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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9章 再回逸都(1 / 1)

大安三年,盛夏。

路旁的风景已经有了极大地变化。

西域和行州辽阔干净的天地变得狭窄杂乱,处处是小山,形状各不同,使人难以再如西域行州那般一眼看到天边,却又很少有大山。

路旁草林茂盛,和行州多见的光秃秃的高山草原不同,也与西域整齐的高山森林不同,而是种类丰富,各种野草树木狂放交错在一起,在这时节都是正茂盛的时候,偶尔还开出小花,结着野果。

官道倒是明显修得比西域更好,路上也明显比行州繁华,在行州有时都没有路,有路也成天成天的看不见行人,只有辽阔的草原和天地。

只是这里就看不见骆驼了。

主要以身材矮小的西南马、驴和骡子为主,驮的货物也以茶叶为主。

茶马古道。

历时大半年,道人一行已穿过行州,进入逸州。

走在山间路上,杂乱的山和草木遮挡人的视线,往往看不见前后来人,不像西域和行州,老远就能看见前面有人却一天也追不到他。这里的商旅行人就离着不足一里路,有时也看不见身影,只能听见从前后山间传来的铃铛声,还有人们呵斥马骡的声音,判断出自己并不孤独。

“休息一会儿吧。”

道人挑了一棵古树,迈步走去。

古树下有片空地,明显比别的地方更为光生一些,落叶被推到了旁边,浮灰也被擦得干净,明显是常有人在这里歇脚的。

卸下马儿行囊,在这片空地上坐下,往后一靠,刚好靠着树干。

行走之时还好,这么一停下来,才知这条路上有多繁华。

从左右两边来的铃声和喝喊声几乎就没有停过,不断靠近又不断远去,不知多少人从他们面前路过,看见靠坐在树下歇息的道人一行,几乎所有商旅行人都会在无聊中向他投来目光,有的还会和同伴议论两句。

道人坐着歇息却没有闭眼,也与他们一一对视,恍惚之间像是看到了十几年前金阳道上的那些客商。

这棵古树虽不是柏树,可阳光透过枝叶斑斑点点的打下来,又在风吹之下光影变换,也给了道人一种当年那个盛夏的感觉。

只是不知当初的人可好?

那些曾与道人在金阳道上有过一面交错的行商脚力可还在世?十三年过去,可还有力气走在这条路上?

“叮叮当当……”

马骡铃声响,带人回梦中。

三花猫就坐在他旁边,坐得端正,尾巴绕着小脚,也与他一同,一脸严肃的看着前方行人,不知猫的脑袋里又在想些什么。

“三花娘娘。”

“唔?”

“取些野果来吃吧。”

“好的!”

猫儿端坐不动,等到前方的背夫过去,这才迈前两步,探头到路边左看右看,确认没有人,这才变回人形,从锦袋中取出一碗野果,捧回道人身边递到他的手上,又飞快的变回猫儿坐下来舔爪子,像是刚才无事发生。

“叮叮当……”

又有一队客商牵着驴子走过,驴子背上全都驮着大包大包的货物。

看见道人,全都向他看来。

双方也只是目光交错,只有短暂的缘分。

道人吃着野果,沉默不语。

手中的碗冰冰凉凉的。

这碗果子是前些天路过一片高山森林草原时,发现路边生长的一种森林草莓,长得到处都是,大概只有手指头那般大小,圆滚滚的,而不是像宋游印象中的草莓那样接近心脏形状,倒是仍旧通红,表面不平,香气略有些淡,味道口感倒是差不多,山上的牦牛十分爱吃。

当时宋游吃了几颗,很是喜欢。

而见到道士喜欢,酷爱投喂的三花娘娘这还怎么忍得了,当下便趁着休息的时候,锅碗瓢盆齐上阵,将以他们停下休息的地方为中心、一大片区域的森林野草莓一扫而空,放入锦袋冷藏。

道人已经吃了几天了。

“扑扑扑……”

就在这时,一只燕子飞了下来。

依然停着不动,等下方路过的一群押镖队伍走过,左右看了看,燕子才开口:“先生,这里离逸都大概还有八十里远。”

“八十里……”

道人抿了抿嘴,莫名有种疲惫,随即说道:“今日继续走,也要明天才到,今日不走,也是明天才到,今晚就在这里过夜休息吧。”

燕子没有说话,因为又有人来了。

这里果然不比西域和行州了。

无论是西域广袤的天地,还是行州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行走其中时,两只小妖怪可都是随便说话的。

“哦呀!有个小先生!”

客商们转头看他,露出和善的笑。

口音是道人熟悉的逸州口音。

道人也颔首与之回礼。

“先生从哪里来?”

“就是逸州人。”

“要往哪里去呢?”

“往逸都去。”

“怎的在此睡着?”

