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勾闻言,顿觉不妙,正要出言澄清,却只觉一股浓烈的杀气扑面而来。一道白光接踵而至,与白光同时来到的正是剑奴。
赢勾心中一凛,双脚用力,赶忙向后退去,暗赞“好快的身手!也罢,今日我有求而来,且不与你计较,待得他日,定要讨教一二。”
赢勾这人,素来工于心计,面上落落大方,其实凡事计较于心。他心中既已拿定主意,也不与剑奴缠斗,当下便将自身尸气释放出来。
他这尸气乃是僵尸一族独有,无形无色,毒性强大。此时释放出来,周身紧裹,只仿佛一道无形屏障,将身体隔离开来。
剑奴素以身手迅捷著称,此时动起手来如影随形,赢勾退,他便进。
只是他从未与僵尸一族接触,不知世间竟有尸气一说,待尸气弥漫伊始,不察之下,已然嗅着一丝,吸入腹中,一时间头昏眼花,肚中胃液翻滚,几欲呕吐。
赢勾见剑奴动作渐而放缓,便知他已吸入尸气,毒性入侵,道“姑娘,你这族人吸了我的尸气,毒入体中,不出一日,便会肠穿肚烂而死,须得快些救治。我们暂且罢斗,待我为他祛除尸毒,再请听我一言,如何?”
洛仙见剑奴面色难堪,便知赢勾所言不虚,轻哼一声,喝道“剑奴,你暂且退下,看他如何说法!”
剑奴闻言,当即身形一闪,疏忽之间,人已退回。
赢勾见他退走,也稳住身形,飞身来到他的面前,将手伸到他面颊之前,缓缓摆动。
剑奴只觉一股强大的吸力传了过来,不由自主的就张开嘴巴,只见一丝丝乳白色的气体缓缓飘了出来。
幸而剑奴吸入尸气为时尚短,毒气入体,并未侵入五脏六腑,只是稍感头昏目眩,此时赢勾将尸气收回,不适之感立时消除。
洛仙见到这气体,心中暗道“这便是传说中专属于僵尸一族的尸气么?果然不同凡响!”
赢勾收回尸气,退开几步,看着洛仙,又长叹了口气,这才不无感伤地道“姑娘先前所言,神树死亡,实则是起源昊天与犼之战,那时我不过是夏帝麾下一名走卒。相信你们也知道,从前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虽然不如你们灵族那般长寿,却也痛快自在。却哪知天有不测风云,昊天与犼大战,将犼的灵魂分割。作为与昊天并存的神兽,即便是一丝残魂,其神力也远非我能比。犼的残魂在凡间四处游荡,在遇见我之后,竟毫不犹豫地侵入我的体内,使我变成如今这幅模样。”
洛仙面色稍缓,沉吟道“就算如你所言,那又如何?”
赢勾长叹一声,凄然道“起初我变成僵尸,吃人肉、饮人血,那都是情非得已,到底我还没有完全体会到活着的滋味。可是吃了五百年的人血,终日东躲西藏,害怕被人捉去烧掉。从最初看着自己的亲人生老病死,到后来看惯江山颠覆朝代兴衰,没有人与你举杯畅谈风花雪月,没有人与你轻舟浪荡江川河流,不能畅快的活着,更不能畅快的死去,到现在有的只是与暗夜一般无垠的寂寞,和生命一样无尽的孤独……”
赢勾这一番话,直说得洛仙心中一阵发悸,想起自己虽是灵族,却由于另一半的人类血统而屡遭排斥,根本不认为自己属于灵族。
人类虽然因为美丽的外貌而较能容纳自己,也颇为排斥自己那属于灵族的另一半血统。
原来洛仙虽是罗兰国玄冰宫主的亲传弟子,却不是纯血的人族,乃是灵族之主灵皇与人族女子结合而生。
当年昊天攻杀犼,犼不能敌,逃至灵族的起源——生命之树中,欲籍神树之灵掩护自己逃脱昊天的追捕。岂不料被灵族察觉,灵族在灵皇的带领之下,与犼发生激烈的战斗。
洛仙虽然只是一名半灵族,却仍然冲锋在前,最后不幸战死。
