己说,自己这副身体到底怎么了?但是这些日子里,那药和补气血的膳食都没有断过,如此沈煜怎么可能让自己喝酒呢?

孩子们就更不可能了。

只是大年三十,总是有那么多忙不完的,等她终于得了些空,想要问的时候,只听到外面传来煌月欢喜的惊叫声。

然后大声叫着爷爷,孩子们顿时放下手里的活儿,串子一般朝着远处那马车冲过去。

明玥惊了一下,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也忙在围裙上擦着手跑出门,果然看到了那驾车的不是别人,而是胡子头发雪白一片的沈老爹。

她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情绪,忙叫了一声爹,然后也要迎上去。

但人还没出屋檐,就被身后的大手拉了回去,“你身体不好,少见冷风,回屋里等着。”

然后沈煜的身影从她眼前闪过。

待沈老爹和装了木头假肢的杜子规从马车上下来,一行人进了屋子里围着火塘吃着干果瓜子,明玥才晓得沈煜前阵子就托人给了沈老爹消息。

原本是打算年后明玥身体合适远行了再去汝州和沈老爹团聚的。

但是沈老爹却因听到明玥身体不好,又觉得他年纪大了,日子一天比一天少,还能和家人们过几个年都不知道呢!

所以哪怕不清楚这澜州如今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还是带着杜子规一起赶来了。

沈煜也早就知晓,所以才给沈老爹备了酒。

这一顿年夜饭很是热闹,鹿哥儿多了杜子规这个伴儿,三个女儿玩在一起的时候,明玥不再担心他一个人产生失落感了。

又看着沈煜和沈老爹高兴地推杯换盏,忽觉得人生好幸福,亲人环绕,衣食无忧。

她以前给自己定的人生计划,稍微有了那么点动摇。

大年初一是孩子们最欢喜的,因为长了这么大,除了鹿哥儿,其他孩子都是第一年收到压岁钱。

灼云当天就找明玥要了针线,带着妹妹们自己缝制荷包。

明玥想帮忙,但她对于女红真的是不擅长,也就在旁边口头指导,哪料想这些孩子手艺居然比自己还要像样子。

如此,明玥这面子上有些过不去,打算也自己做一个,不想沈煜瞧见了,将她的针线夺了过去,“这些事儿,往后你又不需要做,学来作甚?还不如多躺着休息休息才是要紧事情。”

骨头都要躺酥了,明玥拒绝,“我也想亲手给你们做件像样的衣裳。”

沈煜听到这话,有点迟疑,像是经过了什么艰难的思想斗争,最终将针线还给明玥,“衣裳倒不必,做袜子就好,既简单旁人又看不到,你心意还到了。”

“额……”明玥仰头愣愣地看着沈煜,心想他不会说话,大可不必说。

不带这样打击人的。

初五的时候,宋家夫妻来拜年,在这里歇了一夜,明玥听着宋胡子的意思,是不继续做他的老本行了,打算正月十五过后,找人将铺子重新修葺一回,然后要做粮油铺子。

隔天沈煜送他们回城,带着鹿哥儿随行,回来的时候买了些小糖人,听说城里已经恢复了灾前的繁荣热闹,灶王庙门口更是热闹,城中几户大老爷出钱请了戏班子,从初一唱到上元佳节呢。

要将去年的霉运都给唱走,所以沈老爹琢磨着什么时候带孩子们去听。

至于那带来的糖人,明玥本来以为沈煜是专门给孩子们带的,没想到沈煜在没人的时候忽然递给了她一个。

当然这不是让明玥意外的。

让她惊讶的是沈郁晚上沈煜从袖笼里里拿出几双小袜子塞给她,“你分给孩子们,就说你做的。”

明玥有些迟疑,“我什么水平,他们都知道,这样骗他们不好吧?”那针脚漂亮又细腻。

不过明玥觉得,如今的沈煜对自己好像很体贴,话也多起来,不像是之前在弯山镇时,总是看书,便是在一处扎纸人做花圈的时候,他也很少说话。

而现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会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身边……

所以她其实想问沈煜,是不是喜欢自己?