“累着了。”

“现在还早呢,前方二十里有车马店,还走得到。”客商背着手抓着骡子缰绳,随着走远而回头看他,脚步不停,只留下了善意,“近几年来山中越来越不太平,莫要在山里夜宿,否则怕是有妖鬼要找上门……”

说话太长,走得太快,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

道人已经没有回复他们的机会了。

“小先生……

“妖鬼……”

宋游不禁露出一抹微笑。

真有一种恍惚之感。

道人在这里坐了不知有多久,不知又与多少张面孔交错而过。

晚饭便是这碗野果。

直到夜幕缓降,山中没有起篝火,不过却起了满地荧光,道人躺在树下,沉沉睡去,只有往事清梦随风来,没有妖鬼来扰。

可惜……

……

次日下午,逸都城外,路旁小摊。

翠绿如玉的竹杖被道人斜靠在木桌上,阳光一照,晶莹剔透,真像是宝玉雕的艺术品,只是相比起来,木桌黑得包了浆,对比真是明显。

身着发白的旧道袍的道人坐在桌旁,对面坐的则是一名身着三色衣裳的女童,没有缰绳的枣红马驮着行囊在旁边等着,啃着路旁野草,两人一人捧了一碗鲜肉馄饨,吃得吸溜哗啦的。

薄薄的面皮,里头包的鲜肉馅,除了盐和姜没有多少别的东西,汤底则是猪骨头熬的,加了一把葱花。

无需多讲究的手法,多高的厨艺,多复杂的调味料,猪骨汤熬出来本就鲜香,加上葱花的香气,这么一碗馄饨,简简单单,可吃下去,却是满满的清淡和鲜美,令人十分舒服。

道人吃完最后一口,看向对面童儿。

童儿也吃完最后一口,看向他。

道人微笑,童儿严肃。

道人端起碗来喝汤。

童儿见状不甘落后,有样学样,也连忙捧起碗来,咕咚咕咚的喝着汤,一边喝还一边抬起眼帘,透过沿碗瞄着他。

“店家,结账。”

“好嘞先生!”

一个驼背老者走了过来,笑嘻嘻说:“十二文一碗,两碗收您二十四文钱。”

“十二文啊……”

道人一时不禁陷入回想。

“怎的了?”

“上次在另一个门口吃,好像是十文钱一碗啊。”

“咦?哪个城门?”

“南门。”

“断不可能!”驼背老者说道,“小老儿虽然只是摆摊的,却也不敢乱收钱,来往顾客都是常在城外行走的,每个城门卖馄饨的、汤饼的价钱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先生是什么时候吃的?”

“十三年前。”

“十三年前?”

驼背老者仔细看了看他,见他年轻,颇有些惊异:“那会儿先生还是个小少年吧,记得还真清楚。”

“……”

道人笑而不语,只感慨不已。

“小老儿在这摆摊三十年了,十三年前倒确实是十文钱一碗,莫说十三年前,就是五年前也是十文钱一碗。”老者露出为难之色,“奈何这几年世道有些不太平,前两年逸州西边的文汉王才反了,朝廷从几个州调兵才把他给平了下去,城外山中还常有妖鬼出没,小老儿出早摊好几次都遇到妖怪来吃饭,有时收摊完了,回家走在路上,还有山鬼拦着让我开摊,加上什么都在涨价,生意实在难做啊。”

说着一顿,又露出笑意:

“不过先生是修道人,知晓清贫,小老儿也愿意结个善缘,就收先生十文钱一碗好了,两碗总共给二十文。”

“多谢。”

道人露出笑意,看向对面。

女童脸蛋白白净净,一脸严肃,立马从怀里掏出一把钱,数了一遍,把多的放回去,又数一遍,这才伸出小手递给摊主。

总共二十四枚,一个不少。

摊主自然是笑呵呵接过。

“走吧。”

道人拿上竹杖,起身就走。

枣红马沉默的跟上去。

小女童也跟在后头。

“三花娘娘记得吗,十三年前,我们刚来到逸都的时候,就在城外吃了一碗馄饨。”道人边走边说,脸上带笑。

“三花娘娘记得。三花娘娘吃的肉。”小女童也拄着小竹杖,迈步比他更快的步子,好跟上他,也露出回想之色,“就是这个地方吗?”

“不是,是另一边的城门外。”

“另一边……”

“馄饨好吃吗?”

“好吃的!”

“馄饨好吃还是肉馅好吃?”

“肉好吃!”

“这样啊……”

走出不远,便是城门口。

两人一马停下脚步,抬头望去。

青砖砌成的城门,坑坑洼洼,满是历史的风霜,城边站着军校检查进出,墙上还贴着有告示,与记忆中的另一个城门几乎没有差别。

头顶有个牌匾,上书两个大字:

逸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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