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等话语出自一个九五之尊,着实叫人感到不可思议。
霍危楼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继而销声匿迹,随之代替的是一声轻笑和不置可否的表情。
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皇上便暂且搁置了这个话题,着人看了上等的好茶,与霍危楼又闲话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霍危楼便离开了皇宫。
却说沈心玥自霍危楼的书房离开后便回了卧房。
丫鬟司其见沈心玥看上去闷闷不乐的样子,衣服上还沾染了一些灰尘,忙上前问道:“沈姑娘,你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也跌了一跤?”
“没有。嗯,逮耗子蹭的。”沈心玥意兴阑珊地顺口胡诌道。
逮耗子?
司其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沈心玥,合着让自己顶着大太阳,大着胆子去给王爷送早膳,还得要求在快到书房时不小心摔倒大声唉哟出来,就是为了让她溜进王爷的书房去逮个耗子?
怎么那么不相信呢!
不过,罢了,自家主子不搞出些让人意外的事情来,便不是她了。
于是,张罗着沈心玥换了衣服,司其便将替换下来的脏衣服拿去浣洗房了。
待她回来时,沈心玥正坐在椅子上对着天花板发呆,笑了笑,问道:“姑娘,在想什么?”
“嗯~没什么~你说王爷这会儿在书房干什么?”沈心玥也不知自己为何会有此一问,完是下意识的。
司其回道:“哦,我刚才在回来的路上看到王爷出去了,听说是宫里皇上召见。”
“哦~出去了呀……”沈心玥看上去无精打采的样子,坐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荡着两条纤细的小腿。
她突然就感觉霍危楼不在府里,这整个王府就没了意思,或许是因为连个逗嘴的人都没有吗?
沈心玥有些茫然。
看着沈心玥兴味索然的样子,司其笑了笑,便想些话题与她聊,“姑娘,听说你是懂些医术的?”
“对呀。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貌似自司其来了之后,沈心玥一直都没有摆弄过那些草药了,用到的几次药也都是之前制作好的。
“王爷说的呀,王爷当时让奴婢来服侍姑娘时便说了,姑娘懂医术,经常自己去采些草药,采草药辛苦且危险。
所以王爷当时跟奴婢说,要想服侍姑娘,不光是那些日常的活计要做,如果姑娘还出去采草药的话,那些脏活累活奴婢也必须都得替姑娘做才行。”司其说这些话时,竟是一脸傲娇的小神情。
怎么听这话,像是司其愿意来服侍她呢,她们以前又不认识……
“这么说,是你主动来的?”沈心玥奇怪地问道。
“也是也不是。”
司其仍是一脸可爱的小模样,“姑娘你有所不知,我并不是像其他的奴婢那样,是由家里卖进府里的,我其实是被王爷给救回来的。”
“救回来的?”沈心玥这下来了兴致,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司其,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司其点头,“是的。奴婢家本不是京城这里的,奴婢家是在黄沙河旁边的一个小村子里。大概是我七八岁那年,黄沙河河水泛滥,将整个村庄给淹了,家里人都被洪水给冲走了,奴婢当时死命地抱住了一棵枯树干,随着洪水飘了好久,也不知道飘到哪里了……”
“王爷会游泳,然后把你救了?”沈心玥想当然地说道。
“不是。当时没有碰到王爷。奴婢也不知道飘到哪里了,后来是又冷又饿的就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那里的人们也很穷。奴婢要讨好长时间才能讨到一口饭,勉强活着,有的时候去跟猪狗抢食吃……”
艰难的过往浮上了心头,司其的神色明显的消沉了下去。
沈心玥很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但是她不能去揭别人的伤疤,于是握住她的一双小手,轻声说道:“不愿意说,就不要说了吧。”
司其摇摇头,接着说道:“没事的,这些都是过往了。后来有一日,奴婢走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门口,那家的小主子出来玩耍,欺负奴婢……唉……那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当时奴婢就想,如此活着,倒真不如死了的好。
于是便拼了身的力气想去撞那户人家门口的大狮子,结果被王爷给救下了。”
“后来你就跟王爷回了王府?”沈心玥问道。
“是的。但是来了王府之后,王爷并没有将奴婢当个下人养着,说我太小,已经饿得没了人形,便好吃好喝的将养着,大了些才跟着府里的人一起做些事。
王爷对奴婢的恩德,奴婢这一辈子也还不清,所以就总是跟王爷说想多帮他做事,再苦再累也不怕。
等姑娘来了之后,王爷有一日便问我,能否把姑娘伺候好了?奴婢当然愿意啦,伺候姑娘不但不是苦活累活,依奴婢看来,倒是个美差呢。而且,王爷对姑娘很是看中,所以伺候姑娘,奴婢感觉便也是帮了王爷的。”
说到这里,司其的语气已不同前面那般低沉伤感了,而是充满了喜悦。
沈心玥心疼的看着司其,难以想像当年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死里逃生的样子,心里无限感伤。
但是不难想像,在那样一种境况下,被霍危楼救了回来,过起了与之前天壤之别的生活,司其是从心底里感恩的。
将司其这样一个感恩与可靠的人安排来服侍自己,霍危楼倒也是用心良苦了。
这么想着,沈心玥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也由衷的高兴起来,“司其,谢谢你。在这个世上,你没了亲人,而我也……嗯,我的亲人也都没在身边,你我虽然不以姐妹相称,但是我却是把你当成了自己的妹妹的。”
听沈心玥这么说,司其激动得简直要热泪盈眶,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姐妹——闺蜜。
沈心玥突然就联想到了现代的词汇,明亮的双眸一转,“司其,你知道吗,在我们那里,像你我这种异性的姐妹还可以被称为闺蜜,而闺蜜们最爱干的事是什么吗?”