但这种话,怎么好问出口?而且如果他真喜欢自己,晚上睡在一张床上的时候,他连碰都不碰自己一下。

要真喜欢,早就上手了。

于是明玥自己得了结论,大概是沈郁感激她在逃难途中没扔了孩子们,所以报答她罢了。

这样一想,沈郁对自己的那些温柔,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了。

正月十二那天,举家进城,赶上了上元佳节这天晚上的大戏。

就属孩子们和沈老爹最高兴,从灶王庙回宋家的路上,还意犹未尽地聊着,就连向来沉默寡言的杜子规也参与了其中。

这让明玥忽然起了心思,晚上同沈煜商议,“要不,咱们想法子搬进城里来吧?这样孩子们也不必整日困在那山里,多长些见识。而且我听宋嫂嫂说,那书院二月中旬估摸是能重开,你也要读书。”有风声说,今年要补去年的试。

她在心里算了算,手里的银子,应该能在这城里买一处小院子落脚,就是这样一来,这一大家子的吃喝成了问题,到时候只怕还得做点什么小生意才是。

却听沈煜说道“宋大哥的铺子要改成杂货铺,我与他入了股,之前在他手底下砍柴的那些小兄弟们如今组了一支小商队,只等新任的知府大人到,手续办妥后,商队就开始上正轨。”

这是大事情,而且组商队这事儿,是明玥怎么都不敢想的事儿。“咱们那点钱,够么?”那可是组建商队啊!

沈煜一脸从善如流,“本来是不够的,但是有一日我捡了一块玉,我给换了银子,所以钱的事情你莫要担心,房子的事情我和爹商量了,这一方面他比咱们有经验,叫他去相看就是。”

他本来是没打算回这城里的,觉得那乡下宁静安逸,是挺合适明玥养身子的。但是如今城里逐渐恢复了秩序,药铺子里的药材也齐全了,而且明玥能和宋家嫂嫂作伴,也不用那般无聊,免得她又总想学什么针线。

但是只靠着手头卖柴火那点钱,莫说是买房子,就是跟宋家大哥合伙做生意,也是杯水车薪。

这不是碰巧那贵人的谋士,死活要给留点东西么?那东西放着也是无用,倒不如换些银子实在。

明玉没去追究他怎么捡到的宝玉,反而有些担心起来,“这合伙做生意,十个合伙有九个扯皮的,就是那亲兄弟间也没少因为生意合伙的事儿闹掰了。既然你手里有银钱,咱们自己做个小铺子不好么?那样也少操些心。”

沈煜没想到明玥竟然是担心这个,索性与她坦白道“其实吧,是我自己要做这些,我雇了宋大哥做总管,他的铺子我给租金,所以你担心的这些问题其实并不存在。”主要没敢告诉明玥自己做东家,是担心明玥细问银钱的来路。

也不得不说,他的担心是对的。这会儿明玥一听,惊得捂住小嘴,随后一脸防备地压低声音朝他凑近问,“那玉,真这么值钱?是古董么?”

不是古董,但比古董要值钱。“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因为足够大吧。”

这么蹩脚的借口,明玥居然信了,还自言自语道,“难怪和氏璧能换城池。”于是她觉得沈煜可能亏了。

不过转头一想,吃亏是福,算了算了,不计较这个。但一想到原本紧巴巴的又忽然变得有钱,还是忍不住有些激动,“爹知道么?”

“嗯,知道。”沈煜看着明玥这短时间里连翻变化的表情,竟然觉得她比软萌萌的女儿们还要可爱,忍不住想要伸手掐了一把她才长了些肉的脸颊。

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恰好女儿们又闯进来,一下将明玥给围了过去。

他们一家子就在这城里住下,买房子的事儿沈老爹十分上心,第二天寻到合适的,第三天就给谈下来,当天一手交钱一手拿地契房契,第四天明玥就带着孩子们搬了进去。

沈煜则带着鹿哥儿回乡下收拾行礼。

这一折腾,家里安顿好,竟然就要出正月了。天气逐渐变得暖和起来,城里湖边还没冒芽的柳树上,几只早莺争相择址搭窝,便是明玥家这新房屋檐下,也有燕子来筑巢。

沈老爹看了十分喜欢,“这是好兆头,往后年年岁岁必然是平平安安的。”

明玥打算把这院子墙根下收整起来,趁着过两日第一道春雨落下,就种些菜。这会儿正买了锄头归来,听到沈老爹的话也抬头望去,“是呢。”

只是沈老爹转头见到她说里拿的锄头,顿时就虎着脸给抢了过去,“你这底子差,还没养回来就这般折腾,那药就这样好吃么?”