洛仙死后,因为非纯血灵族,为族人所不容,即便自己的父亲贵为灵皇,却仍避免不了曝尸荒野的命运。
洛仙战死,魂魄并未散去,只是在凡间游荡。毕竟作为一名半灵族,她依然拥有灵族强大的生命力。
正在她绝望失落之际,一丝不明来历的残魂恰好漂游至此。
这丝残魂拥有极其强大的力量,在占据洛仙躯体之后,便将其的魂魄吸引回来,并使她复活过来。
重新复活的洛仙力量更胜往昔,从的双翅也忽而变成六翼,而且更是拥有一种神奇而可怕的诅咒力量。
虽然她到底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她却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为族人所抛弃。
想起贵为灵皇的父亲,洛仙抱着最后的一丝期望,来到这精灵一族世代居住的灵族古城,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失落的洛仙,不知道去何处寻找自己的父亲和族人,只得孤零零一个人暂居于此。
至于她身后那名男子,名为剑奴,来自被称为森林守护者的暗黑暗之灵,也是在那场神树守卫战中被犼所伤。
后来昊天封印犼,灵族因为神树被毁,都做鸟兽散,变得四分五裂。
剑奴由于受伤甚重,失去行动能力,与族人失散,只得躲在精灵古城的一处废墟之中。
洛仙复活后,发现躲在废墟中的剑奴,便将他救起。剑奴自此便认洛仙为主,一直追随于她。
至于后来拜师玄冰宫主,却是因为斩道之时,渡劫失败,以至于修为被废,打回原形,幸而偶遇玄冰宫主,得她所救,并收为弟子。
洛仙因修为被废,人族血脉压制灵族血脉,致使其被玄冰宫主所救之时,却是人族婴儿形态。由于时间推移,她修为渐长,记忆修炼恢复。
她此番来迷雾鬼林,除了寻找十二月花,亦是想再回灵族古城,寻找灵族下落。
洛仙追忆往事,想到自己对灵族一片挚诚,最后都化作流水,不禁慨然,叹息一声,道“赢勾,你若是要寻找灵族,那你便来错了地方!这里虽是灵族古城,却已经没有了灵族。你也别问我,我不知道他们去了何处!我叫洛仙,虽属于灵族的光明之灵,却只是一个半灵族,更是被灵族所遗弃的一员。”
赢勾讶然道“洛仙!据我所知,灵族有一位公主,乃是与灵皇与凡人所生。莫非便是你?传说你虽然只是一名半灵族,却拥有灵族最强大的规则之力,能够使用所有属性的功法。在那次神树保卫战中,正是因为有了你,才使得灵族能够在犼的猛烈攻击下,支撑到昊天的赶来。”
洛仙叹息一声,道“往事已矣,还提它做甚?”
剑奴本来站在她身后,一言不发,这时忽道“你身为夏帝所封,镇守冥海,地位何等崇高。此时孤身一人到东方,寻找灵族到底有什么目的?”
赢勾愣了一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洛仙见赢勾看了看剑奴,目光又投向自己,尴尬一笑,解释道“赢勾先生,你别见怪,他叫剑奴,与我一样,同是出自灵族,属于黑暗之灵。黑暗精灵信奉月亮,崇尚黑暗,性格耿直爽快,所以心中想着什么,口中便说什么。”
赢勾点了点头,知道洛仙于神树被毁之事已经释然,也终于打消对自己的敌意,道“公主多虑了,我怎么会介意?而且我这次来是有求于你们灵族,所以怎么敢开罪你们灵族的人呢!
”说着,呵呵一笑,又打趣道,“我虽出自僵尸一族,但远来是客,这就是你们灵族的待客之道,就这么让客人站在大街上说话?”
