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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刺杀(1 / 1)

正月17,阴雨天,午后。

佛山城向西大概30里,距离肇庆大概还有100多里地,一个叫昆都山的地届。

一个规模不小的车队正在迤逦而行,两架乌篷马车,后边跟着三架平板马车拖着箱笼。

车队的前边是4个骑马的护卫引导,后边还跟着十几个持枪的马弁护卫在车队的两侧,后边跟着几个家仆随从。

此时,车队领头的护卫首领,举起了右手的手臂,车队慢慢的停了下来。

他先是打马往前跑了一段,仔细的察看一番,转身来到当先的那辆乌篷马车侧面。

这护卫首领是个精壮的中年汉子,带着一顶斗笠,身上披着一件皮大氅,他翻身下马,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

“大少爷,前面要过河,但是木桥年久,最近又连续下了几场雨,马车载人过于沉重。

为了以防万一,安全起见,要不您和大少奶奶下车走上一段,过了木桥,再乘坐马车。”

马车的侧窗推开,一个中年人的脸露了出来,看样子,大概四十几岁的样子。

白胖,鹰钩鼻,发际有些高,梳着整齐的背头,一丝不苟,他带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眼神有些锐利。

他侧头看了一眼前面,语气有些烦躁:

“这该死的雨天,没完没了的,这佛山县政厅的头头脑脑们,都是一些尸餐素位的蛀虫。

连年拨了修桥专款,都被他们贪墨了,哼,等我复起,必定要他们好看。”

护卫首领也不敢搭话,只是抱手肃立,这男人皱了皱眉头,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行了,鲍安,你也别傻站着了,叫下人们过来撑伞,我和太太们都下车走过去。”

“是,大少爷!”

汉子抱拳躬身,马上去后边安排了。

鲍文达把头缩回车厢,声音沉闷:

“媚娘,我们下车,步行过桥。”

车厢坐着里一个身形富态的中年女人,衣着华贵,满身珠宝,撇着嘴,阴阳怪气:

“鲍文达,你别的本事没有,勾三搭四倒是有一套,被贬回乡,还不忘带着这两个妖艳贱货。”

鲍文达声音闷闷的:

“我这次回乡休养,不过是蛰伏一段,复起是早晚之事。”

女人嗤笑,语气充满轻蔑:

“鲍文达,就你,还想复起,这次你被赶出广州城,路过佛山,别说相送10里,谁又多看你一眼了?”

鲍文达眉头皱了一下,冷声说道:

“都是些鼠目寸光之人,媚娘,你信不信,不出年底,我就能复起~”

女人不屑的打断了他的话:

“哼,鲍文达,白日做梦,你赶紧打住吧!你就是个废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你这次口出狂言,得罪了陈总长,能从广州城全身而退。

就已经是我二叔全力斡旋的结果了,回到肇庆,你赶紧准备好钱,送给我二叔,要不然你就死定了。”

鲍文达脸色阴沉,眼中精光四射,刚要说话。

此时,护卫首领鲍安走了过来:“大少爷,伞具都已经备好,请下车吧!”

“哼!”

鲍文达冷哼了一声,推开车门当先走下了马车,下人打着硕大的油纸伞,把雨水遮得风雨不透。

鲍文达不耐烦的回身朝车厢里说了一嘴:

“媚娘,你快点出来啊!”

女人比他还不耐烦,高声抱怨道:

“那么小的地方,两个人怎么转身,你先下去,一个大男人,淋两滴雨能死不成。”

鲍文达脸色铁青,气哄哄的甩了一下衣袖,当下走下了马车,鲍安连忙摘下自己的斗笠,替他遮挡雨水。

“塔!”

“噗!”

就在此刻,一颗子弹突兀的钻进了鲍文达的脑门,他的后脑好像西瓜一样爆开。

红的白的,溅了身后的女人一脸。

鲍安也被崩了满头满脸的鲜血,猛地反应过来,迅速蹲下掏枪,一边嘴里呼喝:

“刺客!”

“塔!”

又是一声枪响,鲍安的胸口爆出一团血花,一声不吭,仰面栽倒。

“啊!”

这个叫媚娘的胖女人,如梦方醒,一屁股坐在泥水之中,咧开大嘴,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震耳欲聋。

“塔!”一发子弹,精准的钻进了她的嘴巴,嚎叫戛然而止。

此时,那几个骑马的护卫,已经反应过来,打马盘旋,掏出腰间的驳壳枪,朝着树林里开枪。

而那些步行的马弁,也是躲在平板马车的后边,漫无目标的朝着四处的丛林瞎特么开枪。

这就枪法,除了浪费子弹,能特么打着鸡毛啊?

150米以外的树林里,沈烨蹲在提前备好的掩体之中,隐身草丛之后,从容的端着步枪,冷静的射击着。

“叮!”

5发子弹打完,抛弹夹弹了出来,又有2个骑马的鲍家护卫已然栽倒在地。

3级的射击水平,果然不俗,基本上已经算是神枪手的水准了。

尤其沈烨最近经历了连番搏杀,心态更是坚若磐石。

沈烨舔了舔嘴唇,眼神闪烁,犹豫了一瞬,克制住升腾起来的澎湃杀意,收起步枪,从容退去。

今天这刺杀鲍文达的事情,顺利的有些不可思议,甚至连沈烨多少都有点荒唐的感觉。

其实本来沈烨还做了很多后手,准备大干一场的,不过现在都已经用不上了。

不过想想也是,民国时候,被刺杀而死的大员又不是一个两个,都特么挺儿戏的。

别说当下了,就算是后世,岛国的那个进三被刺杀,不也挺儿戏的?

他鲍文达不过就是一个广州城里的三流官员,靠着歪门邪道,裙带关系才上位的。

他又不是带兵的武官,也不是军阀大佬,身边能有什么绝顶高手啊?

沈烨走出树林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衣服,蓝色的粗布短衫,脚上穿着草鞋,裤腿高高挽起。

头上带着斗笠,身上穿着蓑衣,手里拎着一条鱼竿,腰上还挂着一个鱼篓。

除了皮肤过于白皙,其余看起来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渔夫,沈烨脚步悠闲的来到西江边上,这里拴着一条乌篷小船。

沈烨登上小船,解开缆绳,拿起船篙,用力一撑,小船离开岸边,溯游而上。

当天傍晚,肇庆城东,一处占地几亩地的大宅院当中,正房餐厅。

周斐和沈烨相对而坐,桌上也并没有什么龙肝凤脑,鱼翅熊掌之类的奢侈食物,只有几样家常菜肴。

食材并不稀罕,但是烹制的非常精致,色香味俱全,关键是盛菜的盘碗十分牛皮。

都是清一色的青花瓷,而且还特么都是配套的,杯,碗,盘,碟一应俱全。

周斐什么身段啊?眼前这些玩意必然都是清代官窑的,甚至都有可能是明青花,这些东西放到后世,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人家这就叫包子有肉不在褶上,翻译过来,就是低调奢华有内涵!

此时,周斐的脸色微红,手里端着一个青花瓷酒杯,意满踌躇,笑意盈盈。

“沈烨,今天这差事,干得漂亮!来,满饮!”

沈烨起身躬身:“多谢局座抬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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