“闺蜜?最爱干的事是什么?”司其好奇地问道。
“是逛街呀。”沈心玥大笑,“我都好长时间没有出去逛街了,择日子不如撞日子,咱们不如现在出去逛街吧。”
反正霍危楼也没在府里,呆在府里着实没有意思。
逛街,看集市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物件,想想哪个女孩子能不爱呢?
司其当然积极响应。
在司其的带领下,两个人便来到了京城最最繁华的一条街上。
果然不负沈心玥所望,街上商铺林立,游客如织,热闹非凡。
这古代的街市与现代的完不同,没有震天响的音乐,没有五光十色的霓虹灯。
有的是原汁原味的商贩的叫卖声,有的是古色古香的铺面招牌。
沈心玥一来就爱了,心里大喊了几个哇,兴奋地跟司其说:“与现代的街市相比,这果然是另一番景致。走在这里,我感觉自己像是走入了画中一般,那么不真实。”
司其一头雾水,问道:“姑娘你不是江南的吗?现代是哪儿呀?”
噗——沈心玥差点儿笑喷,觉得不太好解释,于是赶紧扯了司其的衣袖拽到一个卖小首饰的摊位前,分散她的注意力,“司其你看,这些纯手工的小首饰多漂亮呀。”
司其也并没有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注意力马上被那些女孩子都爱的小首饰给吸引了去,跟着沈心玥一起看起来。
在古代,像这种流动的小摊贩卖的首饰不过是一些较为简单的低廉的银质小首饰而已,像那些镶嵌着珍珠玛瑙翡翠等奢华的饰品是在那些商铺里面卖的。
沈心玥挑来挑去,挑了一对儿景泰蓝的耳坠,东西虽小,但是看着雅致,她拿起来问司其,“司其,你看这对儿景泰蓝的耳坠儿如何?”
“很好看的,姑娘,配得上你今日穿的这身裙子。”司其说道。
“这是送你的。”沈心玥笑着说,然后将耳坠儿在司其的耳边比划了比划,看上去还不错。
掌柜的在一旁附和道:“这位姑娘好眼力,这对儿景泰蓝的耳坠儿,是我这里最好的一对儿了,才三百文钱。只此一副。配这个姑娘也刚好合适。”
沈心玥当即决定买下,可是当她想要去拿钱的时候,却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有钱。
可不是嘛,自从进了王府,吃穿用度一切皆是现成的,根本就用不着自己去花钱买任何的东西。
所以,钱这个东西,自她穿越到古代以后,竟完被忽略了。
其实在上次去“兰苑酒楼”时,沈心玥就已经遇到过这个问题了,只不过好在当时包房被霍危楼包了下来,她没有包成,所以教训显得不是那么深刻。
而这次,尴尬就大了些。
沈心玥手举着耳坠儿就那么愣在那里,失落感一下子袭来。
司其看出了问题所在,赶紧笑着接过她手里的那对儿景泰蓝的耳坠儿,放回了摊位,笑着说:“姑娘,你也知道,我平日里根本也不戴这东西的。买来恐也是个心病。天也不早了,我们再去逛逛其它的地方,然后早点回府吧。”
沈心玥无奈,只得冲着掌柜的点了点头,跟司其离开了。
身上竟然连一文钱都没有,这个残酷的事实冲击着沈心玥的大脑,搞得她逛街也不如刚才来得兴致勃勃了。
是呀,逛了半天,逛个眼瘾,这还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境遇了。
两个人又走了一会儿,沈心玥便提议回府,于是两个人便往回走。
走着走着,发现前面一个医馆外面围了好多人,看不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听得有人在大哭。
沈心玥皱起了眉头,难道在古代也有难搞的医患关系?
于是她叫上司其一起凑近了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