明玥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好了啊,虽然月事还没恢复,但身上没有一处疼了,而且脸也有了血色。不过她的身体差,这倒是不假,那逃难过程中大家吃喝一样,孩子们没事,很快就养得珠圆玉润,唯独是她这不对劲那不舒服的。

实在不敢想象,若是没进城遇着沈煜,只怕自己这会儿身子已经彻底垮了。

没准,不在了。

想到这里,她也就没去夺锄头,只是看着那空荡荡的墙根下,“可这地总不能闲着。”

“那也不要叫你操心,阿煜那么大的个头闲着作甚,等他回来我叫他翻,每日挖一点,总能挖完的。”沈老爹说着是叫沈煜动手,但下午些他自己就在墙下翻地。

于是鹿哥儿和灼云煌月也加入,不知道何处借来的小锄头,跟着一起翻地,便是杜子规那脚不怎么方便,也跟着捡杂草什么的。

年纪最小的耀光则给他们倒水。

这样明玥反而成了活脱脱的一个闲人了。

二月二龙抬头,春雨如约而至,今年看起来果然是个好年头,明玥的菜种子挨着下地儿。

隔了几日就在春雨里冒芽,温暖的太阳冒出头,一眨眼柳条抽芽,明玥墙角的菜苗绿油油的,待吃上的自家种的菜时,竟然已经是二月下旬了。

街对面也私塾开了,温先生是个秀才公,只不过是去年旱灾逃难的时候,伤了腿,一瘸一拐的,是不能再继续考功名了。

于是就开了这私塾,专门收这城中稚子,替他们开蒙。

明玥正是听说了,便与同沈煜商议,“咱们这手里也算是有些余钱,不若把鹿哥儿和子规送去温先生那里吧?”她其实是有些担心的,怕沈煜不同意。毕竟送两个孩子去私塾,少不得是要花些钱的,若是自家骨血就算了。

可是两家长辈对自己都是有恩情的,明玥觉得有条件,也不能叫两个孩子一辈子做睁眼瞎,自己是识字,但总不是个合格的先生。

她一面偷偷看沈煜,见他没表露出不满的表情,就继续说道“总不能叫他们整日在家里闲混着,便是要送去宋大哥那里做学徒,年纪也小,而且多认识几个字,往后也能走远一些。”

沈煜是能看出明玥的小心翼翼的,越是长久相处,他就越是发现,明玥的每一次提议,都正好中了他的下怀,就是那种很默契的感觉。

甚至连这种担心对方不同意的心情,和自己都是一样的。

他本来今日也是要和明玥提起此事的,只是可惜这朝廷律例多少是有些毛病,对于女子限制诸多,以至于那私塾里不收女学生。

不然他也是打算让女儿们读书的。他可不觉得他沈煜的女儿们会比男孩儿差。

自家的女儿没机会,他却要送别人家的儿子去读书,他也怕明玥心中有想法,认为他重男轻女,所以一直在找机会开口。

没想到明玥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

当下便笑应道“孩子本就该去上学,多长知识。只是城中无女学,得委屈咱们的女儿们,待我寻着合适的先生,再请家里来。”

女子是不能上学,但大户人家的姑娘们,还是会去请女道,或是那种识文断字人家的寡妇,再有条件好的,会请宫里出来的嬷嬷们。

而且沈煜不但是要教女儿们读书写字,还要给她们找那骑射的先生。

他沈煜的女儿们,一辈子就该像是她们本身的名字一样辉煌如光。

明玥一听,心中尽是欢喜,“那样再好不过了。”

当日晚饭后,沈煜本是要和鹿哥儿和杜子规说上私塾的事情,只是宋家那边找,他抽不开身,明玥只能把两个孩子喊到跟前来。“今日你们早些休息,明日将体面的衣裳都穿上,待中午你们叔叔回来了,领你们去拜见温先生。”

两人见明玥神情严肃,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又或者要将他们打发到何处去?哪里晓得竟然要他们去拜见温先生……

这是要让他们读书么?

两人相视了一眼,皆是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最终还是杜子规垂头看着自己那裤腿下去的木头腿,“小婶,我,我这样,也可以去私塾么?”可是朝廷律例,身体不全之人,是不可参加科举的。

他读书,这不是浪费么?