洛仙尴尬一笑,歉然道“有什么求不求的,能够请到赢勾先生这样的贵客,我才真是求之不得!贵客请随我来。”说罢,便领着赢勾来到一座古堡之前。
从外面看来,这古堡年代该当很是久远,灰白色的墙壁上已然爬满蔓藤,只是尚未将半圆形的拱门遮蔽,原本颇为宽敞的窗户也显得甚是狭小,圆形的塔楼更只是若隐若现。
据洛仙所说,这个古堡原是自己的父亲灵皇的住所。后来灵族分裂,灵族古城变成一座空城,只剩下她和剑奴二人,便在这古堡居住下来。
走进古堡,首先印入眼帘的是镌刻着奇特花纹的石制门框。
从外往里,逐层分布着特别挑选出的独立门框作为装饰。跟着是各种形状的拱顶和立柱,拱顶上也镌刻着灵族各类族群的图案,立柱却甚是简洁雅致,甚觉敦实厚重。
或许由于古堡外面被蔓藤缠绕的缘故,使得城堡内部光线颇为暗淡,愈往里走,愈是给人一种神秘幽暗之感。
洛仙引着赢勾来到客厅,才进门,就看见一个诺大的“静”字。
看那字结体方正茂密,笔画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想来写这字的人,必是个胸怀天下,大气磅礴之人。
洛仙招呼赢勾在客房坐下,便从厨房端了两杯茶,道“赢勾先生,我这里已经许久没有客人,没有什么好招呼的。如有不周之处,请不要见怪。”
灵族乃是天生天养,自然成形,本身就拥有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能力,可以从大自然中吸收身体所需求的各种元素。
况且一千年来,灵族已经不复存在,偌大的灵族古城,便只有洛仙与剑奴二人,更且不说有客造访,厨房之中自然不会具备食物之类的东西。这时能有两杯茶招呼赢勾,已属难能可贵了!
亏得赢勾乃是出自僵尸一族,以血为食,否则即便是洛仙有美味佳肴端出来,赢勾也都是食不知味。
“嗯。尊敬的灵族公主,其实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先生这两个字,我实在愧不敢当。”
赢勾只是端起茶杯,便闻到一股清香,这股清香雅韵,有天然兰花的味道,不禁赞道,“世间传说,灵族高贵优雅。这话果然不假,就连烹出来的茶都是如此沁人心脾。”
洛仙笑着摇了摇头,道“我这茶艺,乃是家母所传。家母出自人族,对茶道颇有研究。我幼年跟随家母,学得一些皮毛。人类有以种茶、卖茶,甚至饮茶为生者,称之为茶人。茶人在茶道中注入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便为茶道树立了灵魂。茶人所以这般,正体现其心里对大自然的无比热爱,也可看出茶人有着回归自然、亲近自然的强烈渴望。这也正是我爱好此道的个中缘由,何况我们灵族不是正擅长与自然沟通么?”
赢勾忽然想起方才进来之时所见着的那个“静”字,道“在茶道里,‘静’乃是‘四谛’之一。我曾听人论及茶道,有‘坐忘’一说,即忘掉自己的肉身,忘掉自己的聪明,使自己在品茶时心境达到一私不留、一尘不染,一妄不存的空灵境界。”
洛仙道“不愧为夏帝麾下,果然不同凡响!你所说的那个‘静’字,指的该是进来时所见罢?那字是我父亲所提。世人常说我拥有灵族最高深的法术,其实不然。我父亲才真是深不可测,更兼慈悲心肠,以天地为己任,远非我所能比。当真是千里之远,不足以举其大,千仞之高,不足以极其深。”
赢勾道“我与令尊可谓神交已久,很是佩服他才略过人!当年在夏帝麾下之时,令尊大名便已如雷贯耳。当年与魔族征战,令尊奉命出征,历二十一战,未尝一败。真可谓是战必胜,攻必取,纵横天下,未逢敌手。”说着,转过头看向窗外,神色间不觉流露出一股仰慕钦敬之色。
洛仙听他称赞父亲,又看他神情真诚,果是真心仰慕,顿时心花怒放,道“谢过先生盛赞,我想倘使我父亲在此,也必然很乐意与先生这样的人物结交。只可惜……”
说着,不觉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道,“先生此番来到东方,不会是专程和我论茶的吧?我们还是谈正事要紧!若要论茶,机会常有,我这灵族古城随时恭候先生大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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