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平民百姓,不像之前遇到的那些作恶多端杀人无数的契丹人,她还可以果断的下的去手。
对平民百姓下手,她多少还是有些顾虑的,再有就是,若是下了狠手,薛明华的两个孩子应该能猜到,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只是以后估计会因为这个跟他们母亲有隔阂吧。
可是要是像薛明华所说的,她之前想的确实有点太天真了,没有把那些宗族考虑进去。
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许多在这里的人看来都是常识,她却并不清楚,这就是代沟啊。
她只想着把这陈家旺母子两个的腿敲断,他们就算是残疾了,薛明华母子想离开很容易,最起码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去追。
可却忘了,这个时代的宗族观念很重,只要一家有事,整个宗族都会出面,那就算是真的用权势逼着他们和离了,只要薛明华还住在这邯城,随时都有可能被找麻烦。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既然在这里有麻烦,那不住在邯城不就行了。
倾妍再次在心里把可能会遇到的情况想了想,才对薛明华说道“你与陈家旺之间可有婚书?或是他们手里可有你的卖身契?”
薛明华摇了摇头,“没有,当时我虽是直接被我那公爹带回来给陈家旺当媳妇的,因为我不肯说娘家在哪,也没有户籍和路引,所以也无法去衙门办理婚书,走那些正式的流程,聘书什么的更是没有。
我当然也不会签什么卖身契卖给他家,那不是和把命交出去一样嘛,我怎么可能那么傻。
就算是我是他出拐子手里救回来的,可我当时还没有被卖,本身就没有什么卖身契,还是自由人。”
倾妍点点头,“那就好,我是这么想的,反正现在时逢乱世,到处兵荒马乱的,户籍什么的都好说,我可以找人帮你们重新办个新的户籍,直接带你们离开,把你们送回京城。
那边是你家的主场,他们就算是知道了你们的下落,有手段也没有能力施展,你也不算是离乡背井。”
倾妍之所以这么想,一个是留他们母子三人在邯城确实不妥,还有一点就是,她很快就要离开,就这么突然直接消失好像也不太好,还不如以这个现成的理由和杨家坪众人告别。
就说自己出来游历一个目的是见见世面,还有就是找自家族姐,现在真的找到了当然要把人带回去了。
这样光明正大的和杨家坪众人分开,省的后面自己突然不见了,他们担心。
毕竟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无缘无故的消失,还是觉得有些太儿戏了。
而她和薛明华认识不久,把他们送回去自己就可以走了,就像之前说的,这里离京城又不远,也就半天的时间,把他们送回京城的时间还是够的。
这样一来,她说不定还有时间逛一逛京城,那里肯定是最繁华的,也不算白来这个时代一趟。
越想越觉得可行,倾妍一脸期待的看向薛明华,等着她的决定。
薛明华听了这话,一时有些踌躇。
倒不是舍不得陈家这边,主要是有些不敢回家,怕家里人嫌弃她的遭遇。
倾妍也看出了她的想法,开解道“你现在已经是这么个境况了,再糟糕还能糟糕到哪里去?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想想吧。
照你之前的想法,我就算把孩子给你送回去了,那边情况你也不清楚,万一你爹娘那边有什么变故呢?那孩子送过去谁接收?
你若是一起去就不一样了,你就当是丧偶的外嫁女回娘家了,若那边真的不认你或者是怎么样,你也可以在京城找个地方自行安置,毕竟是熟悉的地方,总比去别处好的多,别人就算看在薛家一族的面子上,也不敢做的太过分,薛家嫡系就算为了面子也要看顾一二。”
倾妍没说什么她会给她留下点银钱这种话,这种话说了就有点儿太过了,就像是有所图一样。
薛明华又想了想,发现还真的是倾妍说的这样,她怎么说都是薛家女,之前是怕名声不好影响姐妹婚配,这么多年过去了,姐妹们的孩子估计都不小了,自己这是给人当正头娘子,也算是没有辱没家风,就说丧夫了,带着孩子归家也说的过去。
家里父母没有儿子,她把儿子改为薛姓给家里继香火,想来父母应该是愿意的。
若是这些年又有了弟弟,或是姐妹已经招赘了,自己就不提了,就像倾妍说的,实在不行,让家里帮着自己单独立个女户,这点小事应该是可以的。
想到此,便对倾妍点头道“行,就按倾妍妹妹说的做,到时候我爹娘若是还认我,我会好好感谢妹妹的。
不过,我这腿现在走不了吧?恐怕要修养几天才行,不知道会不会拖累你的行程。”
倾妍摆手道“没事儿,我有驴车,到时候咱们赶着车走,速度还快一些。”
她说的车当然不是之前那个驴车,那是她要留给杨家坪众人的,她是准备去城南的骡马市那边儿再买一头驴,顺便买辆车,反正她也不缺钱。
而且之前她去看过,也就四五两就能买一辆,还是连驴带车。
当然,那车肯定不是特别好的质量,就是一般木质板车,在这种时候能用就行。
到时候用席子搭个临时小棚子,又能遮挡别人的视线,还能防烈日直晒,反正就半天的路程,就是走的慢点,后天晚上之前也能到了。
其中的一些变故她也想好了,她在路上就就让丑丑把驴训练好,顺便教给陈福来赶车,若是她中间突然要离开,有了驴车,薛明华他们娘三个应该也能自己回到京城。
想到就做,倾妍先是让陈福来帮她找了两块木板,把薛明华的腿固定好,以免移动她的时候那条腿吃力。
然后又去给陈家两母子摁了摁穴位,让他们一时半会醒不了,嘱咐陈福来兄妹照顾好自己和娘亲,才出了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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