“怎么不能了?”明玥说罢,察觉出他的顾虑是什么,便道“读书又不是只为了科举,而且出人头地有很多种方法。更何况读了书,丰富了你的内心和思想,开拓你的视野,于你总是有益无害的。”

她说罢,又朝鹿哥儿看去,“你也没什么意见吧?带子规早些休息,明日也精神些。”

杜子规虽然有了那么一条假腿,可终究是不合贴,走路一颠一跛的。

鹿哥儿哪里有什么意见?他是想报恩,但是他想过了,不识字一辈子只能打杂,这能给大家带来什么?那肯定还是得读书,出人头地,这样没准自己运气好,能挣来功名,往后给杜大德修大坟,给明玥讨诰命。

当然,也能给爹娘修大坟,讨诰命!

对了,还要给杜子规讨个媳妇。

他们俩是住在一个房间的,本来有多余的厢房,但鹿哥儿执意要和杜子规在一个房间,这样方便照应他。

后来明玥想,这样也好,杜子规那腿终究是被生生斩断了,天气变化之时,疼得他那张小脸都扭在一处,鹿哥儿和他住一间厢房,也方便些。

因此便多铺了一张床。

如今两人躺在各自的床上,都有些激动得睡不着。少不得也敞开心扉开始说些知心话,杜子规也是第一次和鹿哥儿提起他父亲杜大德。

明明是同一个人,但是杜子规眼里所认识的父亲,从来都是懦弱胆小没有主见的。

可是在鹿哥儿的眼里,杜大德就是个绝世英雄,两次救自己的性命,也和明玥一样,没有在那最短缺食物的时候把自己推出去。

也正是因为这些恩情,哪怕他比杜子规年纪小,但他仍旧愿意做为一个兄长一样,来照顾着杜子规。

两人是聊到半夜被起夜的沈老爹发现,拿拐杖敲着窗户训斥后才睡着的。

翌日起来多少是有些精神不济的样子,又让沈老爹数落了一回,不过老头子虽是说他二人的不是,还是在他们跟着沈煜出门的时候,给整理衣裳又弄头发的,就指望他们俩看起来精神爽朗些,让先生多几分喜欢。

按理说,这也不是去白嫖,先生开设私塾就是为了赚取束脩养家,既然交了束脩,先生没有不收的道理。

但很奇怪,明玥和孩子们都很紧张地等着结果。

加上只隔了一条街,他们去了将近两个时辰,明玥就更担心了,忍不住想出门打探。

正巧这个时候沈煜带着孩子们回来了,鹿哥儿和杜子规看起来都十分兴奋,显然是先生那里收他们了。

可是明玥却总觉得沈煜不对劲,只趁着孩子们在沈老爹跟前说拜先生的事,便借着给沈煜递水的机会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我瞧见杜鹏他们了。”沈煜还以为,这家人死绝了。

明玥一怔,也没想着他杜鹏居然还活着,不过旋即宽慰着沈煜,“既然还活着,没准往后能找人打听你的身世呢?”当初沈煜就在这雍城出生的,只是二十多年前的陈年旧事,很难查了。

而且那位大人已经去世五六年了,当时那夫人的事儿他也有意瞒着,所以即便是寻到他府上去问旧仆们,也很难打听到。

更何况这些人如今都在上京呢!如此一来,还真的只能从杜家这里入手了。

不过沈煜对于他自己本身的身世没有那么大的期望,他更倾向于帮明玥找回明玥的家人呢!若是她被害,自己就替讨回公道。

至于当前,最担心的还是杜子规,那杜子宝等人对杜子规来说,仿佛恶梦一般,更何况那几个孩子是骨子里的坏。

但这事儿,沈煜并没有打算自己去处理,杜子宝几人是杜子规的梦魇,那就该他自己想办法拔出这梦魇才是。

转头又见明玥皱着眉头,显然是为此事担心,便转过话题,“听说朝廷的调令出来了,一个月后新任的知府大人就来了,是名声不错的卢之翰卢大人。”

这位卢大人明玥也是听说的,曾经好像是在益州做知府,任期满的时候,还有老百姓送万民伞。

于是也很期待,“若是如此,商队的事情倒是好办得多。”一心为老百姓办事的官员,自然会十分赞成有老百姓开拓市场。

两人的话声这会儿不小,沈老爹听到了,也起身走过来,“听说上京那方向的来人说,朝廷要将西北大沙漠里的人迁过来?”

澜州除了这雍城之外,吏下县城几乎无人烟,空荡荡的不说,那些个良田也无人种植,朝廷肯定是要从别处迁移老百姓来此。

但并未听说是西北大沙漠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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