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子明冷哼一声,没敢接话。
秦风倒也懒得搭理他。
不一会儿功夫,张庆志回来,手上拿着秦风所需要的十三根银针。
秦风脱掉马腾云的上衣,一针刺入天溪穴,刹那间,马腾云的胸膛上,多出了许多黑线。
“这?”
马飞燕当场愣住。
温子明也不可思议,这些黑线何时出现的?
秦风解释道:“马首富这根本不是一种病,而是中了特殊的融合毒素,刚才又被这些庸医用现代化的医学器材激发,导致毒素扩散,还好没有全部涌入心脏,否则神仙难救。”
“你胡扯!”
温子明沉声喝道:“我们医疗团队行医多年,什么样的毒素没有遇到过?如果真是中毒的话,我们怎么可能检查不出来,这就是一种怪病。”
秦风摇摇头,只觉得很可笑。
“连病和毒你们都分辨不清,也好意思当医生。”
“告诉你们,这属于是一种融合毒素,寻常的医学仪器还真探测不到,并且会形成一种假象,你们都没有具体搞清楚,就胡乱进行医治,只能说明你这个带头的对自己医术太过自信了。”
温子明脸色阴沉难看,想反驳些什么,话却堵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这些年来,他带领着医学团队治疗过不少病人,心态早就已经变得高傲起来。
这犯了医者大忌。
秦风那边,又是几根银针刺上去。
每一根银针落在穴位处,针尾都发出微微的颤抖,声音宛如凤鸣。
温子明仔细看了一眼,这十三根银针在马腾云的身体上面,好像排兵布阵似的。
而且这下针的手法,太快了,他都无法用肉眼捕捉。
噗!
马腾云忽然喷出一口黑血,胸膛上的黑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退。
“爸!”
马飞燕激动的大喊一声。
秦风提醒道:“他还没有醒过来,不过体内的毒素已经解了,接下来我会开一份药方,按时给他服药,今天晚上便会清醒过来。”
“多谢你了秦神医。”
马飞燕连忙道了一声感谢,看着秦风自责不已,她刚才竟然还在怀疑秦风,真是不应该。
“秦神医,我这就预定包厢,晚上好好的宴请您。”
“不用那么麻烦了吧。”秦风随意的摆摆手。
马飞燕认真道:“秦神医,您救了我父亲两次,就是我们马家的救命恩人,这点小恩小惠不算什么的,还请秦神医不要拒绝。”
“那好吧。”
此时的秦风,在马飞燕心中形象一下子高大上起来。
反倒是温子明他们这几个人,面如死灰。
“你刚才用的是什么针法?”温子明好奇的询问道。
秦风打量着温子明:“你也懂中医?”
温子明点点头道:“我初入这行,学的就是中医,几年了,只学到一些皮毛,摸不到精髓,于是才转行西医,一直混迹于国外医学界。”
秦风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家伙如此针对中医,原来是被中医给伤害过。
“这叫鬼门十三针。”秦风随意的解释一句。
三年前离开秦家时,他倒也运气好,意外得到一份机缘。
除了医术,还有武道,符咒,玄门……等等。
秦风看着温子明告诫道:“中医博大精深,远没你想象之中的那么简单,还有,年龄可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
温子明未作答话,带着自己的医疗团队火速离开此地,今日遇见秦风,可算是给他好好的上了一课。
晚上六点。
秦风已经写好了药方,交给马飞燕。
随后先行来到马飞燕预定的玉龙饭庄。
他刚下车,就看到一男一女对着玉龙饭庄内走去。
“宋清璇和陈一峰?”
秦风摇摇头,倒是有够巧合。
看着两人肩并肩,举止还算亲密,秦风皱紧眉头,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算了。
都已经离婚了。
还想那么多做什么。
他并没有上去打招呼的意思,眼不见为净,打算等他们进去之后,自己再进去。
奈何这老天爷,总喜欢看戏剧性的一幕。
宋清璇回了一下头,正好和秦风四目相对,她当场愣住。
“秦风?”
宋清璇着实吃了一惊。
陈一峰皱着眉头问道:“你该不会一直跟随着清璇吧?还想求复合?秦风,你已经浪费了清璇三年的时光,何必还要执着她不放,饶过她不好吗?”
秦风冷冷看着陈一峰,这家伙是真的讨厌。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求复合了?就算我真的想求复合,跟你有什么关系?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秦风不客气的回呛一句。
陈一峰不可思议,以前在宋家时,他印象里的秦风可从没表现过这么强硬,如今是怎么了?
宋清璇在这时开口道:“秦风,你何时变得这么不讲道理?”
宋清璇现在对秦风失望至极。
她也觉得秦风不甘心,想死皮赖脸求复合。
“秦风,看来跟你离婚是离对了,三年前我就不应该嫁给你,像你这样的男人,注定没有未来。”
秦风苦笑一声,道:“何必非要给自己找借口?你本就打算跟我离婚,不管我是什么样的男人,都改变不了这个决定。”
秦风早就已经看透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三年前,他以为遇见宋清璇,是自己生命里的一束光,可以就此安定下来。
结果,事与愿违。
人生总有一些事情,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美好。
宋清璇哑口无言,一时间竟想不到该如何反驳秦风这句话。
陈一峰冷哼道:“清璇,和这种人浪费口舌做什么?现在没了宋家的庇护,他还要为明天是吃泡面还是吃地摊儿来纠结。”
“你们两人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你是高贵的天鹅,而他,不过是泥里的泥鳅而已。”
宋清璇轻轻点了一下头,眼神坚定。
事到如今,她也看清了,和秦风离婚是最正确的选择。
两人的确不是一个世界的。
“好一个高贵的天鹅,泥里的泥鳅。”
“什么时候这江北宋家,也这般嚣张了。”
一道不悦的声音忽然响起。
秦风转过头望去,原来是马飞燕来了。
她特意换了一身装扮,雅黑色的长靴踩在雪地上,双腿的线条流畅,让人很难移开双目。
美女最怕对比,宋清璇在江北市,已经算是顶级的美女,和马飞燕比起来,气场方面却略逊一筹。
宋清璇打量着马飞燕,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好眼熟。
而此时的马飞燕,已经来到秦风旁边,还凑的很近,她微笑着道:“不好意思,我来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