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舒将冯管家准时送来的小米粥和小馄饨摆放到病床上的可伸缩餐桌上:“清玥,来,先趁热吃点东西补充补充体力吧?”唉,这孩子可真是吃了大苦头了。
“好的,妈。”宋清玥正好有些饿了。
正要拿起勺子,云舒先一步拿起来,舀了一小勺小米粥轻轻吹了吹,递到她嘴边:“好孩子,你现在应该没什么力气,妈喂你。”
“来,看下烫不烫。”
宋清玥也不扭扭捏捏,就着封母的手吃起了粥。
封母是出了名的温柔善良好脾气,年纪大了后越发温和慈爱,活了五十多年就只有在霍晋琛身份曝光时失态过。在宋清玥心里封母就跟自己的妈妈一样。
可惜这么好的人前世竟落得个被养子谋杀的结局。
这一世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封迟洲原本要飞过来喂自己的媳妇的,见老母亲喂了便收回视线继续看向怀里的闺女。
媳妇说的果然没错,眼睛像她,鼻子嘴巴像他。
就很奇怪,明明这小家伙皮肤红红的、皱皱的,就像小老头一般,身上还覆盖着一层灰白色的胎脂,味道也不好闻。但封迟洲就是觉得自己的闺女是全天下最漂亮的小孩,是个美人坯子。
这小小的一团儿正好奇地盯着他,也不哭闹。
其实封迟洲知道刚出生的孩子只能看清大概十五厘米范围内的东西,在这孩子看来,他只是模糊的一团,但封迟洲还是高兴。
闺女在看他!
闺女一定知道他就是爸爸,所以这么乖,以后一定是个软甜可爱聪明伶俐的小棉袄。
大反派就这么痴痴地盯着自己的女儿瞧。
他也是有女儿的人了。
真好啊。
一直到宋清玥吃完小米粥和小馄饨,封迟洲依然保持着抱孩子的动作不变。封迟洲维持这一姿势已经很久了,手都酸得快要断掉了还是舍不得放下。
这小东西脆弱得好像一捏就会碎的样子。
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迟洲,我看看孩子。”宋清玥轻唤了声。
“诶,来了。”怕吓着孩子,封迟洲赶忙低低地应了声,小心翼翼地将闺女抱到病床旁,把闺女往媳妇的方向递了递,叫媳妇看得清楚些。
“媳妇,咱闺女真好看,怎么瞧都不腻。”
宋清玥的视线很快就被小家伙吸引了过去,目光落在孩子身上时柔和不知道这几个度,也不管这小不点听不听得懂,轻声祝福道:“宝宝,你一定要健康快乐地长大哦。”
千万不要跟她一样成为古早狗血虐文女主。
至于聪明才智什么的不强求。
只要孩子能够幸福就可以了。
“媳妇,我们还没给孩子取名呢。”封迟洲总算想起自己一口一个“闺女”,竟还没有为女儿取一个正式的名字,连小名都没有。
“不是说好叫宋欢吗?”
宋清玥还记得在她和小傻瓜正式确定关系没有多久时,曾经讨论过关于孩子的话题,那时他说想要给他们的女儿取名为“宋欢”。
“你当时说希望我们的女儿一辈子欢乐无忧。”
事实上,世上的荣华富贵、功名利禄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健康和快乐才是无价的。
“我觉得宋欢这个名字挺好的。”
封迟洲俊脸微红。
没想到媳妇居然还记得。
“欢欢。”封迟洲看向闺女,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叫了声她的名字。“欢欢”刚叫出声,怀里的小婴儿竟笑了一下,露出粉粉嫩嫩的小牙床。
大反派惊奇不已。
“媳妇,你看闺女笑了,她喜欢这个名字。”
“欢欢。”宋清玥跟着叫了声,果然见那小团子又笑了一下,好像听得懂一般。
宋清玥怜爱地摸了摸闺女。
“宝宝,你喜欢就好。”
目睹全程的云舒和华婉莹脸上都带着笑意。云舒感叹道:“咱们的欢欢打一出生就是个乖巧暖心的,以后也一定是个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