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二章秦景云驯马
收购谈判的事情有下属去谈,秦景云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自然不适合过多的出面。
这也是放开一部分股份给贺韩宁玉的原因,贺韩宁玉是商人经商很合理,但是秦景云是娱乐圈的,这么做怎么看都有点不务正业。
互联网方面的跑马圈地既是大事也是小事。
说是大事是因为这关系到秦景云未来的泛娱乐帝国规划,可以说一旦在互联网行业站稳脚跟,自己在娱乐圈的瓶颈就不存在了。
和娱乐圈最搭配的绝对是互联网,说是小事就是互联网现在是寒冬期。
秦景云也借着这个时间跟贺韩宁玉一起放松一下,比如在燕京的一家马场看了一场马球赛。
说起篮球很多人自然就想起来了北美的NBA,但是在北美影响力最大的是橄榄球。
因为橄榄球这项运动对抗性很强,跟干架一样。
但是这个时空华夏甚至亚洲范围内影响力最大的运动是马球。
马球,顾名思义就是指骑在马上用马球杆击球入门的一种体育活动。
原时空马球在古代叫“击鞠”,发明始于汉代,兴盛于唐宋。
在东汉后期的时候曹植的《名都篇》中就有“连骑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的诗句来描写当时人打马球的情形。
在这个时空看似马球在古代似乎是贵族和士人的运动,但是实际上马球最流行的就是盛唐时期的军队,尤其是边军。
因为这项运动可以练兵。
骑兵在古代可是最有威力的兵种,纵观华夏的历史兴盛的朝代骑兵都很强,这里首推汉唐。
后来的网络上有明粉、清粉甚至还有宋粉。
为什么会有这些朝代的粉丝?因为这些朝代都是有争议的。
但是汉唐包括大秦几乎都是没什么争议的,一个工业时代前的王朝达到秦汉唐的地步已经不需要争议了。
秦朝二世亡了不假,但是那是秦始皇没了,秦始皇在的时候你别管什么苛捐杂税什么律法森严,谁敢炸刺。
汉唐也如此,东汉末期的时候是因为内斗耗损了元气,但是哪怕如此当时的中原政权依旧是压着游牧民族打的。
至于大唐就不用说了,差不多是冷兵器国力的巅峰了。
其实中间的隋朝也猛的一批,但是碰见个能折腾的杨广。
秦景云看过这个时空的历史,安史之乱之前的历史一切正常,但是安史之乱的时候不一样了,唐王室出了来了一个改变历史的人物。
秦景云一度认为这位也是一个穿越客,但是应该是被当成BUG处理掉了。
这位穿越客收拾了叛乱者,然后大唐过渡到了中唐,但是这位穿越客不到三十岁就死了。
改革什么的倒是不多,但是民生方面弄的倒是不错,这也是整个大唐王朝贯穿了后半段封建历史的原因。
后面倒是一切正常,只不过是历史的惯性而已。
但是这样就避免了中原王朝的内耗,也避免了被西方文明拉开差距。
马球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在古代王朝中流传开来的,那个时候的马球和马上格斗差不多,一场比赛伤几个人都是小事。
华夏尚武也是有源头的,现代马球没有古代那么暴力,但是依旧很刺激。
秦景云在看台上看着台下激烈的对抗也感觉到了很刺激,骑战看着绝对是过瘾的。
这些马球运动员都是骑术高手,时不时的还能弄点花活让不少台下的观众大声尖叫。
“那个10号球员叫宝德,是草原人,六岁的时候就会骑马了,自从我的俱乐部把他挖过来后战绩特别好。”贺韩宁玉指着一个骑着马的运动员说道。
这间马场就是贺韩宁玉的产业之一,平时除了举办马球赛外还会接待一些喜欢骑马的人士。
传统这东西真的是流传下来的,就好像原时空巴西和阿根廷足球厉害一样。
秦景云的印象里中原王朝的衰落都是因为缺马开始,但是这个时空没这个问题,机械化改革之前几乎人人都会骑马。
后唐王室退位之前曾经有过五十万骑兵西征的壮举,五十万骑兵是什么概念?
保障后期的情况下这五十万骑兵就是毁天灭地的存在。
甚至现在华夏的十个主力机械化步兵师都是骑字开头的,骑马就是这个时空国民的传统,养马则是富豪的传统。
比赛的结果没什么意外,贺韩宁玉的球队轻松的击败了对手。
这间马场占地面积很大,比赛场只是一小部分。
看过比赛后贺韩宁玉把秦景云带到了隔壁的跑马场,为了避免被打扰整个跑马场都已经封闭了起来。
驯马师牵出来了两匹枣红马,贺韩宁玉已经换上了一身马具随后对着秦景云说道:“要不要我教你骑马。”
会骑马的人不少不假,但是大部分都是中产阶级,秦景云的身世贺韩宁玉是清楚的,孤儿,从小流浪。
秦景云嘿嘿一笑,随后翻身上马,坐下的马匹是一匹草原马,虽然没有阿拉伯马那么神俊但是这类马匹耐力好而且吃苦耐劳,以前多用于军马。
看着秦景云娴熟的控马本事贺韩宁玉愣住了,这骑术可不比自己那些马球球员要差。
秦景云前世是生活在东北草原上的,属于汉蒙混居的区域,骑马这本事是打小就会的。
虽然不是少数民族,但是草原民族之所以马术好那是因为他们从小跟马打交道,换句话来说不是民族的原因而是生活环境的原因。
纵马狂奔了一会秦景云和贺韩宁玉并排骑着马聊天。
“这一间马场花费不低吧。”秦景云问道。
“十八岁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开始的几年年年赔钱,但是后来打开名气就好了,会员骑马,客户买马再加上俱乐部比赛时候的场地费完能够达到收支平衡了。”贺韩宁玉说道。
秦景云无语,这可能就是富豪的生活的,养马可比养豪车费钱多了。
真正的好马价格都是千万级别的。
撕溜溜!
俩人正聊着天忽然听见了一声巨响,似乎是马叫,但是这马的叫声有点凶。
秦虎和贺韩宁玉的保镖也过来牵住了两个人的马匹。
马场在市区的边缘也不是什么深山老林自然是不会有什么野兽的。
这个时候一旁驯马师的对讲机响了。
“老板,那匹马又不老实了。”驯马师有点无奈的说道。
“哎,花钱买罪遭啊,去看看。”贺韩宁玉叹了口气说道。
秦景云和贺韩宁玉在保镖的簇拥下走向了马厩,一到马厩就见里面有一只浑身漆黑的骏马正在撒欢。
这匹马的骨架很大而且似乎很凶。
贺韩宁玉的女保镖似乎怕这匹马冲出来伤到贺韩宁玉随手从电瓶车里拿出来了一把猎枪然后推上了子弹,似乎这闹事的马一旦冲出来就会一枪干掉它一样。
“半年前东欧那边打仗,一个破产的商人带着这匹马来到了魔都,我的属下知道我喜欢马就买下了这匹马。原本想给马球俱乐部的球员骑乘,但是这畜生根本不认人,一百万,打水漂了,还得天天养着它。”贺韩宁玉看着秦景云无奈的说道。
马球运动除了要有好的球员还要有好马,这匹马一看就是那种万中无一的马匹,虽然长的没有什么阿拉伯马好看但是这个体格这块头这力量都猛的很。
一匹马,哪怕能吃点贺韩宁玉也能接受,大不了养着当观赏物呗。
但是这匹马太能作妖了,没事就打架,马厩里的马还打不过他,每一次只能等它闹累了才能关起来。
“我去劝劝它。”秦景云看着这匹马随后眼神发亮的说道。
这样的马秦景云前世见过,是一匹野马群里的头马,出身东北草原的秦景云也喜欢马,这马甚至敢跟野兽搏斗。
少年时秦景云就见过这样类型的马和野兽搏斗,一支由十五只草原狼组成的狼群被这样的一匹马给团灭了,这马被当地人成为龙驹。
“别,它可凶了,再伤到你。”贺韩宁玉拽着秦景云说道。
“没事,马和人一样,得用爱感化它,只要感化了它就可以骑了。”秦景云拍了拍贺韩宁玉的手说道。
一句话给贺韩宁玉闹了一个大红脸,她怀疑秦景云在开车但是没有证据。
拿了一根胡萝卜秦景云走到了这匹龙驹面前。
“朋友,你应该听不懂中文,毕竟你是从东欧来的,但是你应该能感觉到我的善意,来一根。”秦景云走进后对着龙驹说道。
龙驹瞪着眼看着秦景云,折腾了一会的龙驹根本看不出累的模样。
胡萝卜是好东西,但是这龙驹是真不是东西,一口叼住秦景云手里的胡萝卜龙驹转头就要咬秦景云。
“啊!”贺韩宁玉吓的捂住了嘴。
一旁的秦虎也掏出了手枪,随时准备开枪。
但是随后的一幕让众人惊呆了,秦景云似乎早有准备一样一个闪身躲过了龙驹的一击,然后一巴掌就甩到了龙驹那张长长的马脸上。
龙驹被这一巴掌打蒙了,半截没吃完的胡萝卜掉在了地上。
龙驹看着秦景云的眼神也充满了疑惑好像在说:你敢打我?我妈都不敢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